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水性無二。
機有深淺。
诤惡不同。
故爾如來法随機便下。
合上二喻。
法及機宜。
雲細推根源。
唯一法耳者。
言般若性水無二别也。
△六引法華明法空。
經雲。
十方佛土中。
惟有一乘法。
無二亦無三。
除佛方便說。
一乘法者即般若法也。
鈔。
引法華一乘實相。
而分别說三。
今直示本法。
無二亦無三故。
若有三說。
自随他意語。
方便說也。
△三釋通妨難二。
初問難。
問。
既惟般若一法。
何用初說華嚴。
終唱涅槃。
△二釋通答難。
分二。
初從本起末。
答。
華嚴為直示最上大根衆生。
其奈中下未授。
故于一佛乘。
分别說三。
△二攝末歸本。
循循善誘。
引入般若大乘空慧。
先所出納。
是子所知。
以至法華會上。
仍将般若空慧。
委付家财。
三乘俱禀授記作佛。
法王大寶。
自然而至。
攝末歸本。
流入薩婆若故。
是知法華若無般若之法。
将何付耶。
鈔。
循循善誘者。
即阿含時。
廣說天人因果小教。
以循循善誘。
引迷流而得入涅槃故。
二引入般若大乘空慧者。
即方等會上。
以談法相大乘故。
三先所出納。
是子所知者。
如來将般若空慧法财。
命須菩提.迦葉.富樓那等化諸菩薩故。
故曰是子所知。
四以至法華會上。
仍将般若空慧委付家财下。
雖法華授記作佛者。
以般若法而付囑之。
方能流入一切智故。
五是知下結歎雲。
是知若無般若以心印心。
以法即法者。
決不能授記作佛耳。
△四示般若流入諸法。
文五。
初指般若即法界義。
是以般若之法。
在華嚴為一真法界。
衆藝修之。
令入般若波羅密門。
鈔。
善财先近。
遍友一言不示(表法男遍一切處故)。
指歸衆藝童子。
唱四十二字陀羅尼門。
先阿後茶。
表示菩薩。
入四十二位賢聖真菩提路。
總依般若波羅密法門而修之故。
△二指般若即實相義。
在諸大乘經為實相般若。
鈔。
如來一代時教。
皆依實相為本。
離此實相外。
無法可酬故。
△三指般若即金剛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