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财物,盡将南渡,入山博茶。
蓋以異色财物,不敢貨于城市,唯有茶山,可以銷受。
蓋以茶熟之際,四遠商人,皆将錦繡缯缬、金钗銀钏,入山交易,婦人稚子,盡衣華服,吏見不問,人見不驚。
是以賊徒得異色财物,亦來其間,便有店肆為其囊橐,得茶之後,出為平人,三二十人,挾持兵仗。
凡是鎭戍,例皆單弱,止可供億漿茗,呼召指使而已。
鎭戍所由,皆雲“賖死易,就死難”。
縱賊不捉,事敗抵法,謂之賖死;與賊相拒,立見殺害,謂之就死。
若或人少被捉,罪抵止于私茶,故賊雲:“以茶壓身,始能行得。
”【言随身有茶,即人不疑是賊。
】凡千萬輩,盡販私茶。
亦有已聚徒黨,水劫不便,逢遇草市,泊舟津口,便行陸劫,白晝入市,殺人取财,多亦縱火,唱棹徐去。
去年十月十九日,劫池州青陽縣市,凡殺六人,内取一人屠刳心腹,仰天祭拜。
自迩已來,頻于鄰州,大有劫殺,沉舟滅迹者,即莫知其數。
凡江淮草市,盡近水際,富室大戸,多居其間。
自十五年來,江南、江北,凡名草市,劫殺皆徧,隻有三年再劫者,無有五年獲安者。
一劫之後,州縣麋費,所由尋捉,烽火四出。
凡是平人,多被恐脅,求取之外,恩雠并行,追逮證驗,窮根尋葉,狼虎滿路,狴牢充塞。
四五月後,炎欝烝濕,一夫有疾,染習多死,免之則蹤迹未白,殺之則贓狀不明。
一獄之中,凡五十人,中二十人,悉是此輩,至于眞賊,十人不得一。
濠、亳、徐、泗、汴、宋州賊,多劫江西、淮南、宣、潤等道,許、蔡、申、光州賊,多劫荊襄、鄂嶽等道,劫得财物,皆是博茶,北歸本州島貨賣,循環往來,終而複始。
更有江南土人,相為表裡,校其多少,十居其半。
蓋以倚淮介江,兵戈之地,為郡守者,罕得文吏,村鄉聚落,皆有兵仗,公然作賊,十家九親,江淮所由,屹不敢入其間。
所能捉獲,又是沿江架船之徒,村落負擔之類,臨時脅去,分得涓毫,雄健聚嘯之徒,盡不能獲。
為江湖之公害,作鄉闾之大殘,未有革厘,實可痛恨。
今若令宣、潤、洪、鄂各一百人,淮南四百人,每船以三十人為率,一千二百人分為四十船,擇少健者為之主将。
仍于本界江岸創立營壁,置本判官專判其事,揀擇精銳,牢為舟棹,晝夜上下,分番巡檢,明立殿最,必行賞罰。
江南北岸添置官渡,百裡率一,盡絶私載,每一宗船上下交送。
【同阻風,風便同發,名為一宗。
】是桴鼓之聲,千裡相接,私渡盡絶,江中有兵,安有烏合蟻聚之輩敢議攻劫。
或曰:“制置太大,不假如此。
”答曰:今西北邊,禦未來之寇,備向化之戎,長傾東南物産,供百萬口。
況長江五千裡,來往百萬人,日殺不辜,水滿冤骨,至于嬰稚,曾不肯留。
葛伯殺饷童子,湯征滅之,蓋以童子無知而殺之,王者不舍其罪。
今長江連海,羣盜如麻,驟雨絶弦,不可尋逐,無關可閉,無要可防。
今者自出五道兵士,不要朝廷添兵,活江湖賦稅之鄉,絶寇盜劫殺之本,政理之急,莫過于斯。
若此制置,凡去三害,而有三利。
人不冤死,去一害也;鄉闾獲安,無追逮證驗之苦,去二害也;每擒一私茶賊,皆稱買賣停泊,恣口點染,鹽鐡監院追擾平人,搜求财貨,今私茶盡黜,去三害也。
啇旅通流,萬貨不乏,獲一利也;鄉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