胷之下,為烏骨者一。
男子此骨滿者發早白。
蕩之下,為臆骨者一。
此骨高,多訛妄。
鈴中之後,為脊窳骨者,共二十二,上接天柱,有髓。
脊窳次下,為大動骨者一,上通天柱,共成二十四椎。
大動之端,為歸下骨者一,道家謂之尾閻。
歸下之後,為篡骨者一。
此骨能限精液。
歸下之前,為莜骨者一。
此骨薄者,多處貧下。
複次,缺盆之下左右至襯,以二十五字關六十骨。
此下止分兩手臂至十指之端衆骨。
支其缺盆之後,為伛甲骨者,左右共二,有勢多液。
伛甲之端,為甲隐骨者,左右共二。
此骨長則至賢。
前支缺盆,為飛動骨,左右共二。
此骨短,病痱緩。
次飛動之左,為龍臑骨者一,有勢無髓無液,下同。
次飛動之右,為虎沖骨者一。
龍臑之下,為龍本骨者一;虎沖之下,為虎端骨者一,俱有勢有髓。
本端之下為腕也。
龍本上内,為進賢骨者一。
男子此骨隆為名臣。
虎端上内,為及爵骨者一。
女人此骨高,為命婦。
腕前左右,為上力骨者共八,有勢多液,下同。
次上力為駐骨者,左右共十,下同。
次駐骨,為搦骨者,左右共十。
次搦,為助勢骨者,左右共十。
左助外為爪,右助外為甲。
爪甲之下,各有襯骨,左右共十,無勢無液。
複次,(骨曷)骭之下,左右前後至初步,以五十一字關一百三十六骨,此下至兩乳下,分左右自兩足心衆骨所會處也。
(骨曷)骭之下,為心蔽骨者一,無髓。
(骨曷)骭之左,為脅骨者,上下共十二,居小腸之分也。
左脅之端,各有脅隐骨者,分次亦十二,無髓。
脅骨之下,為季脅骨者共二,多液。
季脅之端,為季隐骨者共二,無髓。
(骨曷)骭之右,為肋骨者共十二,處太陽之分也。
肋骨之下,為(月少)肋骨者共二,各無隐骨,惟獸有之。
右肋之端,為肋隐骨者共十二,無髓。
莜骨之前,為大橫骨者一,有勢少髓。
橫骨之前,為白環骨者共二,有勢有液。
白環之前,為内輔骨者,左右共二,有勢有液,下同。
内輔之後,為骸關骨者,左右共二,下同。
骸關之下,為楗骨者,左右共二。
楗骨之下,為髀樞骨者,左右共二,有勢多髓。
髀樞下端,為膝蓋骨者,左右共二,無勢多液。
膝蓋左右,各有俠升骨者共二。
有勢多液。
髀樞之下,為(骨行)骨者,左右共二,有勢多髓。
(骨行)骨之外,為外輔骨者,左右共二,有勢有液,下同。
(骨行)骨之下,為立骨者,左右共二。
立骨左右,各有内外踝骨者共四,有勢少液。
踝骨之前,各有下力骨者,左右共十,有勢多液。
踝骨之後,各有京骨者,左右共二,有勢少液。
下力之前,釋欹之前,各有起仆骨者共十,有勢。
起仆之前,各有平助骨者,左右共十,有勢。
平助之前,各有襯甲骨者,左右共十,無勢少液。
釋欹兩旁,各有核骨者,左右共二,有勢多液。
起仆之下,各有初步骨者,左右共二,有勢無髓有液。
女人則無此骨。
凡此三百六十五骨也。
天地相乘,惟人至靈。
其女人則無頂威。
散血膏敷貼。
或趺磕損傷未破皮肉者,用捕肉膏敷貼。
凡刀斧斫磕趺破上唇而拔缺者,用絹片一小條,從腦後縛向前來縛合縫定,次挾封口藥,外以散血膏敷貼。
如下唇整法,卻以絹片從下颏兜縛,及如前法整頓,次掞末敷藥。
或無腫,不須敷藥。
凡偶含刀在口内戲耍,誤封斷舌頭,未全斷者,用封口藥敷,一日換二三次藥,七八日全安。
凡兩臉涎囊被刀斧斫磕跌堕等傷,傷開涎囊者,用絹棧縫合,卻以封口藥塗敷,外以散血膏敷貼;七八日接住肉,剪去線,挾封口藥。
凡牙齒被人打趺砍磕,去了牙齒者,隻用補肌散摻,及封口藥掞,服破血藥止痛藥,并用水煎藥服,不宜用酒煎藥,須知此法,乃大有功。
凡牙斷趺磕斫傷,牙齒未動者,用芙蓉膏末摻。
如齒動者,用蒺藜根燒存性為末,常揩搽之,即牢。
凡割喉者,用腳騎患人頭項,以絲線先縫内喉管,卻縫外頸皮,用封口藥塗敷,外以散血膏敷貼換藥。
或喉被人打歪,以手搖正,卻以前膏敷貼。
若結喉傷重,軟喉斷,不可治。
以湯與之,得入腸者可治,若并出者不可治。
頸骨肩胛脅肋傷:凡高處跌堕,頸骨摔進者,用手巾一條,繩一條,系在房上垂下來,以手兜縛颏下,系于後腦,殺縛接繩頭,卻以瓦罂一個五六寸高,看捺人淺深,斟酌高低,令患人端正坐于罂上,令伸腳坐定,醫者用手掣捺平正,說話令不知覺,以腳一踢,踢去罂子,如在左用手左邊掇出,如在右用手右邊掇出,卻以接骨膏、定痛膏敷貼。
又一法,令患人卧床上,以人擠其頭,雙足踏兩肩即出。
凡左右兩肩骨跌堕失落,其骨叉出在前,可用手巾系手腕在胷前;若出在後,用手巾系手腕在背後。
若左出折向右肱,右出折向左肱,其骨即入。
接左摸右鬓,接右摸左鬓,卻以定痛膏、接骨膏敷之。
凡肩井骨及脅下有損,不可束縛,隻捺令平正,用補肉膏、接骨膏、定痛膏敷貼。
兩肋骨亦然。
凡肩赙骨出,相度如何整,用椅一個,令患人于椅後伸兩手于左洞、右棚及初步等五骨,止有三百六十骨。
又男子女人一百九十骨,或隐或襯,或無髓勢;餘二百五十六骨,并有髓液以藏諸筋,以會諸脈溪谷,相需而成身形,謂之四大。
此骨度之常也。
頭目鼻耳傷:凡腦骨傷破,輕手撙捺平正。
若皮不破者,用退腫膏敷貼;若皮破肉損者,先用封口藥掞之,外以散血膏貼之;若皮破血流者,用止血散掞之;若腫痛者,用葛葉、毛藤葉、楓葉尾砍爛敷之,不可見風着水,恐成破傷風。
凡腦骨傷碎在鞕處,可治。
若傷太陽穴,不可治。
如在發際,須剪剃去發,看皮破不破,依上用藥敷。
若欲洗,宜用熟油和藥水洗,或和溫茶洗之。
凡面目傷,青黑色,用一紫散敷,或紫金膏貼。
傷重者用補肉膏敷貼。
凡腦兩角及後枕或兩眉有傷,可治。
眼睛傷,瞳神不碎,可治。
或眼泡傷紫黑色,用一紫散敷貼,或紫金膏敷貼。
傷重者,用補肉膏敷貼。
或頂心有損,則難治。
凡鼻兩孔傷凹者,可治。
血出無妨。
鼻梁打撲跌磕凹陷者,用補肉膏敷貼。
若兩鼻孔跌磕傷開孔竅,或刀斧傷開孔竅,用封口藥掞傷處,外以散血膏貼之,退腫。
凡耳斫跌打落,或上脫下黏,或下脫上黏,内用封口藥掞,外用散血膏敷貼;及耳後看脫落所向,用鵝翎橫夾定,卻用竹夾子直上,橫縛定。
縛時要兩耳相對,輕縛住。
舌唇口喉齒顋傷:凡唇口刀斧斫磕跌堕等傷,破皮傷肉者,先用桑白皮線縫合,卻以封口藥塗敷,次以散血膏敷貼,牽住所封藥,不令開落,仍少言語。
凡跌破唇耳鼻而拔缺者,即以封口藥掞,外以散血膏敷貼。
若缺唇缺耳,先用麻藥塗之,卻以剪刀剪去外些皮,即以絹線縫合,缺耳作二截縫合,缺唇作三截縫合,以雞子黃油塗,次以金毛狗脊毛薄摻些于上,次以封口藥塗抹之。
次日,以茶輕洗就掞末。
一日換一次,至八日剪去線,又掞末。
凡顋頰顴刀斧斫磕跌堕等傷破皮肉者,用封口藥填瘡口,外以椅,手圈住,及以軟衣被盛塾脅下,使一人捉定,兩人拔伸,卻墜下手腕,又着曲着手腕,按捺平正,卻以定痛膏、接骨膏敷貼,絹片縛之。
手傷:手有四折骨,六出臼。
凡手臂出臼,此骨上段骨是臼,下段骨是杵,四邊筋脈鎖定,或出臼亦挫損筋,所以出臼。
此骨須拽手直,一人拽,須用手把定此間骨,搦教歸窠;看骨出那邊,用竹一片,夾定一邊,一邊不用夾,須在屈直處夾。
才服藥後,不可放定,或時又用拽屈拽直。
此處筋多,吃藥後,若不屈直,則恐成疾,日後曲直不得。
肩胛上出臼,隻是手骨出臼歸下,身骨出臼歸上,或出左,或出右,須用舂杵一枚,矮凳一個,令患者立凳上,用杵撐在于出臼之處。
或低,用物塾起。
杵長則塾凳起。
令一人把住,手拽去凳,一人把住舂杵,令一人助患人放身從上坐落,骨節已歸窠矣,神效。
若不用小凳,則兩小梯相對,木棒穿從兩梯股中過,用手把住木棒正棱,在出臼腋下骨節蹉跌之處,放身從上墜,骨節自然歸臼矣。
凡手(月争)手腕骨脫,繃直拽出,醫用手擡起手(月争)腕,以患人本身膝頭塾定,醫用手于頸項肩處,按下其骨還窠,卻用定痛膏、接骨膏敷貼。
若手腕失落,或在上在下,用手拽伸,卻使手撚住,方可用前膏敷貼,藥夾縛。
若手(月争)骨出,用圓椅橫翻向上,醫用足踏住椅,将病人手在椅橫内校曲入腕,内以小書簿上下夾定平穩,卻前膏敷貼,用絹布兜,縛時要掌向上。
若手盤出臼,不可牽伸,用衣服向下承住,用手撙按動搖,挪令平正,卻用前膏敷貼夾縛,下用襯夾。
凡手骨出向左,則醫以右手拔入;骨出向右,則醫用左手拔入。
一伸一縮,搖動二三次,卻用接骨膏、定痛膏敷貼夾縛。
凡手腳隻一邊斷則可治,若兩手腳骨皆斷者不可治。
凡手足骨斷者,中間一坐縛可帶緊,兩頭放寬些,庶使氣血聚斷處。
若接縛手者,前截放寬縛些,使血散前去。
若接足者,下截放寬些,使氣血散下去。
凡掌盤出向下,将掌向上,醫用手撙損動處,将掌曲向外捺令平正,用前膏貼,再用夾。
向背一片長,下在手背外;向面一片短,下在掌按處。
向小指一片長,下在指曲處;向大指一片短,下在高骨處,三度縛之。
凡兩手臂骨打斷者有碎骨,跌斷者則無碎骨,此可辨之。
皆可用定痛膏、接骨膏敷貼之。
凡手指跌撲刀斧打碎,用雞子黃油潤,次掞封口藥末,外以散血膏敷貼,絹片縛定。
若趺撲咬傷者,用澤蘭散敷之,若有寒熱者,用退熱散敷之,寒熱退去之。
凡手掌根出臼,其骨交互相鎖,或出臼則是剉出鎖骨之外,須是搦鎖骨下歸窠,出或外則須搦入内,或入内則須搦出外,方入窠臼。
如隻用手拽,斷則難入窠,有七八成痼疾也,宜接骨膏、定痛膏敷貼夾縛。
四折骨,用杉皮竹片夾縛;六出臼,隻宜以布帛包縛,不可用夾,要時時轉動,不可一時不動,恐接直骨。
胷脅傷:凡胷前跌出骨不得入,令患人靠實處,醫人以兩腳踏患人兩腳,以手從脅下過背外相叉,抱住患人背後,以手于其肩掬起其胷(骨甫),其骨自入,卻用定痛膏、接骨膏敷貼。
凡胷(骨甫)骨有拳搥傷,外有腫,内有痛,外用定痛膏敷貼,内用破血藥利去瘀血,次用消血草擂酒服。
如刀傷先宜安骨定皮合口,挪令平正,卻以封口藥掞瘡口,外以補肌散,以雞子清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