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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圖書集成醫部全錄卷四百六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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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出而散,寒則收而斂,當此溫肌表散而已。

    又熱毒正盛,因煩熱而食生冷,或服涼劑,使胃寒則榮衛流注,循行失度,不能運化,當此溫裡最為宜也。

    此則内外之感,當随證滲洩。

    或感風寒閉密腠理,而瘡痘不出,或出紅點,或血疱,其肌膚青白而惡寒鼻流清涕,耳與陰皆熱,宜與表散則可,如惺惺正氣散、活血散、紅綿散、紫草湯之類,是表散之藥也。

    其内傷生冷,或服涼藥遇劑,或吐或利,此為裡寒,急宜溫裡以救之。

    其人必大小便利,腹痛不食或嘔,此宜用理中丸、益黃散、五積散、理中湯之類。

    若醫者不明于此,裡寒不能運出,當溫之,反發散;外寒所伏不能出,當表散而複下之,是皆表裡不分,寒溫失度,當察其證。

     諸瘡痘膚疹 髒腑不同,表裡有異,是以瘡痘與膚疹分淺深也。

    腑屬陽,有熱則易出,是以名膚疹。

    膚疹一出,便如疿瘡細疱,出于肌皮之上,一出而便沒。

    以言膚疹在肌,其所受氣淺,故易出也。

    髒屬陰,有熱則難出,其為瘡痘在肌肉血脈間,必先出紅斑而後生成如痘,故名瘡痘。

    其所受氣深,是以難出也。

    暴熱而便出者必膚疹,久熱而難出者必瘡疹,不可不知。

     天氣煊熱即與疏轉後有瘡疹則輕既出不可疏利 瘡疹所感而未成,既成瘡疹而已出,瘡疹出盡而結膿痂,此三者邪氣輕重表裡先後不同,用藥亦異。

    方書雲:才覺是瘡疹,便與疏轉,即輕者。

    大凡用藥之意是瘡痘便與疏轉,蓋冬究觀天氣煊暖,至春夏陽氣發生,兩熱相合則生病,或嬰孩或童子,内藏蘊熱,天氣煊暖,即唇紅頰赤,又渴飲水,欬嗽痰盛,睡中驚悸,此皆熱氣所作。

    以意推之,髒腑蘊熱,春夏必發瘡疹,以藥疏利髒腑,熱氣既去,縱有瘡痘亦輕,此冬時便當即解之。

    今人不然,見紅斑已出,熱毒在表,複轉下之,是表熱不除,胃氣太虛,無以運行,榮衛毒氣,辄伏入裡,則多危斃矣。

    但既成瘡疹而已出,是紅斑見時,切不可疏轉,其熱氣已在表故也。

    既結膿疱者,是毒氣已出而未結痂疕,恐毒氣再入髒腑,餘毒為害,卻宜疏利之,則不生他疾矣。

    以此觀之,疏利在未發瘡子之前,及已愈之後,不在瘡子正發出時利也。

     已出諸證不一 響應桴,影逐形,動則随之。

    病有證,藥有性,用則應之。

    如虛補實瀉,未嘗不愈也。

    瀉虛而補實,未嘗不危也。

    瘡疹本蘊熱毒于内,及其發也,體熱則血脈敷榮于外,要在血氣溫深,胃氣盛壯,水升火降,然後熱不能伏藏,随血氣以流于肌絡,結瘡痘而出,豈一證可拘?有胃虛不食而出,或吐或瀉不食,可見也,則宜溫之。

    有榮衛虛弱不能出者,惡寒面青白,肌膚軟慢似出不出者,是榮衛弱也,當和其榮衛,如活血散可也。

    有已出被風所感不能出者,或發熱,或狂言,或風搐,或遍身青紫紋是也,當發散,如惺惺散、殭蠶散。

    有已出而服冷藥,或食生冷,而内寒沉伏不出者,則令瘡黑靥,潮熱啼哭,或白色腹脹,口氣目閉,四肢微厥,如人齒散、理中湯可也。

    有出甚被穢氣所熏觸,則成血片,燒乳香或胡荽酒可也。

    有悞服表藥過多,遍身變成一片,謂之斑爛者,宜贍養之,如六神七珍散、内補散、雙和湯可也。

    有正出盛服涼心藥,沉伏在裡,發心寒戰靥伏者,如丁香、豆蔻、姜、桂、當歸、附子可也。

    有本虛少用藥大發之,出得正盛,忽然氣脫者,此裡本虛也,如丹砂養氣、理中、益黃等可也。

    有出毒氣彌盛,内外通遂,無陰氣所感,但血疱灌注結痂疕不成者,七日已上,豬尾膏證是也。

    其證各異,宜細辨之。

     論熱毒所起之由 熱毒伏于髒腑,則蒸于肌膚而成瘡疹,非熱,毒則不能出。

    或感四時非節之氣,或感外寒,相搏于榮衛,邪氣盛則實,實則生熱,因熱而成斑;或傷食滞于中焦,心氣不下,膈熱而斑生;或心熱甚則生風,風盛搐搦如驚癎而生斑,是皆熱有所起之由。

    其熱至極,動髒腑之熱而成瘡疹也,則五髒各見一證。

    且呵欠煩悶,肝熱也;時發驚悸,心熱也;乍涼乍熱手足冷,脾熱也;面目顋頰赤嗽嚏,肺熱也;腎居下焦,不受穢,無諸證但瘡黑者,屬腎也。

    良由不謹風冷,或因過利内虛,毒氣伏陷歸腎,則變黑色靥黯。

    世皆言瘡疹是熱,此人之通稱也。

    因熱而内外相蒸,兩熱相合,陽喜歸外,熱蒸而出,昧者不察,見瘡疹發熱諸證已見,便與疏利,殊不知疏轉當時未覺為害,後因瘡子出盛之時,胃氣因疏而緻虛,不能運出,使人不覺是先疏轉為害,則因内虛為倒靥,為不食,為下利,為昏倦,變證百出。

    不知所遇之初,因疏轉為害,而瘡疹出遲,醫者不察,當此又增發散,更或下之,愈增重困,因此又救之不善,他疾必生。

    殊不知傷寒因身熱而下早為結胷,傷寒身熱固不可下,瘡疹毒氣已發在表,尤不可疏轉,固言小兒因身熱耳冷尻冷欬嗽,辄用利藥,毒氣入裡則殺人。

    因知傷寒身熱為汗解,瘡疹身熱為瘡疹、為血疱、為膿疱、為痂疕而方愈,則瘡疹又不宜利,甚于傷寒身熱不可下,無以異也。

    其瘡疹有宜利者,在合下證詳論之矣。

    大抵瘡疹是熱毒,非熱則不能出。

    瘡子有大熱者當利其小便,有小熱者當解毒,是亦利其熱也。

    何必須轉利,反虛其谷氣耶?故知瘡疹是熱毒,剉其熱則瘡疹反不出為陷伏,為害更深矣。

     已出不可服油劑 冬嚴寒而反溫,小兒陽盛而陰微,無陰以制之,則熱停于胷膈,令兒頭發豎直,飲食以減,此伏熱之兆,便宜解之,服油劑随時便服預以防之也。

    如《千金方》論人之初生,服生地黃汁一蚬殼,則不害瘡疹。

    龐氏論冬月天氣溫暖,小兒至春陽氣發生,必發瘡疹,宜預服三豆飲子。

    常論瘡疹未發,服升麻葛根湯,此皆未見紅點時先服以防之,豈是身熱斑生而用者?且油劑、三豆飲子、升麻湯,是皆預用之。

    或是冬月應寒而反熱,名曰冬溫,前人推度之,小兒純陽,至春陽氣發生,與伏熱相搏,必作瘡疹,冬溫時以服之,又何嘗見斑點時服耶?《千金》論人之初生,服生地黃汁數蚬殼,終身不患瘡疹,此為知幾,尤預于未然者。

    若斑點已出,則不可服油劑矣。

     有發出有溫出有解毒 病之在人,所得有輕重,善用藥者,能使病重者即輕,病輕者即安,故仲景謂之随證滲洩,最為活法。

    且瘡疹身熱而煩躁,喘滿脈促,有諸瘡疹證不見斑點,其熱未退者,以麻黃等湯以發之。

    若已出斑點者,即止後服,不爾再服,此表發出之也。

    或禀受虛寒,脾胃怯弱,或服冷藥至多,傷于脾胃,令兒手足逆冷,脈息遲細,大便溏而小便清者,炮幹姜、炙甘草湯、豆蔻、丁香、參、朮藥,可選而用之,此溫裡使令自出也。

    或瘡疹出後有餘毒者,下利黃赤膿血,身熱而渴,當以薤白湯與解之。

    于斯三者,或發或溫或解,能審而用之,瘡疹可保無虞矣。

     雖有熱證大便如常過則不可再下 事物以中為正,髒腑以溫為平,故過熱太涼,皆非所宜。

    髒腑有熱者,則大便數日不通,熱蓄血聚,壅遏不行,勢必增劇,不得已而下之。

    若或悞下,為害不淺。

    故大便如常,是内無蓄熱,切不可再下。

    此前人言之諄複者,蓋警策後人,使無悞爾。

    方書論五實證,人能食而大便閉,脈大,發熱,無汗,又有熱證相兼,都可下之。

    又論五虛證,令人不能食,嘔吐,皮寒,脈細,大小便利,則宜補之。

    以此而觀,髒腑既已如常,則知裡無毒熱,若下之者,豈不為重虛者乎?大便既如常,有大熱證者,但利其小便,則雖熱亦不能為害矣。

    常觀病者大便不濡瀉,有虛證,用溫藥而愈者有矣。

    大便濡瀉,又用下藥而愈者,未之聞也。

    雖或有之,是食積或冷熱不和,互相為害,但半補半利,去其食積,分其冷熱,此非正下者也。

     不可妄發妄下 一物具一性,一性有一用。

    藥之性或補或瀉,或表或下,或散或斂,既各不同,若能以所性施之所用,用之當則逐時而病愈,故錢氏論發散轉下,皆稱不可妄者,恐其用之不當爾。

    且瘡疹諸證俱見及斑點既生,若無内外寒熱虛實者,但贍養之,待其所蘊多少,任其自然,則無太過不及之患。

    如此非為當時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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