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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宗道次第廣論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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卯一 四支念誦靜慮 〈後靜慮〉雲:「于彼天身處,最初供養已,智者瑜伽處,于前想善逝。

    」此說先供諸尊,次自修為本尊。

    〈釋論〉中說:「供養為例,亦應潔淨守護自身處所請本尊等,以若不修彼等,更無供養時故。

    潔淨等事于一切法皆當了知。

    」佛密論師許是次第。

    〈蘇悉地儀軌〉說先自修為天身,(075)次迎本尊供養等。

    若就修行次第,前說似稍便利。

    然此多依勝菩提說,且如後釋。

     辰一 自起為天 端身正坐,從勝妙境内護諸根,項如孔雀,令出入息徐徐遊行,兩眼微開下視鼻端,齒相密合,舌抵上颚,遍緣無餘諸有情聚,欲于苦中救護彼等,荷負重擔發大悲心。

    為利彼故願得無上菩提,當發大菩提心,集修福德資糧。

    以住此心所修衆善,皆能引發一切種智由此加持諸善,即在生死亦能引發無邊安樂。

     次當修勝義菩提心,如〈後靜慮經〉雲:「後解脫諸支,無二種分别,細不動明顯,慧觀現在前。

    」謂彼外道遍計之我,雖于名言亦定非有,故唯于五蘊假名為我。

    如是即是我之真實。

    時者,謂于迎請本尊修供養等之後。

    如何修者,謂依勝義觀慧正觀察時,非是他身眼等諸識所能分别,我亦不能分别他境。

    于勝義中頭等諸支,亦皆解脫不成實故。

    此破真實能取所取,顯示二空,即是明我真實。

    然如夢心,由内錯亂增上現顯為境,誰能破除。

    (076)若執二空識為實有。

    此亦無少自性最極微細,故名曰細,此顯我之勝義真實,離于一切戲論之相。

    修彼之法,由不動等顯示,至下當釋。

    勝菩提論師與佛密論師所說義同。

     如我真實于勝義中永離一切戲論,天之真實當知亦爾。

    此二如水乳合不可分離,于此無分别光明門中,修我與本尊合一之慢。

    于無所顯,自心明了決定,而修靜慮,即勝義天。

    如是修習人法我空之空性者,與餘續部在修天前,先誦「娑跋瓦」等真言而修空義,同一關要。

    從彼定起,緣爾時本尊之真言音相,是為聲天。

    〈蘇悉地儀軌〉中未說此法,于此中間說修彼心如月輪相,此義二師相同。

    次想爾時咒字之相于空中現,猶如寫成。

    如淨水銀吸諸金沙,想于我及本尊真實無分别行相心,所變月輪之上,次第安布,是為字天。

    〈蘇悉地儀軌〉中說為所誦之咒,二大論師皆未明說何咒。

    若是佛部,修尊勝咒「嗡[口*種]娑诃」,若光明天,謂「嗡瑪日則芒娑诃」等短咒亦可。

    如是蓮華部,修觀自在等,金剛部修金剛摧懷咒等,亦當了知。

    佛密論師但說次從月輪放光,此當如勝菩提論師所說,從月及咒放種種光,光芒皆有所修天像,遍虛空界,化為大供養雲,供養一切諸佛。

    (077)又從所化大雲降甘露雨,息滅地獄火焰令彼安樂天。

    像光明次皆收回入,于自心月輪。

    修成爾時本尊,而起與自不異之慢,是為色天。

    滅地獄苦是例,亦可息滅餘有情苦。

     次修印天,如〈後靜慮〉釋雲:「從彼起已,以白毫頂髻等印,印諸支分。

    」此如諸續,說結頂髻白毫眼目等印,誦彼真言。

    即以諸印觸着彼處,加持三部諸天之頂髻等,此即替代餘部加持眼等。

    若未能作如是修者,勝菩提論師雲:「次結本尊三昧耶印,加持心額項肩。

    」即以前說三部之三昧耶印咒加持。

    例如尊勝、楞嚴、文殊當以佛部咒印加持,一一應知。

    第六天者,如〈後靜慮〉釋雲:「有世俗三摩地相。

    」又說名:「有分别天。

    」餘處說名相天,即是修已生起之本尊也。

     如是修六天者,〈後靜慮〉雲:「我性如是已,由真言識修。

    」釋此義雲:「真言識謂六種密咒,即是六天。

    由彼熏修内心相續,即名修彼。

    」〈金剛摧壞經〉廣本中明顯宣說。

    佛密論師〈金剛摧壞釋〉引文雲:「瑜伽師先洗,安處金剛座,供白修六天,空性字聲色,印相是為六。

    」又雲:「諸佛菩薩,由空性等六種菩提,成金剛手。

    」此代餘部以五菩提而生本尊。

    (078)〈後靜慮釋〉釋此理雲:「此且總說真言識修次第,若有餘處說餘相者,亦應作如是修。

    」此說事部中起天瑜伽法,與此同或不同,皆應依之修習。

    修六天有二種,一于六天依次思惟,及于天身色三昧耶形等依次思惟,于多所緣多行相轉,是為靜慮修法。

    二于靜慮所思天身,不思多相,專一而住,是為三摩地修。

    三摩地者即是心專一趣義故。

    此如〈後靜慮〉雲:「由真言識修,護住三摩地,命力善防護。

    」初句與「住三摩地」者,顯示二種修法,餘文明于三摩地修時,防護命力。

     修此次第,謂如前說身善安住,不散分别,乃至色天如次修習。

    先取自為本尊之慢,次當知從眼耳鼻口臍男女根,不淨孔,發毛孔,出入之風,是名為命。

    力謂憶餘所緣向彼流散之念。

    防護彼二,謂止出入息,如龜藏六,似舌飲水,如是由上行風,身内一切遊息,及于諸根聚落任運散動非等引意,向内收攝。

    如屋内人向外觀望,眼稍合閉,面略上舉,緣自為本尊身,專一等住。

    命力義如是者,以前引〈大日經〉即可成。

    立又命如上釋,力謂止出入息斷其散動。

    随自堪能如是攝持,至不能時,徐徐放息,觀自為本尊。

    次仍如前修,(079)修習疲勞休息之法,至下當說。

    此中須于明顯天身,生三摩地心久安住。

    良以風是心馬,能攝持風,則于一境心易攝持。

    依此密意,故〈後靜慮釋〉中說攝持風。

    如雲:「心如國王,為念定作意等眷屬圍繞,乘于命馬,若能捉其命馬,則亦擒獲心王及其眷屬。

    餘處亦說應滅其命,由滅命故,能攝自心及念慧等。

    」修習靜慮雖須防護,然彼多所緣轉,非如修三摩地趣一所緣而善防護。

    故但雲「護住三摩地」,未說靜慮。

     此修幾久,如〈金剛手灌頂經〉說:「乃至獲得一切威儀,能以明顯天身及天慢心遮庸俗慢。

    」是故唯于天身明顯持心,猶非具足。

    須天慢堅固于彼心。

    此等當于無上部生起次第時廣說。

    無上部中于天瑜伽堅穩之後,方說持風之風瑜伽,此中則說與于天身持心同時而修。

    勝菩提論師雖未說此,然佛密論師顯釋續義,極為重要。

    若于六天,同時修風瑜伽,及于天身持心,則以先請智尊修供贊等,極為便利。

    後請智尊等,次第不便。

    若是初修,次第當如佛密而修。

    若已承事,次作灌頂,依瓶沐浴,并修自他悉地等時,兩種漸次随修皆可。

    若後修自起者,爾時亦修供贊,可知餘師所造諸事行部儀軌而修。

    若先修者,(080)以前曾未别修,故可同時修供養等。

     修自起時,諸餘論師,說圓滿修各各諸尊。

    此二論師,則說先承事時修自起者,但修各部正尊即可。

    若已承事,于後修自他悉地時,則自起中所說諸尊俱修為善。

     鈎入智尊灌頂及印證等,可依餘師所說修習。

    以二論師未說不修,故不相違。

     密宗道次第廣論卷三終(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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