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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 安住品---安樂行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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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品爲初心菩薩宣說《法華經》之楷模;因前品諸機,紛紛發願勸持是經,而加持力薄者難收大效,不可不先求住心之道,以植其基也。

    重在安住四法,故名安住品。

     爾時文殊師利菩薩白佛言:世尊,是諸菩薩能發大願,于當來惡世護持讀說是《法華經》,事屬稀有!但須具何等基礎,乃堪宣說?佛言:欲說是經,當安住四法。

     文殊爲諸佛之師,深悉:弘揚法華,全憑運用菩提大心;真與叁昧耶境界相應者,化度自然適宜。

    若基礎未立,須依叁昧耶戒附屬條文,隨時檢點;一一純熟與條文無違,庶能安住其心,而有宣說法華資格。

    必求釋尊金口親宣者,俾大衆知所注意也。

    釋尊所說四法,分詳如下: 一者修正行,謂兩種親近處。

    雲何第一親近處?在離惡熏習:一不親近權貴;二不親近外道;叁不親近世俗文章;四不親近一切兇戲;五不親近屠夫畜販;六不親近聲聞四衆;七不親近女人;八不親近非男;九不親近沙彌小兒。

    然此中有來問法者,皆隨宜與說,無所希求;而爲女人說法,不起欲念,不露齒笑,不現胸臆;若入俗家,不與處女寡婦等共語;一人獨入,尤須一心念佛;常好坐禅,閑處攝心。

    雲何第二親近處?在觀大空:知一切如實相,不倒不動不轉,不生不出不起,無名無相,無礙無障,無量無邊,都無所有,但以因緣現。

     此兩種親近處,總名菩薩正行;初淺後深。

    淺者志在調伏習氣;深者志在融會性體。

    習氣甚多,要因對象煽起。

    不應親近之對象,略分九種;性體未融,姑作避境之舉。

    若能融歸大空,恒與叁昧耶戒相應;則固不須避境;任何對象當前,俱不能爲害耳。

     第一親近處重攝心。

    權貴,如國王大臣等;位高勢大,喜怒無恒,每挾其權力以淩人。

    外道,統攝未知正道之輩;分別二見執著不舍,每以似是而非之說惑世。

    世俗文章,總括一切戲論之作;增人妄想,亂人正志,不惟消耗有用光陰已也。

    一切兇戲,帶殺害性。

    屠夫畜販,或直接殺生,或間接害物。

    聲聞四衆,即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雖勝外道,究滯化城;焦牙敗種,等同廢物。

    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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