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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宗道次第廣論卷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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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由如來無思維智,非由諸餘有分别定。

    」略釋此義,謂世尊說。

    說何事者,謂修如來無思維智。

    為何故說,謂為成佛。

    何經說者,謂〈般若〉說:「若于有無空非空等而修行者,是行諸相,非行般若波羅蜜多。

    」于此經文而起誤解。

    若有所思即非能修甚深成佛之道,以有思者即是分别,分别或于所欲相轉或于非欲相轉,發生貪與離貪之瞋,由此即能系縛生死。

    故由全不思維能遣欲非欲相随轉分别,由遣此故即滅生死而得成佛。

    是故成佛之道,唯是全無所思,非餘有分别定。

    (568) 此言如來智者,指成佛道,非果位智,以是能修如來智故假立彼名。

    〈大疏〉于彼,有破執與釋難兩段。

    初中又二,先以理破,如〈大疏〉雲:「若無思智能成佛者,一切有情何故猶未成佛?彼等于極重睡眠位,亦有無思智轉,于諸欲事無有貪着,于非欲事亦無離貪。

    」此說若全無所思維,唯止住修能成佛者,則于重睡眠時有彼現起,彼複是從無始即有,故一切有情當皆已成佛。

    總之,若無正見所抉擇之無我可修,唯以不執諸邊而住,謂即能成佛之無分别者,則重睡眠亦複相同。

    若就不執一切邊義,重睡眠中亦容具有,若約安住正見,彼中則無。

    此是不執諸邊,與遠離邊二義不同,以此關要,彼有所說過轉。

    蓮華戒師破和尚時,敵方亦如是許,破時亦以悶絕位之無分别破,與此義同。

     次以教破,如雲:「此中寶炬若無所思或無所現,雲何得名寶炬三摩地耶,如是餘三摩地亦非無思,以是自證相故,非色與空性故。

    」此引〈般若經〉破。

    若謂此說自宗之三摩地有所現相,破他無所現相之無分别,若有空色相現而全不取,則雖不修決擇無我義之正見定解亦是修甚深義。

    此不應理,以彼敵者所許謂全不起執取唯修心住心之無分别。

    (569)〈大疏〉中說若如是住一日之内即現空色,汝亦自許,亦可修驗,則彼敵者所許之修,亦應是修甚深義也。

    故知〈大疏〉之意趣非爾,在釋難時所說極顯。

     以教破後即釋難雲:「若諸愚夫作如是問,若謂如來智是自證,雲何如來說一切法皆無自性。

    答雲:如來智者通達一切諸法無性,非無事相重睡眠心。

    (境非全無事相名曰無性,智非如重睡眠心,全無知覺名通達無性也)。

    」此以前說非無思維,因雲:「以是自證相故。

    」他即出過破雲:「若如來智是自證者,說一切法皆無自性,則犯相違。

    」如來智指為成佛道修甚深義,如前已說。

    所言「是自證相」,若指唯明了性,或就了别自體而言,則不可作「非全不思」之因。

    是故「于所修義決定有所了别」之義。

    他說「若有如斯了别,則違無自性」者,蓋彼心想「其所修義若無自性,則都非有,應無少處可執是此。

    若如是者,則于所修深義,心無所了」。

    以是乃起诤難。

     答彼難雲:「無自性義,非無一切事相。

    」此破說「無自性是全無事」之宗,即「執性空緣起相違」之空,故自宗是「雖無自性,然縛脫等一切有事作用皆應道理」之中觀宗。

    (570)又說:「修甚深義之智,是能通達一切法無自性,非重睡眠之心。

    」是說:「若無自性都不執取,如重睡眠之心,不能安立為修深義。

    」以是若無定解無自性義正見可修,說唯現起空色全不思惟而住是修深義。

    或由智慧惡劣,于無自性執為全無,于有便執實有,而說全無可執之處。

    餘複有說「為轉*輪故說有等,凡所說有,皆是實有,中觀正理聚等則說斷空。

    」此等(指上三說)皆出〈時輪〉宗外謗清淨教。

     若以教理抉擇無自性義而修定解正見,是為修甚深義。

    則于略标正見,雲何乃說「觀察蘊性空,如芭蕉無堅,具一切勝相,空性非如是。

    」汝若許修教理決擇善除妄執之義,為無堅實之修,誠乃昔所未有。

    是故彼教,非說不可修習觀察蘊無自性之空。

    若不爾者,既說通達一切諸法無性而修,一切法皆無性之決定解,若不能以教理觀察尋求,唯作彼宗(作如是想)而修習者,是愚夫之修故。

    論說「諸中觀師以離一異之因及空花喻,觀察識蘊無有自性,了達真實」,亦相違故。

     若爾,彼義雲何謂所說之無自性空?于諸有法雖無差别,然與彼(無性空)俱修之有法,(571)非複微塵集合之蘊,乃是空色之相。

    謂以定解空性之慧,與彼所現空色,修習身心無别,乃能成為智身。

    其微塵集合之身,不能成為智身故。

    如是破空,非破一切空性,是破不善觀察,執為一切無事之斷空也。

    此如《第五品》〈大疏〉雲:「微塵集合為體之法,觀察之空遠離斷空。

    」此于蘊說别蘊(非一切蘊,指一種特殊者),于觀察空亦說别空。

     如是若不以修不修決擇無我之見而為判别,則亦不能破除敵宗為修深義。

    總之,若于我執未少除去,許為現證無我義者,是諸智者恥笑之處,故于異生,無我非現。

    若不許由總相定解無我,則所修道如何能害我執,汝當審思彼大乘加行道上品世第一法,尚許由總義門定解無自性義,而謂初修業者發起無我定解而修,是分别執非修真實,究何居心而作此說。

     若謂「〈中觀論〉等說無分别智前,一切二取相悉清淨,然此〈續疏〉說于無分别定前有種種(〈時輪〉明妃之名)空色相現,故二相違。

    」此亦非理,以空色相與證無性之智體性無别,能緣所緣各别現者,現相與體性非如實相符。

    故異生地境智各别現時,(572)能知所知有别系屬。

    現證無自性時,則滅系屬成平等味。

    如《第五品》〈大疏〉明顯說雲:「于無生滅自心所現,合智為一。

    智與自心所現平等一味,非有能知所知系屬。

    」然此是說于聖無分别智,不現空色之相,非說爾時全無空色。

    如〈集密〉雲:「從真際起已,當得無二智。

    」說雙運位如虹之身與入光明之意,自體不可分之為二,于入光明智前,三相皆淨故無二取,然于爾時非無身相。

    若不爾者,說空色為有得,不變樂為無得,不應道理。

    要有種種相現乃名有得,在得聖者不變樂前,亦要有種種相現故,以是當知,爾時雖有,然于無分别智之前為無,義不相違。

     此中雖有衆多邪執,當引〈續疏〉詳審決擇,恐厭文繁,不複廣顯。

     若說瑜伽、瑜伽母續與智慧方便無二續為相違者,《第五品》〈大疏〉中已破。

    《内品》自說〈時輪〉教為母續。

    彼以三年日數,說明瑜伽母續之天數時,〈大疏〉釋雲:「三年分别,是瑜伽母續之定義。

    」此等極顯。

     總之,凡入此法修心要者,當以守護三昧耶與律儀為本,堅固意曼陀羅生起次第,(573)次如上說次第引發六支。

    如〈大疏〉說道有三種根本,故于清淨無我定解,堅固大菩提 心必不可少,當俱此二,善為修習。

     宗道次第廣論卷二十終(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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