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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圖書集成醫部全錄卷四百八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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痘疹門 痘科類編釋意【清?翟良】 治痘始終雜證與痘證當分治論 痘毒感時氣而發。

    大抵痘之順而無證者,不必言治法;即痘不順而有證者,亦當痘證與雜證各各分治。

    或有痘因元氣本虛,不能依期出長而膿靥者;或亦有元氣不虛,痘毒太盛,不得出長而膿靥者;繼而變證多端,種種證出,是雜證因痘證而生,當于痘中尋治法,使痘無證而雜證自退。

    然亦有先雜證而後生痘者,是痘證因雜證而生;或雜證之邪熱未盡解,氣血因雜證而損耗,使痘不能出長而膿靥;或偶因風寒暑熱穢污飲食所傷,無分痘之虛實,悉為所害,不能起長而膿靥者,當于雜證中尋治法。

    雜證愈,痘自依期而愈。

    如嘔吐腹脹,或因痘毒内伏,出不透不起發者,隻專治痘證,使之出透起發,則毒不内伏,而嘔吐腹脹自愈。

    如嘔吐腹脹,或飲食過多,或傷生冷,而痘因之出不透不起發者,隻專治脾胃,理其嘔吐腹脹,使嘔吐腹脹先愈,痘自出透而起發矣。

    即此二證,其餘可類推也。

    有曰:但扶元氣為主,元氣旺而邪氣自退,雜證當不必治,說亦近理。

    但雜證因痘證而作者猶可,若痘為雜證撓擾而不能成就者,猶亂世之賊寇撓擾地方,勢必猖獗,不假兵革,欲以王道勝之能乎?況扶元氣之藥味必用溫熱,能扶元氣,亦能長邪熱也,豈可乎?痘後雜證,有餘毒未盡而生有餘之證當解者,有血氣因之虧損而生不足之證當補者,有失其調養内傷外感而證随作者,當一一認真,各分治法,不可專以解痘毒拘也。

     補遺 痘之為毒,皆痘之餘焰。

    毒之為害,皆因小兒之氣血不能收拾,痘毒盡附痘窠,從痘中化,而餘焰散布于經絡,或遊移于肌膚而為害也,當相其機以理之。

    又有時氣毒疠,雖好痘亦因之而變為兇痘者;調養失宜,沖犯禁忌,雖輕痘亦因之而變為重痘者,當随其因以治之,此痘證雜證分治之要訣也。

     治痘始終看法說 發熱未出時,看其兩目不腫,皮肉不紅,即知出痘必輕。

    痘出後,看其形色,初出之像如粟狀,色紅而潤,與無痘處之皮色迥異,謂紅者非深紅也,特淡紅少異于皮膚之不紅耳。

    前人謂初出血疱,血疱化為水疱,水疱化為膿疱,所謂初出血疱者,非有大疱,内含一包血也,不過謂初出小小顆粒一點血耳。

    見于皮膚之外,有形可指,所謂疱也。

    以紙撚照之,内裹紅色,非水非膿,所謂血疱也。

    至于起發,則頂顆放白,根腳肥大,以紙撚照之,内裹光瑩,非血非膿,所謂水疱也。

    至于成漿,水化為膿,色白稠膿,以紙撚照之,内裹純白,非血非水,所謂膿疱也。

    膿滿漿老,色黃形焦,将收之狀;膿幹痂結,色黑形厚,成實之象;痂落而瘢紅,不赤不黑,無凸無凹,痘功已成,最上乘者。

    反此則當詳審施治。

     痘不拘日期說 痘以發熱三日,放标三日,起脹三日,灌膿三日,收靥三日,共一十五日而成功者,此常數也。

    如此者多。

    然亦有随出随脹,随脹随灌,随灌随靥,七日而成功者,此血氣壯痘毒輕者,成功在常數之内。

    惟痘有為雜證所擾,出不透治之使透,不脹治之使脹,不灌治之使灌,不靥治之使靥,綿延多日,至十七八日而成功者。

    又有一種虛寒之痘,痘毒不甚,血氣俱虛,欲脹不能脹,欲灌不能灌,欲靥不能靥,用藥療之,補助之劑,一時無間,緩緩調理,常至十七八日或二十日而成功者,治之又不可太驟也。

    如不脹,補劑中加助脹之藥;不灌,補劑中加釀漿之藥;不靥,補劑中加收斂之藥是也。

    此痘毒輕血氣弱者,成功又在常數之外。

    可見治痘不引拘定日數,當達遲速之變,于出齊之日,觀形察色,預知其能脹不能脹,能灌不能灌,能靥不能靥,先期及時而治之早,若必待應脹應灌應靥之日而始圖之則遲矣。

    是痘之成功不怕遲,而治法則不可遲也。

    況古人雲:熱三日而痘出,今有熱七日或數日而方出者,亦有熱一二日而即出者,亦有出齊之後,當顆粒脹大起發之時,顆粒中尚有紅點始出而相雜者,日數豈可拘哉? 痘證傳變說 前輩謂痘出自腎,而傳肝、傳脾、傳心、傳肺者,人皆疑之。

    不知此乃自内傳外之意,非謂胎毒獨藏于腎,自腎而傳于各經也。

    蓋痘毒在人身,蘊于五髒百骸四肢,無處不有。

    感時氣而發自骨髓,而達于筋,腎主乎骨,血氣壯盛,毒盡送出于筋,而不少留于骨髓,則腎經之毒解;自筋達于肌膚,肝主乎筋,氣血充足,毒盡送出于肌肉,而不少留于筋,則肝經之毒解;自肌肉而達于血脈,脾主肌肉,血氣充足,毒盡送出于血脈,而不少留于肌肉,則脾經之毒解;自血脈而達于皮毛,心主乎血,氣血充足,毒盡送出于皮毛,而不少留于血脈,則心經之毒解;自皮毛而達于瘡窠,肺主乎皮毛,血氣充足,毒盡送出于瘡窠,而不少留于皮毛,則肺經之毒解。

    五髒毒解,血化為膿,毒從膿化,将結痂痂落而成功矣。

    若出于筋而少留于骨髓,則渾身壯熱,口幹悶亂;出于肌肉而少留于筋,則搐搦牽掣,紫黑潮熱;出于血脈而少留于肌肉,則發癰而在四肢;出于皮毛而少留于血脈,則痘不圓肥;出于瘡窠而少留于皮毛,則痂落遲而多麻瘢。

    此自腎經遞傳而至于肺之說也。

    當随經察證,随證用藥,始不悞矣。

     補遺 古人陳氏雲:痘以太陰脾肺二經為主,肺宜溫而脾宜燥。

    萬氏雲:痘瘡始終以脾胃為主,胃當養而脾當補。

    馬氏雲:痘以少陰心經為主,火不可太清而血不可太寒。

    三說雖不一,其實皆是也。

    蓋脾為孤髒,能灌四傍,則四髒鹹賴一髒以養之。

    況脾屬土而主肌肉,若能化水谷,成津液,灌溉諸經,令肌肉不枯,氣血得其助,痘何難成功!但寒土不能生物,必陽氣熏蒸于下,而後能發育也。

    如萬物之根在土,而冬月何不在乎,以真陽之氣息也。

    可見脾受水谷,化生津液,亦必借真火,始能成腐化之功,所以謂火能生土,太乃土之母也。

    然心為君火,能役相火,又主乎血脈。

    若心火不息,血不寒凝,自能與脾之津液,相為流通,痘自紅潤而鮮豔。

    所以謂血主濡之,氣主呴之;氣無血不走,血無氣不行;氣乃血之帥也,氣行血亦行。

    然肺統一身之氣,又主乎皮毛,若肺氣充盈,自能與心之血脈相為周運,痘自尖圓而肥潤,是血氣充足,交會于前,脾生津液,助養于後。

    痘之成功,三髒缺一不可。

    至于腎經,古人謂惟腎證為惡候,誠是也。

    痘瘡自内達外,腎乃最深之處,若有留毒而不外傳者,則死于出見之日矣,救何能及也?若肝經則無成痘之功,何也?肝者火之母,若心火不足,邪火猖獗,肝邪移于脾,則木克土,木反勝金,則火克肺,所以古人謂肝經有瀉而無補也。

    蓋有瀉而無補者,是不補其氣也。

    若痘後目病,肝血虛而火盛者,清之後則當補矣。

    此一段論,與上論宜合會參看,上是言痘之傳變,此是言痘之成功,後學不可不知。

     出長各經見證與傳變成功形色不同之辨 與上看痘法條參看。

     痘雖自内達外而布四體,其根實由于五髒。

    如肝主淚而為水泡;肺主涕而作膿囊;心則斑而且赤;脾則疹而又黃;腎乃封藏之本,變則黑陷之象,此論發熱出見時形證。

    若初出小小顆粒,一點血也,血化為水,水化為膿,膿成而毒解,此自然之序也,與随髒見證,如肝主淚而為水泡【雲雲】者不同。

    若初出之時,半是水泡,或才起發,便有帶漿者,或未成膿,即有幹收者,火性躁急,失其自然之序矣。

    遇此等證候,不可忽也,有性命之關矣。

     就人以斷痘之輕重說 以痘毒之淺深定輕重,以痘證之虛實寒熱定治法,此其常也。

    若人形體壯健,精神快爽,言笑不苟,出痘時又安靜如常,痘雖重亦可以輕斷之。

    如人頭大而項小,足小而身重,喜笑出于無因,精神短少,出痘時大異平常,且不安靜,痘雖輕亦可以重斷之。

    此驗過者,治痘者不可不知。

     就人以定痘之治法說 看痘施治,當先看其人。

    其人或貧賤家兒,或富貴家兒,兒之禀賦厚薄,肌膚老嫩,氣血虛實,聲音清濁,生于某處地方,所受之燥濕,所食之濃淡,先知其人而後看其痘。

    如貧賤家多曆辛勤風寒水濕之苦,更無厚味傷脾,有證便能抵當,古人所謂百煉成鋼,此類是也。

    富貴家暖衣厚味,少見風日,脾胃薄弱,不耐勞苦風霜,古人所謂陰草怕旭日,此類是也。

    富貴衣食居處所養成之兒,即就富貴以調理之;貧賤衣食居處所養成之兒,即就貧賤以調理之。

    語雲:貴賤分二等,貧富不同治,此之謂也。

    至于兒之禀賦厚者多宜攻,薄者多宜補;肌膚老者多宜開發,嫩者多宜溫養;聲音清者當守,濁者當清;氣血弱者當補元氣,實者當解痘毒。

    南方風氣柔弱,地濕窪下,飲食多嫩軟,以此養成之形體,自當依此以調理,調理自不可同于北方也;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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