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發凡

首頁
諸佛說經,有權有實,而以《妙法蓮華》爲應世正宗。

    宗旨深奧,非權機所能信解。

    古德喜談實大乘者,每依般若玄義而疏釋之;隻涉藩籬,未窮究竟。

    文化與日俱進,豈宜故步自封?爰造此論,公諸同志。

    首當辯者,厥有四端: (1)一乘與叁乘之別 一乘者,諸佛實際之道也。

    利根乘此道進修,能與如來法身頓相應;亦名佛乘。

    叁乘者,諸佛權宜之道也。

    鈍根乘此道進修,能與如來化身漸相近;分名菩薩乘,緣覺乘,聲聞乘。

     佛乘特點,體用交融。

    即靈活之用以爲妙體,即大空之體以發妙用。

    上接十方如來法流;下攝十方衆生心念。

    一即一切;一切即一。

    以智證之,唯性無相,以識志之,依性起相。

    至矣哉!如來法身境界之奇特也。

     菩薩乘爲摹仿佛乘而設。

    內觀諸心,不能直顯法身全體大用;隻從如來六度萬行之外迹,依塵相以修之。

    識執濃厚,事事須注重遮情;故經多劫乃能見性。

    緣覺、聲聞二乘,並無六度萬行之弘願;但求解脫六塵纏繞而已。

    聲聞唯信教法;緣覺兼思教理;此其辨也。

     (2)顯教與密教之別 依俗谛言說,指陳世出世間之法理而如實不誤者,謂之顯教。

    依本性功能,轉運佛菩薩等之法流而應用無差者,謂之密教。

    前者可以自力參究;後者必須他力加持。

     自力參究者,以事迹經驗爲基;顯教開示爲鹄;從而契會萬法之正確條理也。

    世間法之參究,除俗學外須修禅定以光大之。

    出世間法之參究,除正理外須修般若以了達之。

    兩者皆當切實修習,乃有現量可證;否則空泛之論耳。

     他力加持者,諸佛菩薩各運用特性于金剛法界之中,以加持密教行者,令各得法流之妙用也。

    一切衆生本來同被加持;然非先習如來叁密之道,自心不能潛啓樞機以接受法流;故無一律感應之效。

    能獲實效之學人,淺者唯以淨信行之;深者兼以妙解融之。

     (3)《華嚴》與《法華》之別 《大方廣佛華嚴經》,略稱《華嚴》。

    《妙法蓮華經》,略稱《法華》。

    同以一乘爲宗;同有經王尊號。

    所異者,《華嚴》是受用佛說;《法華》是應化佛說。

     毗盧遮那如來(義爲光明遍照)常現他受用身
上一章 章節目錄 下一頁
推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