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中益氣湯。
補之不效,當補其母,八味地黃丸、二神丸。
挾痰宜化,六君子湯;挾郁宜開,育氣湯;仇木宜安,異功散加木香、沉香。
子金宜顧,肺金虛則盜竊土母之氣以自救,而脾益虛,甘、桔、參、苓之屬。
夫脾為五髒之母,土為萬物之根。
安谷則昌,絕谷則亡。
關乎人者,至為切亟,慎毋少忽!
明醫雜着【明?王綸】
飲食過傷
飲食過傷,變為異常急暴之證,人多不識。
嘗有一壯年人,忽得暴病,如中風狀,口不能言語,目不識人,四肢不舉,急投蘇合香丸不效。
予偶過聞之,因詢其由,曰:适方陪客飲食後,忽得此證。
遂教以煎生姜、淡鹽湯多飲探吐之,吐出數碗而醒,後服白朮、陳皮、半夏、麥芽調理而愈。
大抵此等證多因飲食醉飽之後,或感風寒,或着氣惱而緻,飲食填塞,胃氣不行,内傷特重。
若誤作中風中氣證,而用驅風解表、行氣散氣之藥,則胃氣重傷,死在旦夕。
《内經》雖有暴病暴死之證,但恐多有因于食者,前輩不曾明言,故人不識耳。
今後遇有此等急證,須要審問明白,若方飲食醉飽,或累傷飲食,重複受傷,但覺胸膈有食滞,隻作傷食治之。
醫貫【明?趙獻可】
傷飲食論
陰陽應象論雲:水谷之寒熱,感則害人六腑。
是飲食之傷,傷于寒熱也。
痹論雲:飲食自倍,腸胃乃傷。
是飲食之傷,自傷于饑飽也。
古人治法,分上中下三等而治之。
在上者因而越之,瓜蒂散之類主之;中者消化,神曲、麥芽、山楂、三棱、廣朮之類主之;在下者引而竭之,硝、黃、巴豆、牽牛、甘遂之類主之。
古人又分寒熱而治之。
傷熱物者,以寒藥治之;傷寒物者,以熱藥治之。
如傷冷物二分,熱物一分,則用熱藥二停,寒藥一停,若備急丸是也。
予意當随證加減。
大抵飲食之病,傷寒物一邊居多。
以上法門,未必可為典要也。
當今方家以平胃散為主,出入增減,亦可為脾胃之準繩。
平胃者,胃中有高阜,則使平之。
一平即止,不可過劑,過劑則平地反成坎矣。
今人以平胃散為常服補劑者,誤也。
不若枳朮丸為勝。
夫枳朮丸乃潔古老人所制,用枳實一兩、白朮二兩,補藥多于消藥,先補而後消,以荷葉裹飯燒熟為丸。
蓋取荷葉色青,得震卦之體,有仰盂之象,中空而清氣上升;燒飯為丸,以取谷氣。
謂潔古枳朮一方,啟東垣末年之悟,補中益氣,自此始也。
但潔古專為有傷食者設。
今人以此丸為補脾藥,朝食暮餌,更有益之橘、半、香、砂者,則又甚矣。
吾恐枳實一味,有推牆倒壁之功,而人之腸胃中既已有傷,牆壁不固,能經幾番推倒乎?
至若山楂、神曲、麥芽三味,舉世所常用者,予獨永棄。
蓋山楂能化肉積,凡年久母豬肉煮不熟者,入山楂一撮,皮肉盡爛;又産婦兒枕痛者,用山楂二十粒,砂糖水煎一碗服之,兒枕立化。
可見其破氣又破血,不可輕用。
曲糵者以米與水在磁缸中,必借曲以釀成酒,必借糵以釀成糖。
脾胃在人身,非磁缸比,原有化食之能。
今食不化者,其所能者病也,隻補助其能而食自化,何必用此消克之藥哉!
大凡元氣完固之人,多食不傷,過時不饑。
若人先因本氣不足,緻令飲食有傷矣。
前藥一用,飲食雖消,但脾既已受傷,而複經此一番消化,愈虛其虛。
明後日食複不化,猶謂前藥已效,藥力欠多,湯丸并進,展轉相害,羸瘦日增,良可悲哉!餘痛此弊,因申言之。
凡太平丸、保和丸、肥兒丸之類,其名雖美,俱不敢用。
蓋名之美者,其藥必惡,故以美名加之,以欺人耳目,非大方家可用也。
故醫有貧賤之醫,有富貴之醫。
膏粱之子弟與藜藿之民不同,太平之民與瘡痍之民不同。
鄉村闾巷頑夫壯士,暴有所傷,一服可愈。
若膏粱子弟禀受虛弱,奉養柔脆,概以此術施之,贻害不小。
夫有醫術,有醫道。
術可暫行一時,道則流芳千古。
有古方,有今方,有聖方,有俗方。
餘以為今人不及古人,不敢自立一方,若脾胃惟東垣為聖,選而用之,以調中益氣、補中益氣二方出入增減。
真知其寒物傷也,本方中加熱藥如姜桂之類;熱物傷也,加黃連之類;真知有肉食傷也,加山楂數粒;酒食傷也,加葛花一味,随證調理。
此東垣之法,方士之繩墨也。
然以寒治熱而熱不去,以熱治寒而寒不除,奈之何?經曰:寒之不寒,是無水也;熱之不熱,是無火也。
壯水之主,益火之原,此東垣之未及也。
如有食填太陰,名曰食厥者,上部有脈,下部無脈,不吐則死,急以陰陽鹽湯探吐其物即愈。
如有食積腸腹絞痛,手不可按者,不得不下。
審知其為寒積,必用巴豆感應丸下之;審知其為熱積,必用大黃承氣湯下之。
不當,死生立判,慎之哉!昔張子和動辄言下,蓋下之當也。
仲景三承氣審之詳密,可下、不可下、急下,分毫不爽。
如下血積必用桃仁、紅花,下水必用牽牛、甘遂,下水中之血必用蝱蟲、水蛭。
今人畏而不敢下者,不明之罪小;如無忌而妄用者,殺人之罪大。
醫司人命,豈易言哉!
何柏齋雲:造化生物,天地水火而已。
主之者天,成之者地也。
故曰幹知大始,坤作成物。
至于天地交合變化之用,則水火二氣也。
天運水火于地之中,則物生矣。
然水火不可偏盛。
大旱物不生,火偏盛也;大澇物亦不生,水偏盛也。
水火和平而物生,自然之理。
人之髒腑,以脾胃為主,蓋飲食入于胃而運以脾,猶地之土也。
然脾胃能化物,實由于水火二氣,非脾所能也。
火盛則脾胃燥,水盛則脾胃濕,皆不能化物,乃生諸病,制其偏而使之平,則治之之法也。
而愚按制其偏而使之平一句,甚好。
所謂制者非去水去火之謂。
人身水火,原自均平,偏者病也。
火偏多者,補水配火,不必去火;水偏多者,補火配水,不必去水。
譬之天平,此重則彼輕,一邊重者隻補足輕之一邊,決不鑿去碼子,蓋碼子一定之數。
今人欲瀉水降火者,鑿碼子者也。
餘于脾胃,分别陰陽水火而調之。
如不思飲食,此屬陽明胃土受病,須補少陰心火,歸脾湯補心火以生胃土也;能食不化,此屬太陰脾土,須補少陽相火,八味丸補相火以生脾上也。
無非欲人培養一點先天之火氣,以補土之母耳。
若理中湯用幹姜,所以制土中之水也;建中湯用芍藥,所以制土中之木也。
黃芪湯所以益土之子,使不食母之食也。
六味丸所以壯水之主也,八味丸所以益火之原也。
土無定位,寄旺于四時無專,能代天以成化,故以四髒中兼用之。
總之以補為主,不用克伐。
脾氣下陷,補中益氣。
肝木乘脾,加左金丸。
郁怒傷脾,歸脾湯;脾虛不能攝痰,六君子湯;脾腎兩虛,四君、四神;陰火乘脾,六味丸;命門火衰,不生脾土,八味丸。
先天之氣足,而後天之氣不足者,補中氣為主;先天足而後天不足者,補元氣為主。
或曰:正當胷膈飽悶之時,數日粒米不下,陳皮、枳殼、木香、烏藥,日夜吞咽,尚且不通,複可補乎?曰:此正因初先不知補益,擅用發散克伐太過,虛否之病也。
經曰:下焦虛乏,中焦否滿,欲治其虛則中滿愈甚,欲消其否則下焦愈乏。
庸醫值此,難以措手。
疏啟其中,峻補于下。
少用則邪壅于上,多用則峻補于下。
所謂塞因塞用者也。
善用者,能以人參一兩或七八錢,少加升麻一錢,大劑一服即愈。
此《内經》之妙用,不可不知也。
東垣雲:酒者大熱有毒,氣味俱陽,乃無形之物也。
若傷之止當發散,汗出則愈矣。
其次莫如利小便,乃上下分消其濕。
今之病酒者,往往服酒症丸大熱之藥下之,又有牽牛、大黃下之者,是無形元氣受病,反下有形陰血,乖誤甚矣!酒性大熱,已傷元氣,而複重瀉之,亦損腎水。
真陰及有形血氣,俱為不足,如此則陰血愈虛,真水愈弱,陽毒之熱大旺,反增其陰火,是元氣消铄,折人長命。
不然,則虛損之病成矣,宜以葛花解酲湯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