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也。
發汗吐下,随宜施用焉。
嗚呼!勞複也,食複也,諸勞皆可,及禦内則死矣。
若男女相易,則為陰陽易。
其不易自病者,謂之女勞複。
以其内損真氣,外動邪熱,真虛邪盛則不可治矣。
昔督郵顧子獻,不以華敷之診為信,臨死緻有舌出數寸之驗。
由此觀之,豈不與後人為鑒誡哉?
儒門事親【元?張從政】
解利傷寒
人冒風時氣濕病傷寒三日以裡,頭痛身熱惡寒,可用通聖散、益元散各五七錢,水一大碗,入生姜十餘片,連須蔥白十餘莖,豆豉一撮,同煎三五沸,去滓稍熱,先以多半投之,良久用钗子于喉中探引,吐了不宜漱口;次用少半亦稍熱投之,更用蔥酢酸辣湯投之,衣被蓋覆,汗出則愈矣。
如遇世亂,《内經》曰:歲火太過,炎暑流行,火氣太盛,肺金受邪,上應熒惑,大而明現,若用辛涼之劑解之,則萬舉萬全也。
若遇治世,可用升麻湯葛根湯、敗毒散辛溫之劑解之,亦加蔥根、白、豆豉上湧而表汗。
《内經》曰:因其輕而揚之。
揚者發揚也,吐汗發揚寒熱之邪。
既吐汗之後,必大将息,旬日之後,其邪不複作矣。
又一法:或于無藥之處,可用酸虀汁一大碗,煎三五沸,去菜葉猛服訖;少間,用钗子咽喉中探引,吐了;如此三次後,煎蔥酸辣湯投之,以衣被蓋覆,汗出即解。
《内經》曰:酸苦湧洩為陰。
湧者吐也。
傷寒三日頭痛身熱,是病在上也。
在上者固宜湧之。
然後以淡漿粥養之,一二日則愈矣。
又一法:可用不卧散解之。
于兩鼻内(口畜)之,連嚏噴二三十次,以衣被蓋覆。
用此藥時,當于暖室中嚏罷,以酸辣漿粥投之,汗出如洗。
嚏噴者,同吐法也,此法可與雙解散為表裡也。
傷寒溫疫時氣冒風中暑,俱四時不正之氣也。
人若初感之,皆頭痛惡寒,身熱,及寒熱往來,腰脊強,是太陽經受之也。
《内經》曰:可先治内而後治外。
先用生姜、蔥白、豆豉煎雙解散上湧,及汗出則解;如不解者,至五六日或不大便,喘滿讝語,實熱,兩手脈沉,可用調胃、大、小承氣湯下之。
慎不可用銀粉、巴豆霜、杏仁、芫花熱藥,下之則必死。
此先外而後治内也。
如大汗之後,慎不可食葵羹藿菜羊豬雞犬魚兔等肉。
惟不先明,必緻重困,後必難治也。
傷寒七八日,發黃有斑,潮熱腹滿者,或痰實作止,雖諸承氣湯下過者,仲景曰:寸口脈浮滑者,可用瓜蒂散吐之。
然傷寒寸口脈浮滑者,可用。
雜病寸口脈沉者可吐。
叔和雲:寸脈沉兮胷有痰。
啟元子曰:上盛不已,吐而奪之是也。
東垣十書【元?李杲】
辨陰陽
陰證:身靜重,語無聲,氣難布息,目睛不了了,鼻中呼不出,吸不入,口鼻中往來氣冷,水漿不入,大小便不禁,面上惡寒,有如刀刮。
陽證:身動輕,語有聲,目睛了了,口鼻中呼吸出入,能往能來。
身表涼,知在陰經也,名曰陰證。
身表熱,知在陽經也,名曰陽證。
辨脈
古人以脈上辨内外傷于人迎氣口,人迎脈大于氣口為外傷,氣口脈大于人迎為内傷。
此辨固是,但其說有所未盡耳。
外感風寒,皆有餘之證,是從前客邪來也,其病必見于左手。
左手主表,乃行陽二十五度。
内傷飲食,及飲食不節、勞役不節,皆不足之病也,必見于右手。
右手主裡,乃行陰二十五度。
故外感寒邪,則獨左寸人迎脈浮緊,按之洪大。
緊者急甚于弦,是足太陽寒水之脈;按之洪大而有力,中見手少陰心火之脈。
丁與壬合,内顯洪大,乃傷寒脈也。
若外感風邪,則人迎脈緩而大于氣口一倍或兩倍、三倍。
内傷飲食,則右寸氣口脈大于人迎一倍;傷之重者,過在少陰則兩倍,太陰則三倍。
此内傷飲食之脈。
若飲食不節,勞役過甚,則心脈變見于氣口,是心火刑肺,其肝木挾心火之勢,亦來薄肺,經雲:侮所不勝,寡于畏者是也。
故氣口脈急大而濇數,時一代而濇也。
濇者肺之本脈,代者元氣不相接。
脾胃不及之脈,洪大而數者,心脈刑肺也。
急者,肝木挾心火而反克肺金也。
若不甚勞役,惟右關脾脈大而數,謂獨大于五脈,數中顯緩,時一代也。
如飲食不節,寒溫失所,則先右關胃脈損弱,甚則隐而不見,惟内顯脾脈之大數微緩,時一代也。
宿食不消,則獨右關脈沉而滑。
經雲:脈滑者,有宿食也。
以此辨之,豈不明白易見乎?但恐山野間卒無醫者,何以診候?故複說病證而辨之。
辨内外
外感八風之邪,乃有餘證也。
内傷飲食不節,勞役所傷,皆不足之病也。
其内傷亦惡風自汗,若在溫暖無風處則不惡矣。
與外傷鼻流清涕,頭痛自汗頗相似,細分之特異耳。
外感風邪,其惡風自汗,頭痛,鼻流清涕,常常有之,一日一時,增加愈甚,及至傳入裡作下證乃罷,語聲重濁,高厲有力,鼻息壅塞而不通,能食,腹中和,口知味,大小便如常,筋骨疼痛,不能動搖,便着床枕,非扶不起。
其内傷與飲食不節,勞役所傷,然亦惡風。
居露地中,遇大漫風起,卻不惡也。
惟門窻隙中些小賊風來,必大惡也。
與傷風傷寒俱不同矣。
況鼻流清涕,頭痛自汗,間而有之。
鼻中氣短,少氣不足以息,語則氣短而怯弱,妨食,或食不下,或不欲食,三者互有之。
腹中不和,或腹中急而不能伸,口不知五谷之味,小便頻數而不渴;初勞役得病,食少,小便赤黃,大便常難,或濇或結,或虛坐,隻見些少白膿,時有下氣,或洩黃如糜,或溏洩色白,或結而不通,若心下痞,或胷中閉塞,如刀劙之痛。
二者亦互作不并出也。
有時胃脘當心而痛,上支兩脅痛,必臍下相火之勢,如巨川之水不可遏而上行,使陽明之經逆行,亂于胷中,其氣無止息,甚則氣高而喘,熱傷元氣,令四肢不收,無氣以動,而懶倦嗜卧,以其外感風寒,俱無此證,故易為分辨耳。
傷風,鼻中氣出粗,合口不開,肺氣通于天也。
傷食口無味,多涎不納,鼻息氣勻,脾氣通于地也。
外傷,一身盡熱,先太陽也。
從外而之内者,先無形也。
内傷手足不和,兩脅俱熱,先少陽也。
從内之外者,先有形也。
内外俱傷,人迎氣口俱盛,或舉按皆實大,表發熱而惡寒,腹不和而口液,此内外兩傷也。
凡診則必扪手心手背,手心熱則内傷,手背熱則外傷;次以脈别之。
辨寒熱
外傷寒邪之證,與飲食失節勞役形質之病及内傷飲食,俱有寒熱。
舉世盡将内傷飲食失節勞役不足之病,作外傷寒邪表實有餘之證,反瀉其表,枉死者豈勝言哉?皆由其不别其寒熱耳。
今細為分解之:外傷寒邪,發熱惡寒,寒熱并作;其熱也,翕翕發熱,又謂之拂拂發熱,發于皮毛之上,如羽毛之拂,明其熱在表也。
是寒邪犯高之高者也。
皮膚毛腠者,陽之分也,是衛之元氣所滋養之分也。
以寒邪乘之,郁遏陽分,陽不得伸,故發熱也。
其面赤,鼻氣壅塞不通,心中煩悶,稍似袒裸,露其皮膚,已不能禁其寒矣。
其表上虛熱止此而已。
其惡寒也,雖重衣下幕,逼近烈火,終不能禦其寒,一時一日,增加愈甚,必待傳入裡作下證乃罷。
其寒熱齊作,無有間斷也。
其内傷飲食不節或勞役所傷,亦有頭痛項強腰痛,與太陽表證,微有相似,餘皆不同,論中辨之矣。
内傷不足之病,表上無陽,不能禁風寒也,此則常常有之;其躁熱發于腎間者,間而有之,與外中寒邪,略不相似。
其惡風寒也,蓋脾胃不足,榮氣下流而乘腎肝,此痿厥氣逆之漸也。
若胃氣平常,飲食入胃,其榮氣上行以輸于心肺,以滋養上焦之皮膚,腠理之元氣也,既下流,其心肺無所禀受,皮膚間無陽,失其榮衛之外護,故陽分皮毛之間虛弱,但見風見寒,或居陰寒處、無日陽處便惡之也。
此常常有之,無間斷者也。
但避風寒及溫暖處,或添衣蓋,溫養其皮膚,所惡風寒便不見矣。
是熱也,非表傷寒邪皮毛間發熱也,乃腎間受脾胃下流之濕氣,閉塞其下,緻陰火上沖,作蒸蒸而躁熱,上徹頭頂,旁徹皮毛,渾身躁熱作,須待袒衣露居,近寒涼處即已,或熱極而汗出亦解。
彼外傷惡寒發熱,豈有汗出者乎?若得汗則病愈矣。
以此辨之,豈不如黑白之易見乎?當内虛而傷之者,躁熱也。
或因口吸風寒之氣,郁其陰火,使咽膈不通,其吸入之氣,欲入為膈上沖脈之火所拒,使陰氣不得入,其胷中之氣為外風寒所遏而不得伸,令人口開目瞪,極則聲發于外,氣不能上下,塞于咽中而氣欲絕;又或因哕因嘔因吐而躁熱,發必有所因,方有此證,其表虛惡風寒之證複見矣。
表虛之弱,為陰火所乘,躁發須臾而過,其表虛無陽,不任風寒複見矣。
是表虛無陽,常常有之,其躁熱則間而有之。
此二者不齊,躁作寒已,寒作躁已,非如外傷之寒熱齊作,無有間斷也。
百病俱有身熱,又謂之肌熱,又謂之皮膚間熱,以手扪之方知者是也,乃肌體有形之熱也。
亦須皆待陰陽既和,汗出則愈矣。
慎不可于此上辨之。
以其虛實内外病皆有之,故難辨耳。
隻依此說,病人自覺發熱惡寒之熱,及躁作之熱上辨之,為準則矣。
辨手心手背
内傷及勞役飲食不節,病手心熱,手背不熱;外傷風寒則手背熱,手心不熱。
此辨至甚皎然。
辨口鼻
若飲食勞役所傷,其外證必顯在口,必口失谷味,必腹中不和,必不欲言,縱勉強對答,聲必怯弱,口沃沫多唾,鼻中清涕或有或無,即陰證也。
外傷風寒,則其外證必顯在鼻氣不利,聲重濁不清利,其言壅塞,盛而有力,口中必和,傷寒則面赤鼻壅塞而幹,傷風則鼻流清涕而已。
《内經》雲:鼻者肺之候。
肺氣通于天,外傷風寒,則鼻為之不利。
口者,坤土也。
脾氣通于口,飲食失節,勞役所傷,口不知谷味,亦不知五味。
又雲:傷食惡食。
傷食明矣。
辨氣
外傷風寒者,其氣壅盛而有餘;内傷飲食勞役者,其口鼻中皆氣短促不足以息。
何以分之?蓋外傷風寒者,心肺元氣初無減損,又添邪氣助之,使鼻氣壅塞不利,面赤不通,其鼻中氣不能出,并從口出,但發一言,必前輕而後重,其言高,其聲壯厲而有辦,是傷寒則鼻幹無涕,面壅色赤,其言前輕後重,其聲壯厲而有力,此乃有餘之驗也。
傷風則決然鼻流清涕,其聲嗄,其言響,如從甕中出,亦前輕而後重,高揭而有力,皆氣盛有餘之驗也。
内傷飲食勞役者,心肺之氣先損,為熱所傷,熱皆傷氣,四肢無力以動,故口鼻中皆短氣少氣,上喘懶語,人有所問,十不欲對其一,縱勉強答之,其氣亦怯,其聲亦低,是其氣短少不足之驗也。
明白如此,雖婦人女子亦能辨之,豈有醫者反不能辨之乎?
辨頭痛
内證頭痛,有時而作,有時而止;外證頭痛,常常有之,直須傳入裡實方罷。
此又内外證之不同者也。
辨筋骨四肢
内傷等病,是心肺之氣已絕于外,必怠惰嗜卧,四肢沉困不收,此乃熱傷元氣。
脾主四肢,既為熱所乘,無氣以動,經雲熱傷氣,又雲熱則骨消筋緩,此之謂也。
若外傷風寒,是腎肝之氣已絕于内,腎主骨為寒,肝主筋為風,自古腎肝之病同一治,以其遞相維持也。
故經言:膽主筋,膀胱主骨是也。
或中風或傷寒,得病之日,便着床枕,非扶不起,筋骨為之疼痛,不能動搖,乃形質之傷,經雲:寒傷形,又雲寒則筋攣骨痛,此之謂也。
辨飲食
仲景《傷寒論》雲:中風能食,傷寒不能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