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古今圖書集成醫部全錄卷三百十九

首頁
,心胷躁動,天王補心丹主之。

    《傷寒論》曰:心為火而惡水,水停心下,築築然跳動,不能自安,半夏麻黃丸、茯苓飲子主之。

    亦有汗吐下後,正氣虛而悸不得卧者,宜溫膽湯。

    丹溪責之虛與痰,宜辰砂遠志丸。

    有飲者控涎丹。

    然證狀不齊,總不外于心傷而火動、火郁而生涎也。

    若夫虛實之分,氣血之辨,痰與飲,寒與熱,外傷天邪,内傷情志,是在臨證者詳之。

     傷寒悸,乃心中築築然動,怔忡不安也。

    脈結代心悸,炙甘草湯。

    傷寒三四日心悸而煩,小建中湯。

    發汗過多,心悸喜按,桂枝甘草湯。

    心神不甯,怔忡不卧,安神丸。

    少陰病厥逆,心下悸,四逆散加桂。

    飲水多而悸,雖有他邪,亦先治水,茯苓甘草湯。

    寒熱心悸,小便不利,心煩喜嘔,小柴胡湯。

    少陽發汗,谵語悸動,小柴胡湯。

    寸口脈動為驚,凡驚者其脈止而複來,其人目睛不轉,不能呼氣。

     按《内經》健忘之原,俱責之心腎不交,心不下交于腎,濁火亂其神明,腎不上交于心,精氣因而不用,火居上則因而為痰,水居下則因而生躁,擾擾纭纭,昏而不甯,故補腎而使之時上,養心而使之善下,則神氣清明,志意常治,而何健忘之有?思慮過度,歸脾湯。

    精神衰倦,人參養榮湯、甯志膏。

    痰迷心竅,導痰湯送壽星丸。

    心腎不交,朱雀丸。

     證治準繩【明?王肯堂】 總論證治 或問驚悸怔忡恐怖之别,曰:悸即怔忡也。

    怔忡者,本無所驚,自心動而不甯。

    驚者,因外有所觸而卒動。

    張子和雲:驚者為自不知故也;恐者為自知也。

    蓋驚者聞響即驚,恐者自知,如人将捕之狀,及不能獨自坐卧,必須人為伴侶,方不恐懼,或夜必用燈照,無燈燭亦恐懼者是也。

     《内經》無有稱驚怖者,始于《金匮要略》奔豚條雲:有驚怖繼之;雲:驚恐由是而見。

    驚怖即驚恐怖懼也,恐亦懼也,于義且同。

    凡連稱其名以為提綱者,多是一陰一陽對待而言。

    如喜怒并稱者,喜出于心,心居于陽,怒出于肝,肝居于陰。

    志意并稱者,志是靜而不移,意是動而不定。

    靜則陰也,動則陽也。

    驚恐并稱者,驚因觸于外事,内動其心,心動則神搖;恐因惑于外事,内慊其志,志慊則精卻。

    是故《内經》謂:驚則心無所依,神無所歸,慮無所定,故氣亂矣。

    恐則精卻,卻則上焦閉,閉則無氣還,無氣還則下焦脹,故氣不行矣。

    又謂:嘗貴後賤,嘗富後貧,悲憂内結,至于脫營失精,病深無氣,則灑然而驚。

    此類皆是病從外事而動内之心神者也。

    若夫在身之陰陽衰盛,而緻驚恐者,驚是火熱爍動其心,心動則神亂,神用無方,故驚之變态,亦不一狀,随其所之,與五神相應而動。

    肝藏魂,魂不安則為驚駭,為驚妄。

    肺藏魄,魄不安則驚躁。

    脾藏意,意不專則驚惑。

    腎藏志,志慊則驚恐,心惕惕然。

    胃雖無神,然為五髒之海,諸熱歸之,則發驚狂,若聞木音,則惕然心欲動也。

    恐者,則是熱傷其腎,腎傷則精虛,精虛則志不足,志本一定而不移,故恐亦無他狀。

    《内經》于驚之病邪,有火熱二淫,司天在泉勝複之氣,有各經熱病所緻,有三陽積并,有氣并于陽,皆為諸驚等病。

    故病機統而言曰:諸病驚駭,皆屬于火也。

    于恐病之邪者,有精氣并于腎則恐,有血不足則恐,有陰少陽入陰陽相搏則恐,有胃氣熱腎氣微弱則恐,腎是動病則恐。

    然于肝之驚恐互相作者,以其髒氣屬陽居陰,納血藏魂,魂不安則神動,神動則驚;血不足則志慊,志慊則恐。

    故二者肝髒兼而有之。

    似此之類,于火熱二淫,屬外感之邪。

    餘者之驚恐,皆因人氣之陰陽所動而内生者也。

    雖然,亦非獨火熱二淫而已。

    于陽明脈急,則亦為驚矣。

    曰:驚恐二病,與内外所因,其治法同乎異乎?曰:驚則安其神,恐則定其志,治當分陰陽之别,何得而同也?夫易之為卦,乾坤交,坎離列,坎離交而後為既濟,而人以五髒應之。

    心為離火,内陰而外陽;腎為坎水,内陽而外陰。

    内者是主,外者是用。

    又主内者五神,外用者五氣。

    是故心以神為主,陽為用;腎以志為主,陰為用。

    陽則氣也,火也;陰則精也,水也。

    及乎水火既濟,全在陰精上奉以養其神,陽氣下藏以定其志。

    不然,則神搖不安于内,陽氣散于外,志感于中,陰精走于下,既有二髒水火之分,治法安得無少異?所以驚者,必先安其神,然後散亂之氣可斂,氣斂則陽道行矣。

    恐者必先定其志,然後走失之精可固,精固則陰氣用矣。

    于藥而有二髒君臣佐使之殊用,内外所感者亦少異焉。

    為外事驚者,雖子和氏謂驚者平之,平常也,使病者時時聞之習熟,自然不驚,固是良法,不若使其平心易氣以先之,而後藥之也。

    吾謂内氣動其神者,則不可用張氏之法,唯當以藥平其陰陽之盛衰,而後神可安志可定矣。

    《傷寒明理論》釋悸字雲:悸,心忪也,築築惕惕然動,怔怔忪忪不能自安也。

    則悸即怔忡。

    而今人分為兩條,謬矣。

    心悸之由,不越二種,一者虛也,二者飲也。

    氣虛者,由陽氣内虛,心下空虛,火氣内動而為悸也。

    血虛者亦然。

    其停飲者,由水停心下,心為火而惡水,水既内停,心不自安,故為悸也。

    有汗吐下後,正氣内虛而悸者;有邪氣交擊而悸者;有榮衛涸流脈結代者,則又甚焉。

    必生津液益血以實其虛,此從傷寒而論者。

    若雜病,則考諸《内經》雲:心痹者,脈不通,煩則心下鼓。

    膽病者,口苦嘔宿汁,心下憺憺恐,如人将捕之狀。

    足陽明是動,聞木音則惕然而驚;心包絡是動,病心中憺憺大動;腎是動,病善恐,心惕然然如人将捕之。

    《原病式》雲:因水衰火旺,其心胷躁動,謂之怔忡。

    然後知悸之為病,是心髒之氣不得其正,動而為火邪者也。

    蓋心為君火,包絡為相火。

    火為陽,陽主動。

    君火之下,陰精承之;相火之下,水氣承之。

    夫如是而動,則得其正,而清淨光明,為生之氣也。

    若乏所承,則君火過而不正,變為煩熱,相火妄動,既熱且動,豈不見心悸之證哉?況心者神明居之,經曰兩精相搏謂之神,又曰血氣者人之神,則是陰陽氣血,在心髒未始相離也。

    今失其陰,偏傾于陽,陽亦以失所承而散亂,故精神怔怔忡忡不能自安矣。

    如是者,當自心髒中補其不足之心血,以安其神氣;不已,則求其屬以衰之,壯水之主以制陽光也。

    又包絡之火,非惟輔心,而且遊行于五髒,故五髒之氣妄動者,皆火也。

    是以各髒有疾,皆能與包絡之火,合動而作悸。

    如是者,當自各髒補瀉其火起之由,而後從包絡調之平之,随其攸利而治。

    若各髒移熱于心,而緻包絡之火動者,治亦如之。

    若心氣不足,腎水陵之,逆上而停心者,必折其逆氣,瀉其水,補其陽。

    若左腎之真水不足,而右腎之火上逆,與包絡合動者,必峻補左腎之陰以制之。

    若内外諸邪,郁其二火,不得發越,隔絕榮衛,不得充養其正氣者,則皆以治邪解郁為主。

    若痰飲停于中焦,礙其經絡,不得舒通,而郁火與痰相擊于心下,以為怔忡者,必導去其痰,經脈行則病自已。

     人生氣禀不同,得氣之清則心之知覺者明,得氣之濁則心之知覺者昏。

    心之明者,無有限量,雖千百世已往之事,一過目
上一頁 章節目錄 下一頁
推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