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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宗道次第廣論卷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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弓箭亦可如是行故。

     明灌頂之後依,如〈寂靜〉論師雲:「傳明灌頂,決定得共菩提,非得正等菩提。

    為令久後定得正等菩提,故于明灌頂後可傳少許禁行,不傳授記慶慰,以此二屬不退地故。

    」此說彼後不作授記慶慰,唯傳金剛禁行之理。

    然于少數殊勝所化亦說可傳,如雲:「有時傳受明灌頂後,觀器殊勝,亦可授與禁行授記,及以慶慰。

    」意謂令彼憶念我得授記及以慶慰,由此增上勝解力故,久後決定得大菩提,義與授禁行同。

    又有經說第三灌頂亦傳明妃禁行;有經未說咒等四事及行禁行;諸總随許,三三昧耶,具善根等,意謂如彼諸義随應攝入餘灌頂中。

    具善根者謂慶慰或授記。

    雲何攝者觀察即知。

     有經論說随許慶慰,不退灌頂中攝。

    〈鬘論〉說彼一切皆異。

    〈幕經〉第十五雲:「初謂水灌頂,第二冠灌頂,杵灌頂第三,第四謂自主,第五名灌頂,六謂正等覺,瓶灌頂第七,第八密灌頂,第九謂慧智,以金剛加行,授金剛禁行,佛為自授記,是灌頂次第。

    」此中未說花鬘灌頂,(425)以是水灌頂等之因。

    傳授咒等,如其所應有時說為阿阇黎灌頂之眷屬,有時說是第四灌頂眷屬,有時說是餘灌頂之眷屬,如餘經說應當了知。

    天種慧論師說第六灌頂為鬘灌頂,以花鬘及咒灌頂等,于四灌頂随一所攝。

    〈集密後續〉故作此說:「三灌頂各異,此經所觀察,瓶灌頂第一,第二密灌頂,第三慧智定,其第四亦爾。

    」〈結合經〉雲:「灌頂有四種,初謂瓶灌頂,密灌頂第二,第三謂智慧,第四亦如是。

    」二〈觀察〉中說四灌頂,以阿阇黎灌頂而為第一,于中分水冠杵主名及阿阇黎之六。

    一切皆名瓶灌頂者,以諸如來及佛眼等明妃執瓶而灌頂故。

     若彼皆是瓶灌頂者,雲何又說瓶灌頂為第七,為欲顯阿阇黎灌頂較諸水灌頂等最為超勝,故說瓶灌頂為第七,非說水灌頂等非瓶灌頂。

    「以金剛加行」釋中未解,察其含義雖可釋為第四灌頂,然有具聲(即三啭聲)應連下文,蓋即金剛禁行别名。

    四灌頂中若以阿阇黎灌頂為第一,則攝水灌頂等入于阿阇黎灌頂中,意謂彼是阿阇黎灌頂之因故。

    故或攝為瓶灌頂等四種灌頂,或離瓶灌頂與阿阇黎灌頂而别說水灌頂等,(426)皆不相違。

    又說十四灌頂各配一地,是于瓶灌頂中開為十一,亦無四灌頂中不攝之過。

    〈大印空點經〉雲:「四灌頂次第,由果說三種,初謂師灌頂,第二密灌頂,三慧智灌頂,第四亦如是。

    師灌頂十一,密灌頂十二,慧智為十三,如是為十四,每灌頂一地,是諸地自在。

    」此經說瓶灌頂分為十一,每一灌頂别配一地。

    〈金剛鬘經〉亦同此說。

    複雲:「三為因灌頂,第四果應知。

    」十一種者,鈴論師雲:「由師業差别,說四種灌頂,水灌頂等别,四開為十四。

    」此中最初說水灌頂,故知不數花鬘,從水灌頂開為十一。

    彼師明說五明灌頂與咒灌頂,不退灌頂正行等七。

    餘四當是授記慶慰二合為一,金剛禁行、行儀禁行、及随許法别說為三,莫如〈律生〉别說禁行、授記、慶慰、随許等四為瓶灌頂。

    若如彼者,唯說五明灌頂,與說彼四以及不退灌頂為瓶灌頂。

    無咒灌頂,僅有十故。

    若不爾者,則鈴論師〈灌頂儀軌〉應未别說十一種瓶灌頂,彼離授記未說餘慶慰故。

    故是略攝慶慰,略不礙廣,廣開亦可。

     未二 依止餘曼陀羅灌頂斷疑 于彩繪曼陀羅灌頂如是,若于餘曼陀羅灌頂為同彼不?語自在稱、無畏論師、羅[睺=目*侯]羅、(427)吉祥友及常住金剛等,合說布繪彩繪曼陀羅灌頂法,故依布繪灌頂,當如前說。

     所繪之曼陀羅,亦由意修曼陀羅法,成可灌頂之曼陀羅,故唯意修,最為第一。

    以是灌頂開光及護摩等,此論師許皆可意修,如〈鬘論〉雲:「此繪儀軌,亦由意修儀軌方能有果。

    故唯意陀羅儀軌,最為第一。

    是故以曼陀羅主身,攝受地等,像等開光,弟子灌頂,送諸聖衆,以至息災、護摩皆應意作。

    」何時方可依靜慮曼陀羅傳灌頂等,即彼論雲:「若時無有資财,不能俱辦此等一切,或非道理,或無可得,爾時應修。

    雖有外物,亦唯靜慮為主。

    」不能成辦繪曼陀羅等資财者,〈時輪經〉于遍舍弟子作如是說。

    非道理者,意謂縱有資具,然于是處繪曼陀羅有大遮難。

    無可得者,意謂非但現無資财,後時求亦不得,或是離此資财無可得處,餘處莫能獲得灌頂。

    若可依于意曼陀羅,何用更繪曼陀羅為。

    若有資财可繪壇者必須繪壇,以于此事供舍資财增長無邊諸資糧故,即前論雲:「然世間見,信樂施等,為增福故,許外儀軌。

    」榜師譯為:「世間見及信施等。

    」又可依靜慮曼陀羅更有餘證,即前論雲:「諸先師說若無資财可依,唯修成辦一切儀軌。

    」是故初發業者,由心堅固,(428)可于意變曼陀羅中,如前開光,弟子灌頂。

    」又如〈佛頂經〉雲:「慧蓮華中壇,億踰繕那量,于三層壇中,傳弟子灌頂。

    」又雲:「唯由意于彼,佛許為壇場。

    」引此文證,謂若非由靜慮,不能成立十萬踰繕那等。

    「初發業者,由心堅固。

    」謂須殊勝本尊瑜伽。

    龍智亦說弟子灌頂共有八曼陀羅,第八即是意曼陀羅,前七是就彩繪曼陀羅之質料而分。

     身曼陀羅灌頂,鈴師論中除注誓水,及降智尊,開示壇場三法,未說餘入曼陀羅法,然亦應作。

    以鈴論師灌頂儀軌,多依釋續〈金剛鬘〉故,此經通說身曼陀羅及彩繪曼陀羅灌頂,于入壇時,亦唯說彼三法。

    以是身曼陀羅,若許棄舍入曼陀羅法,彩繪應同。

    彼既不爾,此雲何然。

    彼經于行禁行後雲:「次将經螺等,弓箭與劍輪,如前咒清淨,漸授弟子手。

    」故亦可傳此等。

    授記慶慰,彼亦合說。

    總之鈴師身曼陀羅灌頂,顯依釋續〈金剛鬘經〉。

    故應順彼經義而釋。

     午二 犯三昧耶還淨法 如是獲得一度清淨灌頂及三昧耶律儀,然由無知、煩惱熾盛、放逸不敬、犯戒四緣而有毀犯。

    (429)除根本罪,餘可往有咒戒者之前,以出罪法而出其罪。

    犯根本罪壞三昧耶,須以灌頂還淨,應從師長重受灌頂。

    若無可重受處,則可如阿阇黎入壇儀軌,自入曼陀羅受諸灌頂,及三昧耶律儀而為還淨。

    如〈鬘論〉雲:「若自犯三昧耶,此諸灌頂如阿阇黎入壇受法,應如是受。

    然是師長在極遠處,或道難行有諸危害不可往處,非在餘處。

    」如〈憍薩羅莊嚴論〉雲:「弟子入時,師長應先自作入壇儀軌。

    何者有由忘念越三昧耶?故阿阇黎應先自入。

    」此說為他灌頂,亦須先自入壇,淨三昧耶。

    是故若無殊勝阿阇黎處可受,若自已善承事,了知清淨儀軌,可修自入壇法。

    除正行時,所有受戒清淨儀軌,及餘唯預備時有者,阿阇黎于自入壇時須善修行,并于爾時傳授弟子,如前已說。

    律儀還淨灌頂之前,應如何行,如〈鬘論〉雲:「若犯毀訾師長等罪,随力所能先設歡會而行供養,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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