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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圖書集成醫部全錄卷三百四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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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門 傷寒明理論【金?成無己】 發熱 傷寒發熱,何以明之?發熱者,謂怫怫然發于皮膚之間,熇熇然散而成熱者,是與潮熱寒熱若同而異。

    與煩躁相類而非煩躁者,在内者也。

    潮熱之熱,有時而熱,不失其時;寒熱之熱,寒已而熱,相繼而發,至于發熱則無時而發也。

    有謂翕翕發熱者,有謂蒸蒸發熱者,此則輕重不同,表裡之區别爾。

    所謂翕翕發熱者,謂若合羽所複,明其熱在外也,故與桂枝湯發汗以散之。

    所謂蒸蒸發熱者,謂若熏蒸之蒸,明其熱在内也,故與調胃承氣湯攻下以滌之。

    其發熱屬表者,即風寒客于皮膚,陽氣怫郁所緻也。

    其發熱屬裡者,即陽氣下陷陰中所緻也。

    觀其熱所從來,而汗下之證,明其辨焉。

    若熱先自皮膚而發者,知邪氣之在外也;若熱先自裡生而發達于表者,知邪氣之在裡也。

    舉斯二者,為邪氣在表在裡而發熱也。

    惟其在表在裡俱有發熱,故邪在半表半裡者,亦有發熱之證。

    何者?以表證未罷,邪氣傳裡,裡未作實,是為半表半裡。

    其發熱者,或始自皮膚而漸傳裡熱,或始自内熱而外連于表。

    蓋邪氣在表發熱者,則表熱裡不熱也。

    邪氣在裡發熱者,則裡熱甚而達于表也。

    其在半表半裡發熱者,則表裡俱發熱,而但熱又輕于純在表者也。

    經雖雲:發熱惡寒者,發于陽也;無熱惡寒者,發于陰也。

    然少陰病始得之,亦有反發熱者,蓋亦屬其表也。

    特與麻黃細辛附子湯發汗者,是已發熱為傷寒之常也。

    一或陰陽俱虛,與下利新汗後,又皆惡其發熱也。

    經雲:脈陰陽俱虛熱不止者死,下利發熱亦死。

    《内經》雲:汗出辄複熱,而脈躁疾不為汗衰,狂言不能食,此名陰陽交,交者死也。

    斯亦發熱也,豈可與尋常發熱一概而論耶? 惡寒 傷寒惡寒,何以明之?惡寒者,風寒客于榮衛之中也。

    惟其風寒客于榮衛,則灑淅然惡寒也。

    惟其榮衛之受風寒,則啬啬然不欲舒也。

    其惡寒者,非寒熱之寒也,又非惡風也。

    且惡風者,見風至則惡矣,得以居密室之内,帏帳之中,則坦然自舒也。

    至于惡寒者,則不待風而寒,雖身大熱而不欲去衣者是也。

    寒熱之熱,謂寒熱更作,熱至則寒無矣。

    其惡寒雖發熱而不欲去衣也,甚則至于向火被覆,而猶不能遏其寒也。

    所以然者,由陰氣上入陽中,或陽微或風虛相搏之所緻也。

    惡寒一切屬表。

    雖裡證悉具,而微惡寒者,亦是表未解也。

    猶當先解其外,候不惡寒,為外解,乃可攻裡也。

    經曰:發熱而惡寒者,發于陽也;無熱而惡寒者,發于陰也。

    謂如傷寒或已發熱,或未發熱,必惡寒者,謂繼之以發熱,此則發于陽也。

    若惡寒而蜷,脈沉細而緊者,此則發于陰也。

    在陽者可發汗,在陰者可溫裡。

    惡寒雖悉屬表,而在表者亦有虛實之别。

    若汗出而惡寒者,則為表虛;無汗而惡寒者,則為表實。

    表虛可解肌,表實可發汗。

    又有止稱背惡寒者,背者胷中之腑,諸陽受氣于胷中,而轉行于背。

    《内經》曰:人身之陰陽者,背為陽,腹為陰。

    陽氣不足,陰寒氣盛,則背為之惡寒。

    若風寒在表而惡寒者,則一身盡寒矣。

    但背惡寒者,陰寒氣盛可知也。

    經所謂少陰病一二日,口中和而背惡寒者,當灸之,處以附子湯者是矣。

    又或乘陰氣不足,陽氣内陷入陰中,表陽新虛,有背微惡寒者,經所謂傷寒無大熱,口燥渴,心煩,背微惡寒者,白虎加人參湯主之者是也。

    二者一為陰寒氣盛,一為陽氣内陷。

    又何以明之也?且陰寒氣盛,又豈能消耗津液?故于少陰病則曰口中潤。

    如陽氣内陷,則熱燥爍津液為幹,故于太陽病則口燥舌幹而渴也。

    二者均是背惡寒,要辨陰陽寒熱不同者,亦于口中潤燥可知。

     惡風 傷寒惡風,何以明之?《黃帝針經》曰:衛氣者,所以溫分肉,充皮膚,肥腠理,司開阖者也。

    風邪中于衛也,則必惡風。

    何則?以風則傷衛,寒則傷榮,為風邪所中,于分肉不溫而熱矣,皮毛不充而緩矣;腠理失其肥,則疏而不密,開阖失其司,則洩而不固,是以惡風也。

    是惡風惡寒二者,均為表證,其惡風則比之惡寒而輕。

    惡寒者,啬啬然憎寒也,雖不當風而自然寒矣。

    惡風者,謂常居密室之中,帏帳之内,則舒緩而無所畏也。

    一或用扇,一或當風淅淅然而惡者,為惡風也。

    惡寒則有屬于陽者,有屬于陰者。

    其惡風則悉屬于陽,非若惡寒之有陰陽也。

    三陰之證,并無惡風者以此也。

    惡風雖悉在表,而發散又自不同。

    若無汗而惡風者,則為傷寒,當發其汗;若汗出而惡風者,則為中風,當解其肌。

    裡證雖具而惡風未罷者,皆當先解其外也。

    又有發汗多亡陽,與其風濕,皆有惡風之證。

    蓋以發汗多漏不止,則亡陽外不固,是以惡風也,必以桂枝加附子湯溫其經而固其衛。

    風濕相搏,骨節疼煩,濕勝自汗而皮腠不密,是以惡風也,必以甘草附子湯散其濕而實其衛。

    由是觀之,惡風屬乎衛者可知矣。

     寒熱 傷寒寒熱,何以明之?寒熱者,謂往來寒熱也。

    經曰:邪正分争,往來寒熱者,言邪氣之入也,而正氣不為之争,則但熱而無寒也。

    乃有熱而寒者,謂其正氣與邪氣分争,于是寒熱作矣。

    争則氣郁不發于外,而寒熱争焉;争甚則憤然而熱,故寒已而熱作焉。

    茲乃寒熱之理也。

    或謂寒熱者,陰陽争勝也。

    陽勝則熱,陰勝則寒,此陰陽之争也。

    何則?蓋以寒為陰而熱為陽,裡為陰而表為陽。

    邪之客于表者,為寒邪與陽相争,則為寒矣;邪之入于裡者,為熱邪與陰相争,則為熱矣。

    其邪半在表半在裡,外與陽争而為寒,内與陰争而為熱矣。

    表裡之不拘,内外之不定,或出或入,由是而寒熱且往且來也。

    是以往來寒熱,屬半表半裡之證。

    邪居表多則多寒,邪居裡多則多熱,邪氣半在表半在裡則寒熱亦半矣。

    審其寒熱多少,見其邪氣淺深矣。

    小柴胡湯,專主往來寒熱。

    而又立諸加減法,亦為邪氣在半表半裡,未有定處,往來不常,又寒熱如瘧,與夫發熱惡寒,皆似而非也。

    然寒熱如瘧者,作止有時者也。

    及往來寒熱則作止無時,或往或來,日有至于三五發者,甚者十數發,與瘧狀有以異也。

    至于發熱惡寒者,為發熱時,惡寒并不見,惡寒時熱不見也。

    此則熱已而寒,寒已而熱者。

    雖然,應往來寒熱,屬半表半裡,當和解之;又有病至十餘日而結熱在裡,複往來寒熱者,亦可與大柴胡湯下之。

    不可不知也。

     潮熱 傷寒潮熱,何以明之?若潮水之來,不失其時,一日一發,按時而發也。

    若日三五發者,即是發熱,非潮熱也。

    潮熱屬陽明,必于日晡時發者,乃為潮熱。

    陽明者胃,屬土,應時則王于四季,應日則王于未申。

    經曰:陽明居中土也,萬物所歸,無所複傳。

    蓋邪氣入胃,謂之入腑。

    腑之為言聚也,若府庫之府焉。

    邪氣入于胃而不複傳,邪氣郁而為實熱,随王而發于日晡者,屬陽明也。

    惟其屬陽明,故為可下之證。

    經曰:潮熱者,實也。

    又曰:潮熱者,此外欲解也,可攻其裡。

    又曰:其熱不潮,未可與承氣湯。

    即此觀之,其屬于胃者,昭然可見。

    雖然,潮熱為裡實可下之證,其或脈浮而緊,與其潮熱而利,或小便難大便溏者,皆熱未全入腑,猶帶表邪,當和解其外;外解已而小便利大便硬者,乃可攻之。

    或謂有屬太陽少陽者乎?少陽王于寅卯,太陽王于巳午。

    若熱于此時發者,為邪未入胃,豈得謂之潮熱?必待日晡所發者,乃謂之潮熱,見其邪在胃也。

    遇疾值病,詳而驗之,始見得真也。

     自汗 傷寒自汗,何以明之?自汗者,謂不因發散而自然汗出者是也。

    《内經》曰:陽氣衛外而為固也。

    衛為陽,言衛護皮膚,肥實腠理,禁固津液,不得妄洩。

    汗者幹之而出,邪幹衛氣,氣不能衛固于外,則皮膚為之緩,腠理為之疏,由是而津液妄洩,濈濈然潤,漐漐然出,謂之自汗也。

    如發熱自汗出而不愈,此衛氣不和,風邪幹于衛也。

    太陽中暍,汗出惡寒身熱而渴者,暑邪幹于衛也。

    多汗出而濡,此其風濕甚者,濕邪幹于衛者也。

    是知衛氣固護津液,不令妄洩,必為邪氣幹之而出也。

    風寒暑濕之毒,為四時之氣,中人則為傷寒。

    風與暑濕為邪,皆令自汗。

    惟寒邪傷人,獨不汗出。

    寒傷榮而不傷衛,衛無邪氣所幹,則皮腠得以密,津液得以固,是以汗不出也。

    及其寒漸入裡,傳而為熱,則亦使自汗出也。

    蓋熱則榮衛通腠理開而汗洩矣。

    然自汗之證,又有表裡之别,與虛實之異焉。

    若汗出惡風及微惡寒者,皆表未解也,必待發散而後愈。

    至于漏不止而惡風,及發汗後惡寒者,又皆表之虛也,必待溫經而後愈。

    諸如此皆邪氣在表也。

    若汗出不惡寒者,此為表解而裡未和也。

    經曰:陽明發熱汗出,此為熱越。

    又曰:陽明病,發熱汗多者,急下之。

    又非若邪氣在表而汗出之可緩也。

    傷寒自汗之證為常也。

    設或汗出發潤,與其出之如油,或大如貫珠,着身出而不流,皆為不治之證也。

    必手足俱周,遍身悉潤,漐漐然一時間許,煩熱已而身涼和,乃為佳矣。

    此則陰陽氣和,水升火降,榮衛通流,邪氣出而解者也。

    《内經》曰:陽之汗,以天地之雨名之。

    此之謂也。

     盜汗 傷寒盜汗,何以明之?盜汗者,謂睡而出汗者也。

    自汗則不拘睡與不睡,自然而出也。

    夫盜汗者,不睡則不能出。

    方其睡也,湊湊然出焉,覺則止而不複出矣。

    雜病盜汗者,責其陽虛也。

    傷寒盜汗者,非若雜病之虛,是由邪氣在半表半裡使然也。

    何者?若邪氣一切在表,幹于衛則自然汗出也。

    此則邪氣侵行于裡,外連于表邪,及睡則衛氣行于裡,乘表中陽氣不緻,津液得洩,故但睡而汗出,覺則氣散于表而汗止矣。

    經曰:微盜汗出,反惡寒者,表未解也。

    又陽明病當作裡實,而脈浮者雲必盜汗,是猶有表邪故也。

    又三陽合病,目合自汗,是知盜汗為邪氣在半表半裡之間明矣。

    且自汗有為之虛者,有為之實者。

    其于盜汗之證,非若自汗有實者,悉當和表而已,不可不知也。

     頭汗 傷寒頭汗,何以明之?頭者,諸陽之會也。

    邪搏諸陽,津液上湊,則汗見于頭也。

    邪熱内畜,蒸發腠理,遍身汗出者,謂之熱越。

    若身無汗則熱不得越,熱蒸于陽,故但頭汗出也。

    何者?以三陰之經,皆上至頸胷中而還,不循于頭,獨諸陽脈上循于頭爾。

    經曰:但頭汗出,身無汗,劑頸而還,小便不利,渴飲水漿,此為瘀熱在裡,身必發黃,為熱不得越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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