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譬喻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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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練若   把取最上果 大王!又次如牡豹獵殺任何獸,於不倒左脇而食。

    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雖依竹之施、依葉施、依花施、依果實之施、依沐浴之施、肥皂之施、依肥皂粉之施、依揚枝之施、依漱水之施、依诃谀,依出任之語,依逢迎之語,依走使,依醫業,依各使者之行,依使丁之行,依食之贈答,依施物之贈答,依占家相,依星占,依手足之占,依佛所呵責之任何邪命所得之食物亦不可食。

    大王!此是應把持牡豹之第二支。

    大王!又依長老舍利弗法将如是說: 語表徧滿得   美味之乳粥 若我欲食者   呵責我活命 [P.477]若我内髒現   即於外亦動 如随而舍命   不破活命戒」 「尊者那先!卿言:『應把持龜之五支。

    』何等是應把持其五支。

    」 「大王!譬如水栖之龜於水中造栖處。

    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欲一切生類、有類、人之利益,伴慈廣大、無量、無怨、無恚之心,令徧滿含一切世界而住。

    大王!此是應把持龜之第一支。

    大王!又次如龜浮遊於水時,拳頭,若誰見耶?立即沈下潛入,言:『彼等不再見我。

    』大王!如是,瑜伽者、瑜伽行者煩惱侵襲時,沈下潛入所緣之精髓,言:『煩惱不再見我。

    』大王!此是應把持龜之第二支。

    大王!又次如龜由水而出煖其身。

    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由坐、立、卧、經行而令離意,應於正勤而煖意。

    大王!此是應把持龜之第三支。

    大王!又次如龜掘地而遠離,造栖[P.478]處。

    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舍利養、尊重、名聞,沈於空閑遠離之山林、林薮、山、洞穴、山窟之無音、無騷之遠離處,應住於遠離處。

    大王!此是應把持龜之第四支。

    大王!又依長老優婆斯那婆檀提子如是說: 遠離之無騷   獸住坐卧處 比丘可受用   為宴默之故 大王!又次如龜轉轉匍匐之時,若誰見又聞音,則四肢頭縮進自己之龜甲而不動,默而止,保護其身。

    大王!瑜伽者、瑜伽行者於一切處色、聲、香、味、觸、法來襲時,閉六〔根〕門之律儀門,攝意而防護,正念正知防護沙門法而住。

    大王!此是應把持龜之第五支。

    大王!依天中天之世尊,於最勝寄與相應部龜喻經如是說: 如龜肢入甲   比丘攝意尋 不為他所惱   般涅盤不難」 [P.479]「尊者那先!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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