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理遂息于逆旅。
守使人許以金而索其尺,司理力白其無。
太守疑其居奇,益恨之。
時郡中有巨盜案,守陰使人言于盜,污司理為同夥,所言裡居甚詳。
捉司理至,搒掠甚苦,終無詞,陷于囹圄。
盜中有任姓者,性梗直,知司理冤,乃謂曰:“予雖大盜,具有天理。
明日堂上,予代白君冤而噬餘某,使彼來糾纏此案,何如?”司理泥首泣請。
越翌日,守理案,盜誣餘,請守行文關之。
齊東令某,與守有舊,差役捕餘,搜其家,則銅尺在其櫃中,贓證并獲。
餘口不能辨,遂坐同黨罪,以銅尺入官,司理得免。
既出,陰怪其事,而未知其由。
自遭大訟,貧無立錐,至于懸釜。
一日,将乞米于鄰,甫出門,有老姥持五鬥米求售。
司理訴其窘,姥慨以米贈。
司理感之,邀至其家。
生視之,阿菱之外祖母也,不覺失聲。
司理詢其故,生以實告。
司理頗覺自慚,向姆謝過。
姥雲:“君愛子之情,老身何怪。
前日銅尺,使獲髒于餘氏者,皆我為之。
”司理深感其義,詢阿菱何在,姥雲:“紙上符箓,其奈我何!阿菱固無恙也。
”司理亟求婚姻,姥不許。
乃跪求之,始應其請。
因問姥居何裡,姥雲:“予僦居城南王氏第,君擇良辰往聘之可也。
”于是以百金贈司理,使備青廬,遂出門去。
司理備乘輿,至期往,見王氏第仆役紛纭,金玉錦繡,居然素封,奁物豐侈,有珊瑚鏡台高三尺許,中嵌漢時透光鏡,其餘珍物,多不能指其名。
衆視阿菱,皆驚為神仙中人,比燕猶肥,較環稍瘦,才如道韫,德似孟光,雖西子、王嫱,不能擅美于前也。
人見之罔不驚歎。
生家自此亦小康。
聞劉守終以墨敗。
菱循循婦道,善理家,終日欣欣無戚容。
嘗謂生曰:“天下事強合者終離,違天故也。
今而後可百年矣。
”
汪某
汪某者,傳者忘其縣邑。
家中惟一老母。
有妹幽娴貞靜,及笄,許字于鄰村管翁之子,亦務農為業。
相隔十餘裡,素相稔熟。
每遇于市廛,辄相醵飲,情益親密。
妹于歸後,至旬月歸甯。
及歸夫家,則兄禦車送之,謂之送親,鄉俗然也。
管翁知汪偕來,備酒肴與汪痛飲,晚即止宿。
有汪村無賴子觊觎其妝奁,夜穿窬入婦室,攫衣袱去。
婦驚大号,夫起追之。
汪亦醒,逐諸其後。
管氏子追數裡,将及,賊恐,棄袱道左,管追猶不已,奔及,從後抱其腰。
盜不得脫,急抽刀刺其脅,頹然而倒。
盜見其斃,歸家裹糧夜遁。
迨汪後至,見路旁有衣袱,知為妹物,視其處,離己家不遠,拾歸,待明日為妹送之,至管為盜殺,則未見也。
天明,管翁以子久不歸,往尋之。
見屍橫道旁,疑汪所殺,鳴于官。
遣役将同往,詣汪家。
汪出見翁,戲雲:“衣物已失,諒難璧返,翁胡為乎來?”翁無語,入其室,見袱色變。
汪舉袱付翁雲:“本欲為翁送去,今既來,請自将去。
”翁讓之,曰:“贓證并獲,夫複何言!”汪大駭。
不容分辯,捉将官裡去。
邑宰黃某,毒施五刑誣服,坐以因奸緻殺,拟兄妹并抵。
汪有舅劉某,疑汪冤,第案已結,無可奈何。
越數載,貿易關東,遇鄉人,即殺管之盜也。
相見甚歡,遂并入酒市飲。
語次屢以管家失盜事盤問甚苦,某雲:“管氏子冤已伸。
”問:“何以伸?”雲:“其妻與妻兄并抵。
”盜驚曰:“冤哉!”劉以其言有因,苦诘之。
盜似悔失言,語多支吾。
劉乃亟勸以酒,盜大醉,試以言相誘,且雲将煩其司會計。
盜甚感,徐以言餂,盡吐肝鬲,雲:“若非知交,此情不敢洩。
殺管子者,實我也。
前在鄉時,仆落魄好賭,不得已夜盜其物,被彼窮追。
予棄其袱于道左,以為得物斯已耳。
不料彼尚糾纏,且雲識我,将為播揚。
竊想鄰村本皆熟識,此後何以見人?急抽刀刺之,遂斃其命。
潛逃此處,得小負販,聊以無餒。
不知冤連多命,此悔何追!”劉雲:“大丈夫既往不咎,此宜緘秘,請勿談也。
”盜唯唯。
乃邀入逆旅,複酌。
盜醉如泥,卧眠榻上,劉遣主人坐守之,詣官鳴冤。
官即差役往捕,盜猶未醒。
至公堂,未刑而服,乃移文發回本縣。
是時黃令宰任邱縣,聞其事憂悶欲死。
有王姓武舉,虎而冠者,居恒奔走公門,魚肉鄉裡,諸多強霸事。
黃喜其為鷹犬,相交甚昵。
王偶入官署,見黃不怿,詢其故,黃以實告,且求籌策。
王雲:“是不難,某自關外來,必經某縣,遣心腹人暗賄禁卒,使斃于獄,則事化烏有矣。
”黃善其言,令其侄與一幹仆懷千金往,其計果行。
黃喜,造王申謝,傾談甚歡。
言次有旋風蓬蓬然起自座後,二人毛發俱懔。
黃起告辭,王送之。
及歸,見從帳中出一女子。
方駭怪間,女子辄往帳後。
揭帳視之,阒其無人。
驚而成疾,漸至不起。
黃宰知之,急來問疾,王訴其所見。
宰詢女子年貌,王備言之,宰驚顔如土,托故辭出。
蓋女子即汪氏,宰知之而不敢言也。
先是,王有甥杜某,性誠笃,為富室經營錢行。
王嘗借貸,恃強橫悍不還,數年來拖累頗多。
甥索債則加诟谇,畏其勢不敢與争。
而富室誣其甥舅合謀,訟于官。
官偏袒王,不理其詞,富室益逼杜。
杜冤忿填胸,而為人剛直,貨田産以償居停,不足抵十之一,家業已空,坐以待斃。
聞舅病,往探之。
王方袒卧晝眠,呼之醒,大怒,罵曰:“我以汝為望舅來耶,汝乃急讨債耶!銀錢俱有,恐汝将不去。
”杜婉言哀懇,至泣下,王詞色愈厲。
杜窘甚,自思進退一死,不如早先殺卻,抽其枕底小刀子,猛刺之,中其腹。
王起撲之,下床而踬,乃透腹中,血流而絕。
其二子知之,杜已走出,自思罪無可逃,乃詣縣自首。
其子亦奔至。
宰問:“汝不怕死乎?”杜雲:“怕。
”問:“既怕,胡以殺人?”曰:“竊聞殺人償命,欠債還錢,有是例乎?”宰曰:“有。
”曰:“小人所以怕死者,為償命;所以不敢怕死者,為還錢也。
大人果能追其二子還錢,微命所不敢惜。
”宰以其言直,系之,迫令其二子急為變産償債。
二子托人關說緩追,而宰亦畏因果,不敢循私,置不理。
乃具其詞詳提問,并無異詞。
上亦嚴追王子償債,而家資又不足以相抵,于是漸寝其事。
至明春,黃宰入省賀新節,往谒督轅,方跪拜于地,遽呼冤。
督問:“何冤?”乃以汪等被屈之事始末,備訴甚詳,且雲:“殺王武舉乃神所使,非盡杜某之罪,望大人天恩活之。
若再抵命,則冤冤相報,更無已時。
”言畢叩首,乞錄其供。
憲呼吏至,錄其詞畢,令其自視。
宰雲:“小人目不識丁,詞即錄矣,即請究辦。
小人去矣。
”宰霍然而醒,問其所言,則茫不知。
令自視其詞,則俱招認。
乃按例宰拟抵,王家産中落,僅交其半。
杜某減輕,後以恩赦得免,其居停複委以會計,不數載,稱小康焉。
醉茶子曰:死者已矣,誰複起而相争哉?乃冤氣所憑,卒使害己者自言之,豈殺人滅口,即匿迹消聲哉!噫!可畏也夫。
劉玉廳
劉玉廳,閩人,就直督幕府,失館來津。
與邑侯張公善,欲謀栖枝。
時賓館填溢,張公厚贈遣之。
未能即行,僦寓于邑城内彌勒庵,行李蕭索,攜一仆,供給頗窘,每向僧乞食。
僧問:“貴上甯勿飯乎?”雲:“主人猶未醒,待醒則過其時,饑餓難堪,故望和尚慈悲,稍分伊蒲之馔。
”僧怪诘之,雲:“主人在保陽時,每一睡辄三五日,或七八日始醒,醒後猶倦息一日餘,故常勿飯。
督轅以其曠功辭。
”僧恐其病累,欲下逐客令,仆力白其無妨。
久而知其為冥曹,每隔數日一理陰政。
陰事頗繁,大抵皆陽世之漏網,藉陰曹以平反之。
僧屢诘其陰曹何官,所理何事,劉不答。
因賄其仆,仆言:“彼有一秘箧,封鎖甚固,必其要事。
”俟其瞑卧,取以示僧。
竊發之,中多按牍,斷制明決正直。
僧竊錄數則:一起疑奸謀殺,應抵,官受贓減輕,緻釀成貞婦自戕一案。
山右某縣馬陳氏,自幼失父母,寄養其舅楊家。
舅妗愛如己出,嫁與同鄉馬姓,厚其妝奁,舅複源源饋遺省視。
二載餘,氏生一子,夫攜抱門外,遇其同窗友王某,問此誰氏子,馬以己對。
王戲曰:“觍不知恥,渠母久私其舅,人無不知,爾尚認為己物耶!”馬疑信參半,王正其色以實之。
馬愕然退,歸诘其妻。
氏初不認,馬痛拷之,氏怒曰:“誠如君言,且為奈何?”蓋憤激之詞也。
馬輾轉無語,籌思近村有一僧,剛猛有力,素與己善,詣僧痛哭求助,言詞懇切。
僧慨然以荊、聶自任,大悅。
次日候于途,氏舅楊翁乘車将往他村賀戚家喜,見二人要于路,其勢兇暴,怪而下車問故。
馬曰:“汝之所為,尚不自知,哓哓何為?”僧拔刀立決其首。
車夫戰栗求免,僧亦欲殺。
馬雲:“不幹彼事,可釋之。
”車夫鼠竄而去,逃歸其家,鳴于官。
官廉得其情,按律應抵。
馬氏數世單傳,其父母破産賄通。
宰暗使人言于馬氏,雲:“若婦能以奸自認,便可設法減等。
”馬母勸陳氏,氏初不肯應,母言:“夫死婦寡,且又何益?”氏雲:“婦人所争者節,節不失,寡何害?”母泣雲:“婦之節,虛名也;夫之死,實禍也。
貪虛名而受實禍,其何以堪?不如認奸,則夫婦完聚,僧為舅抵,足無憾矣。
”氏泣從其請。
及至官府,婦雲:“認奸,夫得免乎?”官漫應之。
婦又雲:“若果令夫不死即認,否則已耳。
”官力白不抵。
翁姑共慫恿之,婦遂認供。
畫畢,氏雲:“合因救夫而屈認奸,節何以明也?”袖出剪刀,自刺其喉,頃刻氣絕。
宰不得已,仍使馬與僧并抵焉。
氏母家無人,得以蒙溷消案。
宰幸免。
判曰:“氏救夫情切,甘冒不潔之名,以緻情屈自戕。
而夫仍不免死,皆系劣宰貪髒枉法,诪張為幻。
按冥律,宰宜受炮烙刑,來生為犬。
”一起直隸某縣李姓,妻不育,買妾生三子。
妻卒,其長子年二十餘,次子十九,三子十七。
因産起意,三子合謀,誘其父于野殺之。
其庶母姑息未報官,飾詞父外出。
鄉人共忿之,而畏事不敢輕舉。
又數年,其次子娶鄰村某家,嶽殷富。
諸李常訛索财,往往不遂意。
三子共謀以母屍詐索。
次子令母服毒,母不肯,長者威脅,且雲:“汝年已老,何樂于生?如此一死,棺殓豐富,快何如之!”母觳觫乞免,不聽,提耳強灌之。
母神色潰亂,舁至次男嶽家身故。
嶽家鳴于官,官以自行服毒身死訛索,重責三子,使領屍回自埋。
緣事關重大,未敢究其嗾使之由。
而嶽家因是拖累,家亦落。
三子藁葬其母,事亦遂寝。
按冥律:三子行同枭獍,宜淩遲處死,來生五世為豕,受宰割刑。
宰貪賄枉法,宜肢解。
一起畿南許姓,拐賣良家童男女二十二名口,未經破案。
一起直隸劉張氏虐遇其夫前妻子,緻逃竄身死。
一起渤海王劉氏,為津門富室女仆,與男仆趙某通。
趙,山右人,主知并逐,遂成夫婦。
賃居津門南關外,數年生子一。
氏夫王某,尋覓至津,氏設計謀殺。
王無親族,以故未經報官。
凡此數案,尚無判語。
餘案頗繁,不遑備錄。
劉醒,已知其事,怒鞭仆。
呼僧至,責其多事妄為,當有冥譴。
僧懼,伏地衰宥。
劉雲:“洩我機秘,累我非淺。
第既為爾所窺,諱之無益,煩爾告知世人,陽律幸免,陰司萬不能漏,人宜修善,莫謂冥冥無知也。
”越日,劉與仆俱行,不知所之。
醉茶子曰:昭昭之報,即冥冥之刑,理固可信也。
宋儒謂鬼神無非陰陽屈伸之理,駁釋氏輪回之說。
雲人死為鬼,鬼又為人,如此生生不已,造物無權矣。
然羊祜探環,非熊再世,顯有明證,豈盡誣耶?則又雲史傳所載,如此等事極多,終不是正理,不可信也。
不知理雖非正,事總非虛,豈即置而勿論乎?宋儒之迂拘,往往類此,真不足一噱。
公輸二則
魯班之靈迹昭昭,前曾志其療疾之事。
茲又聞二事,亦甚奇。
邑帶河門外玉皇闊,古刹也,殿宇巍峨,闬闳壯麗。
殿前牌坊,木雕花牙,參差綜錯,備闆精巧。
康熙年間,拆坊重修,花牙不能複合,工師懊悔無策。
有販鬃刷子者至閣前,謂工人曰:“若興土木大工,胡不買此?”衆咄之曰:“我等瓦木作,用此奚為?客休矣。
”其人徘徊久之,摘一柄贈其小工人曰:“試留之,當有大用。
”工受之,視柄上镌一字,不識,持問工師。
師視之,乃“班”字,恍然悟其為公輸也。
急尋其人,已渺。
遂洗刷花牙塵垢,既浣,其左右數目字俱見,乃得合焉。
邑天後宮建自前明,乾隆年重修大殿告成,衆視式不如舊,然均未能指其所以然也。
适有颠者至寺前,雲美馔甚适口,但短鹽耳。
言之不休。
或嘲之曰:“是何處騙得飲食,猶嫌無滋味也?”其人狂笑而去。
工師見其行止非常,忽悟雲:“鹽者檐也,得毋檐微短乎?”再接檐椽數尺,視之則鳥革翚飛,形勢殊可觀矣。
遍覓其人,不可得,或曰:“是魯班也。
”
武清乙
武清某乙,勇敢好武,善習拳勇。
與裡中健男角力,均莫能敵,以故勇名大著。
先是鄉俗,凡有喪者之家,每擇一靜室,盛設酒肴,布夾于地,扃門禁人窺探,夜深往往聞室中枷鎖叉镮聲。
次日啟視,地上或有人足迹、鳥獸蹄印等形,即知亡者後身托生何物,謂之出殃。
此俗聞吾邑昔年亦然,自嘉慶年間始不行焉。
某乙偶吊諸戚家,适遇殃期,欲窺其異,阻之不可,乃入室匿帷中。
三更許,聞窗外旋風驟起,俄入室,燭搖搖欲滅。
風定,有一鬼物立堂中,手持利叉,身高如中人,巨面高準深目,頂有雙歧如角,皮色黝黑如熊掌,袒臂着朱裙。
亡者被枷鎖,伛偻随其後,謙抑如延上賓。
鬼登筵大嚼,饕餮有聲。
乙視其狀,暗思其貌雖獰惡,而身僅類中人,應無大力,盍出其不意而擒之?乃躍出大喝。
物驚起,乙遽捉其發,而腦後殊濯濯然如髡,急按其脖,物伏于地,乙老拳毒手大肆發揮,物嗥叫欲遁,聲啾啾然。
乙捉其叉猛刺之,如煙而沒。
回顧亡者亦渺,而叉猶在手,喜其鋒利。
及曉視之,則銀箔所糊,長僅尺許耳。
張氏
庚申夷警,邑有張氏攜眷避地于邑西南村。
村固僻靜,僦居民房,院頗寬廣。
北屋三楹,張之家眷自居。
其東房三楹,遣住奴婢。
屋内惟土炕,覆以葦席,并無他物。
居數日,每聞奇臭,地下時有麻蠅,未之異也。
有小婢夜未寝,見堂中立一人,腥血遍體,駭呼同人,辄不複睹。
衆怪之,揭席驗視,則磚土錯雜,似新拆者。
發其磚得一屍,血肉狼藉,膚革已腐,蛆蚋蠕蠕蠢動,始悟味之有由矣。
急掩之,私白諸張。
張懼,将移居,而主人堅持不可,揣其意,似恐漏洩者。
張婉言厚贈,始得脫。
後訪聞此鄉多盜,每劫行旅。
屍或前日所殺者也。
然張幸免矣。
海惠寺
邑海惠寺藏經閣上有大守宮,長幾盈丈。
夏夜見閣檐際有雙燈,其目光也。
閣終歲扃閉,檐下蓄群鴿,恒被守宮食啖,幾無遺類。
僧懼而禱之,每朔望供雞子數十枚,辄被食去,而自此群鴿遂安。
蓋此物似有靈也。
後置雞蛋不食,疑其去也,遂不為備。
一夕,僧夢一褐衣女子,顔色嬌麗,謂僧曰:“妾寄居閣上久矣,向蒙賜食,心誠感之。
近日不茹葷已年餘矣,如再見惠,賜以面食,不必雞蛋也。
遲遲吾即去。
此寺二十年後當有變革,公亦不久即歸道山。
”僧醒而異之,為備蒸餅數枚,果食去。
明年,老僧圓寂,物亦不見。
僧徒登閣,見香案上一物長數尺,狀如山甲,疑守宮脫化之皮也。
後寺廢,鄉人立為稽古書院。
壬辰四月,寺被災,閣遂蕩然。
獻王墓
獻縣農人,偶過獻王墓,見地裂一罅,視之深邃,探身入,漆漆然暗不辨物。
數武外,一燈焰微如豆,近前剔之,則光輝煥發,皓如白晝,照見宮阙重重,殉葬物率皆金玉。
心利之,愛不勝收。
忽聞冢外雷聲甚厲,恐水驟至,急尋途奔,為物絆踬。
俯拾之,乃銀一餅,納諸懷,匍匐而出。
視其銀鑄漢篆一行,雲“賞挑燈銀五十兩。
”再詣其處,隙已複合。
醉茶子曰:獻王博學重儒,一時通經之士多遊其門,洵漢代賢王也。
其靈爽不沒,宜矣。
至千載前知,更歎古人之數學非後人所及。
金氏祠
邑金氏修葺家祠,移堂中神龛,其台下坐一黃鼠,合掌疊趺如人狀,屍已僵。
又守祠者聞空屋中人語,私瞰之,見二女子對立,高僅二尺許,蟬鬓蓬松,貌殊不惡,自肩以下則黃鼠也,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