擇分。
於中分二。
初明進修加行。
二正明順決擇分。
初加行有三。
一住清淨戒修習三慧。
二修持身器。
三入修要門。
俱舍二十二雲。
諸有發心將趣見諦。
應先安住清淨屍羅。
然後勤修聞所成等(等思修所成也)。
世親釋此三慧相言。
謂修行者依聞至教。
所生勝慧名聞所成。
依思正理所生勝慧名思所成。
依修等持所生勝慧名修所成。
二修持身器者。
論雲。
身器清淨略由三因。
何等為三。
一身心遠離。
二喜足小欲。
三住四聖種。
身遠離者離相雜住。
心遠離者離不善尋二喜足小欲者。
言喜足者。
無不喜足。
言小欲者謂無大欲。
無貪善根以之為性。
三住四聖種者。
一於衣服喜足聖種二於飲食喜足聖種。
三於臥具喜足聖種。
四於有無有樂斷煩惱樂修聖道。
皆以無貪喜足為體。
論雲。
為顯何義立四聖種。
為求解脫歸佛出家(雲雲)三入修要門者。
見道前有七方便。
此七方便遊踐聖諦。
能超生死證涅槃果。
一五停心觀。
二別想念處。
三總想念處。
四暖。
五頂。
六忍。
七世第一法。
五停心觀者。
一多貪者修不淨觀。
二多瞋者修慈悲觀。
三多癡者修緣起觀。
四多著我者修界分別觀。
五多尋伺者修數息觀。
以此五種停息其心名五停心。
雖有此五入修之要唯有二門。
一不淨觀二持息念。
故俱舍頌曰。
入修要二門不淨觀息念
貪尋增上者如次第應修(雲雲)
婆沙雲。
不淨觀持息念。
於佛法中為涅槃甘露門(雲雲)。
此不淨觀體是無貪。
緣不淨境對治貪心。
從境為名名不淨觀。
此觀能治四種境貪。
謂緣青瘀修不淨觀治顯色貪。
緣被食等修不淨觀治形色貪緣蟲蛆等修不淨觀治妙觸貪。
緣屍不動修不淨觀治供奉貪。
若緣骨瑣修不淨觀。
通能對治如是四貪。
所依地者通依十地。
謂四靜慮四近分中間欲界。
其所緣者。
唯緣欲界所見顯形。
由此故知是人趣中三洲除北。
若是生法能緣自世。
若不生法通緣三世。
既與勝解作意相應唯是有漏。
有離染得及加行得。
若尋增者修持息念。
論雲。
言持息念者。
即契經中所說阿那波那念。
言阿那者謂持息入。
是引外風令入身義。
阿波那者謂持息出。
是引內風令出身義。
此觀以慧而為體性。
言持息念者。
慧由念力觀此為境故為名也。
此相圓滿總有六位。
一數二隨三止四觀五轉六淨。
廣如婆沙等說。
別相念處觀者。
七方便中第二方便。
此別相念住體有三種。
一自性念住。
以聞思修三慧為性。
故俱舍雲。
自性念住以慧為體。
此有三種謂聞等所成。
二相雜念住。
以慧所餘俱有相應法為體。
三所緣念住。
以慧所緣七十五法為體。
前說不淨持息是聞思慧。
即入修慧之方便門。
由此二門心便得定。
修舍摩他毘缽舍那舍摩他此雲止。
毘缽舍那此雲觀。
即是修習定慧二行。
以自相共相觀身受心法。
此身受心法各別自相名為自相。
一切苦集有為皆無常性。
一切苦集有漏皆是苦性。
一切有為之法定空非我性名為共相。
身自性者大種造色。
受心自性如自名顯。
法自性者七十五法中除身受心餘六十二法。
是即別相法念住境。
念住。
於境令心不散故名念住。
總相念者。
即七方便中第三方便。
以慧為性。
彼觀行者。
居緣總雜法念住中。
總觀所緣身等四境修四行相。
所謂無常苦空無我。
故名總相念住。
此順解脫分善根。
遇佛出世唯人三洲方能種之。
廣如論說。
暖法者。
是七方便中第四方便。
謂修習總緣共相法念住。
漸次成就至上上品。
從此念住上上品。
後有順決擇分善根生名為暖。
以慧為性。
此法初起譬如鑽火暖為前相。
真智亦爾。
義喻相似故立暖名。
是法能燒煩惱惑薪。
道前相義如火前相。
從相立名故名為暖法。
此暖善根分位長故。
能具觀察四聖諦境。
乃至具修十六行相。
觀於苦諦有四行相。
謂非常苦空非我。
觀於集諦有四行相。
謂因集生緣。
觀滅聖諦有四行相。
謂滅靜妙離。
觀道聖諦有四行相。
謂道如行出。
是為十六。
具如俱舍。
頂法者。
是七方便中第五方便。
此前暖善根有下中上品。
漸次增長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