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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圖書集成醫部全錄卷三百五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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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子、幹姜服之,踰垣上屋矣。

    餘曰:陽欲暴脫,外顯假熱,内有真寒,以姜附投之,尚恐不勝回陽之任,況敢以純陰之藥重刧其陽乎?觀其得水不欲咽,情已大露,豈水尚不欲咽而反可咽大黃芒硝乎?天氣燠蒸,必有大雨。

    此證頃刻一身大汗,不可救矣。

    且既認大熱為陽證,則下之必成結胷,更可慮也。

    惟用姜附,所謂補中有發,并可以散邪退熱,一舉兩得,至穩至當之法也。

    吾在此久坐,如有差誤,吾任其咎。

    于是以附子、幹姜各五錢,人參三錢,甘草二錢,煎成冷服,服後寒戰戞齒有聲,以重綿和頭覆之,縮手不肯與診,陽微之狀始着。

    再與前藥一劑,微汗熱退而安。

     錢仲昭患時氣外感,三五日發熱頭疼,服表汗藥,疼止熱不清,口幹唇裂。

    因而下之,遍身紅斑,神昏讝語,食飲不入,大便複秘,小便熱赤,脈見緊小而急。

    謂曰:此證全因誤治陽明胃經,表裡不清,邪熱在内,如火燎原,津液盡幹,以故神昏讝妄,若斑轉紫黑,即刻死矣。

    目今本是難救,但其面色不枯,聲音尚朗,乃平日保養腎水有餘。

    如旱苗之側,有下泉未竭。

    故神雖昏亂,而小水仍通,乃陰氣未絕之征,尚可治之。

    不用表裡,單單隻一和法,取七方中小方,而氣味甘寒者用之。

    惟如神白虎湯一方,足以療此。

    蓋中州元氣已離,大劑急劑複劑俱不敢用,而虛熱内熾,必甘寒氣味方可和之耳。

    但方雖宜小,而服藥則宜頻,如饑人本欲得食,不得不漸漸與之,必一晝夜頻進五七劑,為浸灌之法,庶幾邪熱以漸而解,元氣以漸而生也。

    若小其劑,複曠其日,縱用藥得當,亦無及矣。

    如法治之,更一晝夜而熱退神清,脈和食進,其斑自化。

     張令施乃弟傷寒壞證,兩腰偻廢,卧床徹夜痛叫,百治不效,求診于餘。

    其脈亦平順無患,其痛則比前大減。

    餘曰:病非死證,但恐成廢人矣。

    此證之可以轉移處,全在痛如刀刺,尚有邪正互争之象。

    若全然不痛,則邪正混為一家,相安于無事矣。

    今痛大減,實有可慮,宜速治之。

    病者曰:此身既廢,命安從活?不如速死。

    餘蹙額欲為救全,而無治法。

    谛思良久,謂:熱邪深入兩腰,血脈久閉,不能複出,止有攻散一法,而邪入既久,正氣全虛,攻之必不應。

    乃以桃仁承氣湯,多加肉桂、附子二大劑與服,服後即能強起。

    再仿前意為丸,服至旬餘全安。

    此非昔人之已試,乃一時之權宜也,然有自來矣。

    仲景于結胷證有附子瀉心湯一法,原是附子與大黃同用,但在上之證氣多,故以此法瀉心。

    然則在下之證血多,獨不可仿其意而合桃仁、肉桂以散腰間之血結乎?後江古生乃弟傷寒,兩腰偻廢痛楚,不勞思索,徑用此法二劑而愈。

     黃曙修與乃翁起潛春月同時病溫,乃翁年老而勢輕,曙修年富而勢重。

    勢重者,以冬不藏精,體虛不任病耳。

    餘見其頭重着枕,身重着席,不能轉側,氣止一絲,不能言語,畏聞聲響,于表汗藥中,用人參七分。

    伊表侄施濟卿恐其家婦女得知,不與進藥,暗贈人參入藥,服後汗出勢減。

    次日再于和解藥中,贈人參一錢與服,服後即大便一次。

    曙修頗覺輕爽,然疑藥下之早也,遣人緻問。

    餘告以此證表已解矣,裡已和矣,今後緩調,即日向安,不必再慮。

    往診見老翁病尚未愈,頭面甚紅,謂曰:望八老翁,下元虛憊,陽浮于上,與在表之邪相合,所謂戴陽之證也。

    陽已戴于頭面,不知者,更行表散,則孤陽飛越,而危殆立至矣。

    此證從古至今,隻有陶節庵立法甚妙,以人參、附子等藥,收拾陽氣歸于下元,而加蔥白透表以散外邪,如法用之即愈,萬不宜遲。

    渠家父子俱病,無人敢主,且駭為偏僻之說,旋即更醫,投以表藥,頃刻陽氣升騰,肌膚粟起,又頃刻寒顫咬牙,渾身凍裂而逝。

    翁雖海濱一氓,留心管晏富國之術,而賷志以沒也,良足悼矣。

    其醫于曙修調理,仍行克伐,緻元氣日削,謝絕醫藥,靜養六十餘日,方起于床。

    愈後,凡遇戚友家,見餘用藥,率多诋訾,設知當日解表和中,俱用人參,肯舍命從我乎?是其所以得全者,藉于濟卿之權巧矣。

     陸平叔文學平素體虛氣怯,面色痿黃,藥宜溫補,不宜寒涼,固其常也。

    秋月偶患三瘧,孟冬複受外寒,雖逗寒熱一班,而未至大寒大熱。

    醫者以為瘧後虛邪,不知其為新受實邪也。

    投以參朮補劑,轉緻奄奄一息,遷延兩旬。

    間有從外感起見者,用人參白虎湯,略無寸效,昏昏嘿嘿,漫無主持。

    昆弟子姓,倉皇治木。

    召昌診視,以決行期之早暮,非求治療也。

    昌見其脈未大壞,腹未大滿,小水尚利,但筋脈牽掣不停,因謂:此病九分可治,隻恐手足痿廢。

    仲景有雲:經脈動惕者,久而成痿。

    今病已廿三日之久,血枯筋燥,從可識矣。

    吾今用法治則兼治,當于仲景法外另施手眼。

    以仲景雖有大柴胡湯以解表裡之法,而無治痿之法。

    變用防風通聖散成方,減白朮,以方中防風、荊芥、薄荷、麻黃、桔梗為表藥,大黃、芒硝、黃芩、連翹、栀子、石膏、滑石為裡藥。

    原于大柴胡之制相仿,但内有當歸、川芎、芍藥,正可領諸藥深入血分,而通經脈。

    減白朮者,以前既贻誤,不可再誤耳。

    當晚連服二劑,第一劑殊覺相安,第二劑大便始通,少頃睡去,體間津津有汗。

    次早再診,筋脈不為牽掣,但陽明胃脈,洪大反加,随用大劑白虎湯,石膏、知母每各兩許;次加柴胡、花粉、芩、蘗、連翹、栀子一派苦寒,連進十餘劑,神識始得漸清,粥飲始得漸加。

    經半月,始起坐于床,經一月,始散步于地,人見其康複之難,鹹憂其虛,抑且略一過啖,即爾腹痛便洩,俨似虛證。

    昌全不反顧,但于行滞藥中,加用柴胡、桂枝升散,餘邪不使下溜而變痢以取憊,然後改用葳蕤、二冬略和胃氣,間用人參不過五分。

    前後用法,一一不違矩矱,乃克起九死于一生也。

     《景嶽全書》曰:餘在燕都,當治一王生患陰虛傷寒,年出三旬,而舌黑之甚,其芒刺幹裂焦黑如炭,身熱便結,大渴喜冷,而脈則無力,神則昏沉。

    羣醫謂陽證陰脈,必死無疑。

    餘察其形氣未脫,遂以甘溫壯水等藥大劑進之以救其本,仍間用涼水以滋其标。

    蓋水為天一之精,涼能解熱,甘可助陰,非若苦寒傷氣者之比。

    故于津液幹燥,陰虛便結,而熱渴火盛之證,亦所不忌。

    由是水藥并進,前後凡用人參、熟地輩各一二斤,附子、肉桂各數兩,冷水亦一二鬥。

    然後諸證漸退,飲食漸進,神氣俱複矣。

    但察其舌黑,則分毫不減。

    餘甚疑之,莫得其解。

    再後數日,忽舌上脫一黑殼,而内則新肉燦然,始知其膚腠焦枯,死而複活。

    使非大為滋補,安望再生?若此一證,待舉其甚者紀之。

    此外凡舌黑用補,而得以保全者,蓋不可枚舉矣。

    所以凡診傷寒者,當以舌色辨表裡,以舌色辨寒熱,皆不可不知也?若以舌色辨虛實,則不能無誤。

    蓋實固能黑,以火盛而焦也;虛亦能黑,以水虧而枯也。

    若以舌黃舌黑,悉認為實熱,則陰虛之證,萬無一生矣。

     宏治辛酉金台姜夢輝患傷寒,亦得此舌,手足厥冷,呃逆不止,衆醫猶作火治,幾緻危殆。

    院判吳仁齋用附子理中湯而愈。

    夫醫之為道,有是病必用是藥。

    附子療寒,其效可數。

    奈何世皆以為必不可用之藥,甯視人之死而不救,不亦哀哉!凡用藥得宜,效應不異,不可便謂為百無一治而棄之也。

     餘嘗治一衰翁,年踰七旬,陡患傷寒,初起即用溫補調理,至十日之外,正氣将複,忽爾作戰,自旦至辰,不能得汗,寒栗危甚,告急于餘。

    餘用六味回陽飲,入人參一兩,姜、附各三錢,使之煎服,下咽,少頃即大汗如浴,時将及午而浸汗不收,身冷如脫,鼻息幾無,複以告餘。

    餘令以前藥複煎與之。

    告者曰:先服此藥,已大汗不堪,今又服此,尚堪再汗乎?餘笑謂曰:此中有神,非爾所知也。

    急令再進,遂汗收神複,不旬日而起矣。

    嗚呼!發汗用此而收汗複用此,無怪乎人之疑之也。

    而不知汗出與汗之收者,皆元氣為之樞機耳。

    故餘紀此,欲人知阖辟之權,不在乎能放能收,而在乎所以主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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