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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宗道次第廣論卷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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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無性為主,以諸法王子,由修此成辦,一切佛圓滿。

    」其無自性是具一切種最勝之空性。

    空華兔角之空,是無所有不可現證。

    〈寶頂經〉說不離布施乃至佛法之空,是具一切種殊勝之空性。

    故報身等與布施等諸相,是為最勝,以彼等相勝出瓶等,諸餘相故。

    具足彼諸相者,(393)是具一切種之空性。

    如無身相則不能饒益有情,如是若無大悲,亦不能利一切有情,故雲悲滿。

    無緣大悲如如意珠,無分别中利益有情。

    言不斷者,謂受用身,具足如上所說功德,恒相續轉。

    由是不住寂滅與三有之大涅槃故,常恒無斷,非有時轉,有時不轉,間斷之法。

    言無滅者,謂彼報身非暫時住,即便斷絕,盡未來際,随大悲轉,及諸有情無間斷故。

    具上七支,語自在稱許為咒道所修之果。

    非但如是,亦是遍修正量正慧清淨智者之所稱贊。

    若約非是轉止有間釋不間斷,則與無滅之非暫住即壞,全無差别,應成六支。

    然不間斷亦通化身,無滅則謂盡未來際不入涅槃,故有差别。

    〈七加行〉說無比安樂圓滿報身,大樂法身,及大悲體性之三身相續,為前不斷之義。

    又雲:「無比樂報身,遮止舍離故,宣說七加行。

    」于後者說盡未來際而恒安住,義理全同。

    〈教授穗論〉破他,謂前五支不共波羅蜜多,自許初三不共,後四支共。

     亥二 第四灌頂之語雲何表示 七支為無上道所修,雖寶是汝所許,亦他智者所贊。

    然立彼為第四灌頂以何證?(394)知如〈七支論〉中雲:「具如是言故,具亦言義故,作爾言義故,我許四如是。

    」此義謂諸經雲:「如是四亦爾。

    」謂于第四灌頂之時,以彼慧智為喻,表顯第四灌頂。

    解釋彼文「如是」、「爾」、「亦」三義,成立第四灌頂即為七支。

    是故我許第四灌頂如前所說,餘人所許缺二支等故不應理。

    言如是者,顯示第三第四相同。

    此如〈七加行〉雲:「大金剛持身,觀視無厭足,現三面六臂,具勝抱明妃,如慧智灌頂,安住如是相。

    」謂如第三灌頂之時,自為本尊父母住等至相,第四灌頂亦如是住,此明第四灌頂具足報身結合二支。

    〈七支論釋〉解如是言,雖說是由金剛蓮華觸所生樂。

    然藥足師所許應是如前所說父母等至之相。

    以此二師于此等義意趣同故。

    亦者,顯示非唯第三有樂,第四亦有,複勝前者是為大樂,故說第四具大樂支。

    勝者,謂有廣大、無漏微妙、無斷、盡未來等殊勝。

    此非第三灌頂所有,以彼是由業印所生,唯剎那頃是有漏法,以有業印猛利抱持等苦故非微妙,唯住摩尼不遍諸支,故非廣大。

    唯住短時故非無斷,羯摩印行是無常,故亦非盡未來際。

    要由修行現證之時,方能成無漏等。

    〈七加行〉于說是否大樂後,又雲:「然于慧智中,住大樂相似。

    」又雲(395):「雖不住無欺,故亦名大樂。

    」說住第三灌頂能示大樂體相,雖不久住,然由具足彼支修習于得大樂果無欺诳,故亦立大樂名。

    大樂支者,諸支中主,餘是彼分。

    是故〈七加行〉雲:「應知餘加行,皆此加行分。

    」爾者,謂如第三灌頂,從善巧三三摩地之業印,與方便等和合而生,如是第四亦與彼同,從于方便智慧和合而生,非餘能生。

    語自在稱未明顯說第四灌頂具足餘支之理,意謂已說第四灌頂具足報身結合盡未來際大樂三支,具餘支分亦易了知。

    〈七加行〉中于後三支,配于第四第三灌頂,惟未配第四支。

    亦多有作「第四彼亦爾」者,亦應善知彼等,第三第四灌頂法喻配合具足七支。

     第三灌頂之時自身現報身相,此後不離佛母,現為父母互抱持相。

    于彼定中心住了達諸法真實之俱生智。

    取彼二者為喻,決定第四灌頂之理,謂由修方便支,最後自身成就相好莊嚴報身,及以結合二支體性,非唯勝解修為佛之色身。

    此心亦非暫住真實。

    謂是盡未來際所有大樂與無自性二支體性,明此雙運即是第四灌頂。

     以是修成圓滿次第法器,須由三種灌頂之理,亦可了知。

    以圓滿次第之宗要,(396)定須自身加持世俗如幻,四空次第勝義光明,以及外身如幻金剛薩埵之世俗身,内心達真實之勝義光明二無分别,和合雙運三種圓滿次第。

    自現本尊父母,于除庸常慢念之中,由内阿吭等至,引生歡喜及勝喜等,修俱生智,第三灌頂已盡決擇。

    第四若無異前決擇之法,則仍不免相符極成。

    若爾,不許道位有第四灌頂耶。

    不爾,謂傳第四灌頂之時,如前曉示,唯以語言令生了解,即為弟子傳彼灌頂。

    弟子亦唯由于語言立為得彼灌頂,是為成法器之第四灌頂。

    如是第四灌頂,須為曉示第四灌頂之要,故如上引多是曉示果德。

    然非道位全無,如〈集密〉中有學雙運,及〈時輪〉中三摩地支,準彼道理餘亦應知。

    第四灌頂順分生起次第,亦有以咒所修七支而為第四灌頂,生起次第道中,亦須修彼七種支故。

    雲何名有順分?此如〈七加行〉雲:「無比樂智身,吽等生天相,四成住二身,亦無二加行,加持天女身,明儀軌清淨,是大樂體性,大悲增長體,餘軌中顯示。

    所說勝空性,是無性加行。

    于最勝業時,不住上四故,是無斷無滅,如是〈集密〉中,分别瑜伽師,依生起次第,受行第四義。

    」言四成者,謂以四支修行所成。

    儀軌清淨,謂随貪行。

    餘執,謂最勝曼陀羅。

    言〈集密〉者,(397)唯是一例,于餘修法亦當了知。

     若具七支雖是第四,以彼灌頂雲何應理?譬如水灌頂等,由能淨垢立為灌頂。

    如是所修七支能令畢竟無垢,故為灌頂。

    如〈集密後續〉雲:「灌頂分三種,瓶灌頂第一,密灌頂第二,慧智為第三,如是四亦爾,此續中善說。

    」彼豈非說三種灌頂,雲何引為第四灌頂之據?豈謂聞說「如是四亦爾」耶?雖聞,是說慧智灌頂亦名第四。

    豈世尊語而有欺诳?如何即以第三說為第四?語雖無欺,以諸憍慢自謂智者,欲離師教解金剛句,為令愚蒙故于第三說第四名。

    佛豈不具大悲?愚蒙有情自作師悭,雲何應理?總諸續中隐語雖多,是為令依師教,非令有情心生愚蒙,故破應理。

    若謂由修慧智現證之時立為第四,是則證與未證二事各異,非即第三立為第四。

    若謂佛意四異三者,雲分三種與義未合。

    以灌頂有二時,未現證時有三,證時有一,故無過失。

    然成就法器之第四,雖非現證,而是以語傳授第四,非實第四,故無過失。

    有謂語自在稱論師許以住金剛端俱生喜,為第四灌頂。

    此是未解彼論師教而作是說。

    〈七支論〉自釋雲:「彼離七支,我不說為第四。

    」謂作如是說者,不解我意。

    (398)由諸續說第四灌頂猶如第三,唯說與彼相同,未明顯說相同之理。

    故在印度凡十七家,有說第三住摩尼樂,從彼出菩提心即為第四。

    有說第三灌頂無間舌嘗菩提心為第四。

    有說第三無間用餘明妃為第四等。

    觀察彼等分别臆計,故說我不許為第四,以彼離七支故。

    其中有說慧智無間,通達一切諸法虛妄之見為第四者,及許專修空性大印為第四灌頂者,以說慧智無間,故于樂上有空印證,意為即是樂空無别。

    如斯等類,現見實多。

    或以樂空無别,或以二谛無别,或以方便智慧雙運目為第四灌頂。

    彼于無别雙運之理,未能決斷,妄于量所不成增益,許為經義。

    破彼執已無倒顯示第四灌頂之義,造〈七支論〉本釋,〈真實寶光明論〉本釋,以及〈七加行〉等明了決擇。

    毳衣、持祥、無畏師弟,皆如上說決擇第四灌頂。

    此理與〈時輪〉合,下當解釋。

     戌二 時輪規 〈時輪本釋〉,如前所說瓶等四種灌頂有二傳法。

    二瓶灌頂前已說訖,為聞經等所傳前密灌頂,除說由覩業印婆伽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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