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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圖書集成醫部全錄卷四百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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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而痘出五髒,髒屬陰,陰主閉藏,其毒深而難散;麻出六腑,腑屬陽,陽主發散,其毒淺而易散。

    髒陰多虛寒,故痘可溫補;腑陽多實熱,故麻宜解散。

    然麻雖屬腑,而其熱毒之氣上蒸于肺,肺主皮毛,實受其毒,是以發熱之初,雖似傷寒,而肺家見證獨多,欬嗽噴嚏,鼻流清涕,眼泡腫,眼淚汪汪,面腫腮赤是也。

    治之之法,惟在宣發其毒,以盡出之于外,雖紅腫之甚,狀如漆瘡,亦不足慮。

    以其既發于外,則可免内攻,不若痘家之必顧其收結也。

    此證若調治得法,十可十全;而調治失宜,則殺人亦如反掌。

    蓋麻證有所大忌,病家犯其所忌則至于殺人,醫家犯其所忌,亦至于殺人也。

    其所忌不同,皆忌閉塞其毒,不得發洩也。

    今标四大忌于後,令人勿犯也。

     一忌葷腥生冷風寒。

    出麻疹時,大忌食葷腥,食生冷,冒犯風寒,皆能使皮膚閉塞,毒氣抑郁而内攻也。

     一忌驟用寒涼。

    初發熱時,最忌驟用寒涼以冰毒,使毒氣抑遏不得出,則成内攻之患。

    而昔人謂天氣暄熱,宜用辛涼發之,如黃連解毒湯之類。

    不知天時暑熱之氣,豈寒涼之藥所能解?今驟用寒涼,恐不足以解外熱,而适足以阻内熱,使不得出也。

    曾見有一宦家艱子,得一子甫一歲,出麻發熱,麻未見形而發搐,醫悞認為急驚,而用涼藥攻之,遂令麻毒隐隐在皮下不出;後醫以滋陰為主,而用四物等藥,亦不能救,煩悶聲啞,至旬日而死。

    此可以知涼藥冰毒之害矣。

    今因天熱而驟用寒涼,豈理也哉? 一忌多用辛熱。

    初發熱時,最忌多用辛熱以助毒,如桂枝、麻黃、羌活之類,能使毒壅蔽而不得出,亦緻内攻之患。

    而昔人謂天氣大寒,宜用辛熱如桂枝湯之類發之。

    不知天氣大寒,隻宜置之燠室,謹避風寒可也。

    且天氣雖寒,而人身之熱毒未必減也,而多用辛熱,豈理也哉? 一忌用補濇。

    麻出之時,多有自利不止者,其毒亦因利而散,此殊無妨。

    如洩利過甚,則以加味四苓散與之,切忌用參、朮、诃、蔻補濇之藥,重則令腹脹喘滿而不可救,輕則變為休息痢,戒之戒之! 疹科纂要【清?馬之骐】 麻疹通論 夫嬰兒麻疹,固與痘瘡大不相侔,亦與斑疹瘾疹并不相同。

    蓋麻疹亦屬胎毒,乃系六腑蘊蓄積熱,發自脾肺二經,或受風寒,或傷飲食,時氣感觸,煽動心火,燔爍肺金,肺主皮毛,故其邪發于皮膚之上,出為細疹,遍身點點紅色,甚則疊腫,有小顆粒随出随沒,沒則又出,俗名糠瘡,又曰麸瘡。

    其證初發熱時,略類風寒,而實大異。

    亦與痘證相似,但痘瘡自裡而出于五髒,髒屬陰,其病本深,難出難收,故有形有漿;麻疹自表而出于六腑,腑屬陽,其病本淺,易出易收,故有形無漿,然多實熱無寒。

    又有戰栗似寒者,乃熱極生陰,反作寒耳,切不可作寒證治之。

    雖較痘瘡為易,然倏忽變化,其證急速。

    自初出一二日,及愈後月餘,虛者百日,皆不可以其易而忽之。

    經曰:痘前疹後,信哉! 若初生嬰兒,未及滿月或百日内外,或未生痘瘡之先,遍身發出紅點,如粟米狀,滿月内外,名為爛衣瘡;百日内外,及未生痘瘡之先,名為瘙疹。

    蓋兒在母腹中,為陰血之氣熏蒸已久,生後忽遇陽風,一逼遂發,此疹不治自愈。

     若痘瘡愈後,起居不節,飲食過度,外感風寒,痘愈數日之後,身忽略熱,遍身即出紅點,大小不一,亦如粟米之狀,作癢,愈抓愈盛,如雲成片,名為雲頭疹,又名蓋痘疹。

    非真疹也,勿以為真疹而畏之。

     若天行疫病,大人小兒感之,大便秘結,熱氣流于胃中,忽發紅斑,隐于皮膚之内,有色點而無顆粒,如蚊蚤之迹、錦文之狀者,無頭且平,名曰發斑。

    其證有陽毒陰毒之殊,總皆熱毒所緻,非真疹也。

    不可與疹同治。

     若感冒時氣,頗類傷寒,俗名紅眼汗病,系心火爍乎肺金,紅點隐于皮膚之間,發則多癢或不仁者,是有風濕之殊。

    色紅者火也,亦皆熱毒所緻。

    其證多屬于脾,狀隐隐然,故名曰瘾疹。

    非真疹也,亦不可與疹同治。

     證治大略 麻疹為實熱之證,屬在于肺。

    其發也,多因風熱兼痰而作,浮于皮膚,有小顆粒随出随沒,沒則又出,故雖值寒天,亦不可重加衣被而過于熱,恐毒入咽喉,令其聲啞,麻疹不出,緻有變證,為害不小。

    治療之法,宜清肺火降痰,主乎解散,惟以發表出透為妙,汗之即愈。

    亦有可下者,但忌認作傷寒,妄汗妄下。

    汗之則增其熱,為鼻衄,為欬血,為口瘡咽痛,為目赤痛,為煩躁,為大小便不通;下之則虛其裡,為滑洩,為滞下,多緻不救,慎之慎之!故初熱時,先宜發散,次清利,次清熱,次補血,蓋發散則風熱解,清利則肺金清,清熱則心火瀉,免緻金受火克,則證自輕。

    然麻疹屬陽,熱甚則陰分受損,血多虛耗,必宜滋養陰血,此首尾所以當瀉心火,清肺金,散風熱,滋陰血為主,不可少動其氣,宜通聖散中消息用之。

    如人參、白朮、半夏一切燥悍之藥,皆不可用;即升麻升動陽氣上沖,亦不可多用。

    蓋麻疹标屬陰而本屬陽也。

    苟麻疹未愈,輕用溫熱燥悍之劑,多緻牙龈腫爛。

    雖氣血虛弱,亦必待麻疹愈後,方用補虛養血調理脾胃之藥,斯乃萬無一失;不則毒氣壅遏,頓生奇禍,不可不慎。

    此治麻疹之大端也。

     潮熱證治 麻疹初發時,略類傷寒而迥異,蓋其增寒壯熱,頭痛臉赤,目赤頰紅,身體疼痛,此略類也。

    至其火熱太盛,多欬嗽噴嚏,鼻流清涕,眼光如水,眼胞浮腫,眼角生眵,眼淚汪汪,惡心幹嘔,恒欲飲水,或痰涎吐瀉,不思飲食,大便急而小便濇,則皆熱之所緻為迥異耳。

    然有熱一二日而出者,有發熱五六日而出者,或有發熱七八日而出者,證候未明,疑似之際,但覺潮熱,即宜升麻葛根湯加紫蘇、蔥白一根煎服,或參蘇飲去人參、半夏、陳皮,腹痛仍用陳皮加砂仁煎服,被蓋微表之,得汗自頭至足,方漸漸減去衣被,則皮膚通暢,腠理開豁,自無留毒而疹易出矣。

    若有未出,亦不可再表。

     既表即宜謹避風寒,勿食生冷,忌酒肉雞魚一切葷腥等物。

    如外犯風寒,内傷腥冷,輕則瘾疹生痰嗽成驚搐,重則皮毛閉塞,毒氣難出,遂變紫黑而死矣。

     如食酒肉雞魚葷腥等物,則毒入脾胃,必至麻疹後生瘡疖;下流大腸,為洩瀉白痢等證;流入小腸,則小水赤濇為血痢等證。

    俗謂白痢屬冷,血痢屬熱者非也,戒之戒之! 麻疹未出時,發熱,吐瀉交作,三日内出,耳後項上腰腿先出,一日出三次,二日再出六次,見點紅活顯露,形小明淨,頂尖不長,随出随沒,三四日方收者,順證也,不治自愈。

     麻未出時,發熱,幹霍亂,身體極熱,欲出不出,隐伏皮内,發不透快者險,宜升麻葛根湯;大寒加麻黃即出。

     麻未出時,發熱喘促者險,宜三拗湯加煅過石膏、茶葉名五虎湯治之。

     麻未出時,發熱,面先青黑,乃毒氣攻心者逆,宜内托散消毒湯以解之,不然則必死。

     身體極熱,隐伏不出,或帶紫色不明,或不突起,與肉一平,或一二日就沒,喘嗽利下者逆,速宜解表,急則用麻黃湯以發之,胡荽酒以擦之;緩則用升麻葛根湯加石膏、黃芩以解之。

     麻疹正出時,身猶大熱,宜升麻葛根湯加黃芩、地骨皮治之。

    若以手摹之,疹色白,起手即紅者,血虛,宜養榮湯主之。

     正出色紅者火盛,宜化斑湯主之,或人參白虎湯。

     色紫赤幹灰燥暗,大渴飲水不止,乃火盛毒熾,宜六一散解之,或四物湯去地黃加紅花、黃芩進之,或黃連麥門冬湯亦可。

    大熱不退,加柴胡、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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