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而複于楞嚴未盡諸漏。
既于法華堪任佛記。
而複于楞嚴未全道力。
既先領悟妙法。
而複不知真際所詣。
既已安住佛道。
而複為彼所轉溺于淫舍。
是皆倒置。
理自不然。
故判楞嚴在般若之後也。
蓋般若之後。
慧學方盛。
定力未全。
人或溺于多聞。
失于正受。
于是示首楞之大定。
資般若之大慧。
使定慧均等學行兩全。
而究竟趣于一乘實相。
此楞嚴所以作也。
論三經大緻。
無非為一大事因緣。
而必先藉般若發明。
次由楞嚴修證。
終至法華印可。
然後盡諸佛能事。
序固如是也。
然導達禅乘。
決擇正見。
無尚楞嚴矣。
其科準常。
大分為三。
初序分。
二正宗。
三流通。
序分文二。
初陳時處主伴以證信。
次陳阿難示迹以發起。
正宗文五。
一見道分。
初由七徴。
以顯常住真心性淨明體。
(即第一卷)次由八還。
以辯妙淨見精顯如來藏。
(第二第三)後即山河萬象。
宣勝義中真勝義性。
(四初至中)皆使行人明心見性為修證密因。
故名見道分。
二修道分。
首示初心二決定義。
令審因心果覺。
又審煩惱根本。
為修行真基。
(四中至末)次示六根舒結倫次。
令解結心。
而得妙圓通。
為修行真要。
(五至六中)此利根修進之一終也。
故阿難至此。
明了菩提所歸道路。
自謂已悟成佛法門。
而願度末世。
複請安立道場。
攝心軌則。
遂聞三無漏學四種律儀及大神咒。
(六中七末)總為修行方便。
故名修道分。
三證果分。
始從凡夫。
終大涅槃。
曆示增進五十五位。
至盡妙覺。
成無上道。
故名證果分。
(七末八中)四結經分。
列示五名。
結顯大旨也(八中)五助道分。
初明天獄七趣一唯心造。
次明奢摩他中微細魔事。
恐諸行人。
洗心非正。
失錯堕落。
故名助道也。
(八中十末)夫見道然後修道。
修道然後證果。
修證事畢。
于是結經。
楞嚴法要止此而已。
而世尊大慈。
複欲持戒衆生謹潔無犯。
真修行者不遭枝歧。
故說助道之法。
為最後垂範。
遂入流通而終會焉。
此乃一經綸貫。
連環不斷。
不可判為異會科為異義也。
此其大略耳。
随文科釋。
乃盡其詳。
然以今視昔稍多違戾。
專門舊學不免矛盾。
惟通人考之。
△三正釋經文三。
初序分二。
初證信序二。
初說法時處。
如是我聞。
一時。
佛在室羅筏城祇桓精舍。
如是之法。
我從佛聞。
此集者。
依佛立言證法有所授而已。
不必他說。
一時之語亦因佛立。
諸經通用。
故不定指也。
室羅筏亦曰舍衛。
祇桓猶雲祇樹也。
△二法會聽衆二。
一常随衆三。
一總标。
與大比丘衆千二百五十人俱。
内秘菩薩。
外現聲聞。
破惡怖魔曰大比丘。
千二百。
即憍陳如三迦葉鹙子目連之徒。
△二歎德。
皆是無漏大阿羅漢。
佛子住持。
善超諸有。
能于國土成就威儀。
從佛轉輪妙堪遺囑。
嚴淨毗尼弘範三界。
應身無量度脫衆生。
拔濟未來越諸塵累。
智水妙湛。
不随欲有無明惑業而出名無漏。
離分段生。
應人天供。
殺無明賊。
名阿羅漢。
華嚴歎衆。
住一切菩薩智所住境。
護持諸佛正法之輪。
所謂佛子住持也。
法華歎衆。
盡諸有結心得自在。
所謂善超諸有也。
能于國土成就威儀者。
随刹現身正容悟物也。
從佛轉輪妙堪遺囑者。
道能助化。
德足利生也。
而又嚴毗尼而作範。
示應身而度生。
意非利彼一時。
直欲拔濟未來使皆超諸有塵累耳。
此阿難同列之德也。
凡經序衆皆随緣起。
此經以阿難起教示堕淫室。
疑若未能住持佛法善超諸有。
虧威儀。
污戒律。
不堪遺囑度生拔濟未來。
故因歎同列之德。
以顯阿難示迹。
實無虧污。
意在拔濟也。
△三列名。
其名曰大智舍利弗。
摩诃目犍連。
摩诃拘絺羅。
富樓邪彌多羅尼子。
須菩提。
優波尼沙陀等。
而為上首。
舍利弗。
智慧無雙。
決了第一。
大目連。
圓明洞達。
神通第一。
俱絺羅。
根性聰敏。
博學第一。
富樓那。
具大辯才。
說法第一。
須菩提。
從曠劫來。
證得空性。
優波尼沙陀。
于六塵中。
了悟色性。
衆有千二。
特舉六名者。
表入法大旨也。
夫欲于一切事畢竟堅固。
必以智為先導。
決了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