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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川文集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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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可助以為冶。

    天下州率與二寺,用齒衰男女為其徒,各止三十人,兩京數倍其四五焉。

    ”着為定令,以徇其習,且使後世不得複加也。

     趙郡李子烈播,立朝名人也。

    自尚書比部郎中出為錢塘。

    錢塘于江南,繁大雅亞吳郡,子烈少遊其地,委曲知其俗蠧人者,剔削根節,斷其脈絡,不數月人随化之。

    三箋幹丞相雲:“濤壊人居,不一焊锢,敗侵不休。

    ”诏與錢二千萬,築長堤,以為數十年計,人益安喜。

    子烈曰:“吳、越古今多文士,來吾郡遊,登樓倚軒,莫不飄然而増思。

    吾郡之江山甲于天下,信然也。

    佛熾害中國六百歲,生見聖人,一揮而幾夷之,今不取其寺材立亭勝地,以彰聖人之功,使文士歌詩之,後必有指吾而罵者。

    ”乃作南亭,在城東南隅,宏大煥顯,工施手目,髪勻肉均,牙滑而無遺巧矣。

    江平入天,越峯如髻,越樹如髪,孤帆白鳥,點盡上凝。

    在半夜酒餘,倚老松,坐怪石,殷殷潮聲,起于月外。

     東閩、兩越,宦遊善地也。

    天下名士多往之。

    予知百數十年後,登南亭者,念仁聖天子之神功矣,美子烈之旨迹。

    覩南亭千萬狀,吟不辭已;四時千萬狀,吟不能去。

    作為歌詩,次之于後,不知幾千百人矣。

     池州造刻漏記 百刻短長,取于口不取于數,天下多是也。

    某大和三年,佐沈吏部江西府。

    暇日,公與賓吏環城見銅壷銀箭,律如古法,曰建中時嗣曹王臯命處士王易簡為之。

    公曰:“湖南府亦曹王命處士所為也。

    ”後二年,公移鎭宣城,王處士尚存,因命工就京師授其術,創置于城府。

    其為童時,王處士年七十,常來某家,精大演數與雜機巧,識地有泉,鑿必湧起,韓文公多與之遊。

    大和四年,某自宣城使于京師,處士年餘九十,精神不衰。

    某拜于床下,言及刻漏,因圖授之。

    會昌五年歳次乙醜夏四月,始造于城南門樓。

    京兆杜某記。

     池州重起蕭丞相樓記 蕭丞相為刺史時,樹樓于大廳西北隅,上藏《九經》書,下為刺史便廳事,大曆十年乙卯建。

    會昌四年甲子摧,木悉朽壞,無一可取者。

    刺史李方玄具材,刺史杜牧命工,南北溜相距五十六尺,東西四十五尺,十六柱,三百七十六椽,上下凡十二間,上有其三焉,皆仍舊制。

    以會昌五年五月畢,自初至再,凡七十一年。

    丞相諱複,實相徳宗皇帝焉。

    京兆杜某記。

     同州澄城縣戶工倉尉廳壁記 縣之所重,其舉秀貢賢也。

    今之自外諸侯之儒者,曠不能升一人,況尉乎?次乃戶稅而已。

    《史記河渠書》曰:“自征引洛水至商顔下商顔,山名。

    鑿井深者四十餘丈。

    ”即此地也。

    征者俗訛為“澄”耳。

    其地西北山環之,縣境籠其趾,沙石相礴,歲雨如注,他皆淫灔不測,征之土适潤,苗則大獲。

    天或旬而不雨,民則蒿然,四望失矣。

    是以年多薄,複絶絲麻藍菓之饒,固無豪族富室,大抵民戸高下相差埒。

    然歲入官賦,未嘗期表鞭一人。

    因征其來由,耆老鹹曰:“西四十裡即畿郊也,至如禁司東西軍,禽坊龍廐,彩工梓匠,善聲巧手之徒,第番上下,互來進取,挾公為首緣,以一括十。

    民之晨炊夜舂,歲時不敢嘗,悉以仰奉,父伏子走,尚不能當其意,往往撃辱而去。

    長吏固不敢援,複況其養秩安祿者邪?加以禦女官多,盤冗其間,遞相占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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