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色紫,身熱而枯焦,或夾食蒸,或夾時氣,痘毒與邪熱并熾,猶如火裡苗,若火不退,苗則槁矣,當急用清解以除邪熱。
若執之而用溫補,痘必枯焦,無膿而立斃矣。
誰曰治痘之法,可執一也。
補遺
發際以下,印堂之上,乃天庭也。
山根以下,年壽相近處,乃準頭也。
部位論中,言此處先出先長先灌靥者,兇。
成色論中,言此處有幾顆大而膿滿者,他處之痘,即微有膿色,亦可愈也。
兩論若相悖矣。
恐後人不能無疑,今悉論之。
夫痘應出應長,應灌應靥,未過其期,周身之痘,未出未長末灌未收靥,而此處先出先長先灌先收靥,是心脾之毒偏盛,毒發于心脾,故言兇。
若過其期,已成壞證,而周身之痘不起灌,此處獨有幾顆起灌者,是心脾二經之毒解矣。
蓋心主血,又為君主之官,而十二官之聽命,脾主肌肉五髒之根本,此二髒之氣血活,則五髒之氣血無不活者。
天庭起脹灌漿,知心經不留毒,而周身之氣血不滞;準頭起脹灌漿,知脾經不留毒,盡發之肌肉皮膚之外,故言可治。
氣尊血分者生毒參陽位者死解
氣,陽也,君也;血,陰也,臣也。
氣尊是居其君之尊而親上,血分是安其臣之分而親下,此非就一身之部位而言,乃就一身之痘形色而言也。
如痘頂尖圓,膿白而滿,氣親乎上而居其尊矣;根窠紅活不散,如一顆珍珠,坐于胭脂之上,血親乎下而安其分矣。
是氣足以領其血,氣升血附,君令臣從,氣血順和,痘易成功則生。
如痘頂平陷,顆粒紅紫,地界不分,或通頂紫黑而成血疱,是血反親上,氣血不和,痘難成功,何由而生?治痘者當明辨之。
痘不以稀密分輕重說
世俗謂痘稀則輕,痘密則重;醫亦謂稀者毒淺,密者毒深,言之誠是也。
然不知稀亦有重者。
如痘毒甚盛,表實而氣血凝滞,出不得透,隻疏疏顆粒,見于皮膚之外,餘毒窩伏于内,至起脹之時,餘毒變而為黑點,在皮膚之内,煩悶喘急而斃。
若真稀則輕也。
密亦有可救者。
毒甚而痘密,其毒已出于皮膚之外,非若痘似稀而毒伏于内者,此隻看其形色,若紅活滋潤,頂尖不焦,亦可調理而愈,不必執方書密如蠶子不救之說。
況其說亦有意也,言密可救,如蠶子則不可救。
蠶子之形,色闇頂陷,周圍似圈形,中心硬黑,是毒潛于内,血氣已不活,何能救也?治痘者,不可不明辨之。
又有痘在肌膚之内,氣血虛弱,無力送出,出不得透,隻疏疏顆粒,見于皮膚之外,餘毒窩伏于内,綿延多日,諸證蜂起,竟不可救。
又有發熱一二日,痘出一二粒或兩三粒,已出之後,突然高起,根腳開闊,暈紅帶紫,五六日後似膿非膿,七八日後似靥非靥,種種證出,若遇此等怪痘,當于出長之時,用銀針挑破,去其毒血,敷以拔毒膏,或四聖膏,再投以解毒之劑,使痘毒以解而退,得出增痘,庶可回生。
倘治失其時,毒伏于内,靥後喘急而斃。
此皆非真稀,悞認為稀,以稀為輕,見稀守稀,其害非小。
須細加詳審,察其實者清解而開發之,虛者溫補而開發之,宜挑者挑之。
若真稀則輕,又不在此類矣。
痘中疹子與正疹子丹毒斑點沙子不同論
有先出疹,疹靥而痘即出者,名為墊疹。
有與痘并出,疹靥而痘始長者,名曰夾疹。
有痘出即有小小顆粒,堆于痘之上者,名為罩痘沙。
又有痘出時,而皮肉間隐隐有斑點,大小不一者,名為夾斑。
皮肉間豔色紅赤如雲頭,而突起成片者,名為丹毒。
靥後痂落而疹出者,名為蓋疹。
種種不一,然皆痘毒之浮遊散漫于皮膚之間者,隻當于痘中用活法,不可與正經麻疹、瘟疹,時證之發斑點、發丹毒出疹者,同一治也。
痘不可與凡瘡同治論
世人見《内經》諸痛瘡瘍皆屬心火之言,辄謂痘亦瘡類也,亦屬火也,治法可以類用。
不知諸瘡有皮瘡、血瘡、肉瘡、筋瘡、骨瘡之不同,初發已有淺深之分,或發于一經而與他經全無幹涉;痘則胎毒蘊于五髒,發亦自五髒而發,自内達外,由筋骨而血肉,由血肉而皮膚,與凡瘡之發,各有深淺,發自一經者自異,可同治法乎?況凡瘡之毒,初發而未成形可用藥解散内消而愈;及至已成形而未成膿,又可用藥逐散,不成膿而愈。
痘毒發自五髒,必借血氣送出于皮膚,運化之而成膿,收靥之而成痂,而後收成全之功也。
斷不能用藥解散内消而愈,斷不能用藥逐散不成膿而愈。
且凡瘡以解毒為主,若失其解而形成膿熟,必令頂破膿出,另生肌肉而後愈。
痘則是起脹成漿,漿滿而稠,頂殼完固,回漿還元結痂而愈。
若頂破膿出,反為不美。
與凡瘡膿熟之後,必頂破膿出另生肌肉而始愈者,亦自異矣。
可曰痘瘡與凡瘡同治法耶?
痘疹不同論
痘出于五髒,髒屬陰,所以言痘禀于陰也,然雖禀于陰而必成于陽。
疹出于六腑,腑屬陽,所以言疹禀于陽,然雖禀于陽而必成于陰。
蓋陽主氣,氣盛則痘易成功;陰主血,血旺則疹易成就。
痘有顆粒,有膿汁,又結痂,是禀于陰,陰氣重濁而如是也。
若頂尖膿白,使之能起頂,能灌漿收靥,則又氣之領逐其血以成功也,非禀于陰而成于陽乎?疹有小小顆粒,尖而不長,無膿汁,又不結痂,是禀于陽,陽氣輕清而然也。
若顆粒紅潤鮮豔,使之不紫黑,不枯焦,則又血之附随其氣以成功也,非禀于陽而成于陰乎?寒則傷氣,熱則傷血,所以謂痘宜溫暖而疹宜清涼,此常法也。
設疹生于天氣嚴寒之際,而清涼之藥,亦當斟酌用之。
設痘生于天氣暑熱之時,溫暖之劑,豈可輕用乎?痘以稀為貴,稀則毒輕;疹以密為佳,密則其毒盡洩。
痘怕太紅,皮嫩易破,必生瘙癢;疹喜鮮紅,疹發于心,紅心之正色也,又不可不知。
變黑歸腎腎經留邪論
方書有雲:變黑歸腎者不救,腎經留邪者不救。
世人宗之,見痘有黑色,于未起脹之前而倒伏者則以為腎經留邪,于既起脹之後而倒陷者則以為變黑歸腎。
蓋以痘自筋骨而達于血肉,自血肉而達于皮膚,腎主乎骨,其色黑,所以見色黑而倒伏者則謂腎經留邪,而倒陷者則謂變黑歸腎,要皆惑于口含惡血咽下,寄于右腎命門而作痘證之語也。
餘則以為不然。
餘每治痘,遇兒之虛弱者勿論矣,其壯盛者,于未起脹色黑而倒伏者,用活血散以疏其滞,加麝香以透其竅;于已起脹色黑而倒陷者,用活血散加穿山甲末以逐其毒。
二證用藥後,皆以水楊湯洗之,往往不緻壞事。
蓋以氣血活動流暢則色紅,氣血壅滞不行則色黑。
痘始終以氣血為主,氣血活動,能送毒出外起脹灌漿結痂則生;氣血不行,不能送毒外出起脹結痂則死。
豈必以色黑屬腎,而必曰變黑歸腎不救,腎經留邪不救哉?然亦有火極則兼水化而黑者,蓋火之災也則紅,炎之過也則黑,或當清解,或當汗散,又在臨時而權變之,不必以黑而專求之腎也。
首尾忌腦麝論
忌腦、麝之說,霆之順而無證者言也。
蓋痘以顆粒完固,磊落齊整為佳,最忌破爛漿流。
且氣血壯盛,元氣充實,方易成功。
腦、麝能開氣活血,透竅甚捷,用之不當,大損氣血,傷元氣,開放太過,令頂破漿流而不完固者有之。
惟氣血凝滞之極,痘色黑紫,痘形堅硬,按之如石,周圍之血肉尚活者,即用腦、麝等藥,開氣透竅以急救之。
若歪用腦、麝,則遍身血死而斃。
不可執定首尾忌之之說而不用也。
然亦不可認證不真,輕投而嘗試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