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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宗道次第廣論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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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部道次第品第四之二 辛四 善承事已應如何修悉地 壬一 由靜慮修悉地法 若如上說總承事已,别于細金剛三摩地獲得自在,則當修習靜慮所成世出世間諸妙悉地。

    此複有二,一由入壇時降入智尊者,于寶藏等世間悉地,略修即成。

    二諸餘悉地則須修至獲得所說相狀乃能成就。

    此中佛密論師,唯于修四印時說智薩埵降入自身而修。

    修餘一切世出世間悉地,唯說自住三昧耶薩埵慢,智能薩埵不入自身安住前面,由供養等而修。

    對餘論師所說先自修三昧耶薩埵,召入智慧薩埵,次修悉地之宗加以破斥。

    然修一切悉地,皆須先修本尊瑜伽,則是諸師所共許。

    若為如法利益除遣自他貧乏等故,(145)修取寶藏悉地者,如《初品》雲:「藏中金剛形,當于自心修,修已即能見,地中諸寶藏。

    」謂于自心想寶藏瓶,中有月輪,月上有五股杵。

    念誦「班[口*(災-火+夕)]尼底」,乃至見相而修。

    相者,謂可見觸之相,得相狀已修念誦一通夜,次往想有寶藏之處,供養本尊等,及施鬼神食。

    以金剛鎖咒印,縛護寶藏及其處所。

    次修念誦便能見其寶藏,掘地而取。

    如是或于虛空修金剛杵,自修羯摩金剛,修念誦後随二金剛所墜處,即知其有寶藏。

    又于舌上修金剛杵而修念誦,自即能說谛語謂某處有。

     若欲修不沉沒悉地,可于泉水等旁,或于随所樂處,以大瓦器滿注淨水,安可見處,意誦「班[口*(災-火+夕)][口*(災-火+夕)]羅」。

    若諸水塵,變金剛相,更互相着,結成一金剛形。

    四座修習,乃至獲得見觸等相。

    次至堪受手足等觸堅如金剛,于彼随繪何部曼陀羅輪,修前行儀軌已,經一通夜安住三摩地。

    次若欲于水上行時,但當現起此三摩地安住其中,即能于水上行住等。

    若緣虛空諸塵,修成羯摩金剛,變成一金剛梯。

    乃至堪受手足觸着,如前而修,則能上升須彌頂等。

    若修持明悉地,當廣修供養等儀軌,修微細金剛後,誦「班[口*(災-火+夕)]答[口*惹]」等四種心咒随一。

    (146)随順各品部别,觀想持明圓滿形體住月輪上,乃至得觸見相而修。

    次供本尊,經一通夜住于三摩地中。

    智慧本尊降臨,授與所修持明悉地。

    如是等衆多共悉地皆可修行。

    若欲修得最勝悉地,自修五如來身随一形,念誦「班[口*(災-火+夕)]答都」,想有微細佛身遍虛空界。

    于出息時觀想一切明顯,至入息時想如酥入砂中皆入自心而攝持之。

    如是不作餘業專精修習,調伏三業所有粗重,乃至見相而修。

    獲得相已,如前說繪壇等而修,則成就持佛形之持明菩薩。

    又于如來部中,若住金剛薩埵等本尊與自身無别之慢,每日遠離三業障礙而修,至出自時想本尊形遍虛空界。

    尤于諸根及所念境,想彼一切皆為本尊形象。

    思惟彼時當如是念,此等一切皆從分别而生,如所分别,若以教理觀察,皆于勝義非有。

    次收息及意時,當緣本尊。

    如是修習,若得前說相狀,則當繪壇供養,通夜住定,勤修念誦。

    本尊降臨授與本尊大印身形悉地,修此二時,說止命力而修。

    若于彼二由修力弱未得所說之悉地者,然如神通、壽、力、身色殊妙等諸悉地,不待勤勞亦可成就。

    如是所修悉地,是瑜伽部上根所化,初修行之最妙悉地。

    然在事行部中,若成就前說之持明悉地,(147)即是最大身悉地也。

     壬二 由念誦修悉地法 由念誦門修悉地者,先自修為本尊。

    于四月中每日四座持誦如來或其部心一百八遍,圓滿承事。

    次若欲修大悉地者,先于本尊像前,修習本尊瑜伽,亦經四月每日四座如前念誦。

    最後通夜持誦,至天明時即得本尊身之悉地。

    若欲得三昧耶印悉地者,先當如前承事。

    次于本尊像前,四座皆結佛部之金剛母三昧耶印。

    不解彼印當善持誦,總誦真言滿十萬遍,後仍結印誦一通夜。

    爾時若感疲勞可暫解印略息,結印重誦。

    如是專注一意,若于頂上結印見其熾然,爾時結印即當跳動。

    若跳動已,結印略舉便能無礙騰空而去。

    若于眉間結印念誦,見其搖動,爾時略結彼印随自所欲即能現身。

    若于心間結彼印而念誦,見其跳動,爾時略結彼印即得隐身地。

    若彼印發聲者,則結佛部諸尊一切三昧耶印,或随一印,念彼心咒,便能作彼經所說諸業。

    又四月中先善承事,次于本尊像前,經一月中日修四座。

    後持誦一通夜,則于甲铠、棍杖、線繩、芥灰、芥子、金剛、橛杵、弓箭、寶劍、(148)糞等随一物品;或以各各真言,或以本尊真言加持。

    或系于身,或持于手,凡諸男女兒童被魔所魅,或恐人及非人魔類損惱,及已損惱,皆能防護,解脫損惱及諸怖畏。

    又諸村邑國土,恐有怨敵水火災病發生,如前守護,即能脫離彼諸怖畏。

    又欲了知善不善等,求降智尊,随以紫白旃檀調水為泥,誦咒一遍而觸。

    或結金剛與鈎等印,或鑄像等觸着而降,降已如實宣說能息魔等。

    或用銅瓦等瓶,如前加持亦能降臨。

    若求失物何在,或誰所竊,皆能顯示。

    又如前說三種次第,最後于孔雀毛束中,安一木杵,系于頂上。

    以金剛母三昧耶印按壓,乃至入一切印中而持誦。

    現相以後旋搖彼毛,自即能現一切形色,顯示世間一事業,顯示十方諸佛及諸眷屬,自亦能現佛身。

    又先承事四月。

    次于本尊像前結前三昧耶印,于四月中每日四次持誦一百八遍。

    次繪壇場結三昧耶印持誦一通夜。

    若見印熾,然後随心欲于某一有情,想入其心愛樂誦持,即得自在。

    此是守護、延請自在事業。

    〈阿[口*縛]達惹〉又說由念誦修慈等三摩地法,此等坐相、念誦聲音、意中觀想及顧視法,又各各三昧耶、積集資糧、念珠、撚珠法等,如〈阿[口*縛]達惹論〉本釋總集諸經圓滿儀軌中說。

    (149) 壬三 由摩護修悉地法 先于息滅衆惡,增益種性等竈,修各尊瑜伽,日日護摩,乃至獲得自他滅罪等相,而修各各事業。

     如是先當清淨三昧耶及律儀,為諸成就之本。

    次當勤修有相無相四座瑜伽。

    獲堪能已,進修共與不共悉地而趣諸道。

    下三部密經中,當知此理,不許風息、念誦、真空、天瑜伽等,總合一處而趣諸道。

    此等不具生起次第關要,及無圓滿次第諸宗要故,須得殊勝悉地而趣諸道。

    為令了知彼宗要故,于〈阿[口*縛]達惹論〉及善根金剛論師〈釋論〉,依止初品〈善集經〉中散說修習悉地之理,略說少分。

     瑜伽續中最勝教  攝真實經香乳海  三師妙論為擾仗  搖出第一甘霧味 得淨灌頂住律儀  由修四座念誦法  善令本尊身語意  與自三業合為一 由三瑜伽修治心  入修悉地三種門  本尊授與上成就  此是殊妙易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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