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則其為痘之熱也?毒一萌動,出乎包孕之地,其勢旁達,細察其毛竅則聳簇,按其肌肉則瞤惕,唇口必濡跳,手指微抽掣,有似驚意,但驚則顯見而迫,彼則隐微更緩耳。
其所以然者,以毒尋竅而出故也。
其氣腥穢沖沖而起,眼必昏沉,胃必嘔吐,氣濁而神不清,所以然者,以胃與目,神與氣,屬上焦而主輕清,目更系五液水會之地,為腥穢所幹,自搖動而不得清甯矣。
凡發熱而有是象者,痘之熱也。
古人驗中指獨自冷者,亦謂其中指通受納之關,胃為穢毒所沖而故失其常也。
又蔔其兩耳紅筋必輕,紫筋必重,與夫耳骩冷熱之辨,亦為耳乃腎之竅,水受火之搏也。
然有驗有不驗者,必合驗前象之為最确耳。
寂無所感,痘自蓦然而萌動者,其象如斯。
若先感寒邪,必鼻流清涕,面顔青慘,翕翕發熱,不免于淅淅惡寒,頭疼拘縮而無汗,啞兒烏知其疼,驗其眉愁是也。
若感風熱則面赤聲重,涕唾稠黏,氣粗鼻塞而氣熱,太陽筋惕,身有微汗。
若傷飲食,胷腹按之必愁,彈之如鼓,口中嗳腐酸臭,大便或閉或瀉,閉則轉氣極矢臭,瀉則如注,穢臭倍常。
驚則面有青氣,但不惡寒,手足兢跳而不拘縮,卒然啼哭而若有所見,神情恍惚,如人捕捉,緊抱則安,稍動即悸,甚則或斜視,或上竄,手足拘攣,角弓反張。
四者皆客感,本非痘象,然皆足以緻痘。
痘若因感而動于中,心合痘象而見于外,證雖多般,總不離熱。
是熱也,痘雖未形,而痘之吉兇生死,未始不判于當下。
如客感無侵,則毒無阻礙,更得熱勢和緩,體膚滋潤,微兆其欲痘之象,别無可虞之證,将來放點,痘必氣領血載,稀疏綻突,榮潤可觀,吉之兆也。
如痘本輕,客邪太重,重在表則腠理閉密而毒無出路,重在裡則中宮填塞而毒難宣暢,重在驚則精神虛惕而毒不得振作,縱令痘無可虞之象,而客邪有變痘之虞,是謂險從順變,而吉中不能無兇矣。
若夫壯熱煩渴,或大便燥,或小水赤,或不耐衣被者,不必問客邪犯與不犯,熱象如是,痘自匪輕,難乎其為吉矣。
至于熱如火熾,體膚更燥,發渴不已,口熱如爐,鼻燥唇裂,目紅頰赤,小便癃而大便閉者,此熱之盛而兇之至也。
乃有遍體燔灼而四肢則冷,體燥如炙而頭汗如蒸,有靜則燥熱如炙,動即汗洩如油,唇口焦裂,舌起芒刺,目紅而拳毛倒豎,面赤而闆硬如臃,鼻衄成流,溺血如膏,置身體于泥水之中則快,咽冰雪于咽喉之下則爽,有一于此,是熱盛之劇,窮兇之至,而與死幾鄰者也。
又有骨節煩疼,腰如被杖,徹夜無眠,身無安放,靜則昏愦如迷,躁則如魚失水,筋抽脈惕,甚至手子足俱揚,皮毛刺痛,甚至衣衾難動,有叫喊而不休,有欲啼号而莫得,目閉者終日不開,直視者終夜不合,舌弄如蛇,天柱倒側,此等惡證,熱如炮烙者有之,頭溫足冷者有之,唇焦頰赤者有之,青慘黯滞者有之,即一體之中,寒熱相判者有之,陰陽殊絕者有之,殆不可以數計也。
所以然者,以毒火有隐見之分,非真有寒熱之介也。
乃若從前所論熱之有溫有壯,壯而有潤有燥,燥而有劇與不劇者,何以故?以毒火有輕重之别,在氣在血之不同耳。
火毒初萌,有血當其先者,血當其先則血之受毒倍于氣;有氣當其先者,氣當其先則氣之受毒倍于血,毒所以有在氣在血之證也。
血屬陰,以陰遇火則自熱,火毒得其輕則熱自透而能和;氣屬陽,以陽遇火則熱自壯,火毒得其輕則熱雖壯而能潤。
令重者而血當之,身之賴以滋養者惟血,血為烈火煎熬則血失其養,其熱自燥而體不得潤矣。
令重者而氣當之,身之賴以運行者惟氣,氣為壯火所蝕則氣失其運,而脈絡為之阻塞,遏郁處則冷,沖突處則熱似火,汗如蒸矣。
重極者而血當之,以有限之血,而抵無涯之火,猶杯水而敵車薪,鼎沸于内則妄行空竅,蓄聚于中則凝結成瘀矣。
血至于瘀而氣有不受困乎?尚冀其能領毒而發見也耶?不熱自有之矣。
外見青紫如傷,藍斑如靛,是其驗也。
重極者而氣當之,以陽剛之性,而撄烈毒之火,陽既亢而毒且厲,陽亢則熱極生寒,火極似水,毒厲則萌動即攻,來幾欲潰,經絡隧道,悉為毒锢,尚冀其能蒸發而熾熱也乎?凡見悶亂無聲,面顔青黯,是其驗也。
所以悶痘之斃,不俟終日,總以無所容其發洩焉耳。
故熱雖發始之證,而熱之輕重緩急,不可不知。
輕者不治而自愈,緩者從容而可圖。
重若忽而必敗,急若懈而何追。
挽回調劑,古人必按痘之形色而後推敲,施于緩者則可,其重且急者,痘雖未形而兒體之生命,已在涉春冰而蹈虎尾。
乘痘未及見,毒雖猛而尚未有定位,火雖烈而尚未及燎原,此誠轉危就安之機,起死回生之會也。
必俟察形驗色,其勢已成,而牢不可破矣。
況乎形從氣見,色以血呈,欲蔔形色之美惡,即氣血安危之機而逆睹矣。
欲察氣血之機,即發熱時之景象而昭然也。
誰謂發端非究竟乎?火未至而先煙,雨将至而雲合,由來其機如此。
得此元關于發熱時之調劑,不必求合于痘而自中的。
若泛以熱治,未有不緻誤于重而急者矣。
升發論
升者,提清氣以上達也。
發者,開百竅以四播也。
世俗但知以毒透毒,不知升發之義者也。
痘自包孕之地,萌動而起,達于肌肉,見于皮毛,一皆從竅而出,竅有阻塞則毒無出路矣。
周于一身,遍于四體,一以頭面為主,清氣不升則元首蒙蔽矣。
舍輕淺之痘,不得沾沾以逐毒為發也。
故古人有以升麻葛根湯,謂已發未發俱可用,以葛根能開洩腠理,疏暢百竅,痘得以縱步而出,升麻能提氣上升,透發頭面,痘得以挈領提綱,其不專以毒逐毒可知。
然成方又不可拘者。
愚謂痘犯氣虛,腠理不疏而自洩,必用幹葛,則重洩其表,俾氣愈虛,痘反餒而不振矣。
痘犯血熱,毒火不提而上竄,必用升麻,則更提其焰,俾毒愈湧,緻毒反攻頭面矣。
又有謂一見紅點,便忌升麻、幹葛,愚謂氣虛則氣下陷,虛劇者升之而猶未能上達,法必得補而可充,并升麻且不敢用,痘将何由而起?血熱則表裡壅遏,熱劇者疏之而還虞未浚,法必攻之而得暢,并幹葛且不敢用,枭毒何自而松?此兩說者,各執一定見而不通變,學者不可以概法也。
況升發之妙,亦非僅以提為升,以疏為發。
疏則第可以逐寒邪,散風熱;提則第可以助清陽,發真氣。
不惟真虛真寒,惡火惡毒所不能調劑,即如飲食停滞,暑濕穢氣,孰非阻竅脈而礙氣道者,其得以兼攝否耶?存心于此道者,必審其何痘宜疏,當不虛其表;何痘宜升,當不提其毒;何痘宜升發并行,兩用而兩得其效;何痘可以升發無借,即得以無事為工;何痘宜寬中,何痘宜清徹;何痘以不發為發,不以疏為例;何痘以不升為升,不以提為則。
總令氣之得以直達,不為毒锢,不為火蝕,不為邪郁,不為穢閉,不使窒礙,不使消阻,得以拘領其毒而出,升發之梗概,庶乎其得之矣。
得此機關,苦寒如芩、連,辛熱如桂、附,補塞如參、芪,蕩滌如硝、黃,何莫非升發之劑?此竅不得,山甲、人牙施于燥熱之兒,地龍、尾血投于寒凝之痘,桑蛀、蟬蛻随痘皆宜,據日期而不敢多用,魚蝦雞筍,鑽瘡宜禁,凡遇痘而漫無區别,本透毒之利刃,與不能操刀者而反割矣。
若是則元之又元,似乎無可适從,要不外于表裡虛實之間,輕重緩急之勢,驗其形色,考其證狀,體其神情,參其脈息,一一而端詳之,治法與發熱之條無兩軸也。
疏表
發痘機關先辨表,表系痘瘡之門戶。
表若無邪莫過求,表若幹邪無出路。
疏表必審是何邪,不可混同無區别。
冒寒清涕在隆冬,蜜炒麻黃蘇與芎。
傷風涕唾必稠黏,羌活荊防可去風。
風熱相兼身燥熱,面赤骍骍口膩渴。
前胡荊芥葛根宜,莫用辛香與燥濕。
表證雖無痘不松,亦宜三味無他擇。
痘如起發表邪清,不可過用令肌洩。
若還表虛痘必癢,表若留邪毒閉塞。
亦有表清毒已透,痘出焮紅或紫色。
此是血熱火熬煎,血中之火當俾徹。
荊芥一穗妙靈丹,徹始徹終莫計日。
達裡
發痘機關當究裡,痘有未見先傷食。
飲食内停中氣阻,轉運失職脾困苦。
縱然痘順亦淹遲,設一痘險尤難布。
要識如何為内傷,口中嗳腐氣非常。
恒有吐瀉交相迫,亦有胷膛難按掌。
有轉失氣甚酸臭,指彈腹聲如悶鼓。
此等内傷悉非輕,萊菔陳皮枳實君。
青皮等味佐桔梗,欲其下降必兼升。
有升有降理自然,前胡下氣必推陳。
木香厚樸姜砂類,氣味辛香與燥溫。
證非燥渴方拟用,不可混作消食論。
食若無多僅帶消,山楂麥芽亦足應。
輕重寒熱最宜分,若還倒置痘先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