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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圖書集成醫部全錄卷四百八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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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化毒散;外即以此散調入油胭脂内,以綿紙攤貼,中留一頂。

    疔則用銀針挑松,四圍亦如癰之貼法,不必留頭。

    次日有膿水來,用軟絹拭幹,将此散摻入四圍,仍以胭脂膏貼好。

    又次日複如此法。

    俟其疔褪出,競以此填滿複貼之,以疔潭長滿而止。

    二毒通以必勝湯治之,庶可保全生命。

     借令發于咽喉、當心、腰胯,不論小與大,疔與癰,癰則按之硬而青黯或紫黑,疔則大如錢,聲啞氣促,神情躁亂,兩目彷徨,如畏刀鋸,如見狼虎,惡聞人聲,惡見人形,或身涼而幹惡,或身熾而肢寒,證難枚舉。

    凡此等證痘,即屈指可數,痂落無遺,亦禍不旋踵矣。

     外此毒聚于肝,則目起瞖障,或兩目掀腫,内眦膿血淋漓,或有如豬膽汁,有過期不開,均以撥雲散治之,不可點洗外治之法。

    眼科規則之劑以療之,毒必不消,火必不散而眼廢矣。

     留于脾,于上則唇裂掀腫,堆結如煤,動即血流,血即燥結,于下則注入大腸,下利惡垢,猶之滞下之疾,如漆如膠,有純下鮮血,痛楚不堪,若以瀉治則枉死矣,以滌除救苦湯治之。

    便血者,加生地;血紫滞而堅凝者,加桃仁;艱塞之極者,倍大黃、滑石;痛極者亦如之,更加赤芍。

     留于胃,則口内生疳,或牙龈腐爛,甚則穿腮落齒,漸入咽喉,名為走馬疳,一日爛一分,十日爛一寸,以忍冬解毒湯加黃連、山豆根、元參、桔梗以治之,外吹消疳解毒散。

     有熱毒上壅巅頂諸陽會集之所,時值炎天,臭惡熏蒸,潰爛生蛆者,以清涼攻毒飲治之;剪其發,去其蛆,以金銀花煎湯淨洗之,或金蓋散或黃金散研入冰片、青黛而外治焉。

     有餘火留于肺,津液不能上行,咽喉幹燥,音啞而發嗆者,以清金飲治之。

    毒鎖咽喉者,不治。

     時值隆冬,表邪未盡,風邪與熱毒郁于皮毛,至收靥時,發出如炎天沸子,名為水珠毒,以清肌散毒治之。

    餘毒般般,總不越一虛實中來也。

    虛者真元不繼,實者邪毒留連。

    痘至收痂,一身之精神,發皇于外,兒體之實者且虛,況虛者乎!此時火清毒解而拟調治,讵不晏然?即毒有未盡,僅屬強弩之末,補中帶解,亦無難事。

    至若仍然清解,複用寒涼,猶然蕩滌,似屬理之所無,而實勢所必至,斯亦難矣。

    故治痘難,治偏鋒之痘尤難。

    偏于虛者難于始,偏于毒者難于終。

    漿前恐撄其毒,而孰知不預則廢;漿後防其虛脫,而孰知當如除惡者矣。

    人言百日是痘,蓋謂惡痘有潛藏之毒也。

    虛實之辨,必究其真,不令有似是之誤,斯為盡善。

    如毒色白而身涼者似虛,合之于唇裂迸血,非虛也;頻解不食似虛,合之于腹痛幹嘔,非虛也;羸瘦日久似虛,合之于氣雄壯熱,非虛也;寒戰咬牙似虛,合之于面赤躁熱黑硬幹痂,非虛也。

    毒色紅而時躁時熱者似實,合之于兩眼倦開重語聲輕,非實也;便閉思飲似實,合之于唇白而潤不見裡急,非實也;多言妄語似實,合之于四肢不舉重語聲輕,非實也;餘毒不一,合之于平而塌涼而軟,非實也。

    似是之證,非語言所能罄者,惟在于會心者得之。

    得其真實真虛,而更權其緩急輕重,治餘毒無餘蘊矣。

     娠婦痘 娠婦出痘,平順輕松者,以安胎為主,兼治其痘,是百病以末治之之謂也。

    安法不外于保脾養血,寬氣道,清子宮等項,然放标時,則以寬氣為重而帶升發,氣松則痘亦易透,升發亦無病于胎,兩全無害之道。

    寬氣如陳皮、川芎、酒制香附、大腹皮、蘇梗或蘇葉,升發如蟬蛻、桑蟲、荊芥、牛蒡、山楂、桔梗、甘草、幹葛或升麻之類。

    起齊候則以清子宮為重而帶涼解,清則與痘适宜,涼解與胎适合,有并行不悖之妙。

    如黃芩、山栀、生地、元參、甘草,清之屬也;如連翹、牛蒡、木通、黃連、荊芥、山楂,涼解之類也。

    行漿時,則以保脾為重而帶排膿。

    痘之成膿本于血,血之根本出于脾,保脾正催漿之地。

    如茯苓、白朮、砂仁、陳皮、甘草,保脾之要劑也;如人參、黃芪、木香、糯米、大棗、殭蠶、白芷,催漿之首藥也。

    回漿時,則以養血為重而帶斂陰。

    胎之所養,全賴乎血,血之所有,皆耗于漿,補血且得陰收之義。

    如當歸、白芍、丹參以補其不足,如茯苓、砂仁、防風、甘草以助其收結。

    擇取金銀花、牛蒡、連翹、元參、貝母等味,以稍解毒。

    此蓋語其常,非所以論其變也。

    借令痘犯氣虛,囊薄腳散者,豈得拘于胎前母氣滞而必以蘇梗、蘇葉乎?荊芥、幹葛無論矣。

    錫皮皺濕者,豈得拘于子宮宜清而必以黃芩、栀子乎?連翹、黃連無論矣。

    更有頭溫足冷,灰白寒戰者,豈得拘于胎熱則動,置桂、附而弗講乎?僅以參、芪、苓、朮何能砥柱也?借令痘犯枭毒烈火,血受其殃者,如紫豔礬紅等色,失血内瘀等證;氣受其虐者,如貫珠攢聚等形,躁亂燔熱等證,勢必制其亢,攻其毒,令氣血歸于和暢,乃得化而成膿。

    若泥于百病且安胎,惟知胎以血養,血以脾統,而不治其毒,必得胎前之毒,不治而自解則可,不則任其燔灼,聽其内攻,可有身外之胎乎?痘證本輕,妄投重劑,胎必受之,胎損而母亦随之矣。

    痘證惡極,劑雖極重,毒其受之,毒解而胎自安矣。

    凡病權其輕重緩急,重在務本,不得專事其末;急在除邪,不得迂務其本。

    得其要領,總歸一道。

     痘後調護宜謹 痘後表裡俱虛,調護悉宜加謹,一有疏漏,以實投虛,病即終身不拔,非細故也。

    最要有五:一節飲食。

    飲食不節,脾氣受傷,脾系一身根本之地,精神生發之源。

    有因過飽,終身不能多食者;有為一物所傷,終身不能一見者;有因偶爾失調,緻脾氣不實遂成痼疾者,皆能緻肌肉不長,面不華色,然此尚屬日後久遠之慮。

    曾有東林陳九嶷之子,痘已收功,喜食圓眼,因過愛而不之禁,縱及觔許,遂緻腹脹如球,喊不絕口,一懷抱而更加喘悶,以手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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