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名,非謂其病必皆熱也。
此外如夏月中暑者,亦謂之暑病,則又非寒毒蓄留之證,在仲景即名之為中暍。
義詳暑證門,所當參閱。
溫病暑病之治,宜從涼散,固其然也,然必表裡俱有熱證,方可治用清涼。
若值四時寒邪,客勝感冒不正之氣,表邪未解,雖外熱如火,而内無熱證可據者,不得以溫暑之名,執以為熱而概用涼藥。
冬有非時之暖,或君相客熱之令而病熱者,名曰冬溫。
此與冬月正傷寒大異,法宜涼解,此舍時從證也。
若夏月有寒者,宜溫亦然。
《素問》刺志論曰:氣盛身寒,得之傷寒;氣虛身熱,得之傷暑。
《傷寒論》曰:脈盛身寒,得之傷寒;脈虛身熱,得之傷暑。
此二論之言傷寒傷暑者,非即溫病暑病之謂,蓋單指夏月感觸時氣者。
所當辨其為寒為暑,而寒則宜溫,暑則宜清也。
身寒者,言受寒憎寒;身熱者,言受熱發熱。
非曰身冷者方是傷寒,身熱者乃是傷暑也。
但此二論,一曰氣盛氣虛,一曰脈盛脈虛,詞若異而理則一也。
故凡察氣者,當在形色;察脈者,當在本元。
合而觀之,則見理精矣。
發斑
發斑證,輕則如疹子,重則如錦紋。
其緻此之由,雖分數種,然總由寒毒不解而然。
如當汗不汗則表邪不解,當下不下則裡邪不解,當清不清則火勝不解,當補不補則無力不解;或下之太早則邪陷不解,或以陽證誤用溫補則陽亢不解,或以陰證誤用寒涼則陰凝不解。
凡邪毒不解則直入陰分,郁而成熱,乃緻液涸血枯,斑見肌表,此實毒邪固結,營衛俱劇之證也。
但斑有微甚,勢有重輕。
輕者細如蚊迹,或先紅而後黃;重者成粒成片,或先紅而後赤。
輕者隻在四肢,重者乃見胷腹。
輕者色淡而隐,重者色紫而顯。
若見黑斑,或大便自利,或短氣,或二便不通,則十死九矣。
凡病傷寒而汗下溫清俱不能解,及足冷耳聾煩悶欬嘔者,便是發斑之候。
成無己曰:大熱則傷血,熱不散,裡實表虛,熱邪乘虛出于皮膚而為斑也。
慎不可發汗。
若汗之,重令開洩,更增斑爛也。
自後諸家所述,皆同此說,餘則以為不然。
蓋凡傷寒之邪,本自外而入,深入不解,則又自内而出,此其表裡相乘,勢所必至,原非表虛證也。
但使内外通達,則邪必由表而解矣。
即如犀角地黃湯,乃治斑之要藥。
人知此湯但能涼血清毒,而不知此湯善于解表散邪。
若用之得宜,則必通身大汗,熱邪頓解,何為不可汗耶?由此言之,則凡脈數無汗,表證具在者,必須仍從解散。
凡治發斑,須察表裡。
如瘟疫不解,熱入血室,舌焦煩熱發斑者,犀角地黃湯。
内外俱熱,陽明狂躁,大渴發斑者,白虎湯或加人參。
陽毒赤斑,狂言見血者,陽毒升麻湯。
疫疠發斑大熱而燥者,三黃石膏湯。
火郁于經,寒邪不解,脈仍滑數而發斑者,一柴胡飲。
陽呀外邪,陽毒不解者,升麻湯。
脾腎本虛,外邪不解而發斑者,五柴胡飲。
陽明表邪不解,溫熱發斑者,柴胡白虎煎。
溫熱毒盛,咽痛發斑者,元參升麻湯。
陰虛水虧,血熱發斑者,玉女煎。
陰虛血燥,大熱大渴發斑者,歸葛飲。
内虛外實,陰盛格陽發斑者,大溫中飲。
太陽陽明惡熱,大便秘結,邪毒在腑發斑者,調胃承氣湯。
凡本非陽證,妄用寒涼者,每令人洩瀉,邪陷不解。
餘常用大溫中飲、理陰煎之類,解寒托邪,始得大汗;汗後邪達,多有見赤斑風餅随汗而出,随出随沒,頃刻即愈,活者多人。
凡寒毒為斑,即此可見。
使内托無力,則此毒終無出期,日深日甚,難乎免矣。
此理甚微,不可不察。
發黃
凡發黃黃疸等證,多由濕熱。
如小水不利,或黃或赤,或小腹脹滿不痛,或大便實而渴甚,脈來沉實有力,皆濕熱之證。
輕則茵陳五苓散,重則茵陳湯,分利小便,清血瀉火,則黃自退矣。
然黃有陰證及諸治法,俱詳黃疸門,宜參用之。
發狂
傷寒發狂,本陽明實熱之病,然複有如狂證者,雖似狂而實非狂,此中虛實相反,最宜詳辨,不可忽也。
凡實熱之狂本屬陽明,蓋陽明為多氣多血之經,陽邪傳入胃腑,熱結不解,因而發狂。
《内經》陽明脈解篇曰:胃者土也,故聞木音而驚者,土惡木也。
其惡火者,熱甚惡火也。
其惡人者,以陽明厥則喘而惋,惋則惡人也。
其病甚則棄衣而走,登高而歌,或數日不食,或踰垣上屋者,以四肢為諸陽之本,陽盛則四肢實,實則能登高也。
其棄衣而走者,以熱盛于身也。
其妄言罵詈,不避親疏而歌者,以陽盛為邪也。
又曰:陰不勝其陽則脈流薄疾,并乃狂。
又曰:邪入于陽則狂。
是皆以陽明熱邪,上乘心肺,故令神志昏亂若此,此陽狂也。
然傷寒病至發狂,是為邪熱已極,使非峻逐火邪,則不能已,故但察其大便硬結,或腹滿而堅,有可攻之證,則宜以大小承氣或涼膈散、六一順氣湯之類下之可也。
如無脹滿實堅等證,而惟胃火緻然者,則但以白虎湯、抽薪飲之類,洩去火邪,其病自愈。
如狂證本非實熱發狂,其證亦有輕重。
如仲景曰:太陽病不解,熱結膀胱,其人如狂,其外不解者,尚未可攻,當先解外,外已解,但少腹急結者,乃可攻之,宜桃仁承氣湯。
又曰:太陽病六七日,表證仍在,脈微而沉,反不結胷,其人如狂者,以熱在下焦,少腹當硬滿,小便自利者,下其血乃愈,抵當湯主之。
按此二條,以太陽熱邪不解,随經入腑,但未至發狂,故曰如狂。
此以熱搏血分,蓄聚下焦,故宜下也。
近見傷寒家則别有如狂之證,古人所未及言者。
蓋或由失志而病,其病在心也;或由悲憂而病,其病在肺也;或由失精而病,其病在腎也;或由勞倦思慮而病,其病在肝脾也。
此其本病已傷于内,而寒邪複感于外,則病必随邪而起矣。
其證如狂,亦所謂虛狂也。
而虛狂之證,必外無黃赤之色,剛暴之氣;内無胷腹之結,滑實之脈;雖或不時躁擾而禁之則止,口多妄誕而聲息不壯;或眼見虛空,或驚惶不定;察其上則口無焦渴,察其下則便無硬結。
是皆精氣受傷,神魂不守之證。
此與陽極為狂者,反如冰炭。
而時醫不能察,但見錯亂,便謂陽狂,妄行攻瀉,必緻殺人。
凡治此者,須辨陰陽。
其有虛而挾邪者,邪在陽分,則宜補中益氣湯之類;邪在陰分,則宜補陰益氣煎之類。
虛而無邪者,在陽分則宜四君、八珍、十全大補湯、大補元煎之類,在陰分則宜四物、六味、左歸飲、一陰煎之類。
陰虛挾火者,宜加減一陰煎、二陰煎之類;陽虛挾寒者,宜理中湯、回陽飲、八味湯、右歸飲之類。
此方治之宜,大略如此。
而變證之異,則有言不能傳者。
能知意在言表,則知所未言矣。
凡身有微熱,或面赤戴陽,或煩躁不甯,欲坐卧于泥水中,然脈則微弱無力,此陰證似陽也,名為陰躁。
蓋以陽虛于下,則氣不歸原,故浮散于上,而發躁如狂。
速當溫補其下,命門暖則火有所歸,而病當自愈。
若醫不識此,而誤用寒涼者必死。
發狂下利讝語者不治。
狂言目反直視者為腎絕,死。
汗出後辄複熱,狂言不食者,死。
結胷
按結胷一證,觀《傷寒論》所載如前數條,凡太陽表邪未解而誤下者成結胷,少陽證亦然,太陽少陽并病者亦然。
此不當下而誤下之,以緻髒氣空虛,外邪乘虛内陷,結于胷膈之間,是皆因下而結者也。
又曰:傷寒六七日結胷熱實,脈沉而緊,心下痛,按之石硬者,此不因下而邪實漸深,結聚于胷者也。
然則結胷一證,有因誤下而成者,有不因下而由于本病者。
觀近代傷寒諸書雲,未經下者,非結胷也,豈不謬哉!
結胷證觀仲景所言,惟太陽少陽二經誤下者有之,而陽明一經獨無言及者,何也?蓋凡病入陽明,胃腑已實,故可下之而無害也。
然又曰:陽明病心下硬滿者,不可攻之,攻之利不止者死。
此豈非陽明在經表證邪未入腑者,亦為不可下乎?不惟三陽為然,即三陰之證,其有發熱惡寒,表邪未解者,切不可下,最當慎也。
結胷證治之辨:凡心腹脹滿硬痛,而手不可近者,方是結胷;若但滿不痛者,此為痞滿,非結胷也。
凡痞滿之證,乃表邪傳至胷中,未入于腑,此其将入未入,猶兼乎表,是即半表半裡之證,隻宜以小柴胡之屬加枳殼之類治之。
或以治之本方,對小陷胷湯亦妙。
今餘新方,制有柴陳煎及一柴胡飲之類,皆可擇而用之也。
至于結胷之治,則仲景俱用大陷胷湯主之。
然以餘之見,則惟傷寒本病,其有不因誤下,而實邪傳裡,心下硬滿,痛連小腹而不可近,或躁渴讝妄,大便硬,脈來沉實有力者,此皆大陷胷湯所正宜也。
其于太陽少陽,表邪未解,因下早而緻結胷者,此其表邪猶在,若再用大陷胷湯,是既因誤下而複下之,此則餘所未敢。
不若以痞滿門諸法,酌其輕重,而從乎雙解,以緩治之;或外用罨法,以解散胷中實邪。
此餘之屢用獲效而最穩最捷者也。
厥
厥有二證,曰陽厥,曰陰厥也。
陽厥者,熱厥也。
必其先自三陽傳入陰分,故其初起,必因頭疼發熱,自淺入深,然後及于三陰,變為四肢逆冷,或時乍溫,其證必便結躁煩,讝語發渴,不惡寒反惡熱,脈沉有力。
此以傳經熱證所化,外雖手足厥冷,内則因于熱邪。
陽證發厥,故為陽厥,乃陽極似陰也。
其證由邪熱内結,或伏陽失下之所緻也。
凡厥微則熱亦微,宜四逆散之類;厥甚則熱亦甚,宜承氣湯之類也。
陰厥者,寒厥也。
初無三陽傳經實熱等證,而真寒直入三陰,則畏寒厥冷,腹痛吐瀉,戰栗不渴,脈沉無力者,此陰寒厥逆,獨陰無陽也,故為陰厥。
輕則理中湯,重則四逆、回陽等湯主之。
按陽厥陰厥,其辨如前,此先哲之大法也。
然愚則猶有所辨:如陰厥一證,既無陽證陽脈而病寒若此,明是陰證,今人但曰中寒者,即其病也。
然犯此者無幾,知此者無難。
治宜溫中,無待辨也。
惟是陽厥一證,則有不得不辨者。
夫厥由三陽所傳,是為陽厥,此固然矣。
即以傳經者言之,又豈盡無陰證乎?故凡病真陽不足者,即陽中之陰厥也;脈弱無神者,即陽中之陰厥也;攻伐清涼太過者,即陽中之陰厥也。
四肢為諸陽之本,使非有熱結煩渴脹實等證而見厥逆者,皆由陽氣不足也。
成無己曰:大抵厥逆為陰所主,寒者多矣。
又曰:厥為陰之盛也。
故凡屬挾虛傷寒,則雖自陽經傳入者,是亦陽中之陰厥也。
陰中之陰者宜溫,陽中之陰者果宜涼乎?學者勿謂其先有頭疼發熱,但自三陽傳至者,便為陽厥,而寒因熱用之,則為害不小矣。
髒厥證:仲景曰:傷寒脈微而厥,至七八日膚冷,其人躁無暫安時者,此為髒厥。
髒厥者死,陽氣絕也。
蛔厥證:仲景曰:蛔厥者,其人當吐蛔。
今病者靜而複時煩,此為髒寒。
蛔上入膈,故煩。
須臾複止,得食而嘔,又煩者,蛔聞食臭出,其人當自吐蛔。
蛔厥者,烏梅丸主之。
成無己曰:髒厥者死,陽氣絕也。
蛔厥雖厥而煩,吐蛔已則靜。
不若髒厥而躁,無暫安時也。
病人髒寒胃虛,故宜與烏梅丸溫髒安蟲。
讝語鄭聲
實則讝語,虛則鄭聲,此虛實之有不同也。
夫讝語鄭聲,總由神魂昏亂,而語言不正,又何以分其虛實?但讝語者,狂妄之語也;鄭聲者,不正之聲也。
讝語為實,實者邪實也。
如傷寒陽明,實熱上乘于心,心為熱冒,則神魂昏亂而讝妄不休者,此實邪也。
實邪為病,其聲必高,其氣必壯,其脈必強,其色必厲。
凡登高罵詈狂呼躁擾之類皆是也。
此之為病,有燥糞在胃而然者,有瘀血在髒而然者,有火盛熱極而然者,有腹脹便秘口瘡咽爛而然者。
察其果實,即當以三承氣或白虎湯、涼膈散之類治之。
鄭聲為虛,虛者神虛也。
如傷寒元神失守,為邪所乘,神志昏沉而錯亂不正者,此虛邪也。
虛邪為病,其聲必低,其氣必短,其脈必無力,其色必萎悴。
凡其自言自語,喃喃不全,或見鬼怪,或驚恐不休,或問之不應答之不知之類皆是也。
此之為病,有因汗亡陽、因下亡陰而然者,有焦思抑郁竭蹶心氣而然者,有勞力内傷緻損脾腎而然者,有日用消耗暗殘中氣而然者。
凡其或雖起倒而遏之即止,終不若實邪之難制者,即虛邪也。
察其果虛,最忌妄行攻伐,少有差謬,無不即死。
治此者速宜察其精氣,辨其陰陽,舍其外證,救其根本。
稍遲猶恐不及,而況于誤治乎?甚至有自利身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