胃經、手太陽小腸經、足太陽膀胱經、手厥陰心包絡經手厥陰心包絡經:據《霰樞》經脈載六腑經脈有手陽明大腸經,無手厥陰心包絡經。
、手少陽三焦經、足少陽膽經,此經其名屬腑,其形在下,其氣主表,其病為癰。
故疾發于五髒者為重,生于六腑者為輕,此為表裡髒腑輕重之别也。
】
脾家積毒生肩脊。
【注發生于肩下脊上者,乃因飲食膏粱積毒所緻。
發出高腫鮮明,根腳不過兩肩者為順。
先宜解毒護心為主,次宜内托清心為要,間用蠟礬丸、護心散防毒攻心。
如腫平堅硬,漸大漸開,攻注兩肩胷項或腫而不定者,危。
】
心經火毒對心臨。
【注對心發者,乃心火妄動熱極而發之也。
況心為一身之主宰,周身蘊熱,流會于此,共結為患,又稱毒刬君位,最易傷人,刑截督經,害非輕淺。
況此穴背脊多坑,固難起發,瘡形落陷,腫不高尖,治當大降心火,急疏蘊熱,頂用針通,随行拔法,務使毒氣内外疏通,各從門出,庶不内攻,方為成效。
保至十五日後,内無變證,得膿為解。
如是期變證,漸生堅硬,漸大不作膿者,死在二十二朝前後。
但此證貴在乎早治,十中可保其三四也。
】
兩肩左右雙生發,肺肝積受不虛名。
【注左搭屬肝,右搭屬肺。
生于左右肩骨移動之處為可治。
古雲左搭串右,右搭串左,俱為難治,予以為不然。
每醫左右相串者,未嘗見其死,惟在治法得宜耳。
治之先用萬靈丹發汗,疏通内外;次以清肝解郁湯、柴胡清肝湯,氣用四君子湯,血用四物湯,潰後八珍湯,俱兼六郁湯參而調治,誠為妥當。
但此證原起于痰凝氣滞火郁,氣血不調所生,正謂郁者開之,滞者行之。
如悞用瘡科解毒洩氣,悞補悞攻之藥,必緻多危。
】
蓮子蜂窠防毒陷。
【注蓮子蜂窠,多生于背,與心相近,與脊中平。
輕者形長高腫,或偏半背;重者形斜平塌,兩脅俱傷。
孔似蜂窠,突如蓮子。
瘡形可畏,常能多險多生;老弱不堪,反取常安常穩。
大規隻怕不純陽,治法何妨瘡勢惡?護心護膜,丸丹須要調停;執藥執方,活法在乎醫意。
機參總論,法決存亡。
】
腰間腎俞發難生。
【注腎俞發者,生于兩腰内腎陷肉之間,或正中亦發,凡生于此者最為險候。
蓋内腎乃為性命根本,藏精藏氣藏神。
又謂受命先天,育女育男育壽。
此等皆出于腎髒一竅也。
其為疾因房勞過度,氣竭精傷,欲火消陰,外陽煽感,以緻真水真陰,從此而耗散;既散之後,其髒必虛,所以諸火諸邪乘虛而入;既入之後,渾結為瘡。
如本髒稍有真陰制火,瘡形自可紅活高腫為膿。
治以人參養榮湯加山萸、五味子、黃蘗、知母,及加減八味丸,以救其源。
若瘡形色紫黑,幹枯堅硬,不作膿者,為真陰内敗,再無可生之理,必死在十五日前後為期也。
】
督脈經虛從項發,俗名對口故相稱。
【注對口者,生于項後而對前口者是也,但有偏正之不同。
發于正者屬督脈所主,發于偏者乃太陽膀胱所司,二者皆起于濕熱上攻凝結而成也。
督脈者,發瘡雖正而反為易治,因督脈起于下而貫脊行于上,故毒氣得之,反能沖突高腫,使邪毒不緻下流低陷,乃為外發,故多易治。
膀胱者,發瘡雖偏而每為難治,蓋膀胱之脈起于巅頂,貫項兩旁,順下而行,乃與瘡毒交會下流,故瘡多平塌。
又太陽膀胱主司寒水,其質多冷多沉,故瘡于此多難起發,形色多難紅活,堅硬難潰,又易流注兩肩胷項作腫,十五日外無膿者,必然變黑歸陰,故多不治。
俗呼以正為重,以偏為輕,此皆庸說,不得其消息故也。
治以黃連消毒飲主之,餘皆降火化痰、解毒清心、托裡為要也。
】
何期耳後多生發,夭疽銳毒果非輕。
【注發生于耳後一寸三分緻命之處,誠為險惡之候。
又左為夭疽,右為銳毒。
夭者妖變之物也,故屬肝木;銳者鋒利之器也,是屬肺金。
二者皆起于積想勞心,謀慮不決,緻火旺而又郁,郁而又旺,以成此疾也。
故形多堅硬,頭多隐伏,未潰先黑,未膿先腐,臭穢易生,元氣易敗,毒氣多緻不得外發,後必内攻而死。
但此證初生,起于隐微,令人多不知覺,及其知覺,毒已入内矣。
如紅活高腫,易膿易腐者,無妨。
】
又有脫疽生手足,丹房補術孽根因。
【注脫疽之發,脫者落也,疽者黑腐也。
此毒皆起于丹石補藥,房術秘法,興陽濇精,幸圖不洩,藥性暴烈,或洗或嚼,或噙于口,或藏臍下,霸阻精道,久戰不弱,取樂一時,恣情戲谑,毒積髒腑,真陰枯灼,種禍在身,終久必發。
此是根因,發者難生。
多生手足,發在骨筋。
初生如粟,色似棗形,漸開漸大,筋骨伶仃。
烏烏黑黑,痛割傷心,殘殘敗敗,污氣熏人。
廷至踝骨,性命将傾,此非天命,自喪其身。
古人有法,截割可生,今人誰肯,割截為名。
治法雖有,詳在後文。
】
漫腫難治焮腫易,總論中間法可憑。
諸瘡另自分門說,豈許輕幹紊此呈?
【注漫腫者,肉腫瘡不腫;焮腫者,瘡腫肉不腫是也。
此二者發瘡陰腸之大體,辨證順逆之要節。
由此觀之,一決而可定也。
初起理當升發,潰後不可用内消,宜用托藥;如不應者,乃毒勝氣血,死在旬日。
或已發出而不腐潰,根腳堅硬,或軟而散大者,急投托藥大補脾胃;不應,死在二旬。
若已潰而色不變紅活,亦不生肌收斂,瘡口暈大,腫痛不減,胃氣不回,急須峻補;不應者,乃脾崩,死在月餘。
】
治法總論第二
癰疽發背怎生醫?不論陰陽先灸之。
不痛灸至痛,疼灸不疼時。
【注凡看大瘡,先要從容立定主意,以見标日期為始,到今幾日,看瘡形與日期可否相對。
相應則多吉,不應則多險。
次看受病之源,發于何髒腑,出于何部位。
但身體有上下,部位有險否,形色辨順逆,精神論有無。
再看年紀老壯,氣血盛衰,發陰發陽,毒深毒淺,以陽為易治者多生,以陰為難治者多死。
方診脈之虛實,可知順險,以決其終。
凡瘡未潰前,脈要太過一二至,已潰後又宜不及二三分,此為脈病相應,首尾自不變生。
如其相反,恐防不測。
但看法全在目力精巧,與心相應,一一參明,表裡透徹,然後方定治法。
凡瘡七日以前,形勢未成,元氣未弱,不論陰陽表裡,寒熱虛實,俱當先灸。
輕者使毒氣随火而散,重者拔引郁毒,通徹内外,邪得火引毒氣混合為陽,方能發腫作痛,然後可汗可攻,或消或托,兼求标本參治,必以脈合藥,以藥合病,如此治之,自然無錯矣。
故藥難執方,全在活法,大抵首尾俱不可損傷元氣脾胃為要!】
内服蟾酥丸一服,外将神火照三枝。
【注凡瘡初起七日之前,或已灸之後,未服他藥,宜用蟾酥丸一服得汗解為妙,或萬靈丹發汗亦可。
所謂毒氣随汗而散,最為快捷方式。
如二藥服後,或發汗不出,此乃表裡閉密之故,毒亦不輕,當神妙拔根方施治。
神燈照法甚妙,亦不可用之太早。
如瘡四五日之間,形未聚,毒未出,若用之早,恐留郁而内毒反緻難出。
須用在八九日之後,瘡勢已定,毒氣已聚,未成膿腐之時。
用此照之,已成者自高,未成者自消,不潰者自潰,不脫者自脫,亦且能解毒活血,消腫散瘀,誠良法也。
】
用膏貼頂上,敷藥四邊圍。
【注凡瘡最忌風寒所襲,初起之時,或已灸之後,俱當用太乙膏蓋貼頂上,功效在于拔毒提頂提膿,防禦風寒不入。
如焮痛高腫陽瘡,七日已後,瘡頭自有黃色稠膿相黏膏上,餘腫紅色,光亮鮮明,每日宜用蔥湯洗凈換膏貼之。
其正膿定在十一日前後出也,此為易治易安之證。
如七日之後,瘡不大腫高,四邊又不焮痛,瘡頭亦無膿意相粘,此為陰陽相等之證,宜用化腐紫霞膏塗瘡頂上,外以膏藥蓋之。
換至十日外,瘡頂漸腐,餘腫漸高,似有膿意之象,其正膿隻在十五日之後可出也,此為以險成順之證。
至于二十日已後無膿者,乃純陰之證,縱治亦無效矣。
又如瘡之四邊根腳餘腫,其功又在敷藥收束根本,庶不開大。
初起時宜用金黃散敷于四邊,能拔毒消腫止痛;既潰後當用鐵桶膏箍之,庶瘡根漸收漸緊。
但諸瘡原因氣血凝滞而成,切不可純用涼藥,冰凝肌肉,多緻難腐難斂。
必當散滞行瘀,拔毒活血藥用之,方為妥當也。
】
氣盛兮頂自高而突起,血盛兮根腳束而無疑。
【注氣血者,人之所原禀,老者或有有餘,少者亦有不足,身之命脈,全賴于此,一或有乖,百病生焉。
獨瘡科尤關系不淺。
但腫瘍時,若無正氣沖托,則瘡頂不能高腫,亦不能焮痛潰膿。
若無真陰相滋,則瘡根不能收束,色亦不能紅活收斂。
凡視瘡之頂高根活,不論老少,定知氣血有餘,故知老幼俱可無妨。
又宜交會明白。
交會者,瘡根與好肉交界之處,高低自然分别明白,瘡形與好形各無混雜,自然分明也。
以此觀之,了然明白矣。
】
高腫起者,忌用攻利之藥以傷元氣;平塌漫者,宜投補托之劑以益其虛。
【注凡瘡初發自然高起者,此瘡原屬陽證而内髒原無深毒,亦且毒發于表,便宜托裡以速其膿。
忌用内消攻伐之藥以傷脾氣,膿反難成,多緻不能潰斂。
又瘡初起不高不赤,平塌漫者,此乃元氣本虛,急宜投托裡溫中健脾之藥,催托毒氣在外,庶無變證矣。
】
内熱甚者,量加消毒清劑;便秘燥者,必須通利相宜。
使髒腑得宣通,則氣血自流利。
【注腫瘍時内熱口幹,脈實煩燥,便秘喜冷者,此為邪毒在裡,急與寒涼攻利,宜内疏黃連湯、四順清涼飲、内消沃雪湯,俱可選用。
又兼有表證者,防風通聖散去麻黃,或雙解散加桔梗、天花粉。
又或小便不利者,兼入天水散、五苓散、俱可合用,務使二便通利,以杜其源。
又有元氣素虛者,恐不勝前藥,以托裡消毒散加蜜炒大黃,或兼豬膽導法,亦得通利為度。
首尾俱要閉而不結,通而不洩,得髒腑和平,表裡透徹,方可便用托裡排膿内補之藥。
又如潰瘍時,雖有口幹便閉,髒腑不和,小水不利等證,此因潰後膿水出多,内亡津液,氣血虛耗,不能榮潤髒腑所緻。
其人必脈細而數,口和而幹,飲食減少,好飲熱湯。
此乃虛陽之火為病,非前說有餘所比,隻宜養氣血、滋津液、和髒腑、理脾胃。
如此治之,則二便自和,亦無變證。
常有悞行攻利,多緻不救者。
】
十日之間瘡尚堅,必用铍針當頭點破。
【注凡瘡十日已後,自當腐潰為膿,如期不作膿腐,仍尚堅硬者,此屬陰陽相半之證,瘡根必多深固,若不将針當頭點入寸許,開竅發洩,使毒氣無從而出,必緻内攻也。
倘内有膿,又使易出,此為開戶逐賊之意也。
亦有十日外瘡雖不腐潰,形尚紅活焮熱腫痛,此雖膿遲,後必自出,不必針之。
蓋緣元氣不能充足,或失用補托之藥,又悞用寒涼,或蓋覆未暖,多緻膿遲。
有此證者,宜用補中健脾大托補藥,以得膿為效。
又以十五日至二十一日為期,過此外者,縱有稀膿,但元氣被毒相拒,日久必緻耗散,誠難歸結也。
】
半月之後膿亦少,須将藥筒對頂拔提。
有膿血之交黏,必腐肉之易脫。
【注如瘡半月後仍不腐潰,不作膿者,毒必内陷,急用铍針品宇樣,當原頂寸許點開三孔,随瘡之深淺一寸二寸皆可入之,入針不痛,再深入不妨;随将藥筒頂先煮熟,對孔竅合之,良久候溫取下。
如拔出之物,血要紅而微紫,膿要黃而帶鮮,此為血氣營運活瘡,其人必多活。
又謂膿血交粘,用藥可全,色鮮紅活,腐肉易脫。
如拔出瘀血紫黑,色敗氣穢,稀水無膿者,此為氣血内敗死瘡。
所謂氣敗血衰,神仙歎哉!此等之瘡難久候,其人必在月終亡。
】
且如斯時内有膿而不得外發者,以針鈎向正面鈎起頑肉,用刀剪當原頂剪開寸餘,使膿管得流通,庶瘡頭無閉塞。
【注已用藥筒拔膿之後,外既有孔,内竅亦通,瘡期又當大膿發洩之候,如尚膿少,此瘡頭必有瘀腐塗塞,内肉亦有頑膜阻隔,多緻膿管不通難出也。
須用針鈎,鈎起瘡頂頑肉,以铍針利剪,随便取去寸餘頑硬之肉,取之微痛,或有血出,俱不妨。
随用兩手輕重得宜,從瘡根焮處漸漸捺至中間,剪出膿管處内有聚膿,自然湧出,以黃色稠厚為吉。
其膿日漸多者為輕,反此為兇。
務使塗塞者開之,令膿毒外發也。
】
頻将湯洗,切忌風吹。
【注凡瘡未潰前,或已用照藥後,俱要煎蔥艾湯,每日淋洗瘡上一次,甚者早晚二次,使血氣疏通,易于潰散。
又已潰時及藥筒提拔之後,尤宜避風。
先去舊藥,用方盤靠身瘡下放定,随用豬蹄湯以軟絹淋湯瘡上,并入孔内,輕手捺凈内膿,庶敗腐宿膿随湯而出,以凈為度。
再以軟帛疊成七八重,勿令大幹,帶湯覆于瘡上,兩手輕盈,旋按片時,帛溫再換,如此洗按四五次,使血氣疏通,患者自然爽快。
亦取瘀滞得通,毒氣得解,腐肉得脫,疼痛得減,此手功之要法,大瘡不可缺也。
候腐脫已見紅肉時,洗後随用玉紅膏,用抿腳挑膏于手心,捺化搽塗新舊肉上,外用太乙膏蓋之,四邊腳根已消處,不必箍藥,每日如此用之,不數日間膿腐盡脫新肉頓生,更加内補調理得宜,輕瘡隻在月餘,大瘡不過七十日,必完口而愈。
】
關節在于斯時,變生出于此候。
【注陽瘡以十四日為關,陰瘡二十一日為節,此時務要出膿勢定,膿出則腐脫,腐脫則肌生,肌生則收斂,收斂則瘡平,亦由次序來也。
如期不得膿者,後必有變,所謂一關順,後必多順;一關逆,後必多逆也。
】
治當大補,得全收斂之功;切忌寒涼,緻取變生之局。
【注凡瘡潰後,五髒虧損,氣血大虛,外形雖有餘而内髒實不足,法當純補,乃可無虞。
但見已潰時發熱惡寒,膿多自汗作痛者,便進十全大補湯;但見虛熱少睡,飲食不甘者,便進黃芪人參湯;但見皮寒骨熱,欬嗽有痰者,便進托裡清中湯;但見四肢倦怠,肌肉消瘦,面黃短氣者,便進人參養榮湯,但見膿多心煩,少食發躁不睡者,便進聖愈湯;但見脾虧氣弱,身涼脈細,大便溏洩者,便進托裡溫中湯;但見飲食不甘,惡心嘔吐者,便進香砂六君子湯;但見脾虛下陷,食少,虛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