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子門
黃帝素問
上古天真論
帝曰:有其年已老而有子者,何也?岐伯曰:此其天壽過度,氣脈常通,而腎氣有餘也。
此雖有子,男不過盡八八,女不過盡七七,而天地之精氣皆竭矣。
【注天壽過度,先天所秉之精氣盛也。
氣脈常通,後天之地道尚通也。
是以腎氣有餘而有子。
此雖有子,然天地之精氣,盡竭于七八之數者也。
】
帝曰:夫道者年皆百數,能有子乎?岐伯曰:夫道者能卻老而全角身,年雖壽能生子也。
【注惟修道者,能出于天地陰陽之數也。
】
千金方【唐?孫思邈】
房中吉日
禦女之法,交會者當避丙丁日及弦望晦朔、大風大雨大霧、大寒大暑、雷電霹靂、天地晦冥、日月薄蝕、虹蜺地動。
若禦女則損人神,不吉。
損男百倍,令女得病。
有子必癫癡頑愚、瘖啞聾瞶、攣跛盲眇,多病短壽,不孝不仁。
又避日月星辰火光之下,神廟佛寺之中,井竈圊廁之側,冢墓屍柩之旁皆不可。
夫交合如法,則有福德大智善人降托胎中,仍令性行調順,所作和合,家道日隆,祥瑞競集。
若不如法,則有薄福愚癡惡人來托胎中,仍令父母性行兇險,所作不成,家道日否,殃咎屢至。
雖生成長,家國滅亡。
夫禍福之應,有如影響,此乃必然之理,可不再思之?若欲求子者,但俟婦人月經絕後一日、三日、五日,擇其王相日及月宿在貴宿日,以生氣時夜半後乃施瀉,有子皆男,必壽而賢明高爵也。
以月經絕後二日、四日、六日施瀉,有子必女。
過六日後,勿得施瀉,既不得子,又不成人。
王相日
春甲乙夏丙丁秋庚申冬壬癸
月宿日
正月:一日六日九日十日十一日十二日十四日二十一日二十四日二十九日
二月:四日七日八日九日十日十二日十四日十九日二十二日二十七日
三月:一日二日五日六日七日八日十日十七日二十日二十五日
四月:三日五日六日八日十日十二日十五日十八日二十二日二十八日
五月:一日二日三日四日五日六日十二日十五日二十日二十五日二十八日二十九日三十日
六月:一日三日十日十三日十八日二十三日二十六日二十七日二十八日二十九日
七月:一日八日十一日十六日二十一日二十四日二十五日二十六日二十七日二十九日
八月:五日八日十日十三日十八日二十一日二十二日二十三日二十四日二十五日二十六日
九月:二日六日十一日十六日十九日二十日二十一日二十二日二十四日
十月:一日四日九日十日十四日十七日十八日十九日二十日二十二日二十三日二十九日
十一月:一日六日十一日十四日十五日十六日十七日十九日二十六日二十九日
十二月:四日九日十二日十三日十四日十五日十七日二十四日
若合春甲寅乙卯、夏丙午丁巳、秋庚申辛酉、冬壬子癸亥,與此上件月宿日合者,尤益。
雜忌法
黃帝曰:人有所怒,血氣未定,因以交合,令人發癰疽。
又不可忍小便交會,令人淋,莖中痛,面失血色。
及遠行疲乏來人房,五勞虛損少子。
且婦人月事未絕而與交合,令人成病得白駁也。
水銀不可近陰,令人消縮。
鹿豬二脂不可近陰,令人陰痿。
格緻餘論【元?朱震亨】
房中補益論
或問:《千金方》有房中補益法,可用否?予應之曰:傳曰:吉兇悔吝生乎動,故人之疾病亦生于動。
其動之極也,病而死矣。
人之有生,心為火居上,腎為水居下,水能升而火能降,一升一降,無有窮已,故生意存焉。
水之體靜,火之體動,動而易,靜而難,聖人于此未嘗忘言也。
儒者立教曰,正心收心養心,此所以防此火之動于妄也。
醫者立教恬惔虛無,精神内守,亦所以遏此火之動于妄也。
蓋相火藏于肝腎陰分,君火不妄動,相火惟有禀命守位而已,焉有燔灼之虐焰,飛走之狂勢也哉?《易》兌取象于少女。
兌,說也,遇少男艮為鹹。
鹹,無心之感也。
艮,止也。
房中之法,有艮止之義焉。
若艮而不止,徒有戕賊,何補益之有?竊詳《千金》之意,彼壯年貪縱者,水之體,非向日之靜也,故着房中之法,為補益之助。
此可用于質壯心靜遇敵不動之人也。
苟無聖賢之心,神仙之骨,不易為也。
女法水,男法火,水能制火,一樂于與,一樂于取,此自然之理也。
若以房中為補,殺人多矣。
況中古以下,風俗日偷,資禀日薄,說夢向癡,難矣哉!
古今醫統【明?徐春甫】
原始要終論
大矣哉!人之有生也,其陰陽造化之妙乎!夫陰陽生生不息之德,其在于物,則本乎乾坤;其在于人,則根乎精血。
是故雖具道體之妙,而實寓修用之機,自其常而觀之,雖愚夫愚婦,固亦可以知也。
自其變而言之,雖智士仁人,亦有所不能焉。
是故體則陰陽精血也,用則陰陽配合也。
精血盈足,配合中時,此其常也。
所謂愚夫愚婦之可知者,亦自然之理也。
精血虧欠,配合不時,此其變也。
所謂智士仁人之不能者,亦颠沛之勢也。
夫以處其常也,予固知其無待形于言矣,然而當其變也,豈可以弗辨哉?達道君子,安可不以用變之際,而加之意焉者乎?是理也,先哲神之,而愚亦得以及其意矣。
請詳陳于左。
《易》曰:天地絪缊,萬物化醇。
男女媾精,萬物化生。
又曰:陰陽合德,而剛柔有體,正所謂獨陽不生,獨陰不成是也。
蓋謂人之夫婦,猶天地然。
天地之道,陰陽和而後萬物育;夫婦之道,陰陽和而後男女生。
苟或父精母血一有不及,而謂有胎孕者,未之有也。
是故欲求子者,必先審其婦之月經調否。
經者常也,如日月應期而來,按期而止,無易常也,故曰月經。
期有不調者,或先或後,或一月兩至,或間月一來;有絕閉不通,有頻來不止;或先痛而後行者,或先行而後痛者;有黑色者,有紫色者,有淡色者;有白帶、白淫、白濁者,是皆血氣不調者也。
諸如此類,必按證以藥而調治之。
及夫男子之病,亦在所當知也。
其有不足者,有腎虛精滑,有精冷精清;或臨事而不堅,堅即流而不射;有盜汗夢遺,有便濁淋濇;有腰憊不能轉搖,有好色以緻陰虛;有勞熱者,有虛寒者,是皆精氣不足者也。
諸如此類,亦必按證施藥而補益之。
夫男而無以上諸病,然後可以獨責乎婦。
若此者,誠男子之責也。
奈何歸咎于婦哉?婦無恙,亦末如之何也已矣。
婦之經脈既調,男之真精亦足,所謂陰陽和,氣血平,則百病不生而能有子。
子且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