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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餘日振栗自下利者,此為欲解也。
故其汗從腰已下不得汗,欲小便不得,反嘔欲失溲,足下惡風,大便硬,小便當數而反不數,及多大便已,頭卓然而痛。
其人足心必熱,谷氣下流故也。
【注火邪入胃中十餘日不解,忽振栗自下利者,火邪從大腸下奔,其候本為欲解,然而不解者,以從腰已下不得汗,邪雖下走,終不外走,故不解也。
上條從頸已下不得汗,其勢重;此從腰已下不得汗,其勢較輕。
足下惡風,見陽邪但在下也。
小便不得,見陽邪閉拒陰竅也。
與不得汗正同,所以大便亦硬。
益見前之下利為火勢急奔,火勢衰減則仍硬也。
反嘔者,邪欲從上越也。
欲失溲者,邪欲從前陰出也。
皆餘邪欲散之征也。
胃火既減,小便當數複不數,則津液可回,及至津回腸潤,則久積之大便必盡出矣。
大便出多,則小便之當數者始數矣。
腸胃之間,邪熱既散而不留,則腰已下之得汗,并可知矣。
得汗則陰分之陽邪,盡從外解,然後身半已下之陰氣得上而反頭痛,身半已上之陽氣得下而反足心熱。
欲愈之狀,尚類病狀,火邪助虐為何如哉?】
太陽病以火熏之不得汗,其人必躁,到經不解,必清血,名為火邪。
【注火邪入胃,胃中水液多者,必奔迫下利,其漸解悉如上條矣。
若胃中津液素乏之人,複受火邪,則漫無可禦,必加躁擾不甯,繇是深入血室而圊血也。
蓋陽邪不從汗解,得以襲入陰中,動其陰血,倘陽邪不盡,其圊血必無期止,故申之曰名為火邪,示人以治火邪,而不治其血也。
】
微數之脈,慎不可灸。
因火為邪,則為煩逆,追虛逐實,血散脈中。
火氣雖微,内攻有力,焦骨傷筋,血難複也。
【注脈微而數,陰虛多熱之征也。
此而灸之,則虛者益虛,熱者益熱,不至傷殘不止矣。
凡病皆然,不獨傷寒宜戒也。
】
燒針令其汗,針處被寒核起而赤者,必發奔豚,氣從少腹上沖心者,灸其核上各一壯,與桂枝加桂湯更加桂。
【注奔豚者,腎邪也。
腎邪一動,勢必自少腹上逆而沖心,狀若豕突,以北方亥位屬豬故也。
北方腎邪,惟桂能伐之,所以用桂三倍,加入桂枝湯中,外解風邪,内洩陰氣也。
嘗即此例推之,凡發表誤入寒藥,服後反加壯熱,肌膚起赤塊,畏寒,腹痛氣逆而喘者,或汗時蓋覆未周,被風寒複侵,紅腫喘逆,其證同者,用此法良驗。
】
太陽病當惡寒發熱,今自汗出不惡寒發熱,關上脈細數者,以醫吐之過也。
一二日吐之者,腹中饑,口不能食。
三四日吐之者,不喜糜粥,欲食冷食,朝食暮吐。
以醫吐之所緻,此為小逆。
【注解肌之法,解散肌表風邪,全不傷動脾胃,乃天然不易之法也。
若舍此而妄用吐法,吐中亦有發散之義,故不惡寒發熱。
一二日病在太陽,吐之則腹中饑,口不能食。
三四日病在陽明,吐之則不喜糜粥,欲食冷食。
皆胃氣受傷之故也。
然且朝食暮吐,脾中之真陽亦傷,而不能消谷,是則外感雖除,脾胃内傷卒未易複,故為小逆也。
】
太陽病吐之,但太陽病當惡寒,今反不惡寒,不欲近衣,此為吐之内煩也。
【注此以吐而傷胃中之陰,較上條兩傷脾胃之陰陽者稍輕,故内煩不欲近衣,雖顯虛熱之證,比關上脈細數,已成虛熱之脈者,亦自不同。
然以吐而傷其津液,雖幸病不緻逆,醫者能無過乎?可見用吐法時,亦當相人之津液矣。
】
太陽病外證未解者,不可下也,下之為逆。
欲解外者,宜桂枝湯主之。
【注下之為逆,即指結胷等證而言。
欲解外者,必無出桂枝一法,叮咛無已之辭也。
外邪未解,下必為逆。
然則欲下末下之時,亟解其肌,俾下之而不為逆也,不亦可乎!】
太陽病先發汗不解,而複下之,脈浮者不愈。
浮為在外而反下之,故令不愈。
今脈浮,故知在外,當須解外則愈,宜桂枝湯主之。
【注已下,其脈仍浮,證未增變者,仍當亟解其外。
】
太陽病下之後,其氣上沖者,可與桂枝湯,方用前法。
若不上沖者,不可與之
【注誤下而陽邪下陷,然無他變,但仍上沖陽位,則可從表裡兩解之法。
故以桂枝湯加于前所誤用下藥之内,則表邪外出,裡邪内出,即用桂枝大黃湯之互詞也。
若不上沖,則表裡兩解之法,不可與也。
】
太陽病外證未除而數下之,遂恊熱而利,利下不止,心下痞硬,表裡不解者,桂枝人參湯主之。
【注誤下則緻裡虛,裡虛則外熱乘之。
變而為利不止者,裡虛不守也。
痞硬者,正虛邪實中,成滞礙否塞而堅滿也。
以表未除,故用桂枝以解之。
以裡适虛,故用理中以和之。
此方即理中加桂枝而易其名,亦治虛痞下利之聖法也。
】
太陽病桂枝證,醫反下之,利遂不止。
脈促者,表未解也。
喘而汗出者,葛根黃連黃芩湯主之。
【注太陽病原無裡證,但當用桂枝解外。
若當用不用而反下之,利遂不止,則熱邪之在太陽者,未傳陽明之經,已入陽明之腑,所以其脈促急,其汗外越,其氣上奔則喘,下奔則洩,故舍桂枝而用葛根,專主陽明之表,加芩連以清裡熱,則不治喘而喘自止,不治利而利自止,又太陽兩解表裡之變法也。
】
太陽病下之後,脈促胷滿者,桂枝去芍藥湯主之。
若微惡寒者,去芍藥方中加附子湯主之。
【注誤下脈促與上條同,以無下利不止汗出等證,但見胷滿,則陽邪仍盛于陽位,幾與結胷同變。
然滿而不痛,且諸證未具,胷未結也,故取用桂枝之芳甘,以亟散太陽之邪。
其去芍藥之意,酸收二字不足盡之,以誤下故不敢用,恐其複領陽邪下入腹中也。
設微見惡寒,則陽虛已着,而非陽邪上盛之比,去芍藥方中即當加附子以回其陽,是雖不言汗出,然繇此條之微惡寒,合上條觀之,則脈促胷滿喘而汗出之内,原伏有虛陽欲脫之機,故仲景于此條,特以微惡寒三字發其義,可見陽虛則惡寒矣,又可見汗不出之惡寒,即非陽虛矣。
傷寒證中,多有下後魄汗不止,而釀亡陽之變者,必于此等處參合以求神髓,庶幾可進于道耳。
】
太陽病下之微喘者,表未解故也。
桂枝加厚樸杏仁湯主之。
喘家作桂枝湯,加厚樸、杏子佳。
【注凡下後利不止而加上氣喘急者,乃是上争下奪之象,危候也。
但驟病之人,中氣足供上下之用,邪盡而喘與利自止。
若中氣素餒,加以上下交征,立盡之數矣。
此證不雲下利,但雲微喘表未解,則是表邪因誤下上逆,與虛證不同,故仍用桂枝以解表,加厚樸、杏仁以利下其氣,亦微裡之意也。
此訣風邪誤下作喘,治法之大要。
其寒邪誤下作喘,當用麻黃、石膏,即此可推。
】
太陽病下之,其脈促不結胷者,此為欲解也。
脈浮者,必結胷也。
脈緊者,必咽痛。
脈弦者,必兩脅拘急。
脈細數者,頭痛未止。
脈沉緊者,必欲嘔。
脈沉滑者,恊熱利。
脈浮滑者,必下血。
【注脈促為陽邪上盛,反不結聚于胷,則陽邪未陷,可勃勃從表出矣,故為欲解也。
脈浮者必結胷,即指促脈而申之。
見脈促而加之以浮,邪氣彌漫于陽位,故必結胷也。
浮字貫下四句,見浮而促必結胷,浮而緊必咽痛,浮而弦必兩脅拘急,浮而細數必頭痛未止,皆太陽本病之脈,故主病亦在太陽之本位。
設脈見沉緊,則陽邪已入陰分,但入而未深,仍欲上沖作嘔,其無結胷咽痛等證,從可知矣。
隻因論中省用一個促字,三個浮字,後之讀者,遂眩謂緊為下焦,屬在少陰,惑之甚矣。
觀本文下句,即指出沉緊者必欲嘔一語,正見前緊字指浮緊言也。
沉緊方是陽邪入陰,上逆作嘔。
豈有浮緊咽痛,反為少陰寒邪上沖之理?明明太陽誤下之脈證,何緣插入少陰,爚亂後人耶?至于滑脈居浮沉之間,亦與緊脈同推,故沉滑則陽邪入陰而主下利,浮滑則陽邪正在營分,擾亂其血而主下血也。
夫太陽誤下之脈,主病皆在陽在表,即有沉緊沉滑之殊,亦不得以裡陰名之。
】
太陽病不解,熱結膀胱,其人如狂,血自下,下者愈。
其外不解者,尚未可攻,當先解外。
外解已,但少腹急結者,乃可攻之,宜桃核承氣湯。
【注邪熱搏血,結于膀胱,膀胱者太陽寒水之經也。
水得熱邪,必沸騰而上侮心火,故其人如狂,見心雖未狂有似乎狂也。
血自下者,邪熱不留,故愈。
若少腹急結,則膀胱之血畜而不行。
先解外乃可攻,其攻法亦自不同,必用桃仁增入承氣以達血所,仍加桂枝分解外邪,正恐餘邪少有未解,其血得以留戀不下耳。
】
太陽病六七日,表證仍在,脈微而沉,反不結胷,其人發狂者,以熱在下焦,少腹當硬滿,小便自利者,下血乃愈。
所以然者,以太陽随經瘀熱在裡故也,抵當湯主之。
【注此條之證,較前條更重,且六七日表證仍在,曷為不先解其外耶?又曷為攻藥中不兼加桂枝耶?以脈微而沉,反不結胷,知邪不在上焦而在下焦也。
若少腹硬滿,小便自利,則其人之發狂者,為血畜下焦無疑矣,故下其血自愈。
然畜血而至于發狂,則熱勢攻心,桃仁承氣不足以動其血,桂枝不足以散其邪,非用單刀直入之将,必不能斬關取勝。
蓋邪結于胷,則用陷胷以滌飲;邪結少腹,則用抵當以逐血。
設非此一法,少腹中所結之血,既不附氣而行,更有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