痘疹門
家傳痘疹心法【明?萬全】
痘疹證似傷寒
傷寒之邪,自表入裡也,前三日在表,可汗而散,後三日在裡,可下而解。
瘡疹之邪,自裡達表也,本與傷寒不同,先賢謂其相似者,蓋恐人審候不明,誤作傷寒,失其汗下也。
不特傷寒相似,内傷發熱亦相似。
凡外感之熱,熱在表也;内傷之熱,熱在裡也;瘡疹,表裡俱熱也。
外感則汗之,得汗則熱自平矣;内傷則下之,物去熱亦去矣;瘡疹不可妄汗下,雖汗下,熱不少減。
然三者發熱雖同,證亦自别。
外感發熱,面赤惡風寒,頭疼身重,腰重呵欠,煩悶昏睡,噴嚏喘欬,驚悸;内傷發熱,面黃紅,惡飲食,腹痛,昏睡,煩躁則手足熱,吐利則手足冷;瘡疹發熱,腮赤昏睡,呵欠噴嚏,欬嗽吐瀉,身重腰酸,煩悶煩躁,驚妄,耳涼骩涼,手足時冷,熱乍進乍退也。
如值瘡疹大行之時,不問内傷外感,但發熱不退,皆作瘡疹也。
惟挾外感者兼發散而治,挾内傷者兼消導而治,無内外因者隻從瘡疹治也。
首尾不可汗下
今之治痘者,曰:首尾不可汗下。
聽者和之,曰:痘宜溫補,汗下不可也。
此亦喜補惡攻之遺弊。
殊不知痘疹之法,莫要于解毒,或攻或補,務使毒氣得解而已。
如其氣血和暢,榮衛流通,表裡無邪,其出則盡,其發則透,其收則時,非但不可汗下,雖溫補亦不可用也。
設使外感風寒,約束皮膚,閉塞腠理,瘡出不快,此當汗之,令陰陽和,榮衛通而瘡易出,毒得解散可也。
苟不汗之,則毒無從得出,留伏于内,未免閉門留寇之禍矣。
如大熱不退,煩渴轉增,谵妄昏沉,便溺阻塞,此毒畜于腸胃之間,與谷氣并,宜急下之,使髒腑疏通,陳莝滌去可也。
苟不下之,則藏莝畜毒,煎熬于中,甯無養虎遺患之悔乎?故大要曰:謹守病機,各司其屬,有者求之,無者求之,盛者責之,虛者責之,必先五勝,疏其血氣,令其條達而緻和平,此之謂也。
不可以日期論
或曰:痘發于前七日,自現紅點至泡漿也;結于後七日,自泡漿至結痂也。
前後以十四日為限,此其大略耳。
蓋人禀賦有厚薄之殊,毒氣有淺深之别,時有寒燠,治有工拙也。
如壯實之人,瘡本稀疏,能飲食,常和暖,守禁忌,固有八九日而愈者,不待十四日也。
虛弱之人,瘡本稠密,飲食俱廢,氣候乖常,調理失度,起發不透,收靥不齊,或延至一月而愈者,又不止十四日也。
治痘之工,不可拘于日數。
苟拘日數,則出現未定而先戴漿者有之,不可謂其成膿也;起發未透而先幹陷者有之,不可謂其結靥也。
有收太亟而兇者,有收遲而吉者,有緻綿延日久而斃者,是豈日數可限耶?或者取傷寒傳經之日數,謂十二日已過,其邪傳盡自愈。
不知傷寒之邪,或在表汗而已者,或在裡下而已者,或過經複傳而不解者,亦未可以日期限也。
痘瘡之邪,初出一點血,血化成水,水化成膿,膿成毒解而收矣,何必拘以日數也。
然欲知其易發易靥者,莫如以瘡為主。
如形緊磊落,色潤紅活,尖圓厚實者,自然易發易靥也。
如稠密黏連,平塌灰白,嫩薄淫濕者,難發難靥,更有餘毒也。
經曰:知其要者,一言而終,不知其要,流散無窮,故醫莫貴于知要也。
大人小兒富貴貧賤不同
痘疹之證,自王公以至庶人,莫之能免者。
天下之人,未有不本于父母,均是人則均是毒矣。
有輕有重,有疏有密,何也?蓋失精血者,治合異乎嬰孩;饫膏粱者,療莫同于藜藿。
且如小兒變蒸未周之時,腑髒尚脆,血氣尚少,其疾則多胎毒也,至于能食,則有傷食證矣。
大人天癸方動之時,欲火未淫,天真未耗,其病則多内傷也;至于相感,則有陰虛之證矣。
飯藜藿者負饑渴勞役之傷,饫膏粱者挾痰火積郁之病,一旦有瘡疹之證,當相兼而治之也。
故治嬰孩則急于解毒,常恐其不勝,而大人則兼氣血之虛以治矣。
治貧賤則急于解表,惟恐其難出,而富貴則兼表裡之虛以治矣。
虛則補之,實則瀉之,不虛不實,守以待之,此治痘之要也。
升麻葛根湯解
或因痘瘡一見紅點,便忌葛根湯,恐發得表虛也,人皆信之。
餘獨謂其不然。
按《本草》升麻解疫毒,又升陽于至陰之下,以助發生之氣,痘乃疫毒,得此解之,令其升發,決無下陷歸腎之證矣;葛根能解熱毒,疏通榮衛之氣,使瘡易起發,無伏無陷;芍藥養陰,陽勝則陰虛,痘本陽毒,真陰受傷,非此不可;甘草能解諸毒,瀉邪火,尤不可缺。
是皆痘家切要之藥,宜常用之,豈有發得表虛之理,遂置之弗用也耶?但謂一見紅點,磊落輕疏者為毒少,不須再服;苟痘稠密,其毒太甚,安可棄之不用欤?
順逆
古人著書,有泛語其概者,有直道其實者,以意逆志,不以詞害意可也。
錢氏小方脈之祖,醫中之聖,無出其右者,宜若所著之論,更無可議矣,然亦有未可盡信者。
或泛語其概,或後人補之者也。
如雲:先發膿疱,後發疹子者順,脾肺相生也。
先發疹子,後發斑子者順,心脾相生也。
先發水泡,後發疹子者逆,肝克脾也。
先發膿疱,後發斑子者逆,心克肺也。
先發膿疱,後發水泡,多者順,少者逆,肝多肺少,木乘金衰也。
先水泡後斑子,多者逆,少者順,子衰母旺則順,火乘木衰則逆也。
此皆泛語其概耳。
其曰:凡瘡疹隻出一般者善,此則直道其實者也。
夫四毒之發,各有其時。
膿疱最酷,疹次之,水泡又次之,斑為輕。
分作四番,其毒則微;一并夾出,其毒則甚矣。
如雲:春夏為順,秋冬為逆。
春膿泡,金克木也;夏黑陷,水克火也;秋斑子,火克金也;冬疹子,土克水也。
此亦泛語其概耳。
其曰:黑者無問何時,十難救其一二,此則直道其實者也。
蓋四者之毒,常乘天地不正之令而發,乃疫疠之氣,傳染相似,時亦不得主之也。
又雲:冬月腎旺又盛寒,病多歸腎變黑,此則後人因秋冬為逆,而杜撰以補之者也。
錢氏謂春夏為順,秋冬為逆者,蓋以瘡疹屬陽,春夏為陽,秋冬為陰,從其氣則順,逢其氣則逆,不過欲人常和暖,而從春夏之化,未常拘定某證,必某時為順也。
即如冬月變黑之說,則凡冬月出瘡疹者,皆屬腎,無分輕重,皆變黑而死。
天地之氣,必不如是之隘;錢氏之意,亦不如是之拘也。
但曰冬盛寒,腠理閉塞,氣血凝滞,非和暖,瘡難成就可也,何必以變黑歸腎,獨主于冬乎?彼夏盛熱,腠理開張,氣血淖澤,亦有變黑歸腎而死,何不雲夏有黑陷乎?設雲夏火旺,腎不主事,則夏黑陷為逆之言,又何自而取乎?況黑陷為逆,四時皆然,亦不獨在于夏也。
吾固知非錢氏之言。
孟子曰:盡信書,不如無書。
信哉!
變黑歸腎
水火者,陰陽之迹也。
坎離者,水火之位也。
心腎者,坎離之配也。
故水陰也而生于陽,離中之陰,乃真水也。
火陽也而生于陰,坎中之陽,乃真火也。
陰根于陽,陽根于陰,互為其根,此所以能變合而生萬物也。
孔子贊《易》,以坎為血卦為赤,離為鼈、為蟹、為螺、為蚌、為龜,其義可見。
以人身言之,血陰也,氣陽也。
心配離而生血,陽中有陰,乃真陰也;腎配坎而生氣,陰中有陽,乃真陽也。
故心中之血,即腎中之真水也。
灌溉滋濡,水之德也。
腎中之氣,即心中之真火也,呴噓鼓動,火之象也。
然水善而火惡,老子曰:上善若水,下惡如火,善惡之分也。
況人之兩腎,左為水,右為火。
經曰:七節之旁,中有小心。
小心者,命門相火也。
以其為君之相,故雲小心,行君之令,故曰命門也。
夫以一水立乎二火之間,其不勝也明矣。
運之于中,而使火不赫曦,水不涸流者,有神以主之也。
所謂神者,何物也?太虛之中,神之栖也。
然水火不并立,各有所勝。
盛衰之變,此其常也。
故盛則薄所不勝而乘所勝也,命曰氣淫;衰則所勝妄行,而所生受病,所不勝薄之也,命曰氣迫。
瘡疹之火,起于命門之下,二火相合,所謂得助者強也。
相火複挾君火之勢,肆其猖獗,銷铄燔焫,無所不至,可恃者,心中之真水,尚有以制之。
奈何陽道常饒,陰道常乏,赫曦者其氣淫,涸流者其氣迫,并真水亦亡之而已矣。
經曰:成敗倚伏生乎動,動而不已則變作焉。
真水既亡,津液暴絕,其氣滞,其發燥槁,不能潤乎皮毛,滋乎腠理,而瘡中之血,亦幹而黑矣。
是則變黑者,血色本赤,而幹則變黑也。
謂之歸腎者,血本腎中之陰,血幹則腎水亦幹矣。
此腎虛之證,豈有腎實為邪之理乎?
變黑有逆順
邵子《觀物篇》曰:東赤南白,西黃北黑,此正色也。
驗之于曉午暮夜之時可見之矣。
由是推之:嬰兒始生而赤,長稍變而白,病則黃,老死而黑;物生地下而赤,稍長而白,萎落則黃,枯槁而黑。
凡物皆資一陽之氣,以生此四色也,乃一陽之氣色遞變者也。
夫痘瘡由出現而起發,起發而成漿,成漿而結痂,亦人身中一陽之氣之流行也。
其出現而赤,起發稍變而白,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