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陰煎之類主之。
但熱而無虛者,如枳殼湯、益母丸、黃芩散之類,皆可擇用,清其火而胎自安矣。
胎氣有虛而不安者,最費調停。
然有先天虛者,有後天虛者,胎元攸系,盡在于此。
先天虛者,由于禀賦,當随其陰陽之偏,漸加培補,萬毋欲速,以期保全。
後天虛者,由于人事,凡色欲勞倦飲食七情之類,皆能傷及胎元。
治此者,當察其所緻之由因病而調,仍加戒慎可也。
然總之不離于血氣之虛,皆當以胎元飲為主。
若心脾氣虛于上者,宜逍遙飲、歸脾湯、壽脾煎之類主之。
肝腎不足于下者,宜左歸飲、右歸飲,因陰煎主之。
氣血俱虛者。
宜五福飲、八珍湯,十全大補湯之類主之。
脾腎氣虛而兼帶濁者,宜秘元煎、菟絲煎之類主之。
多嘔惡者,當随前證前方各加二陳湯之類以和之。
凡治虛證,貴在随機應變,誠有不可以鑿執言者。
胎氣有實滞氣滞,凡為惡阻為脹滿而不安者,惟其素本不虛,而或多郁滞者乃有之。
但察其所由而開之導之,諸治實者固無難也。
嘔吐不止者,二陳湯加枳殼、砂仁主之,或用人參橘皮湯亦妙。
食滞脹滿不安者,小和中飲加減主之。
肝氣滞逆脹滿不安者,解肝煎主之。
怒動肝氣兼火者。
化肝煎主之。
脾肺氣滞上攻作痛者,紫蘇飲主之。
氣滞兼痰者,四七湯、二陳湯加當歸主之。
氣滞兼火為脹為煩者,枳殼湯、束胎丸之類主之。
王節齋曰:調理姙婦,在于清熱養血。
白朮補脾,為安胎君藥,條實黃芩為安胎聖藥,清熱故也,暑月宜加用之。
此一說者,雖若有理,而實有大病,不可不辨也。
夫孕之胎氣,必随母之髒氣。
大都陰虛者多熱氣;陽虛者多寒氣;寒之則寒,熱之則熱者,是為平氣。
今以十人言之,則寒者居其三,熱者居其三,平者居其四,此大較也。
若謂受胎之後必增内熱,自與常人不同,則何以治惡阻者,必用二陳、六君、生姜、半夏之屬而後效,其果增熱否乎?故治熱宜黃芩,寒則不宜也。
非惟寒者不宜也,即平氣者亦不宜。
蓋凡今之胎婦,氣實者少,氣虛者多。
氣虛則陽虛而再用黃芩,有即受其損而病者,有用時雖或未覺,而陰損胎元,暗殘母氣,以緻産婦羸困,或兒多脾病者,多由乎此。
奈今人不能察理,但以聖藥二字,認為胎家必用之藥,無論人之陰陽強弱,凡屬安胎無不用之,其害蓋不少矣。
至若白朮,雖善安胎,然或用不得善,則某性燥而氣閉。
故凡陰虛者非可獨用,氣滞者亦當權宜。
是以用藥之難,當如盤珠,有不可膠柱而鼓瑟也。
惡阻
姙娠之婦,每多惡心嘔吐,脹滿不食,然亦虛實不同,所當辨而治之。
凡惡阻多由胃虛氣滞,然亦有素本不虛,而忽受胎姙,則沖任上壅,氣不下行,故為嘔逆等證,及三月餘而嘔吐漸止者,何也?蓋胎元漸大,則髒氣僅供胎氣,故無暇上逆矣。
凡治此者,宜以半夏茯苓湯、人參橘皮湯之類,随宜調理,使之漸安,必俟及期方得帖然也。
若中脘多痰者,用二陳湯加枳殼,或用半夏茯苓湯。
飲食停滞作脹者,宜小和中飲加減去之。
氣逆上作脹者,宜半夏茯苓湯加枳殼、蘇梗、香附。
脾胃氣虛者,宜五味異功散、六君子湯、人參橘皮湯之類主之。
胃虛兼寒多嘔者,宜六味異功煎、溫胃飲之類主之。
肝腎陽虛作嘔者,宜理陰前主之。
胎氣上逼
姙娠将理失宜,或七情郁怒,以緻氣逆,多有上逼之證。
氣逆氣貴而脹逼者,宜解肝煎。
胃寒氣實而逼者,宜和胃飲,胃火兼滞者,宜枳殼湯。
脾虛兼滞者,宜紫蘇飲。
脾虛而氣不行者,宜四君子湯,甚者八珍湯。
脾氣虛而兼寒者。
宜五君子煎。
脾腎虛寒不行者,宜理陰煎。
脾腎氣虛兼火者,宜逍遙散,或加黃芩、枳殼、砂仁。
胎死腹中,冷氣上逼,嘔惡面青者,治如後胎動欲堕條。
胎漏
姙婦經水不固者,謂之胎漏。
而胎漏之由,有因胎氣者,有因病氣者,而胎氣之由亦有二焉。
餘嘗診一婦人,脈見滑數而别無風熱等病,問其經脈則如常不斷,而但較前略少耳。
餘曰:此必受姙者也。
因胎小血盛有餘而然。
後于三月之外,經脈方止,果産一男。
故姙娠之婦,多有此類。
今常見懷胎七八個月而生子者,但以血止為度,謂之不足月。
然其受胎于未止之前,至此而足,而實人所不知也。
但此等胎氣,亦有陰陽盛衰之辨。
如母氣壯盛,陰胎有餘而血之溢者,其血雖漏而生子仍不弱,此陰之強也,不必治之。
若父氣薄弱,胎有不能全受,而血之漏者,乃以精血俱虧,而生子必痿小,此陽之衰也,而亦人所不知也。
凡此皆先天之由,若無可以為力者。
然栽培根本,豈果無斡旋之道乎?但見有于無之日,及轉強于弱之手為不易得,是烏可以尋常語也。
至若因病而漏者,亦不過因病治之而已耳。
如血熱而漏者,保陰煎、清化飲擇之而用。
怒動肝火漏血者,保陰煎,甚者化肝煎主之。
脾虛不能攝血者,壽脾煎、四君子之類主之。
脾虛血熱氣滞者,四聖散主之。
脾腎兼虛者,五陰煎主之。
三焦氣血俱虛者,五福飲、七福飲之類主之。
勞倦傷而動血者,壽脾煎、歸脾湯主之。
偶因傷觸動血者,五福飲、安胎散主之。
沖任氣虛,不能約制,血滑易動者,固陰煎、秘元煎主之。
卒然下血
姙娠忽然下血者,其證有四:或因火熱迫血則妄行,或因郁怒氣逆則動血,或因損觸胎氣胞宮受傷而下血,或因脾腎氣陷命門不固而脫血。
凡此皆動血之最者也,不速為調理,則必緻堕胎矣。
然治此者,必先察其血去之多少,及于血去之後。
尤當察其邪之微甚。
如火猶未清,仍當清火;氣猶未順,仍當順氣。
若因邪而動血,血去而榮虛,則速當專顧元氣以防脫陷,此中或當治标,或當救本,或當兼标本而調理之。
倘不知先後緩急将恐治标未已,而救本無暇也,當詳察之。
若火盛迫血妄行者,當察其火之微甚,微者涼胎飲,稍甚者徙薪飲,甚極者保陰煎、子芩散。
若肝經有風熱而血下者,宜防風黃芩丸。
若怒氣傷肝,氣逆血動而暴至者,宜保陰煎。
氣有未順而脹滿者,四七湯、二陳湯或加芎、歸之類。
兼肝火者,宜化肝煎。
若觸損胎氣,胞宮受傷而血下者,宜安胎散、膠艾湯;去血多者,倍加人參。
若從高堕下,傷動胎氣而下血者,宜益母地黃湯、安胎散;因驚氣虛而陷者,仍加人參。
若脾胃素弱,或偶因傷脾下血者,宜壽脾煎、歸脾湯;或中氣下陷者,補中益氣湯。
若血虛微熱,漏血尿血者,續斷湯。
以上諸動血證,若去血未多,血無所積,胎未至傷而不止者,宜涼則涼,宜補則補,惟以安之固之為主治。
若血已離位,蓄積胞宮,為脹為痛,而餘血未出者,欲與留之有不可得,欲去其血而不傷營氣,則惟四物湯大加當歸為最宜也。
若察其胎氣已動,勢有難留,則五物煎、決津煎皆切要之藥。
胎動欲堕
姙娠胎氣傷動者,輕則轉動不安,或微見血,察其不甚,速宜安之,用前安胎及卒然下血等法。
若腹痛血多,腰酸下墜,勢有難留者,無如決津煎、五物煎,助其血而落之,最為妥當。
若其勢甚而舌青面赤,脹滿嘔惡,或冷氣上逼者,兒已死矣,當速去其胎以救其母。
氣血虛者,惟用決津煎最妙;如不應而脹痛上逼,勢不容緩者,急用平胃散一兩,酒水各半煎,投(石蔔)硝五錢熱服之;或用(石蔔)硝一兩以童便調服,則逐而下矣。
下後随證調補之。
如無腹急,則但用決津煎加(石蔔)硝,則死胎自下。
數堕胎
夫胎以陽生陰長,氣行血随,營衛調和,則及期而産,若或滋養之機,少有間斷,則源流不繼,而胎不固。
譬之種植者,津液一有不到,則枯槁而剝落矣。
故五常政大論曰:根于中者命曰神機,神去則機息;根于外者命曰氣立,氣止則化絕。
正此謂也。
凡姙娠之數見堕胎者,必以氣脈虧損而然。
而虧損之由。
有禀質之素弱者,有年力之衰殘者,有憂怒勞苦而困其精力者,有色欲不慎而損其生氣者。
此外如跌撲飲食,皆能傷其氣脈,氣脈有傷而胎可無恙者,非先天之最完固者不能,而常人則未之有也。
且懷胎十月,經養各有所主,所以屢見小産堕胎者,多在三個月及五月七月之間,而下次之堕,必如期複然,正以先次傷此一經,再值此經,則遇阙不能過矣。
況婦人腎以系胞,而腰為腎之腑,故胎孕之婦,最慮腰痛,痛甚則墜,不可不防。
故凡畏堕胎者,必當察此所傷之由,而切為戒慎。
凡治堕胎者,必當察此養胎之源,而預培其損。
保胎之法,無出于此,若待臨期,恐無及也。
凡胎不固,無非氣血損傷之病。
蓋氣虛則提攝不固,血虛則灌溉不周,所以多緻小産。
故善保胎者,必當專顧血虛,宜以胎元飲為主而加減用之;其次則芍藥芎歸湯;再次則泰山盤石散,或千金保孕丸,皆有奪造化之功,所當酌用者也。
又凡胎熱者血易動。
血動者胎不安,故堕于内熱而虛者,亦常有之。
若脾氣虛而血熱者,宜四聖散。
肝腎虛而血熱者,宜涼胎飲。
肝脾虛而血熱者,宜固胎煎。
此外凡有他證而胎不安者,當于安胎條中酌而治之。
小産
小産之證,有輕重,有遠近,有禀賦,有人事。
由禀賦者多以虛弱,由人事者多以損傷。
凡正産者出于熟落之自然,小産者由于損折之勉強,此小産之所以不可忽也。
若其年力已衰,産育已多,欲其再娠且固,自所難能。
凡見此者,但得保其母氣則為善矣。
若少年不慎以緻小産,此則最宜調理。
否則下次臨期,仍然複墜,以至二次三次,終難子嗣,所系不小矣。
凡婦人年及中衰,胎元無力,則常有胎不能長,及多小産昏運之患,此氣血衰敗而然。
氣血既衰,則凡于小産之後,多有胎既落而複下墜,如更有一胎欲産者,此非胎也,乃因氣虛而胞宮随胎下陷也。
産母不知,必至驚慌。
此無足慮,但一以壽脾煎或八珍、十全大補、芎歸補中湯之類主之,則自安矣。
凡小産有遠近,其在二月、三月産者為近,五月、六月産者為遠。
新受而産者其勢輕,懷久而産者其勢重,此皆人之所知也。
至若猶有近者,則随孕随産矣。
凡今艱嗣之家,犯此者十居五六,其為故也,總由縱欲而然。
但自來人所不知,亦所不信,茲謹以筆代燈,用指迷者,倘濟後人,實深願也,請詳言之!蓋胎元始肇,一月如珠露,二月如桃花,三月、四月而後血脈形體具,五月、六月而後筋骨毛發生。
方其初受,亦不過一滴之元精耳,此其橐鑰正無依,根荄尚無地,鞏之則固,決之則流。
故凡受胎之後,極宜節欲,以防泛溢。
而少年縱情,罔知忌憚。
雖胎固欲輕者,保全亦多。
其有兼人有勇者,或恃強而不敗,或既敗而複戰,當此時也,主方欲靜,客不肯休,無奈狂徒敲門撞戶,顧彼水性熱腸,有不啟扉而從随流而逝者乎?斯時也,落花與粉蝶齊飛,火棗共交梨并逸,合污同流,已莫知其昨日孕而今日産矣,朔日孕而望日産矣。
随孕随産,本無形迹。
蓋明産者,胎已成形,小産必覺。
暗産者,胎仍似水,直溜何知。
故凡今之娼妓,則多無大産,以小産之多化。
娶娼妓者,多少子息,以其子宮滑而慣于小産也。
今嘗見艱嗣求方者,問其陽事,則曰能戰;問其功夫,則曰盡通;問其意況,則怨歎曰人皆有子我獨無。
亦豈知人之明産而爾之暗産也?此外如受胎三月五月而每有堕者,雖衰薄之婦常有之,然必由縱欲不節,緻傷母氣而堕者為尤多也。
故凡恃強過勇者多無子,以強弱之自相殘也;縱肆不節者多不育,以盜損胎元之氣也。
豈悉由婦人之罪哉?
胎不長
姙娠胎氣本乎血氣,胎不長者,血氣之不足耳。
故受胎後而漏血不止者有之,血不歸胎也。
婦人中年血氣衰敗者有之,泉源日涸也。
婦人多脾胃病者有之,倉廪薄則化源虧而沖任窮也。
婦人多郁怒者有之,肝氣逆則血有不調而胎失所養也。
或以血氣寒而不長者,陽氣衰則生氣少也。
或以血熱而不長者,火邪盛則真陰損也。
凡諸病此者,則宜補宜固,宜溫宜清,但因其病而随機應之,則或以及期,或以過期,胎氣漸充,自無不長。
惟是年邁血衰而然者,數在天也,有非可以人力為也。
鬼胎
婦人有鬼胎之說,豈虛無之鬼氣,果能襲人胞宮,而遂得成形者乎?此不過由本婦之氣質弱,或以邪思蓄注,血随氣結而不散,或以沖任滞逆,脈道壅瘀而不行,是皆内因之病,而必非外來之邪,蓋即血症氣瘕之類耳,當即以症瘕之法治之。
此外如狐魅異類之遇者,則實有所受,而又非鬼胎之謂,亦當于症瘕類求法下之。
又凡鬼胎之病,必以血氣不足而兼凝滞者多有之,但見經候不調,而預為調補,則必無是病。
若其既病,則亦當以調補元氣為主,而繼以去積之藥乃可也。
然用補之外,而欲于補中兼行者,無如決津煎。
欲去其滞而不至猛峻者,無如通瘀煎。
既加調補而欲直攻其病者,則奪命丹、回生丹,皆可酌用。
或以當歸紅花煎濃湯送赤金豆亦妙。
姙娠宜寡欲
姙娠之婦大宜寡欲,其在婦人多所不知,其在男子而亦多有不知者,近乎愚矣。
凡胎元之強弱,産育之難易,及産後崩淋經脈之病,無不悉由乎此。
其為故也,蓋以胎神鞏固之日,極宜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