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手
手之六經,主于春夏。
足太陽少陽,正司冬令,觸冒之者,則二經受病。
其次則少陽厥陰,繼冬而司春令,至春分後,方行溫令,故風寒亦能傷之。
足陽明與冬本無與,然寄旺四季,寒熱溫涼之氣皆能傷之。
況表邪傳裡,必歸脾胃而為燥糞,用湯藥下之而胃和矣。
辨傳足不傳手
人身之氣,每日周行三百六十五骨節,以應周天三百六十五度。
血亦随氣運行腠理,以為一身動靜,雲為之主。
所以一脈愆和,百脈皆病。
況風寒中人,先入榮衛,晝夜循環,無所不至,豈間斷于手經哉?七日不愈而再傳者,乃足經移熱,傳于手經,如寃家之相摭也。
雖然,手足亦推本言耳。
上古止分三陰三陽而不分手足,其意甚深。
況手足三陽,同手走頭至足;手足三陰,同足走胷腹與手。
豈有經絡同而受病又有不同者哉?即如喘欬發熱,分明手太陰太陽病也;狂言讝語,分明手少陰病也;胷滿幹嘔耳聾,分明手厥陰少陽病也。
認真五髒六腑,俱有表裡二證。
蓋人之情欲,天之淫邪,自然不齊,故病多标本兼見。
假令脈弦面青,目痛筋急,善怒心下滿者,兼肝有風也;脈洪面赤,口幹善笑身熱者,兼心有熱也;脈緩面黃,身重肢疼嗜卧者,兼脾有濕也;脈濇面白帶憂,喘嗽下衄者,兼肺有燥也;脈微面黑,善恐,耳閉氣逆而洩,兼腎有寒也。
凡邪出于外,則為腑為表,入于内,則為髒為裡。
不拘何髒何腑,表證必同歸于太陽,裡證必同歸于陽明。
噫!法無定用,病有定體。
知此則百病機關,一悟可了,又何疑于手經之不受病耶?
論表裡
表證屬太陽。
凡見頭疼發熱惡寒,清便自調,腰項脊強,脈浮緊者,即是表證。
不拘日數多少,便宜解表,不宜下滲。
有汗為表虛,宜解肌;無汗為表實,宜發汗。
但發汗亦有輕重不同。
古謂春夏宜汗者,借天時而喻陽邪在外也。
其實春月陽氣尚微,秋月陽氣欲斂,俱不可大汗。
夏月天氣熱,元府開,不必大汗;冬月陽氣伏藏,感冒輕者,尤不宜汗。
惟傷寒重者,時令嚴栗,皮毛堅緻,非大汗無由得散,不得已而從權也。
至于陰證,但厥無汗者,妄汗動經則死。
或有表邪,辛熱微汗以散之可也。
裡證始焉脈浮而大,今則沉而數。
始焉惺而靜,今則躁而動。
始焉頭疼發熱惡寒;今則不惡寒反惡熱,煩躁倍加,胷連臍腹滿痛,脅下掌心自汗濈濈,以緻胃幹糞燥,大便不通,小便赤濇,口幹,發狂讝語,掀衣揭被,揚手擲足,六脈有力,即是傳經熱證。
又謂陽盛誤汗即死。
或有初病即見此證者,不拘日數多少,便宜通利,失下則血氣不通而發厥矣。
抑又有說焉。
純乎表而裡無一毫病者,當解表時勿攻裡。
純乎裡而表無一毫病者,當攻裡時勿解表。
如表裡俱見,或表多裡少,表急裡緩,則先治其表而後攻其裡;或裡多表少,裡急表緩,則先攻其裡而後救其表也。
又表虛裡實則藥宜辛涼,裡虛表實則藥宜辛熱,皆以裡為主,内氣正而後可以治表。
雖莫急于内,表亦不可緩也。
表裡虛實而醫之,大分明矣。
凡病或渴或不渴,或胷中煩不煩,或嘔不嘔,或腹脅痛不痛,或欬或心下悸,或小便不利,或有為之證,少陽所主也。
邪在表則多寒,邪在裡則多熱,邪在半表裡則寒熱往來。
邪在表則心腹不滿,邪在裡則心腹脹滿,邪在半表半裡則胷脅滿。
邪在表則呻吟不安,邪在裡則狂言亂語,邪在半表裡則欲言不言。
邪在表則小便清而易,邪在裡則小便濁而難,邪在半表裡或利或不利。
邪在表則不煩不渴不嘔,邪在裡則煩滿而渴。
故或煩或嘔者,邪在表方傳裡也。
若見耳聾脅痛,寒熱嘔而口苦,胷脅緊滿,脈見弦數者,即是半表半裡。
脈大胷滿多痰者,或挾宿食,可吐。
《百問》雲:氣浮上部,填塞心胷,頭痛多涎,此吐證也。
《内經》雲:其高者因而越之。
脈雖大,無甚痰者不可吐,隻當和解。
古謂春宜吐者,順陽氣發生于上也;秋冬宜下者,順陽氣收斂于内也。
此亦道其常耳,有病皆當從權。
辨陰陽
概言之,三陽經病即陽證,手之三陽從頭走足,故頭疼身熱雲雲;三陰經病即陰證,足之三陰從足走腹,故腹痛自利雲雲。
然陰陽俱有表裡二證:陽證,表裡同歸于熱而已;陰證,表郁似陽,入裡則有傳經直中之殊。
大抵陽證之表,發熱惡寒,清便自調,面光聲亮,鼻息往來如常,手足溫;陽證之裡,唇焦舌燥,爪甲紅活,身輕易于轉側,煩渴,掀衣,揚手擲足,大便或閉或硬,小便或赤或濇,脈浮洪數,宜汗吐下和四法以治之。
陰證之表,無熱惡寒,面慘聲短,鼻息往來氣冷,手足厥逆;陰證之裡,唇紫舌卷,爪甲青黑,身重難于轉側,不渴,引衣卧,多蜷足,大便洩利,小便清白,脈細沉微,每與陽證相反。
蓋陽證自下而上,故初起有頭疼,陰證則無頭疼也。
陽證自外傳入,故郁而為熱,陰證則無身熱而反厥冷也。
陽證搖手擲足,陰證則卧多蜷足。
陽證内熱而渴,陰證則不渴。
陽證二便閉,陰證二便清且利也。
惟有腹痛與嘔,陰陽二證俱有,然陰脈沉微。
凡言陽證,多得之風寒暑濕,邪生于太陽也。
凡言陰證,多得之飲食起居喜怒,邪生于少陰也。
故雲:傷寒挾内傷者十居八九。
此陰陽正病也。
陽邪不深,不能至于厥逆;陰邪不甚,不能至于煩躁。
此水極似火火極似水,謂之反化,亢極則害之義也。
陽證,潮汗秘赤,滿渴狂讝,甚則斑血喘急。
然熱極忽然熱伏于内,故身寒四肢厥逆,狀若陰證。
但身雖冷而不欲近衣,神雖昏而氣色光潤,脈必沉滑而有力,此陽極似陰也,宜大柴胡湯下之,或白虎湯、竹葉石膏湯。
陰證,厥冷吐利,不渴靜蜷,甚則咽痛鄭聲。
然寒極忽然火浮于外,發躁擾亂,狀若陽證。
然身雖煩躁而引衣自蓋,口雖燥渴而飲水不下,脈必沉細無力,此陰極似陽也,宜通脈四逆湯。
從治者,反攻也。
熱藥冷飲,冷藥熱飲;或熱藥為君而佐以涼藥,或冷藥為君而佐以熱劑,亦非判然如庸醫之差訛也。
借有熱病服熱藥而愈者,必先服寒藥過多;寒病服寒藥而愈者,必先服熱藥過多故耳。
若夫以寒治熱,以熱治寒,此為逆治。
逆治者,正治也。
正治之法,人孰不知之乎?
表裡俱無
傷寒頭痛寒熱,表也;口失滋味,腹中不和,或閉或洩,裡也。
若四五日後,以至過經十三日,既無表證,又無裡證,身微熱者,虛熱耳,小柴胡湯和之。
不可汗吐,以犯上焦清氣;不可大下,以犯下焦腎氣。
身熱,目中不了了,睛不和,大便硬者,乃可大柴胡小承氣下之。
設或已下而脈數,消谷善饑,六七日不大便者,瘀血證也。
表裡俱有
表裡俱見,必分多少治之。
脈浮而大為表,煩渴尿赤為裡,五苓散主之。
頭疼身熱便閉為裡,小便清利為表,桂枝湯主之。
心滿不食便閉為裡,惡寒頭汗為表,小柴胡湯主之。
太陽病因下早而協熱下利,心痞硬者,謂之表裡不解,桂枝人參湯。
太陽病因下早而腹痛有積者,謂之太陽太陰,又謂之表傳裡,桂枝加芍藥湯,甚者加大黃。
太陽病下早利不止,脈促喘而汗出,表未解也,葛根芩連湯。
脈弦胷滿者,栀豉湯吐之。
通治表多裡少者,白虎湯,或合小柴胡湯。
裡多表少者,五苓散,或合小柴胡湯。
表裡俱急者,防風通聖散、大柴胡湯。
當汗
太陽證脈浮緊者,宜汗;汗之不解者,再與汗之。
若失其汗,則寒邪傳經。
當看傳過何經,變出何病。
若因汗而反下滲,表邪乘虛内陷,則熱蓄于裡,變為瘀血、懊憹、痞氣、結胷等證。
當下
裡證具而脈沉實者,宜下。
若下後熱不退,脈未和者,猶當量虛實再下。
若失下則邪無從出。
又或應下而反汗之,則津液内竭,變為動悸等證。
不可汗
可汗者,脈證全在表也。
若太早太過,則津液竭而變生焉。
有不可汗者,諸虛損咽幹口燥咽痛,瘡瘍淋瀝,經水适至,諸失血吐沫欬嗽壞證,臍中上下左右動氣,風溫風濕濕溫脈遲微濇者,或厥而脈緊者,俱宜和解不宜汗。
若強發之,病微者難瘥,劇者言亂目眩而死。
不可下
可下者,脈證全在裡也。
若太早太過,則水谷脫而變生焉。
有不可下者,諸虛咽腫嘔吐厥逆結胷,不轉失氣,臍中左右上下動氣,脈浮細浮虛浮濇,帶表惡寒等證,下之則危,随宜以溫熱藥救之。
不可灸
陰陽二毒,及少陰證吐利,及口和背惡寒,脈微濇,屬陽虛者,宜灸;陰虛挾火,脈微數者,不宜灸。
蓋外火能助内火,灸則下體必重,皮骨焦肉消,或因此遺精潮熱,欬唾見紅,皆火氣之所使也。
《活人》雲:凡灸後燒針後,證與火邪發狂者同,小柴胡加龍骨牡蛎治之。
不可吐
膈上寒飲幹嘔,少陰病也。
四肢冷,胃虧也。
脈微,下虛也。
誤吐,内煩損傷元氣,遂緻不救者有之。
若應吐而反溫之,則毒氣郁結于胃而為發狂等證。
急下
傷寒熱氣入髒,流于少陰之經,咽絡焦口燥渴,腎水幹也;熱病熱不已,目睛不和,亦腎水幹也,皆急下以救腎水。
陽明發熱汗多,或已汗不解,腹滿痛,或讝狂不大便者,皆急下以存胃液。
傷寒脈弦而遲,弦為寒,遲為髒;脈大而緊,大為陽,緊為寒,俱謂之陽中伏陰,急下以分陰陽。
又下利三部脈平,心下硬者,内實也。
下利脈遲而滑或浮大,按之反濇,惡食者,皆胃有宿食也。
但宿食忌巴霜,隻宜用大黃蕩條。
急溫
脈沉厥冷,膈上寒飲幹嘔,或時頭痛,皆寒氣上攻也,急溫之,三味參萸湯。
内寒已極,厥逆吐利,不渴靜蜷,陽和之氣欲絕,六脈若有若無,急溫之,四逆湯。
凡言急者病勢已笃,将有變革,非若他病可以緩也。
他如太陽汗出不止,汗後惡風,汗後煩躁心悸身痛,皆宜急用附子加于桂枝、芍藥之類。
三陽脈遲腹痛,建中湯當先施也,但一服中病即止。
傷寒之藥皆然。
過經不解
傷寒六日,傳經已遍,七日當解,再傳至于十三日以上,不愈,謂之過經。
汗下失宜,以緻邪氣流連不已,神昏讝語,胷滿潮渴,随其表裡證見而調之,或從輕再汗再下。
如脈亂發躁,尺寸陷者危。
如脈緩安睡,邪未淨者,正未複耳,參胡芍藥湯調之。
有大便下利而脈和者,諸醫以丸藥下之,停留餘熱。
凡過經氣虛或加異氣,宜與壞證參看。
暫補
凡尺寸遲弱,血少也。
不問風寒初證雜證,俱忌汗吐下,宜先以小建中湯,或黃芪建中湯救。
脈如素實者,小柴胡湯亦好。
俟脈不遲,方可施治。
大法
陰陽病者為虛,不病者為實。
表病裡和,則邪出于外而為陽虛陰盛,故發表不遠熱而用辛甘之劑,所以扶陽也。
裡病表和,則邪入于内而為陰虛陽盛,故攻裡不遠寒而用酸苦之藥,所以扶陰也。
若陰經自受寒邪,則為髒病。
設陰陽氣将脫,急宜辛熱回陽抑陰。
故曰桂枝下咽,陽盛則斃;承氣入胃,陰盛乃亡。
實實虛虛,損不足而益有餘,醫殺之耳。
此汗下之樞機。
汗吐下溫解,五法各有不同。
汗有大汗發表,微汗解肌,以别輕重。
下有急下、少與、微和、滲利,以分清濁。
溫有兼補者。
吐有宣湧探引,或隻寬利而不敢吐者。
和解則一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