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痛坐努責狀如不堪,醫者必欲投大黃、巴豆等劑。
餘謂大便非實秘,為是氣因誤汗而虛,不得充腹,無力可努,仍與前補藥,以肉粥及苁蓉與之。
一日半煎濃,蔥椒湯浸下體,方下大便軟塊者五六枚。
診其脈,仍舊大未斂,此因氣血未得回複,又與前藥兩貼。
經兩日小便不通,少腹下妨悶,頗為所苦,但仰卧則點滴而出。
餘曰:補藥服之未盡。
于前藥内倍加參、芪大劑,服兩日,小便方利而安。
陶明節年十九歲,不憚勞勚,不息農作。
忽一日,因勞倦,大發熱而渴,恣飲冷泉水數碗,次日熱退,目不識人,言語謬誤,自言肚痛,不能轉側,飲食不進,身戰掉不自持。
又二日,求餘診之,兩手脈濇而大,而右為甚,遂于氣海灸三十壯,用白朮、黃芪各二錢,熟附一片,陳皮五分,與十貼不效,又增發熱微渴,餘證仍在,卻可進二匙稀粥。
餘曰:此氣欲利而血未應也。
于前藥内,去附子加當歸以和血,因有熱加人參一錢半,服三十貼而安。
一人五月内患讝語,大發熱,肢體不能舉,喜冷飲,診其脈,洪大而數,用黃芪、茯苓濃煎如膏,卻用冷水調與之。
三四服後,病者昏睡如死狀,但顔色不改,氣息如常,至次早方醒,諸證悉退而安。
【盧兄汗後再發熱妄言,呂仲修汗後熱不退亦妄言,陶明節熱退後不識人,言語謬妄,皆用參、芪、歸、朮等補劑而愈。
信哉!讝語屬虛者十居八九。
】
《衛生寶鑒》曰:省掾曹德裕男婦,二月初病傷寒,八九日請餘治之,脈沉細而微,四肢逆冷,自利腹痛,目不欲開,兩手常抱腋下,昏昏嗜卧,口舌幹燥。
乃曰:前醫留白虎加人參湯可服否?餘曰:白虎雖雲治口燥舌幹,若隻此一句,亦未然。
今此證不可服白虎湯者有三:傷寒證立夏以前,立秋以後,不可妄用,一也;太陽證無汗而渴者不可用,二也;況病人陰證悉具,其時春氣尚寒,三也。
仲景雲:下利清谷,急當救裡。
宜四逆湯五兩,人參一兩,生姜十餘片,連須蔥白九莖,水五大盞,煎至三盞,去滓,分三服。
一日服之,至夜則手足溫,翌日大汗而解;繼之以理中湯,數服而愈。
真定府趙吉夫年三十三,至元五月間,因勞役飲食失節,傷損脾胃,時發煩躁而渴,又食冷物過度,遂病身體困倦,頭痛,四肢逆冷,嘔吐而心下痞。
醫人不察,見其四肢逆冷,嘔吐而心下痞,乃用桂枝末三錢匕,熱酒調下,仍以綿衣覆之,作陰毒傷寒治之。
須臾,汗大出,汗後,即加口幹舌燥,眼白時紅,項強硬,肢體不柔和,小便淋赤,大便秘濇,循衣摸床,如發狂狀。
問之則言語錯亂,視其舌則赤而欲裂,朝輕暮劇,凡七八日。
家人輩悉謂危殆,不望生全。
餘診其脈七八至,知其熱證明矣。
遂用大承氣湯苦辛大寒之劑一兩作一服,服之利下三行,折其盛勢。
翌日,以黃連解毒湯大苦寒之劑二兩,徐徐服之以去其熱。
三日後,病十分中減五六,更與白虎加人參湯,約半斤服之,瀉熱補氣,前證皆退。
戒以慎起居,節飲食,月餘漸得平複。
友人劉巨源年六十五歲,至正夏月,因勞役飲食失節,又傷冷飲,得疾,醫者往往以為四時證治之,不愈。
逮十日,請餘治之。
曰:右手三部脈,沉細而微,太陰證也。
左手三部脈,微浮而弦,陽虛在表也。
大抵陰多而陽少。
今所苦身體沉重,四肢逆冷,自利清谷,引衣自複,氣難布息,懶言語,此脾受寒濕,中氣不足故也。
仲景言下利清谷,急當救裡,宜四逆湯溫之。
《内經》有用熱遠熱之戒。
口幹,但嗽水不欲咽,早晨身涼而肌生粟,午後煩躁不欲去衣,昏昏睡而面赤,隐隐紅斑見于皮膚,此表實裡虛故也。
内虛則外證随時而變。
詳内外之證,乃飲食勞倦,寒傷于脾胃,非四時之證明矣。
治病必察其本。
今适當大暑之時,而得内寒之病,以标本論之,時為标也,病為本也。
用寒藥則順時而違本,用熱藥則從本而逆時。
此乃寒熱俱傷,必當從乎中治。
中治者,溫之是也。
遂以錢氏白朮散加升麻,就本方加葛根、甘草以解其斑,少加白朮、茯苓以除濕而利小便,人參、藿香、木香和脾胃進飲食。
(口父)咀一兩,煎服,再服斑退而利止,身溫而神清。
次服異功散、治中湯辛溫之劑一二服,五日得平,止藥。
靜江府提刑李君長子,年十九歲,四月病傷寒九日,醫作陰證治之,與附子理中丸數服,其證增劇。
别易一醫,又作陽證,議論參差,不敢服藥。
李君邀餘往,視坐間有數人。
餘不欲直言其證,但細為分解,令自忖度之。
凡陽證者,身大熱而手足不厥,卧則坦然,起則有力,不惡寒,反惡熱,不嘔不瀉,渴而飲水,煩躁不得眠,能食而多語,其脈浮大而數者,陽證也。
凡陰證者,身不熱而手足厥冷,惡寒蜷卧,惡聞人聲,或自引衣蓋覆,不煩渴,不飲食,小便自利,大便反快,其脈沉細而微遲者,陰證也。
今診其脈數得六七至,其母雲夜來叫呼不絕,全不睡,又喜飲冰水,餘聞其言,知陽證悉具,且三日不見大便,宜急下之。
餘遂以酒煨大黃六錢,甘草炙二錢,芒硝五錢,煎服。
至夕下數行燥糞二十餘塊,是夜汗大出,明日又往視之,身涼脈靜矣。
《醫學綱目》曰:一僧傷寒發汗不徹,有留熱,身面皆黃,多熱,期年不愈。
醫作食黃治之,治不對,病不去。
問之,食不減。
尋與茵陳湯,服五日病減三分之一,十日減三分之二,二十日病悉去。
方用茵陳、栀子各三分,秦艽、升麻各四錢末之,每用三錢,水四合,煎及二合,去滓,食後溫服,以知為度。
窦大郎患傷寒,經十餘日,口燥舌幹而渴,心中疼,自利清水,衆醫皆相守,但調理耳,汗下皆所不敢。
窦氏親故相謂曰:傷寒邪氣,害人性命甚速,安可以不決之疾,投不明之醫乎?召孫至,曰:即日不可下。
明日正當下,投小承氣湯,遂大便通得睡,明日平複。
衆皆曰:此證緣何下之而愈?孫曰:不深于書,徒知有書耳,不知書之奧也。
口燥舌幹而渴,豈非少陰證乎?少陰證固不可下,豈不知少陰一證,自利清水,心下痛者,下之而愈。
仲景之書,明有是說也。
衆皆欽服。
太乙宮道士周德真患傷寒,發汗出多,驚悸目眩,身戰掉欲倒地。
衆醫有欲發汗者,有作風治者,有用冷藥解者,病皆不除。
召孫至,曰:太陽經病,得汗早欲解。
不解者,因太陽經欲解,複作汗,腎氣不足汗不來,所以心悸目眩身轉。
遂作真武湯服之,三服微汗自出,遂解。
蓋真武湯,附子、白朮和其腎氣,腎氣得行,故汗得來也。
若但責太陽者,惟能幹涸血液爾。
仲景雲:尺脈不足,乃榮氣不足,不可汗。
以此知腎氣怯則難得汗也明矣。
許學士雲:鄉裡有一姓高者,子年三十,初得病,身微汗,脈弱惡風,醫以麻黃藥與之,汗遂不止,發熱,心多驚悸,夜不得眠,讝語不識人,筋惕肉瞤,振振動搖。
醫又進鎮心藥。
予曰:強汗之過也。
仲景雲:脈微汗出,惡風,不可服青龍湯,服之則筋惕肉瞤,此為逆也。
惟真武湯可救。
進此三服,佐以清心竹葉湯,數日遂愈。
侯國華病傷寒四五日,身微斑,渴欲飲,診之沉弦欲絕,厥陰脈也。
服溫藥數日不已,又以姜附等藥,覺陽微回脈生,因渴,私飲水一杯,脈複退,又見頭不舉,目不開。
問之,則犯陽易,若隻與燒裩散,則寒而不濟矣。
遂更用吳茱萸湯一大服,調燒裩散,連進二服,出大汗,兩晝夜而愈。
李良佐子病太陽證,尺寸脈俱浮數,按之無力。
餘見其内陰虛,與神朮加幹姜湯,愈。
後再病,餘視之,見神不舒,垂頭不欲語,疑其有房過。
問之:犯房過乎?必頭重目眩。
曰:唯。
與大建中三四服,外陽内收,脈反沉小,始見陰候。
又與已寒加芍藥茴香等丸五六服,三日内,約服丸六七百丸,脈複生。
又用大建中接之,大汗作而解。
《醫宗必讀》曰:社友韓茂遠傷寒,九日以來口不能言,目不能視,體不能動,四肢俱冷。
衆皆曰陰證。
比餘診之,六脈皆無,以手按腹,兩手護之,眉皺作楚,按其趺陽,大而有力,乃知腹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