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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圖書集成醫部全錄卷四百八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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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不至之虞,變證由此而出,而脾顧不重哉!以故洩瀉之痘,一切寒涼清解之劑,在所必禁,然非所以概熱毒下利之證也。

    熱毒太盛,其毒不能盡行肌表,勢必留滞而内擾,喜内實不受邪,侵注于大腸,大腸為傳送之官,不受毒害,而第逼迫于中,頻頻下利,雖若與洩瀉之相似,而實與洩瀉不相侔。

    瀉者滑而不禁,彼則艱而閉塞;瀉者溏而不實,彼則凝結如膠。

    亦有純利清水者,或穢氣之不堪,或便色之雜出,或眉愁而腹痛,或躁亂而不甯。

    辨痘之色,輕則幹紅而重則紫滞。

    驗痘之形,輕則松綻而重則闆實。

    即在收靥結痂之日,何莫非餘毒之使然。

    視其痂皮則燥硬,按其體膚則燔灼,口内或膩而成疳,目睛或紅而有障,如是而投于香燥止塞之劑,不猶之欲北路而南轅者耶?燭其故而清其源,輕者解毒松滞,重者清火攻毒,使毒火不至内擾,而腸胃清甯,便不止而自止,脾不實而自實矣。

    若以瀉治,毒火愈熾愈壅,七日前立見于枯焦紫,而膿漿無望矣;七日後餘毒無歸,胃氣閉塞,喘急煩躁而終斃矣。

    貿貿焉見其頻解,而不究其所由,亂施死方,我之所不解也。

     總訣 熱毒沖腸便自頻,喜腸傳送毒難侵。

    頻頻欲解仍艱塞,悞認脾虛終内攻。

     論胃熱不食 痘不思食,固有胃弱而不納者,尤有邪熱犯胃而不思者。

    要其虛與熱之别,總以痘為憑,以證為準。

    痘屬氣虛為虛,痘屬血熱是熱。

    更參之于當下之證,與見前脈息,一一而詳合之,自無不得矣。

    不可以日期為則,以漿前為實,漿後為虛。

    尤不可泥于胃強則納之語,而概以虛論也。

    概以虛論,固不可與語道,拘于日期,亦非為調元之手也。

    何也?氣虛之痘,漿雖未行,其中氣已虧于不足;血熱之痘,漿雖充滿,而清氣尚受夫邪迷。

    又有自放點以至成膿,飲食不減,至漿後而胃氣忽閉者,漿豈未化而毒輕,已化而反重耶?蓋痘之始終,合天地四時之氣。

    前七日其毒升發起脹,自内達表,猶春夏生長之令,毒不太盛者,其毒得盡行肌表,胃氣自清,故其飲食如常。

    七日後,其毒成膿漸斂,自外收内,猶秋冬收藏之令,毒得盡淨而收,胃氣終清。

    若毒有未盡,痘随火斂,是謂火遏,非正收也。

    火毒内斂,胃得終于思食乎?其痘膿雖老而紅暈未收,痂雖結而焦燥難脫,身多壯熱,脈自洪數,與胃虛不食,遠隔參商。

    凡痘身熱未和,紅暈未收,漿雖極老,不可與斂。

    若與斂之,不啻胃受火閉,一項般般餘毒,不可勝紀矣。

    務宜重以生地,佐以黃連、丹皮、荊芥、牛蒡、木通、甘草。

    熱如炮烙,盤暈焮紅者,更加石膏。

    俟其火毒清解,聽其自收,自無不開之胃。

    如以始為熱而終為寒,始為實而終為虛,一以參、朮、姜、棗之類以補之,如火益熱矣。

    今之不食之證,往往如是。

    若章繼翁之證,臧比老之子可鑒矣。

    外有飲食過多,或痰凝氣滞,與夫寒邪阻塞,暑熱幹犯者,皆令不食,此痘外之雜證,非氣虛血熱之所緻也。

    然以神情證狀,并逐日調護而審其故,自昭然于心目矣。

     總訣 百凡飲食最為先,不食應知各有緣。

    胃虛不食身涼靜,胃熱人煩體自炎。

     論火擾不寐 痘有夜不成寐,在七日前者,人皆知其為邪熱内擾,至成漿後者,皆責以心虛矣。

    豈不曰血化成膿而血為之虛耗,膿成毒解而邪熱俱已消融。

    不知血虛而火毒不甚熾者,理固然也。

    深藏猛烈者,漿非不足而漿不能盡其毒,火非不洩而洩未能罄其藏,外雖成膿結痂,而内之餘炎未盡,髒腑未得清甯;況心為君火,以火遇火,較之餘髒,更不能容;且當收斂之時,非若漿前發揚之候,此蓋心被火灼而然。

    身必壯熱,人必強揚,唇或燥烈,痂或燥黑,證亦不能枚舉,種種皆類是也。

    較之心虛不寐者,自是迥别。

    明者察其毒盛則解之,火盛則清之,或透肌,或涼血,俾邪熱得以洩越,有發斑疹而安者,有發癰毒而甯者,有于疤内複泛而得熟睡者,是皆毒有所歸,而神自清甯矣,尚何有夜不成寐乎?若以安神藥必收斂,是猶執熱而反令探湯矣。

     總訣 火擾不寐始曾聞,漿後猶雲論似新。

    烈火燎原非易滅,莫輕斂志與安神。

     論渴有虛貴 咽喉幹燥則渴,然幹與燥有虛實之分,幹為虛而燥為實,均屬肺病。

    咽喉屬肺,肺屬金,金生水而畏火,金虛則不能輸降下之令,猶之白露不降,水乏其本,華池幹涸,而渴從之。

    其渴稍飲即止,俄頃又幹,喜熱而惡冷,聲音低小,脈必微緩,法當以補液湯生其津液而渴自止。

    實則金被火爍,虐焰如爐,五液可竭而肺更何言?其渴百杯未足,俄頃又燥,喜冷而惡熱,聲非啞而即厲,脈必洪數,法當以清金解渴湯,制其烈火而渴自解。

    虛與實之别辨有未确,更合之于神情證象,與夫痘之形色,一一而參考之,自無不得其真矣。

     總訣 渴有咽幹肺屬虛,金虛補液自相宜。

    烈火刑金咽更燥,火清方得救華池。

     論汗有補瀉 汗者,液之派也。

    腎之液自毛竅出者為汗,汗之是亦水也。

    可知其本于肺之通調四布,而得潤乎一身,滋養四體,猶之白露下降,草木敷榮,是水藏則存而為液,疏則洩而為汗,涸則皮毛枯濇,郁則肢體浮腫,寒則凝,熱則沸,液汗之故也亦多矣。

    但以痘瘡之汗而言,證順則存而色潤,氣虛則疏而汗洩,火沸則汗湧如淋,不可專以氣虛論也。

    痘如淡白無神,身溫體倦,種種合乎氣虛者,當以實表為主,否則氣既已虛而複汗洩于放标時,發必不振,繼必平陷癢塌,寒戰灰白,悉如蜂起,當以保元、八珍湯減枸杞加白芍、五味以收之。

    如其紫色幹紅,煩渴壯熱者,以其火擾于内,故其水沸于外也。

    不拘首尾,當以清涼攻毒飲以清徹之。

    外有血熱之證,調劑得宜,不為毒害。

    至痂落時而有此汗者,是餘毒無所容,以汗而解也,驗其因汗而适快者是也。

    固不宜斂,亦不宜清,惟以忍冬解毒湯減紅花加當歸足矣,不可以過求也。

    凡火擾而水沸者,七日前而悞斂之,枭毒閉塞,必成内潰;七日後而悞斂之,餘毒不解,輕則纏延疲敝,重則一篑之虧矣。

     總訣 痘汗如何雲表虛?身溫淡白不充肥。

    紫豔身燔為火沸,一虛一實少人知。

     清火證治準 欲明清火之理,不可不窮其源。

    欲善清火之法,不可不察其證。

    如痘已發未發,以至成痂落靥,身熱和平,更不見有煩躁幹紅燥烈之證者,此痘瘡應有之火,而無事清之者也。

    犯此煩躁數項,身卒不熱,反有溫涼,或有肢冷者,是隐伏之火,先透發以達其郁,而未可遽清者也。

    若熱則火發見矣,發見而無甚惡候者,以荊芥、連翹、丹皮、木通、牛蒡輕以清之。

    壯熱而煩躁者,前藥加生地、滑石、甘草。

    壯熱而幹嘔口膩者,前藥加黃連、滑石。

    壯熱而痘色幹紅色滞者,前藥加黃連、赤芍、青皮、紅花、紫草。

    壯熱而燥烈者,前藥加黃連、生地。

    壯熱如炮而燥炙者,前藥加黃連、石膏、大黃、生地。

    壯熱而皮毛若刺者,前藥加黃連、桔梗、葛根、蟬蛻、紫草、大黃。

    壯熱而叫喊不已者,前藥加大黃、青皮、赤芍、黃連。

    壯熱而鼻衄如泉者,前藥加大黃、生地、元參、犀角、黃連。

    壯熱而溺血者,前藥加黃連、山栀、大黃、生地、滑石、甘草。

    壯熱而腰如被杖者,前藥加大黃、牛膝、黃連、地丁、元參。

    壯熱而大渴不已者,前藥加黃連、石膏、生地、花粉。

    壯熱而瀉水如注者,前藥加黃連、滑石、甘草、澤瀉。

    壯熱而大便欲解不解,所解如漆如膠而愁楚者,前藥加大黃、滑石、青皮、黃連、赤芍。

    壯熱而大便去紫黑血者,前藥加黃連、大黃、桃仁、赤芍。

    壯熱而筋抽脈惕者,前藥加大黃、青皮、黃連,稍佐小柴胡、羌活。

    壯熱而拳毛倒豎者,前藥加大黃、赤芍、青皮。

    壯熱而目紅如火,兩頰如朱者,前藥加大黃、生地、赤芍、羚羊、甘菊。

    壯熱而狂言弄舌者,前藥加黃連、生地、甘草、犀角。

    壯熱而痘色紫豔或焮紅或唇舌無皮者,前藥加黃連、生地、石膏、元參。

    壯熱而痘間朱砂斑或紫背浮萍或紫黯色或發疔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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