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唇紅,脈浮洪數者,此肝經血虛,火動生風。
蓋風生則陰血愈散,陰火愈熾,火動則肺金愈虧,肝木愈盛,宜滋肝血,養脾氣。
若屢服袪風化痰瀉火辛散之劑,便宜認作脾虛血損,急補脾土。
若風火相搏,發熱抽搐,目瞤筋攣,痰盛者,用四物、釣藤鈎以生肝血清肝火,用四君子加當歸以補脾土生肺金。
若肝經血燥發熱,驚搐目瞤,筋攣痰盛者,用六味丸以滋腎水,四君子以補脾土。
若肺金克肝木,用六君子湯以實脾土,加芍藥、木香以平肺金。
若屢服驚藥而脾胃虛寒者,須用六君子湯以補脾胃,丁香、木香以培陽氣,否則必變慢驚。
】
慢驚風證治
小兒慢驚,因病後或吐瀉,或藥餌傷損脾胃,而肢體逆冷,口鼻氣微,手足瘈瘲,昏睡露睛,此脾虛生風無陽之證也,溫白丸主之。
【注按《保嬰集》雲:急驚屢發屢用,直瀉則脾損陰消而變為慢驚者,當補脾養血,佐以安心清肺制木之藥,最為切當。
竊謂前證多因脾胃虧損,肝木所勝,但用五味異功散加當歸,佐以釣藤飲子,以補脾土、平肝木,亦多得效。
如不應,用六君加炮姜、木香,溫補脾土;更不應,急加附子以回陽。
若用逐風驅痰之藥,反促其危也。
每見小兒脾胃弱者,一病即成慢驚,不可泥為久病誤藥而後成也。
《内經》雲為慢脾風,言脾虛受病也,其意可見矣。
】
發搐證治
驚癎發搐,男則目左視無聲、右視有聲,女則右視無聲、左視有聲,相勝故也,故有發時之證。
【注按前證多因胎中受患,或乳母郁怒傳兒,或小兒乳傷自病,其證吐乳面青,若痰實壅積,則壯熱面紅,當兼調治其母,切不可損其元氣。
若欲驗逆順,男則握拳拇指叉入食指中為順,于外為逆,女則叉入食指中為逆,于外為順。
仍參吮乳不能類以治其母。
後仿此。
】
若寅卯辰時身體壯熱,目上視,手足搖動,口出熱涎,頸項勁強,此肝旺也,當補腎治肝,用地黃丸、瀉青丸主之。
【注按前證若煩熱作渴,飲冷便結者,宜用瀉青丸。
若發熱飲溫,大便不結者,宜用柴芍參苓散。
若自汗盜汗,腎虛液不歸源也,用地黃丸。
若服峻劑,或久病流涎,脾虛涎不歸源也,用六君子湯。
所雲肝旺者,乃肝木虛而邪氣旺也,故先補其母,後瀉其子。
】
若巳午未時發搐,心神驚悸,竄視睛赤,牙關緊急,口中流涎,手足搖動,此心旺也,以地黃丸補肝,導赤散、涼驚丸治心。
【注按前證屬邪氣實而真氣虛,故用地黃丸。
其流涎不止,則為心火虛而脾土弱也,宜佐以六君子湯。
】
若申酉戌時微搐而喘,目微斜,身似熱,睡而露睛,手足逆冷,大便淡黃,肺旺也,當用益黃散以補脾,導赤散以治心,瀉青丸以治肝。
【注按前證屬脾土真寒,不能生肺氣而假熱,故宜用益黃散以補肺金之母,如用六君、炮姜尤效。
若手足不冷,屬虛弱,用五味異功散加木香。
其導赤散、瀉青丸,初病元氣未虛者,酌量用之。
若久病元氣已虛者,必用六君子湯,秘旨安神、六味地黃二丸主之。
】
若亥子醜時微搐,身體發熱,目睛緊斜,喉中有痰,大便白色,多睡不省,當用益黃散以補脾,導赤散、涼驚丸以治心。
【注按前證屬形病虛寒,宜用六君子加炮姜溫補脾土,用清心安神丸、六味丸調補心血。
潔古張先生雲:此證皆因大病後脾胃虧損所緻,其旨明矣。
若非六君子湯以固本,必變慢脾風也。
】
若傷風發搐,口中氣熱,呵欠煩悶,手足動搖,當以大青膏發散之。
【注按潔古先生雲:傷風發搐,當辨有汗無汗,用大青膏、小續命湯。
竊謂前證若口中氣熱,搐而有力,屬形病俱實,宜用大青膏以散風邪。
若口氣不熱,搐而無力,屬形病俱虛,宜用異功散以補脾土,六味丸以滋腎水,釣藤飲以清肝火。
若因風邪郁熱,而變見諸證,當理肺經,清風邪。
若外邪既解,而諸證不愈,當實脾土,補肺金。
若徑治其肺,恐脾氣複傷,諸證蜂起矣。
】
若傷食後發搐,身溫多睡,或吐不思食者,宜先定搐,搐止用白餅子下之,後用安神丸主之。
【注按前證若飲食停滞,嘔吐不食,腹脹便秘者,屬實熱,宜用白餅子下之。
若下後搐熱益甚,嘔吐不食者,屬虛熱,用異功散補之。
若脾胃既傷,肝木所勝,用六君加釣藤鈎以健脾氣,平肝木。
大凡飲下而不愈者,但調補婢胃,則諸邪自退矣。
】
百日内發搐,真者不過兩三次必死,假者頻發不死。
真者内生驚癎,假者外傷風冷,血氣未實,不能勝任,故發搐。
口中氣熱,用大青膏塗顖、浴體二法。
【注按前證多因胎中受患,或乳母郁怒傳兒,或兒脾傷自病,當固元氣為主,而兼調治其母,仍參吮乳不能類治之。
後仿此。
】
小兒初生,壯熱吐哯,身體強直,手足抽掣,目反直視,是胎驚風證也。
【注按前證多因娠婦忿怒驚恐,調攝乖常,或挾外邪,内傷于胎。
蓋母有所觸,胎必感之,當用豬乳膏拭兒口中;或用惺惺散加漏蘆,令母煎服,使藥通乳中,兒病自愈矣。
】
驚啼者,邪氣乘心也,當以安神丸主之。
窦漢卿《瘡瘍全書》雲:驚哭有淚是肚腹痛,用蘇合香丸,酒服良。
【注按哭而不啼多淚,是驚悸也;啼而無淚,是痛也。
若因心血不足,用秘旨安神丸;心火熾盛,用導赤散;水火相搏,用柴胡栀子散;肝血不足,用六味丸。
所雲十啼者,蓋亦大同小異耳。
】
癫癎證治
凡治五癎,皆随髒治之。
每髒各有一獸之形,并用五色丸,治小病也。
發而重者死,病甚者亦死。
若反折上竄,其聲如犬,證屬肝也。
若目瞪吐舌,其聲如羊,證屬心也。
若目直腹痛,其聲如牛,證屬脾也。
若驚跳反折手縱,其聲如雞,證屬肺也。
若肢體如屍,口吐涎沫,其聲如豬,證屬腎也。
【注按姙娠若遇驚恐,則必内應于胎。
故一月足厥陰脈養,驚則肝受病;二月足少陽脈養,驚則膽受病;三月手少陰脈養,驚則心受病;四月名為離經;五月足太陰脈養,驚則脾受病;六月足陽明脈養,驚則胃受病;七月手太陰脈養,驚則肺受病;八月手陽明脈養,驚則大腸受病;九月足少陰脈養,驚則腎受病。
是髒腑納氣于丹田,自肝至腎十經滋養而生,此則胎中所緻也。
若既生之後,或驚怪所觸,或乳哺失節,或乳母飲食起居六淫七情髒氣不平,亦緻是證。
須察見證屬于何經,更别陰陽虛實,寒熱緩急,以調補脾胃為主,否則不時舉發,甚至不救。
】
河間六書【金?劉完素】
驚風
小兒驚風潮搐,手足掣縮,用驗命散吐之。
身熱惡寒,戰栗驚惑,皆屬熱證,為少陰君火。
暴強直,肢軟戾,裡急筋縮也,皆屬風證,為厥陰風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