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察。
蓋自見點以至結痂,其形其色既朗然可覩,若又聽其聲音,觀其動靜,視其飲食之多少,審其大小便之濇利,三歲以上者,診其脈之遲數洪微,以辨其虛實寒熱,常若黑白之分明,而用藥取效,猶反掌耳。
補遺
表有虛實:表實當解,失解則為紅紫掀發黑陷等證;若加之以妄補,則潰爛不結痂。
表虛當補,失補則為灰白頂陷癢塌倒靥等證。
裡有虛實:裡實當瀉不瀉,則為喘渴煩亂,咽痛喉嗆失血等證;若加之以妄補,則生癰腫。
裡虛宜補不補,則為瀉洩不止,飲食不進,口鼻少氣等證。
評諸家明用藥寒熱要各得其宜
治痘之家多矣。
劉河間悉用寒涼,偏害非小。
至于錢仲陽立方,亦以解毒為主,而多用寒涼,少用溫補,張潔古、王海藏鹹宗之。
此其意俱本于《内經》諸痛瘡瘍皆屬心火之一言,故以寒瀉火也,專用黃連解毒湯、白虎湯等寒涼之劑。
厥後陳文中立方,力矯其偏,專主溫補。
凡痘瘡未出之間,諸證悉用十一味木香散,已出之間,悉用十二味異功散,其意歸重于太陰一經。
蓋以手太陰肺主皮毛,足太陰脾主肌肉,肺經惡寒,脾土惡濕,故用丁香、官桂以治肺之寒,用木香、香附、半夏以治脾之濕。
二方用之當,其效固大,然不分寒熱虛實而一概用之,則不宜于實熱,其偏害又可知也,朱丹溪辨之是矣。
至丹溪立論,矯陳氏之偏而取錢氏之長,主于解毒和中安表,似為妥當,舉世宗之,數百年來無敢議其失者。
不知丹溪治他病極多妙論,獨于治痘則亦有未盡其妙者,倘亦千慮之失乎?蓋其矯偏于陳氏,而不敢輕用木香、丁香、香附等熱劑,似乎因噎而廢食;其取長于錢氏,而必用芩、連、牛蒡、連翹之類,以監制參、芪、歸、朮等補劑,似乎任将而中掣也。
其失亦起于泥《内經》諸痛瘡瘍皆屬心火之言而未思其理也。
不思痘瘡雖屬心火,卻與諸瘡不同。
諸瘡之毒,其初發而未成形,可用藥解散内消而愈,及已成形而未成膿,又可用藥逐散,不成膿而愈。
痘毒發自五髒,必借氣血,送出于皮膚,運化之而成膿,收靥之而成痂,而後收成全之功也。
可内消而愈乎?可不成膿而愈乎?故諸瘡以解毒為主,能解毒于早則輕,不能解毒于早則重;痘瘡以氣血為主,氣血能送毒以灌漿結痂則生,氣血不能送毒以灌膿結痂則死。
解毒涼藥多損血氣,不顧血氣之虛損而急于解毒,是猶不慮我兵之羸弱而急于殺敵也。
況毒有不必解者,又有不可解者。
若小兒禀賦強壯,胃氣好,飲食如常,其氣血自旺,自能送毒出外,以灌膿結痂而成功,其痘自始至終多順證,此不必解毒者也。
若其禀賦素弱,脾胃又虛,出痘時飲食又少,或瀉或腹脹,或手足冷,或氣短促,或失聲,或出不快,或根窠不紅活,或色白而頂陷,或當灌膿而不灌膿,或當結痂而不結痂,此血氣不能送毒,此又不可解毒者,當速用溫補以扶胃氣而助血氣。
若用參、芪、歸、朮而力不及,即加入丁香、木香、桂、附等佐之亦不為過,何必參入芩、連、牛蒡、連翹等涼品,以監制溫補之力而損血氣乎?間又教人用犀角地黃湯以解痘毒,人習用之,以為奇妙,而不知其害也。
蓋心者血之主,心之所以能主血者,以其屬火也。
痘瘡屬心火,正借心以運用一身之血而成功,豈心火可瀉而去之乎?蓋人身之血,溫則流行,寒則凝滞,犀角地黃湯涼心經而瀉心火,心經既涼,心火既瀉,則一身之血俱凝滞不行,何以運化痘毒而成膿結痂乎?則内攻之患作,而竟以告斃者,瀉心火之藥實殺之,而人竟不知也,醫亦竟不悟也,可慨也!故痘已出之後,米痂之前,凡一切涼心之藥,如犀角、生地之類,宜一概禁絕不用,直待結痂後用之,解餘毒可也。
或曰:若然,則未收結之前,毒俱不可解乎?曰:奚為皆不可?若其血氣與毒氣俱盛者,脈必洪數,痘或初出即帶紫色,或既出而稠密紅紫,内證則煩悶躁渴,小便赤濇,大便秘結,此則屬實熱,宜速用清涼之劑以解毒。
如大便久秘,量入酒炒大黃微利之可也。
或有鼻口出血者,即犀角、生地之類用之亦可也。
若其毒雖盛,而血氣不旺者,以解毒為主,而兼之以活血補氣,則參、朮、歸、芍之類,亦不可離也。
補遺
用藥寒熱斷不可偏執。
如生痘小兒,形體虛怯,六脈微弱,痘色灰白,或曾經大病,損傷氣血,或大病初愈,或時在吐瀉交作,或又值天氣嚴寒,此從虛治,辄用溫補之劑以助氣血宜矣,是使氣血俱旺,能使毒外出,運化成膿,收靥結痂而成功也。
若不問兒之虛弱,概用芩連栀蘗之屬,以緻脾胃損傷,不食癢塌,為害多矣。
如小兒形體壯健,六脈洪數,大小便秘,痘色紅紫,或又值天氣暄熱,此從實治,辄用清涼之劑,以解其毒亦宜矣,是使邪熱減退,氣血不受煎熬,亦得送毒出外,運化成膿收靥結痂而成功也。
若不問兒之壯盛,概用丁、桂、姜、附之類,以緻皮膚潰爛,咽瘡目蒙,害立至矣。
誰謂用藥寒熱,可執一偏之見,而贻禍無窮哉!
汗下論
治痘之家,其論不一:有謂首尾不可汗下,汗則虛其表而難成功,或至破爛而漿流;下則虛其裡而易倒陷,或至内攻而多證。
有謂表證非汗不解,裡證非下不除。
二說雖不一,其實皆是也。
若平順之痘,而輕用汗下,則虛表虛裡之禍立至矣。
設若外感風寒,腠理閉密,痘出不快,發不透而表實者,則汗劑亦可用也,不發散則壅遏之患立至矣。
又如大小便秘結,煩悶狂躁而裡實者,則下劑亦可用也,不洩利則腹脹喘急之患不免矣。
但汗下不可妄施,在醫之能消息虛實,認證的确,與時權宜,可汗則汗,可下則下,而善用之耳。
熱不可盡除說
與初熱論參看。
痘瘡始終借熱以成功。
如初出,不熱不出,出齊則熱退;漿将行則又熱,遍體紅活而後漿行,漿足則熱退;回漿則又熱,漿回則熱退;結痂收靥落痂後則又熱,謂之燒斑。
誰曰痘不借熱以成功哉!治痘者不谙此理,泥于解毒之說,見熱則用涼藥以解之,不思人身之血氣,溫則流行,寒則凝滞,痘之出長,成膿結痂,必借血氣運行而後成功,血氣既已凝滞不行,何以運行痘毒而出長成膿結痂也。
如初出用涼藥過度,令熱盡解,則血氣凝滞,不能逐毒出外,毒留于内則内攻矣。
常見醫于痘未出将出之際,見熱不論熱之淺深,辄用涼藥清解,令痘不得出,且曰:清解無差,可殺痘毒;又曰:熱深毒亦深,清涼之劑不可緩投,恐痘出稠密。
不知痘不出,毒留内,内寇也;痘已出,毒在外,外寇也。
出則稠密者,外攻也。
留中不出者,内攻也;内寇與外寇勢孰急?内攻與外攻禍孰烈?故痘不出而死者,多在六日之内;痘已出而死者,多在旬日之間。
況于已出之後,相形察色而調治之,則易于施功。
若必用涼藥,盡除其熱,俾血氣凝滞,不能逐毒出外,是知急于解毒,而不知急于逐毒也。
即起脹行漿之日,熱亦不可盡除。
若用涼藥盡除其熱,則一身之血氣,俱凝滞不行,何以運化痘毒而成膿結痂乎?語雲:灌漿時不宜輕用涼藥,誠然矣。
或曰:痘未出已出之際,與已出之後,涼藥概不可用乎?曰:奚為概不可用?若痘毒與時氣相搏而熾盛,其熱太過,血氣為邪熱煎熬,皮膚枯焦,痘不能出,或出不快利,或初出即帶紫色,或既出而稠密紅紫,當急用清熱之藥以解之,但不可令熱盡除耳。
解毒化毒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