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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宗道次第廣論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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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部道次第品第二之一 戊二 金剛乘不共道次第 己一 事行部道次第 庚一 觀察二部有無自起及智入尊 辛一 标列諸師所許 西藏諸師多作是說:事部僅有于前修天而無自起;行部唯有自起三昧耶尊于前生起智尊而無智尊入我。

    〈集智金剛續〉雲:「緣諸恐怖,行最潔淨,無智薩埵殊勝妙樂,自無天慢,非希有境,唯以過患分别善修行者,安住事部。

    」此說事部無自起及入智尊故。

    〈大日經〉及〈金剛手灌頂續〉,雖說自起為天,未說入智尊故。

     〈劄孥續釋俱生光明論〉雲:「事行部中,所修能修方便,非能長時随轉,彼唯假想之所出生,(053)謂由布繪等諸天之力,圓滿悉地故。

    瑜伽部中有别,自以天瑜伽,複緣布繪等諸天而修随順悉地。

    」勝授論師〈集密釋〉中亦如是說,傳謂因陀羅薄帝所造。

    〈勝樂釋〉亦雲:「安住密金剛乘事行部者,唯依明咒随許法。

    觀察自與天異,周遍計度,緣慮有相,而修成就。

    」此許事行兩部俱無自起。

     〈後靜慮經〉中雲:「言密咒靜慮,最秘密而說。

    」〈釋〉雲:「言秘密者,謂未開顯,此文意謂:密咒靜慮雖是一切成就支中所有心藏,然諸别續皆未明了分别說者,是為不能深修收攝命力等靜慮支衆生,令趣入故。

    一切經中亦多不顯了說,後當解釋。

    」佛密論師謂此所說密咒靜慮,即是後文所說天瑜伽等。

    雖是修諸成就支分之要,而餘事續多未顯了說者,是為不能以下所說内持息等方便,專修天瑜伽者,引令入續教故。

    前〈釋〉又雲:「此是于密咒有念誦靜慮時修」,如攝一切事部儀軌總續〈蘇悉地經〉、〈妙臂問經〉、〈攝觀察經〉等,及諸别續〈毗慮遮那現證菩提神變加持經〉、〈金剛手灌頂經〉、〈菩薩藏經〉、〈持名藏〉等皆共宣說。

    有隐密說者,有顯了說者。

    如〈蘇悉地經〉雲:「由誦故大誦,舍置明咒天,愛護最勝修,(054)持念不更想。

    〈毗慮遮那現證菩提經〉中修念誦時,說由四支念誦加行,明了宣說密咒加行。

    〈金剛手灌頂經〉亦雲:曼殊室利,若咒任運成就天慢,爾時一切密咒現前安住。

    持明藏亦雲:于畫像等修天靜慮,想此钏環動,鼬囊亦漸動,如是動念時,漸觀足部等。

    〈攝觀察經〉亦說:修法無我及天瑜伽。

    多經已說此不繁述,故今當說彼等經中所有天色及密咒聲靜慮念誦。

    」此說修天色身及緣咒修靜慮,并修自真實等。

    諸續部中有顯不顯及具不具如應而說。

    又說〈後靜慮經〉及〈大日經〉,顯了宣說四支念誦。

    故此論師意許四支念誦天瑜伽等,事行兩部相同,即〈大日經〉因所化增上亦說為事續。

    是故事行兩部唯就所化增上而判,非就經續自體而分。

    〈蘇悉地現觀〉中亦雲:「莫作是念,謂事續中未說修天次第,雖薄伽梵多未宣說,然于〈金剛手灌頂經〉及〈十種真實〉等專重而說。

    又諸成就皆仗咒天及修真實,此若失壞,則消災等皆不得成。

    故以師教,及觀經義便能了知。

    」此說事部有起天法,引〈金剛手灌頂〉為據,顯然是許事行部中之天瑜伽,與前說同。

    由欲成辦消災等法無量事業,須仗修天及空瑜伽。

    故說事部亦須修天,理由極善。

    (055) 辛二 釋其應理之宗 如彼諸異宗當何所取耶?且計行部無自起天,不應道理。

    若不以〈大日經金剛手灌頂經〉為行部,則行部不可得。

    若為行部,彼中顯了說自起故。

    〈攝行論〉《第三品》亦雲:「〈毗盧遮那現證菩提行續〉中雲。

    」此說為行部故。

    若許緣想天子天女互相愛着修以為道,是〈和合續〉及第二觀察續之意,則定應許事續亦有自起天法。

     然此自起天法,為以餘部補充,為是事部自有。

    有雲:如說事部無自起法及入智尊,事實應爾。

    然佛密勝菩提二師,說事部有自起,而未說有入智尊法。

    龍猛菩薩于〈千手陀羅尼〉修法,說有自起、入智尊、及灌頂。

    蓮花論師所著〈大悲修法〉,吉祥苾刍尼所著〈十一面修法〉、傳謂月居士所著之〈大白傘蓋修法〉、寂靜勝怨所著〈五分修法〉(孔雀明王及大随求等)、阿底峽所著〈無垢頂修法〉及〈修法海〉、〈百五十法〉、〈百修法〉等,依事部者亦說自起及入智尊。

    佛密等許〈大日經〉等亦為事部,是否意在事行和合尚須觀察。

    餘師所許,如〈攝真實會〉雲:「心印咒諸明,如所欲道理,依此處所說,通一切修法。

    」意謂事部儀軌亦可配用瑜伽部理,(056)或如事部所說大随求法,光明天女,山林葉衣諸天及咒,〈三補紮〉等無上瑜伽中亦如是說,故是摘用無上瑜伽部之意趣,或可事部意趣亦得容有自起應更觀察。

     此中佛密論師非于事部未得明顯說自起者而借〈大日經〉及〈金剛手灌頂〉等為據,以許為事部之〈金剛髻〉中,明說四支念誦故。

    釋〈後靜慮〉「住聲心及事」雲:「以是當知,聲心事等諸念誦支之相,凡文中未宣說者,意謂此經已說聲心等故。

    聲等之相,聲謂咒字,心謂咒之所依月輪行相,事謂如來身性,第二事者謂自天色;又諸命根、力用、收攝等相,〈金剛髻經〉前已宣說,與彼系屬名〈後靜慮〉,故于此品不複宣說聲等之相。

    」此說自天色等,于此〈金剛髻經〉前已宣說,故于此經後分〈後靜慮〉中不複說。

    故又許此經所說四支,同〈大日經〉,即彼〈釋〉雲:「〈毗盧遮那現證菩提經〉雲:字謂菩提心,第二名為聲,事謂住自天,是自身所作,所言第二事,正覺兩足尊,說命即是風,力用謂憶念。

    如是此中事等體相如前已說。

    」故「住聲心及事」之言,若謂非是自起為天之事,則〈大日經〉「事謂」等文,亦應不許說自起天,無差别故。

    (057) 〈光明天女表修法〉明顯說有自起,并立生起次第圓滿次第之名,若謂此是事部,則非清淨,若謂無上瑜伽所攝,則不可作事部有自起天之據。

    由此當知說事部自身有自起者。

    〈後靜慮經〉及釋最為明顯。

    佛密論師于〈摧壞釋〉中引〈摧壞廣續〉所說修六天等,亦可了知。

    又〈攝真實經上釋〉雲:「凡諸樂着事部行部二俱部儀軌者,亦當以彼儀軌,修行此說大印等法。

    為釋此義故雲,真言心印及諸明,随樂修習諸理趣。

    」心印咒明,如其次第,即是四章所說大曼陀羅、陀羅尼曼陀羅、法曼陀羅、業曼陀羅。

    此說瑜伽部及事行兩部儀軌,皆可修習。

    故由彼門可修自起及入智尊最為明顯。

    又事部與無上部中所說光明天等像咒皆同。

    依此密意,故〈修法海〉等中亦多以彼為例,将事行部所說諸尊生起法等,亦仿無上部而修也。

     〈若爾如何〉會通集智金剛教義?如佛密說,彼是别說事部有一類機怖畏專修本尊瑜伽,非是希有違越世間以貪等行修道之器,而以實執生老死過患分别之行,而修道者,則無自起及入智尊。

    非說事部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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