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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圖書集成醫部全錄卷四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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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為太初;既立形矣,是為太始。

    太初者,凡有氣之所本,故天得之以統元氣;太始者,凡有形之所本,故地得之以統元形。

    天地交泰,相因為氣形,生生者得所以生,化化者得所以化,品物流行而形色名幹彰矣。

    大哉幹元,太初之所寓也,故以萬物之資始為言。

    至哉坤元,太始之所寓也,故以萬物資生為言。

    惟萬物資始資生于乾坤,故幹元則兆象至,坤元然後形無不成。

    】 有生之初,雖陽予之正;育而充之,必陰為之主。

     【注薛左丞注陰陽離合論曰:天覆地載,萬物方生。

    未出地者,命曰陰處,名曰陰中之陰;既出地者,命曰陽處,名曰陰中之陽。

    陽予之正,陰為之主。

    王冰謂陽施正氣,萬物方生;陰為之主,羣形乃立。

    《字說》:始而生之者天地也,育而充之者人也。

    】 因形移易,日改月化,坤道之代終也。

     【注《列子》周穆篇尹文先生曰:因形移易謂之化。

    《莊子》田子方篇曰:消息盈虛,一晦一明,日改月化,日有所為,而莫見其功。

    《易》坤卦文言曰:地道無成而代有終也。

    地之承天,其無成而有終也,豈迫于不得已耶?蓋道之所在,萬物失之則死,得之則生,有生之類,聽命于此。

    故無成而代有終者,以道言也。

    】 謂之姙,陽既受始,陰壬之也。

     【注《字說》:壬子謂之姙。

    壬一陽也,二陰也,陽既受始,陰乃壬之。

    解曰:壬陽水之幹也,位在亥子之間。

    陰至亥極矣,陽複受胎,而謂之姙于壬,至子然後生。

    】 謂之胞,巳為正陽,陰包之也。

     【注巳,正陽也,而陰能包之,陰與陽更用事故也。

    巳者孟夏之月,于卦為幹,純陽用事,故詩謂之正月。

    正月者正陽之月也,陰方用事而為物之主,則雖正陽,亦在所包,而退聽焉。

    】 謂之胚,未成為器,猶雲坯也。

     【注《說文》:瓦未燒者謂之坯。

    胚,婦孕一月也。

    《字說》:胚未成為器,猶坯也。

    】 謂之胎,既食于母,為口以也。

     【注《說文》:胎,婦孕二月也。

    《字說》:元胎,既食于母,為口以焉。

    】 若娠,則以時動也。

     【注《字說》:女娠以時動。

    】 若懷,則以身依之也。

     【注《字說》:心所懷則身依焉,目隸焉。

    】 天之德,地之氣,陰陽之至和,相與流薄于一體。

     【注《靈樞經》曰:天之在我者德,地之在我者氣,德流氣薄而生者也。

    】 惟能順時數,謹人事,勿動而傷,則生育之道得矣。

     【注自一月積之至于十月,所謂時數也。

    保衛輔冀,防閑忌慎,适其宜,所謂人事也。

    】 觀四序之運,生長收藏,代出萬物,儀則鹹備,而天地之氣未始或虧者,蓋陰陽相養以相濟也。

     【注陰陽離合論曰:天覆地載,萬物方生。

    陽予之正,陰為之主。

    故因春生,因夏長,因秋收,因冬藏,失常則天地四塞。

    《莊子》天地篇曰:流動而生物。

    物生成理謂之形。

    形體保神,各有儀則謂之性。

    昧者曾不知此,乃欲拂自然之理,謬為求息之術,方且推生死于五行,蕲補養于藥石,以僞勝真,以人助天,雖或有子,孕而不育,育而不壽者衆矣。

    昔人論年老有子者,男不過盡八八,女不過盡七七,則知氣血在人,固自有量。

    夫豈能逃陰陽之至數哉!】 天真論天真論即《素問》上古天真論。

    :帝曰:有其年已老而有子者何也?岐伯曰:此其天壽過度,氣脈常通,而腎氣有餘也。

    此雖有子,男不過盡八八,女不過盡七七,而天地之精氣皆竭矣。

     【注雖老而生子,子壽亦不能過天癸之數。

    】 凝形殊禀章 天地者,形之大也。

    陰陽者,氣之大也。

    惟形與氣,相資而立,未始偏廢。

     【注《莊子》則陽篇太公調曰:天地者,形之大者也。

    陰陽者,氣之大者也。

    氣以形載,形以氣充。

    惟氣與形,兩者相待,故曰相資而立,未始偏廢。

    】 男女媾精,萬物化生,天地陰陽之形氣寓焉。

     【注《系辭》曰:天地絪蘊,萬物化醇;男女媾精,萬物化生。

    】 語七八之數,七少陽也,八少陰也,相感而流通,故女子二七天癸至,男子二八而精通,則以陰陽交合而兆始故也。

     【注岐伯曰:女子二七而天癸至,任脈通,沖脈盛,月事以時下,故能有子。

    男子二八腎氣盛,精氣隘瀉,陰陽和,故能有子。

    傳曰:女子十四,有為人母之道,四十九絕生育之理,男予十六有為人父之道,六十四絕陽化之理。

    】 語九十之數,九老陽也,十老陰也,相包而賦形,故陰窮于十,男能圍之,陽窮于九,女能方之,則以陰陽相生而成終故也。

     【注《字說》:陰窮于十,圍之者男;陽窮于九,方之者女。

    九有變也,女足以方之。

    十無變也,男足以圍之。

    解曰:男有室,所以圍陰于外;女有家,所以方陽于内。

    《易》曰:婦人之吉,從一而終也。

    夫子制義從婦兇也。

    圍,圓也,君道也,夫道也。

    圓則可以制義而行。

    方,仁也,臣道也,婦道也,方則從一而已。

    男從圍,與規從夫同意。

    女從仁,與臣從仁同意。

    】 元氣孕毓,皆始于子。

    自子推之,男左旋,積歲三十而至已;女右旋,積歲二十而至巳。

    巳為正陽,陰實從之。

    自巳懷壬,男左旋十月而生于寅,女右旋十月而生于申。

    申為三陰,寅為三陽,而生育之時着矣。

    其廪賦也,體有剛柔,脈有強弱,氣有多寡,血有盛衰,皆一定而不易也。

     【注十九難曰:男子生于寅,寅為木,陽也。

    女子生于申,申為金,陰也。

    楊氏注雲:元氣起于子,人之所生也。

    男從子左行三十,女從子右行二十,俱至于已,為夫婦懷姙也。

    古者男子三十,女年二十,然後行嫁娶。

    十月而生者,男從巳,左行至寅為十月,故男行年起于丙寅,女從巳,右行至申為十月,故女行年起于壬申。

    】 以至分野異域,則所産有多寡之宜;吉事有祥,則所夢各應其類。

    是故荊揚薄壤多女,雍冀厚壤多男。

    熊罴為男子之祥,蛇虺為女子之祥。

    是皆理之可推也。

     【注《周官職》方氏:揚州其民三男五女,荊州其民一男二女,雍州其民三男三女,冀州其民五男三女。

    《詩》斯幹篇:吉夢維何?維熊維罴,維虺維蛇,大人占之。

    維熊維罴,男子之祥。

    維虺維蛇,女子之祥。

    】 胎化之法,有所謂轉女為男者,亦皆理之自然。

    如食雄雞,取陽精之全于天産者;帶雄黃,取陽精之全于地産者。

     【注《千金方》:轉女為男丹參丸,用東門上雄雞頭。

    又方:取雄黃一兩,绛囊盛帶之。

    《本草》:丹雄雞,補虛溫中,通神殺毒,其肝補腎,其冠血益陽。

    雄黃,人佩之,鬼神不能近,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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