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兒初生諸疾門
嬰童百問【明?魯伯嗣】
初誕
楊氏雲:初生拭口不前,惡穢入腹,則腹滿氣短,不能飲乳者,宜用茯苓丸加減治之。
又法:下胎毒,臨産落草時,濃煎淡豉汁服極好;不可與辰砂、黃連、輕粉等。
其或乳食宿滞不化,當用消乳丸化積溫脾等劑治之。
變蒸
巢氏雲:小兒變蒸者,以長氣血也。
變者上氣,蒸者體熱。
仲陽雲:變者易也。
又雲變蒸者,自内而長,自下而上,又身熱,故以生之日後至三十二日一變,每變畢即覺性情有異于前。
何者?生長髒腑意智故也。
何謂三十二日長骨添精神?人有三百六十五骨,以象天數,以應期歲,以分十二經絡。
故初生至三十二日,一變生癸,屬足少陰經腎髒,藏精與志;至六十四日,二變一蒸生壬,屬足太陽經膀胱腑,其發耳與尻伶。
腎與膀胱合,俱主于水,天一生水,地六成之。
至九十六日三變生丁,屬手少陰經心髒,藏神,其性為喜;至一百二十八日,四變二蒸生丙、屬手太陽經小腸腑,其發汗出而微驚。
心與小腸合主火,地二生火,天七成之。
至一百六十日,五變生乙,屬足厥陰經肝髒,藏魂,喜哭;至一百九十二日,六變三蒸生甲,屬足少陽經膽腑,其發目不閉【一本作開】而赤。
肝與膽合,主木,天三生木,地八成之。
至二百二十四日,七變生辛,屬手太陰肺髒,藏魄,主聲;至二百五十六日,八變四蒸生庚,屬手陽明經大腸腑,其發膚熱而汗,或不汗。
肺與大腸合,主金,地四生金,天九成之。
至二百八十八日,九變生己,屬足太陰經脾髒,藏意與智;至三百二十日,十變五蒸生戊,屬足陽明經胃腑,其發不食腹痛而吐乳。
脾與胃合,主土,天五生土,地十成之。
又手厥陰經心包絡為髒,手少陽經三焦為腑,此一髒一腑,俱無形狀,故不變而不蒸也。
前十變五蒸,乃天地之數,以生成之,然後始生齒能言,知喜怒,故雲始全也。
太倉雲:氣入四肢,長碎骨。
于十變後,六十四日為一大蒸,計三百八十四日,長其經脈手足。
手受血,故能持物;足受血,故能行立。
經雲:變且蒸,謂蒸畢而足一歲之日有餘也。
師曰:不汗而熱者,發其汗,大吐者微止,不可别治。
又六十四日為二大蒸,計四百四十八日。
又一百二十八日為三大蒸,共計五百七十六日變蒸既畢,兒乃成人也。
變者變生五髒也,蒸者蒸養六腑也,所以成人。
變者上氣,蒸者體熱。
每經一變一蒸,情态則異。
輕則發熱微汗,其狀似驚;重則壯熱,脈亂而數,或吐或汗,或煩啼躁渴。
輕者五日解,重者七八日解。
其候與傷寒相似。
亦有變蒸之餘,續感寒邪者,但變蒸則耳冷尻冷,上唇發泡,狀如濁珠。
若寒邪搏之,則寒熱交争,腹中作痛,而啼叫之聲日夜不絕。
變者易也,蒸于肝則目眩微赤,蒸于肺則嚏嗽毛聳。
凡五髒六腑筋脈骨節,皆循環各有證應。
其治法平和者微表之,實熱者微利之,或不治亦自愈,可服紫霜丸一丸或二丸,并黑散子、柴胡湯。
變蒸者有寒無熱并吐瀉不乳多啼者,當歸散、調氣散主之。
變蒸之外,小兒如常,體貌情态自然端正,鼻内喉中絕無涎涕,頭如青黛,唇似朱鮮,臉腮如花映竹,情意若天淨月明,喜引方笑,似此平安。
議曰:人得中和之道,以為純粹,陰陽得所,剛柔兼濟,氣血相和,百脈相順,所以心志益通,精神俱備,髒腑充實,形體固壯。
凡觀嬰孩,顱顖固合,睛黑神清,口方背厚,骨粗臀滿,臍深肚軟,齒細發黑,聲洪睡穩,此乃受氣充足,禀賦得中而無疾也。
噤風撮口臍風
初坐噤風、撮口、臍風三者,一種病也。
噤風者,眼閉口噤,啼聲不出,舌上聚肉如粟米狀,吮乳不得,口吐白沫,大小便皆通。
蓋由胎中感受熱氣,流毒于心脾,故形見于喉舌間也;抑亦生下複為風邪擊搏所緻。
自滿月至百二十日見此,名曰犯風噤。
依法将護,防于未然,則無此患。
撮口者,面目黃亦,氣息喘急,啼聲不出。
蓋由胎氣挾熱,兼風邪入臍,流毒心脾之經,故令舌強唇青,聚口撮面,飲乳有妨。
若口出白沫而四肢冷者不可救。
其或肚脹青筋,吊腸卵疝,内氣引痛,皆腸胃郁結不通緻之,治法貴乎疏利。
撮口最為惡候,一臘内見之尤急。
臍風者,斷臍之後,為水濕風冷所乘,風濕之氣入于臍而流于心脾,遂令肚脹臍腫,身體重着,四肢柔直,日夜多啼,不能吮乳,甚則發為風搐。
若臍邊青黑,撮口不開,是為内搐,不治;爪甲黑者,即死。
其或熱在胷堂,伸引努氣,亦令臍腫,可與千金龍膽湯。
如前三者受病之源,非一朝一夕。
大抵裡氣郁結,壅閉不通,并用所下胎毒,天麻丸、定命丹、朱銀丸之類,可量與之。
《千金》論雲:小兒始生,其氣尚盛,若有微患,即須下之。
若不時下,即成大疾,疾成則難療矣,紫霜丸可量與之。
治風噤用控痰散吐風痰,不若用甘草湯吐痰極穩,然後和胃益脾散加減用,又用辰砂膏利驚即愈。
或手握拳,禁口不開者,不治。
又撮口用殭蠶膏傅唇口中,或甘草湯、撮風散。
臍風用瓜蒂散。
湯氏治嬰兒,因剪臍傷于外風,緻臍瘡不幹,用白礬、龍骨為末少許傅之;又用舊綿少許燒灰為末,幹摻之效。
議曰:斷臍不盈尺,一臘之内,随其根蒂自腐。
實者深之,弱者淺之。
淺深之理,以其禀賦得之。
初生之兒,有熱在胷堂,則頻伸引,呃呃作聲,努脹其氣,抑入根本之中。
所以臍突腫赤,虛大可畏。
無識之夫,将謂斷臍不利而使之然者,非也。
此乃由胎中母多驚悸,或因食熱毒之物所作。
宜與大連翹飲子,其熱自散,其臍歸本,不必以藥敷之。
此證亦宜早治,久則難療也。
又有一法,小兒臍風、撮口,初生七日内,患此證者,百無一生。
如坐視其斃者,良可憫焉。
此法極驗,世罕有知者。
凡息此證,看兒齒龈上有小泡子如粟米狀,以溫水蘸熟帛裹指擦破便安,不用服藥,亦良法也。
安臍散治臍中汁出,或赤腫,用白石脂末日三度敷之,或油發灰,或當歸末敷亦佳。
胎驚風
胎驚風者,以胎婦調适乖常,飲酒嗜欲,忿怒驚撲,母有所觸,胎必感之。
或外挾風邪,有傷于胎,故子乘母氣,生下即發也。
其候月内溫壯,翻眼握拳噤口,身腰強直,涎潮嘔吐,搐掣驚怖,啼哭腮縮,顖開眼合,莫誤作慢脾,妄用溫藥。
視其眉間氣色紅赤鮮碧者可治,若色黯青黑者不治。
虎口指紋曲入裡者可治,反出外者不治。
其治法解散風邪,利驚化涎,調氣,貼顖,甚則以朱銀丸利之。
面青拳搐者,當服保命丹、釣藤散。
胎風遍身軟
此證生下如湯火潑,因胎熱母肥。
如腦額生瘡難治,乃胎内失于扶持。
如腳上有瘡爛,此兒不滿五年。
如未滿臘前,便撮口,兩拳相握,腰項如随,便知髒腑之中生邪毒,此隻三朝,定不可療。
另指向裡,女指向外,尚可醫治,逆候則不須投藥餌矣。
便看眉中有青筋碧色,應須有命;若眉紅,斷不可治。
如有可治之證,但用全蠍散、釣藤散等劑。
五軟
五軟者,頭軟、項軟、手軟、腳軟、肌肉軟是也。
無故不舉頭,腎疳之病。
項脈軟而難收,治雖暫瘥,他年必再發。
手軟則手垂,四肢無力,亦懶擡眉,若得聲圓,還進飲食,乃慢脾風候也,尚堪醫治。
肌肉軟則肉少,皮寬自離,吃食不長肌肉,可服錢氏橘連丸;莫教瀉利頻并,卻難治療。
腳軟者,五歲兒不能行,虛羸腳軟細小,不妨榮衛,但服參芪藥等味,并服錢氏地黃丸,長大自然肌肉充滿。
又有口軟則虛,舌出口陽盛,更須堤防,必須治膈卻無妨;唇青氣喘,則難治也。
五硬
五硬者,仰頭取氣,難以動搖,氣壅疼痛,連胷膈間,腳手心如冰冷而硬,此為風證難治。
肚大青筋,急而不寬,用去積之劑,積氣消即安;若面青心腹硬者,此證性命難保。
如風證隻依中風治之,必有回生之理。
小續命湯加減治之尤良,羌活散等劑皆可用。
夜啼客忤驚啼
夜啼者,髒冷也。
陰盛于夜則冷動,冷動則為陰極發躁,寒盛作疼,所以夜啼不歇也。
釣藤散主之。
或七熱煩啼,必有臉紅舌白。
小便赤濇之證,釣藤散去當歸、木香加朱砂、木通,煎湯調下。
又有觸犯禁忌而夜啼者,用醋炭熏,可服蘇合香丸。
客忤者,小兒神氣嫩弱,外邪客氣,獸畜異物暴觸而忤之。
其候驚啼,口出青白沫,水谷鮮雜,面色變易,喘息腹痛,反側瘈瘲,狀似驚瘲,但眼不上竄,脈來弦急而數。
視其口中懸癰左右,若小小有腫核,即以竹針刺潰之,或以爪甲摘破亦佳。
治法辟邪正氣,散驚定心為上,延久則難為力也。
凡客忤中惡,急作醋炭,或降真香、皂角并用熏之,仍服蘇合香丸,即自痊愈。
治驚啼拗哭,本事方龍齒散主之。
又有花火膏,亦卒急可用也。
論曰:心藏神,神安則髒和。
故小兒晝得精神安,而夜得穩睡。
若心氣不和,邪氣乘之,則精神不得安,故暴驚而啼叫也,安神散等劑治之。
又有躽啼之證,小兒胞胎中,其母将養失宜,傷于風冷,則邪氣入于胞胎,既生之後,冷氣停留,複因乳哺不節,邪氣與正氣相搏,故腹痛躽脹,感是氣而啼也。
牛黃丸等劑主之。
冷甚者,理中丸主之。
胎疾
胎疾謂月數将滿,母失調護,或勞動氣血相幹,或坐卧饑飽相役,或飲酒食肉,冷熱相制,或恐怖血脈相亂,胎氣有傷,兒形無補,有胎熱,胎寒,胎黃,胎肥,胎弱等證。
胎熱則兒在胎中,母多驚悸,或因食熱毒之物,誕生之後。
兒多虛痰,氣急喘滿,眼目眵淚,神困呵欠,不得伸舒,呃呃作聲,大小便不利,或通利即有血水,甚則手常拳緊,腳常搐縮,眼常邪視,身常掣跳。
皆由胎中受熱,宜速與大連翹飲子,解散諸熱;次與消風散數服無恙。
其胎驚、胎風,自見本證,茲不贅述。
胎寒則兒在胎中,母因感受寒邪,或喜食生冷過度,寒盛則腸鳴洩利,邪氣以亂其真氣。
治寒邪當用和解,治髒寒則溫髒。
寒甚,則有盤腸内釣,皆因寒而得之,大便青者是也,各有本證見之。
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