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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圖書集成醫部全錄卷三百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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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祿卿吳伯玉夫人患腹滿而痛,喘急異常,大便不通,飲食不進。

    醫者用理氣利水之劑,二十日不效。

    餘診之,脈大而數,右尺為甚,令人按腹,手不可近。

    餘曰:此大腸癰也,脈數為膿已成。

    用黃芪、皂刺、白芷之類,加葵根一兩,煎一碗頓服之,未申痛甚,至夜半而膿血大下,昏運不支。

    即與獨參湯,稍安;更與十全大補,一月而愈。

     《寓意草》曰:郭台尹年來似有勞怯意,胷腹不舒,治之罔效,茫不識病之所存也。

    聞仆治病,先議後藥,姑請診焉。

    見其精神言動,俱如平人,但面色痿黃,有蟹爪紋路,而得五虛脈應之。

    因竊疑而诘之曰:足下多怒乎?善忘乎?口燥乎?便秘乎?胷緊乎,脅脹乎?腹疼乎?渠曰:種種皆然,此何病也?曰:外證尚未顯然,内形已具,将來血蠱之候也。

    曰:何以知之?曰:合色與脈而知之也。

    夫血之充周于身也,榮華先見于面。

    今色黯不華,既無舊恙,又非新疴,其所以憔悴不榮者,何在?且壯盛之年而脈見細損,宜一損皮毛,二損肌肉,三損筋骨,不起于床矣,乃皮毛肌肉步履如故,其所以微弱不健者,又何居?是敢直斷為血蠱。

    腹雖未大而腹大之情狀已着,如瓜瓠然,其日趨于長也易易耳。

    明哲可不見機于早耶?曰:血蠱乃婦人之病,男子亦有之乎?曰:男子病此者甚多,而東方沿海一帶,比他處更多。

    醫不識所由來,漫用治氣治水之法嘗試,夭枉不可勝計,總緣不究病情耳。

    所以然者,以東海擅魚鹽之饒,魚者甘美之味,多食使人熱中,鹽者鹹苦之味,其性偏于走血。

    血為陰象,初與熱合,不覺其病,日久月增,中焦沖和之氣,亦積漸而化為熱矣。

    氣熱則結,而血始不流矣。

    于是氣居血中,血裹氣外,一似婦女受孕者然。

    至彌月時,腹如抱甕矣。

    但孕系于胞中,如熟果自落;蠱蟠于腹内,如附贅難療,又不可同語也。

    究而論之,豈但東方之水土緻然,凡五方之因膏粱厚味,椒姜桂糈成熱中者,除癰疽消渴等證,不嘗見外,至脹滿一證,人人無不有之。

    但微則旋脹旋消,甚則脹久不消而成蠱耳。

    倘能見微知着,甯至相尋于覆轍耶?要知人之有身,執中央以運四旁者也。

    今中央反竭四旁以奉其身,尚有精華發見于色脈間乎?此所以脈細皮寒,少食多汗,尫羸之狀,不一而足也。

    餘言當不謬,請自揆之!月餘病成,竟不能用,半載而逝。

     何茂倩令愛病單腹脹,乃脾虛将絕之候也。

    蓋從來腫病,遍身頭面俱腫尚易治。

    若隻單單腹腫,則為難治。

    此其間有所以然之故,不可不辨也。

    蓋傳世諸方,皆是悍毒攻刦之法,傷耗元氣,虧損脾胃,可一不可再之藥,縱取效于一時,倘至複腫,則更無法可療,此其一也。

    且遍身俱腫者,五髒六腑各有見證,故瀉肝、瀉肺、瀉膀胱、瀉大小腸之藥,間有取效之時。

    而單單腹腫,則中州之地久窒其四運之軸,而清者不升,濁者不降,互相結聚,牢不可破,實因脾氣之衰微所緻,而瀉脾之藥尚敢漫用乎?此又其一也。

    且腫病之可瀉者,但可施之西北壯盛及田野農夫之流,豈膏粱老少之所能受?設謂腫病為大滿大實,必從乎瀉,則病後腫與産後腫,将亦瀉之耶?此又其一也。

    且古方原載腫病五不治,唇黑傷肝,缺盆平傷心,臍出傷脾,背平傷肺,足底平滿傷腎,此五者不可治矣。

    是其立方之意,皆非為不可治之證而設,後人不察,概從攻瀉者何耶?惟理脾一法,雖五髒見不治之證,而能治者尚多,此又其一也。

    張子和以汗、吐、下三法刦除百病,後人有謂子和之書非子和之筆,乃麻征君文之者,誠為知言。

    如常仲明雲:世人以補劑療病,宜乎不效者,此則過信劉張之學而不顧元氣之羸劣耳。

    所以凡用刦奪之藥者,其始非不遽消,其後攻之不消矣,其後再攻之如鐵石矣。

    不知者見之,方謂何物邪氣,若此之盛?自明者觀之,不過為猛藥所攻,即以此身之元氣,轉與此身為難者,實有如驅良民為寇之比,所謂赤子盜兵弄于潢池,亶其然哉!明乎此則有培養一法,補益元氣是也;則有招納一法,升舉陽氣是也;則有解散一法,開鬼門潔淨府是也。

    三法俱不言瀉而瀉在其中矣,無餘蘊矣。

     聖符病單腹脹,腹大如箕,緊硬如石,胃中時生酸水,吞吐皆然,經年罔效,蓋由醫輩用孟浪成法,不察病之所起,與病成而變之理增其勢耳。

    昨見雲間老醫,煎方龐雜,全無取義,惟腎氣丸一方,猶是前人已試之法。

    但此病用之,譬适燕而南其指也。

    夫腎氣丸為腫脹之聖藥者,以能收攝腎氣,使水不泛溢耳。

    今小水一晝夜六七行,溝渠順導,水無泛濫之虞也。

    且謂益火之源以消陰翳耳,今酸味皆從火化,尚可更益其火乎?又有指腹脹為食積,用《局方》峻攻,尤屬可駭,仆不得不疏明其旨。

    夫聖符之疾,起于脾氣不宣,郁而成火。

    使當時用火郁發之之法,升陽散火,病已豁然解矣。

    惟其愈郁愈湮,漸至脹滿,則身中之氣一如天地不交而成否塞,病成而變矣。

    證似無火,全以火為之根,不究其根,但治其脹,如槟榔、厚樸、萊菔子之類,皆能耗氣助火,于是病轉入胃,日漸一日,煎熬津液,變成酸汁,胃口有如酢甕,胃中之熱有如曲糵,俟谷飲一入,頃刻釀成酢味矣。

    有時新谷方咽,舊谷即為迸出,若互換者,緣新谷芳甘未變,胃愛而受之,其酸腐之餘,自不能留也。

    夫人身天真之氣,全在胃口,今暗從火化,津液升騰屑越,已非細故。

    況土曰稼穑,作甘者也;木曰曲直,作酸者也。

    甘反作酸,木來侮土,至春月木旺時,必為難治。

    及今可治,又治其脹不治其酸,曾不思酸水入腹,脹必愈增,不塞源而遏流,其勢何有極耶?試言其概。

    治火無過虛補實瀉兩法。

    内郁雖宜從補,然甘溫除熱瀉火之法,施于作酸日,其酸轉增,用必無功,故驅其酸而返其甘,惟有用剛藥一法。

    剛藥者氣味俱雄之藥,能變胃而不受胃變者也,參伍以協其平,但可用剛中之柔,不可用柔中之剛。

    如六味丸加桂附,柔中之剛也。

    于六味作酸藥中,入二味止酸藥,當乎不當乎?剛中之柔,如連理湯丸是也。

    剛非過剛,更有柔以濟其剛,可收去酸之績矣。

    酸去而後治脹,破竹之勢已成,迎刃可解,锢疾頓蠲,脾君複辟,保合太和,長有天命矣。

    孰謂用藥者,後先铢兩,間可無審乎? 《景嶽全書》曰:腫脹之治,凡脾腎虛證,如前論所列,薛氏腎氣湯者誠然矣。

    然用之之法,猶當因此廓充,不宜執也。

    向餘嘗治一陶姓之友,年逾四旬,因患傷寒,為醫誤治,危在呼吸。

    乃以大劑參、附、熟地之類,幸得挽回。

    愈後喜飲,未及兩月,忽病足股盡腫,脹及于腹,按之如鼓,堅而且硬。

    因其前次之病,中氣本傷,近日之病,又因酒濕,度非加減腎氣湯不可,遂連進數服,雖無所礙,然終不見效。

    人皆料其必不可治,餘熟計其前後病因,本屬脾腎大虛,而今兼以滲利,未免減去補力,亦與實漏?者何異?元氣不能複,病必不能退,遂悉去利水等藥,而專用參附理陰煎,仍加白朮大劑與之,三劑而足胫漸消,二十餘劑而腹脹盡退。

    人皆曰:此證本無生理,以此之脹而以此之治,何其見之神也!自後凡治全虛者,悉用此法,無一不效。

    可見妙法之中,更有妙焉,顧在用者之何如耳。

     一姻家子年力正壯,素日飲酒亦多,失饑傷飽,一日偶因飯後,脅肋大痛,自服行氣化滞等藥,複用吐法盡出飲食,吐後逆氣上升,脅痛雖止而上壅胷膈,脹痛更甚,且加嘔吐。

    餘用行滞破氣等藥,嘔痛漸止,而左乳胷肋之下,結聚一塊,脹實拒按,臍腹隔閉,不能下達,每于戌亥子醜之時,則脹不可當。

    因其嘔吐既止,已可用下,凡大黃、芒硝、棱、莪、巴豆等藥,及蘿蔔子、(石蔔)硝、大蒜、橘葉搗罨等法,無所不盡,毫不能效,而愈攻愈脹。

    因疑為脾氣受傷,用補尤覺不便。

    湯水不入口者,凡二十餘日。

    無計可施,窘劇待斃,隻得用手揉按其處。

    彼雲肋下一點,按着則痛連胷腹。

    及細為揣摸,則正在章門穴也。

    章門為脾之募,為髒之會,且乳下肋間,正屬虛裡大絡,乃胃氣所出之道路,而氣實通于章門。

    餘因悟其日輕夜重,本非有形之積,而按此連彼,則病在氣分無疑也。

    但用湯藥以治氣病,本非不善,然經火則氣散而力有不及矣。

    乃制神香散,使日服三四次;兼用艾火灸章門十四壯,以逐散其結滞之胃氣。

    不三日脹果漸平,食乃漸進,始得保全。

    此其證治俱奇,誠所難測。

    本年春間一鄰人陡病痛脹隔食,全與此同,羣醫極盡攻擊,竟以緻斃,是真不得其法耳。

    故錄此以為後人之式。

     孫一奎曰:餘在吳下時,有吳生諱震者,博雅士也。

    一日偶談及鼓脹,乃诘餘曰:鼓有蟲否乎?餘卒不敢應,俛思久之,對曰:或有之。

    《本事方》雲:臍腹四肢悉腫者為水,隻腹脹而四肢不腫者為蠱。

    注曰:蠱即鼓脹也。

    由是參之,古人曾以蠱鼓同名矣。

    且蠱以三蟲為首,豈無旨哉!愚謂鼓脹即今雲氣虛中滿是也。

    以其外堅中空,有似于鼓,故以名之。

    彼蠱證者,中實有物,積聚既久,理或有之。

    吳生曰:子誠敏也!餘堂嫂病鼓三載,腹大如箕,時或脹痛,四肢瘦削,三吳名劑,曆嘗不瘳。

    吳俗,死者多用火葬,燒至腹忽向聲如炮,人皆駭然,乃見蟲從腹中爆出,高二三丈許,燒所之天為昏,俄而墜地,細視之皆蛔也,不下千萬數,大者長尺餘。

    蟲腹中複生小蟲,多者十五六條,或十數條,或五六條。

    蟲在人腹中,蕃息如此,曷不令人脹而死哉?惜乎諸書未有言及者!予聞之,恍然如夢始覺。

    然猶未親覩其異也。

    歲萬曆癸巳,至淮陰,有王鄉宦者,其子年十六,新娶後腹脹大,按之有塊,形如瓜,四肢瘦削,發熱晝夜不退,已年半矣。

    醫惟以退熱消脹之劑投之,其脹愈甚,其熱愈熾,喉中兩耳俱瘡。

    餘診視之,脈滑數,望其唇則紅,其腹則痛,又多嗜肥甘。

    餘思諸凡腹痛者,唇色必淡,不嗜飲食,今其若此,得非蟲乎?遂投以阿魏積塊丸,服之果下蟲數十,大者一紅一黑,長尺餘,蟲身紅線,自首貫尾,蟲腹中複有蟲,大者數條,小者亦三四條。

    蟲下則熱漸減,脹漸消,三下而愈。

    益信前聞之不虛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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