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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圖書集成醫部全錄卷四百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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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煩或渴,或咽喉病,或鼻時出血,難任溫補,痘必不能成漿結痂。

    大凡年長之男女,嗜欲久開,血氣既耗者,多有此證,最為難治。

    時醫見其多熱候,率用清涼,如犀角地黃湯之類,不知原因血氣不能勝毒氣而緻有此證,今又純用寒涼,則血氣甚虧損而毒氣愈肆行,豈複有可生之理?是以此等痘證,時醫治之,十無一生,殊可哀憐。

    今特制參麥清補湯,用人參、酒洗當歸各八分,麥冬酒蒸曬幹一錢二分,花粉酒蒸曬幹、生黃芪各一錢,前胡、牛蒡、山楂肉各五分,炙甘草、生甘草、酒洗紅花、川芎、酒洗生地、桔梗各三分,酒炒白芍、生白芍各四分,生姜一片,龍眼肉三個,同煎溫服以調之。

    遇此證者,此藥當頻服,于痘出五六日内,至七八日,若膿漿不行,亦當用參芪鹿茸湯托之。

    若膿漿不起,則無生意矣。

    若有四五分膿,猶可望生。

     或問五條 或問曰:醫治未病,古人立豫解痘毒之方,或解之于平日,或解之于臨時,其方何啻數百,子何以知痘毒不可豫解而不載一方也?曰:以其理知之,又驗其事而知之。

    蓋痘毒禀受于胚胎而潛伏于五髒,或數年而後發,或十數年而後發,或數十年而後發,當其未發時,深藏潛伏,聲臭俱泯,于何而解之?彼無聲臭之毒,又豈有形質有氣味之藥所能解散?且用藥攻病,猶如用兵誅寇,故必執兵持竿,然後可以寇誅之。

    當闾閻無事時,雖有奸豪潛伏其中,而不執兵,不持竿,誰能識其為寇而誅之?今豫解痘毒于聲臭俱泯之時,得無類是乎?此以理知其不能解也。

    予婦産男女十人,皆已出痘,前六人多用豫解痘毒之方而出痘反有極多者,後四人不用此方而出痘極少,皆勿藥自愈矣。

    此可驗痘毒輕重,定于禀受之初,而不能豫解也。

    然服解毒藥于平時雖無益,猶無害也;至于臨時解毒,則有反害者矣。

    每見富貴之家,父母珍愛其子,一聞鄰家出痘,則多服解毒之藥,以緻損兒胃氣者有之;或兒已發熱,将出痘而多服解毒藥,以郁遏其毒氣者有之。

    犯此二者,所謂無益而又害之者也。

    以是知解之于臨時者,尤不可也。

     或問曰:子立論,若劉河間、錢仲陽、陳文中等,皆古名醫,子議其失,猶之可也。

    至于朱丹溪集醫道之大成,亦議其未盡痘家之妙,何也?曰:丹溪之醫誠精矣,子謂其足以盡醫家之妙乎?又足以盡痘家之妙乎?且醫之為道,精微廣大,亦難言矣。

    自古名醫雖各有精微,然亦多有訛謬,如王叔和着《脈訣》,論五髒六腑,謂:三焦無狀空有名,寄在胷中膈相應。

    此其說大謬矣。

    夫叔和名醫,有如此者,後人習焉不察,至宋張季明着《醫說》,始論其謬,其言有理有據,然世上竟宗叔和之謬,而莫知有季明之辨也。

    如此之類,何可枚舉?若劉河間等之治痘,而專用寒涼解毒,則又宗《内經》諸瘡俱屬心火之言而失其意者也。

    蓋《内經》此言,為諸瘡發也,非為痘瘡發也。

    痘瘡與諸瘡大不同者也。

    且而劉河間、錢仲陽輩,乃宗其論諸瘡之言,以治痘瘡,此何異行車于水而推舟于陸也,訛謬甚矣。

    丹溪又宗劉、錢而不能正其謬者也,何以能盡痘家之妙也! 或問曰:古人治痘,一以解毒為主,至丹溪揭解毒和中安表六字,論者以為精當之極。

    大略謂痘未出而能解毒則可以使痘出稀少,痘既出而能解毒則可免潰爛發癰發疔入眼等患,豈不深有至理?而子獨極言解毒之害,而諄諄以妄解毒為戒,此說未之前聞,不亦過高駭衆乎?曰:此痘家第一精深微妙之理。

    古今高明之士,皆迷而不悞,是以徒知解毒之利,而不知解毒之害也。

    雖丹溪解毒和中安表之說,亦欠分曉。

    蓋揭解毒二字,于和中安表之上,後人執而用之,多緻悞事。

    以丹溪之明而見不及此,況其下焉者乎?蓋痘毒久伏于五髒,一旦觸動而勃發,其勇悍猛烈之勢,斷不可禦遏,又何可解散?智者惟順其勢以導之出外而已;昧者當其欲出未出時,而遽投以解毒藥,則拂逆其勢,豈惟不能解散,而适以逼之返戈内攻,宜其禍不旋踵也。

    故多有痘才見數點而兒已斃者,則亦慘矣。

    近日每見富貴之家,極珍愛其子者,多罹此禍。

    然而病家與醫家,終不悟其失。

    且曰:此痘最惡,吾先為之解毒,猶不能救?況不解毒乎?噫!迷亦甚矣!獨不思使其不遽用解毒藥,以逼毒内攻,則毒出外而内自安,何遽至于斃?縱其痘出,或稠密,或紅紫,或幹枯,猶可從容調治,孰與未見痘而速死之慘乎?是以痘未出之前,除升發微汗一劑外,凡攻裡清表寒涼解毒之劑,當一切禁之,如砒、巴勿令入口可也。

    古人謂不可汗下,亦是此理,惜其語焉而不詳也。

    丹溪亦戒妄汗妄下,庶幾不失古人之意矣。

    然又教人用犀角地黃湯之類,是徒知汗下之害,而不知當此欲出未出之時,不必汗下而後為害,即多用清涼如犀角、生地之類,亦能遏毒内攻而緻害也。

    惟人參敗毒散,能宣發毒氣出外,猶無害耳。

    若胡氏輩率其愚臆謬見,而妄謂非汗則表熱不解,非下則裡熱不解,汗下以解表裡,則痘出稀而必無逆證,而後之愚醫,若管橓輩又從而敷衍其說,使世人不察而悞用之,以緻兒童之罹此而夭折者,不可勝計,禍亦大矣。

    予欲救其禍,安得不詳辨以破其迷也!至于痘既出之後,則有不必解毒者,有不可解毒者,有不可專解毒而必兼補養者,有可以專解毒而不必兼補養者。

    不必解毒與不可解毒者,辨之詳矣。

    若其痘出稠密,紫暗幹枯而不起發,不灌膿者,此毒氣盛而血氣弱者也,或先用清涼藥,解散其毒氣,而随以補血氣藥助其行漿,或于解毒藥中兼活血養血,扶元氣藥可也,此則所謂不可專解毒而必兼補養者也。

    丹溪所謂解毒和中安表者,惟用之于此為适當乎?若其痘出稠密湧盛,紅紫凸綻而潤澤,然而口渴喜飲,善饑喜食,煩躁不安,大便久秘,小便赤濇,此則可以專用清涼解毒,不必複兼補養者也。

    大略既出以後,未收以前,可以專解毒者,惟此一證,以其血氣與毒氣俱盛耳。

    然兒童出痘多者,真氣發洩,血氣難支,多緻虛弱,恐血氣毒氣俱盛者,百中一二耳。

    專主解毒者,錯謬不亦多乎?惟收結後,覺有餘毒,則急宜解散,不可少緩,緩則恐發癰患眼也。

     或問曰:昔人治痘,先辨生死,其證逆而必死者,或作為歌訣,或着為圖說,戒人不必施治,若妄治則反招怨尤,子獨不分别逆證而一概為之立方設法,何也?曰:彼以醫之心立法,而吾以父母之心立法也。

    世之出痘者,孰非人子乎?父母之于子,忍度其必死而不為之救治乎?況病證雖有順逆,而治法豈無工拙?彼前人思之未精,治之未盡其妙,多以可治之證,認為必不可治,而一概教後人棄而勿治,此非仁人之心也。

    予甚惡其說,是以必矯其失,然非徒以空言矯之也。

    每于前人所指必不可治之證,十常活其五六,又未嘗不咎前人之疏于立法而輕于立言也,是以不忍不為之死裡求生也。

    其或有求其生而不得,吾末如之何者,然後于好生之心無忝矣。

     或問曰:古人立方用大靈丹、大成散、返靈丹、龍虎丹之類,皆相傳以為治痘妙方,而子俱不取用,何也?曰:痘瘡一以氣血為主。

    其順者,血氣能勝毒氣者也。

    其險而不順者,皆血氣不能勝毒氣者也。

    治痘者,當視血氣強弱而酌其宜,以解毒氣,乃為穩當。

    以上諸方,皆用金、石、腦、麝等悍猛之藥,以刧散毒氣而損傷血氣殆甚,用之于元氣厚者或可以偶中而獲效,用之于元氣弱者一不中而萬有餘敗矣。

    前人傳用其方,蓋計其效而不計其敗者也。

    予所以不取用者,恐未得其效而反受其敗也。

     麻疹四忌 麻疹形如麻,痘疹形如豆,皆象其形而名之也。

    麻痘俱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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