敷貼,内服補損藥活血丹之類。
凡胷骨筋斷,先用破血藥,卻用定痛膏接骨膏敷貼。
皮破者,用補肉膏敷貼。
凡胷脅傷重血不通者,用菉豆汁、生姜和服。
宜以壯力人在後擠住,自吐其血,次用破血藥。
肚上被傷,肚皮俱破,腸出在外,隻腸全斷難醫,傷破而不斷者皆可治療。
凡腸出,可以病人手搭在醫人肩,随其左右收起,以麻油潤瘡口,整入腹;卻以通關散吹鼻打噴嚏,令腸自人;用桑白皮線,向皮内縫合,後以封口藥塗傷處,外以補肌散,以雞子清調勻敷貼。
或散血膏更妙。
線上以花乳石散敷之。
肚皮裂開者,用麻縷為線,或搥桑白為線,亦用花乳石散敷線上。
用須從裡重縫肚皮,不可縫外重皮,留外皮開,用藥摻,待生肉。
若腸上有小損孔,以燈火照之,腸中有氣射燈,不可治。
又一法:腸出,吊起病人手,用酢煎山豆根汁服一口至二口,卻以針于病人頸上一刺,其腸自入。
凡肚皮傷破孔大,肚腸與脂膏俱出,放入内則用縫;如孔小,隻有膏出,用手擘去膏,不用縫。
此膏出者已無用了,不可複入肚中,反成禍患,隻須擘去不妨。
此是聞肉,但放心去之。
肚内被傷者,專用利大小腸,不可待秘,恐成重患。
腰臀股膝傷:凡腰骨損斷,用門一片放地下,一頭斜高些,令患人覆眠,以手伸上,攀住其門,下用三人拽伸,以手按損處三時久,卻用定痛膏、接骨膏敷貼。
病人渾身動作一宿,至來日患處無痛,卻可自便左右翻轉,仍用破血藥。
凡臀盤左右趺出骨者,右入左,左入右,用腳踏進,撙捺平正,用藥。
如跌入内,令患人盤腳,按其肩頭,醫用膝抵入,雖大痛一時無妨。
整頓平正,卻用接骨膏、定痛膏敷貼。
隻宜仰卧,不可翻卧。
大動後恐成損患。
凡腰腿傷,全用酒佐通氣血藥,俱要加杜仲。
凡胯骨從臀上出者,用二三人捉定腿拔伸,仍以腳捺送人,卻用前等膏敷貼。
如在裆内出者,則難治。
凡腳骨傷甚難整,當臨時相度,難泥一說。
凡兩腿左右打跌骨斷者,以手法整其骨,以手拽正,上拽七分于前,下拽五分于後,整定,用接骨膏、定痛膏敷貼,夾縛。
縛時先縛中正,後縛上下,外用副夾。
若上下有腫痛無慮,五日方可換藥。
凡辨腿胯骨出内外者,如不貼膝,便是出向内,從内捺入平正;如粘膝不能開,便是出向外,從外捺入平正,臨機應變。
凡腳盤出臼,令患人坐定,醫人以腳從腿上一踏一搬,雙手一撙,捺搖二三次,卻用接骨膏、定痛膏,或理傷膏敷貼。
凡膝蓋損斷,用手按捺進平正後,用前膏敷貼,桑白皮夾縛,作四截縛之。
其膝蓋骨跌挫開者,可用竹箍箍定,敷藥夾定。
要四截縛之,膝蓋不開也。
若腫痛,須用針刀去血,卻敷貼,用夾。
若或内外踝骨、左右腳盤剉跌損傷,用腳踏直拽正,按捺平正,卻敷貼前膏。
若膝頭骨跌出臼,牽合不可太直,不可太曲。
直則不見其骨棱,曲則亦然。
隻可半直半曲,以竹箍箍住膝蓋骨,以繩縛之。
凡骨節損折,肘臂腰膝出臼蹉跌,須用法整頓歸元,先用麻藥與服,使不知痛,然後可用手法治之。
腳傷,腳有六臼四折骨。
凡腳闆上交叉處出臼,須用一人拽去,自用手摸其骨節,或骨突出在内,用手正從此骨頭拽歸外,或骨出向外,須用力拽歸内,則歸窠。
若隻拽不用手整人窠内,誤人成痼疾也。
宜接骨膏、定痛膏敷貼。
夾縛:四折骨,用正副夾縛束;六出臼,隻宜以布帛包縛,不可夾之。
凡腳膝出臼,與手臂肘出臼同。
或出内出外,隻用一邊夾縛定。
此處筋脈最多,時時看顧,不可疏慢。
宜接骨膏、定痛膏敷貼夾縛。
凡腳大腿根出臼,此處身上骨是臼,腿根是杵,或出前或出後,須用一人手抱住患人身,一人拽腳,用手盡力搦歸窠。
或是剉開,又可用軟綿繩,從腳縛倒吊起,用手整骨節,從上墜下,自從歸窠,卻用接骨膏、定痛膏敷貼夾縛。
背脊骨傷:凡判脊骨不可用手整頓,須用軟繩從腳吊起墜下身直,其骨使自歸窠。
未直則未歸窠。
須要待其骨直歸窠,卻用接骨膏或定痛膏或補肉膏敷。
以桑皮一片放在藥上,杉皮兩三片安在桑皮上,用軟物纏夾定,莫令曲,用藥敷之。
凡腳手骨被壓碎者,須用麻藥與服,或用刀割開,甚者用剪刀剪去骨鋒,便不沖破肉;或有粉碎者去其骨,免膿血之禍。
然後用大片桑皮,以補肉膏或定痛膏糊在桑皮上,夾在骨肉上,莫令差錯。
三日一洗,莫令臭穢。
用藥敷之。
又切不可輕易自恃有藥,便割便剪便弄,須要詳細審視,當行則行,尤宜仔細。
或頭上有傷,或打破,或刀傷,或壓碎骨,用藥敷貼縛之。
凡纏縛之際,要于密室無風之所,勿使風人瘡口,恐成破傷風之患。
切記切記!
陰囊陰門傷:凡陰囊被人扯脫者,用雞子黃油塗,以金毛狗脊毛薄攤于上,次掞封口藥,又用散血膏敷貼,外卻用中葉金鎖匙、紫金皮水煎服,洗用紫蘇葉煎水洗。
凡陰囊處有青黑紫色腫者,用補肉膏敷貼,或用定痛膏加赤芍、草烏、良姜、肉桂各少許打和,用韭葉砍爛,同藥貼。
如無韭葉,蔥葉亦可。
仍服利小便藥。
凡婦人腿骨出進陰門邊,不可踏入,用凳一條,以綿衣覆上,令患人于上卧,醫以手孥患人腳,用手一撙,上在好腳邊上去,其腿骨自入,卻用接骨膏、定痛膏敷貼。
凡下近腿胯陰囊等處,不用通藥,但貼不令血蔭。
筋骨傷:凡斷筋損骨者,先用手尋揣傷處,整頓其筋骨平正,用接骨等膏敷貼,用正副夾縛定。
正夾用杉皮去外重皮,約手指大,排肉上,以藥敷杉皮上,藥上用副夾,用竹皮去裡竹黃,亦如指大,疏排夾縛。
凡骨碎斷或未碎斷,但皮破損肉者,先用補肌散填滿瘡口,次用散血膏敷貼。
如骨折,要接骨膏敷貼夾縛。
或皮破骨斷者,用補肉膏敷貼。
凡骨斷皮破者,不用酒煎藥。
或損在内破皮肉者,可加童便在破血藥内和服。
若骨斷皮不破,可全用酒煎損藥服之。
若隻損傷,骨未折肉未破者,用消腫膏或定痛膏。
凡皮破骨出差臼,拔伸不入,撙捺皮相近三分,用快刀割開些,捺入骨。
不須割肉,肉自破了,可以入骨。
骨入後,用補肉膏敷貼瘡四旁腫處,留瘡口,用補肌散填之。
皮肉不破,用接骨膏、定痛膏敷貼。
若破者,必有血出,用力整時,最要快便。
凡皮裡有碎骨,隻用定痛膏、接骨膏敷貼夾縛。
十分傷害,自然爛開肉,其骨碎必自出,然後摻補肌散,外以補肉膏敷貼。
凡骨碎看本處平正如何,大抵骨低是不曾損左右骨,高骨定損了。
如折骨,要拔伸捺平正,用藥敷貼,以正副夾束縛,勿令轉動,使損處堅固。
如出臼曲處,要時時曲轉,使活處不強。
凡敷貼,用闆子一片,就闆子上将蕉葉或紙褙攤接骨膏、定痛膏在上,移在損處。
皮内有碎骨,後來皮肉自爛,先摻補肌散,以敷補肉膏,碎骨自出。
若破斷皮肉,先以封口藥填塗,用線縫合,外用補肉膏、散血膏敷貼。
凡平處骨斷骨碎皮不破者,隻用接骨膏、定痛膏敷貼夾縛。
若手足曲直等處及轉動處,隻宜絹包縛,令時數轉動,不可夾縛。
如指骨碎斷,止用苎麻夾縛。
腿上用苎麻繩夾縛。
冬月熱縛,夏月冷縛,餘月溫縛。
凡拔伸捺正,要膻絹軟物,單正仍拔伸。
當近在骨損處,不得前去一節骨上,仍拔伸。
相度左右骨,各有正斜拔者。
凡撙捺要手法快便,要皮肉相執平正,整拔亦要相度難易,或用三四人,不可輕易。
凡筋斷,用楓香以金沸草砍取汁調塗敷,次用理傷膏敷貼。
束縛敷貼用藥:凡束縛,春三日、夏二日、秋三日、冬四日,縛處用藥水泡,洗去舊藥,不可驚動損處,洗了仍用前膏敷縛。
若束縛,要杉木浸軟去粗皮,竹片去黃用青,共削約手指大片,用杉木皮為正夾,竹片為副夾,疏排周匝,以小繩三度縛。
縛時相度高下遠近,使損處氣血相續,有緊有寬,說見前。
二三日一次換藥敷,直要縛一個月藥;次以補揖好膏貼之,亦要以杉皮夾住,令損處堅固。
骨老方不夾之。
其杉皮貼肉上,藥敷杉皮上,紙被貼藥上,竹片夾紙被上縛之。
凡腫是血作,用熱藥水泡洗,次敷貼等草藥。
一時讨不及者,隻用理傷膏貼最便。
凡用夾,須攤藥于紙上平,兩頭要帶薄,搭頭搭得不厚,不礙肉,平坦者,無高低不均之患。
若四岸高低不均,此上便有空缺,不着肉處即生泡,切記之!
凡敷貼接骨等藥,疼痛不止者,可加乳香、沒藥、楓香、白芷、肉桂、南星、獨活等味,各量加些于藥中敷貼,其肉溫暖,疼痛即住。
刀斧傷者,去肉桂、南星、獨活。
凡換藥不可生換,用手巾打濕搭潤,逐片取脫,随手蕩洗換藥,不可輕停一時,恐生肉泡。
仍先攤藥,随即應手換之。
此大節病累遭害,切記之!
凡傷重,其初麻而不痛,應拔伸捺正,或用刀取開皮,二三日後方知痛,且先勻氣血。
凡被杖打痛腫而未破者,先用棱針出血。
若破者不須出血,隻用撒地金錢、山薄荷、生地黃、地薄荷、豬(豕母)咛葉、澤蘭葉、血見愁搗敷貼。
若成杖瘡,用黑膏藥、白膏藥、紅膏藥、太乙膏、牛脂膏貼之。
凡刀斧傷者,看輕重用藥。
如輕者隻用補肌散掞;重者宜用封口藥掞,緊縛住。
如傷重者,外用散血膏敷貼。
用藥訣:打颠樹木壓或自高處颠下者,此等傷皆驚動四肢五髒,必有惡血在内,專怕惡心,先用清心藥、打血藥,及通大小腸藥,次第先服,臨跟加童子小便入藥内,立效。
專用大小腸洗利,恐作隘塞,利害之甚。
清心藥加前方通利大小腸藥服之,自然俱通,無悶煩,無惡血污心,以次用止痛藥服之即止。
颠撲傷刀石傷諸般傷損,至重者皆先服清心藥,次服清小便三服。
去血藥,或被傷者,血未結,打從瘡口出,或結在内,用藥打人大腸時即洩;或被打被颠被木壓惡血未積者,用藥打散四肢;或歸髒腑者,或歸上隔者,打從口中吐出;或歸中隔,打入大腸洩出,用此急救;次服止痛藥,即二十五味藥中加減用。
凡藥皆憑湯使,所使方先,但用清心藥煎,後用童便一盞同服。
或止痛,重傷者,則用姜湯燈心湯調二十五味藥服之,薄荷湯亦可。
凡傷或刀傷及損内髒俯,恐作煩悶崩血之患。
如折骨者,同姜酒服接骨藥敷之。
如骨碎被重打重颠重木及石壓者,皆用先服湯使法,并用酒服。
如輕颠撲損傷,則用姜湯調下二十五味藥,立效。
凡打撲傷損折骨出臼者,便宜用何首烏散。
若發熱體實之人,用疏風敗毒散。
若惡寒體弱之人,用五積交加散,後用黃白紅黑四味末子、補損丹、活血丹等藥調治之。
凡折骨出臼者,不宜用下瘀血之藥及通利大便之藥,隻宜疏風順氣,勻血定痛補損而已。
凡打撲砍磕,從高跌堕,瘀血攻心,不能言語者,用獨勝散,次以複元活血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