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本來。
常自寂滅相。
四相同時。
體性即滅。
唯一真如。
無二法故。
今此門中。
以真如妙理。
不礙随緣。
成立一切法故。
即理不礙事義。
而一切法。
又不礙凝然真如。
一味平等。
即事不礙理義。
如水成波。
波即水故。
由事不礙理。
理不礙事。
為之事理無礙法界。
而為教之體故。
△二釋。
文三。
初理不礙事義。
謂一切教法舉體真如。
即不礙十二分教。
事相燦然。
故雲。
如來說一切法。
即非一切法。
是故名一切法。
鈔。
以真如體。
雖非生滅。
而随緣自性。
成立一切法故。
法華雲。
是法住法位。
世間相常住。
于道場知已。
導師方便說。
即舉體真如。
不礙十二分教。
事相燦然。
若有礙者。
焉能說之。
又雲。
于一佛乘。
分别說三。
一佛乘者。
即真如義也。
分别說三者。
由真如故。
成立一切法也。
是故諸大乘經。
總依真如實相而為根本。
又雲。
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别。
故雲。
如來說一切法下。
引經證成可知。
△二事不礙理義。
雖真如舉體為一切。
不礙一味平等。
故雲如來說一切相。
即非一切相。
鈔。
由真如法體。
雖是随緣一切法等。
而一切法等相又不礙真如平等一味。
故法華雲。
諸法從本來。
常自寂滅。
依他無性。
即圓成故。
△三雙證二義無礙。
又雲。
是法平等無有高下。
是名阿耨菩提。
解曰。
無高下者。
性相融镕真俗一貫。
是為一味平等。
無高下故。
鈔。
起信論雲。
一心中有二門。
一生滅門。
二不生滅門。
以此二門不相離故。
又雲。
心真如者。
即是法界大總相法門體。
所謂心性不生不滅。
一切諸法。
惟依妄念而有差别。
若離心念。
則無一切境界之相。
乃至雲畢竟平等。
無有變異。
不可破壞。
唯是一心。
故名真如。
故曰。
性相圓融。
真俗一貫。
乃為一味平等。
無二法故。
△九事事無礙義三。
初釋名。
第九事事無礙體者。
謂前八門俱收此經。
以為教體。
雖後二門。
未收此經。
其少分義。
亦兼攝耳。
鈔。
釋名來意可知。
更不繁釋。
△二釋文二。
初正釋。
何則。
夫談真則違俗。
舉俗則違真。
今既真俗圓融。
事理無礙義。
故亦有事事無礙體也。
鈔。
談真。
則真顯俗隐。
而違之也。
談俗。
則俗顯真隐。
而違之也。
今既真俗下。
謂由真非俗外而俗不違也。
俗非真外而真不違也。
是故即俗而真。
即真而俗。
用不離體。
體不離用也。
故大經雲。
菩薩以有為界。
而不滅壞無為之體。
以無為體。
而不滅壞有為之相。
又無為體即有為故。
一即一切。
以有為相。
即無為故。
一切即一。
一即一切。
一切即一。
故即事事無礙體也。
△二引證二。
初引大疏義證。
清涼雲。
理随事變。
則一多緣起之無邊。
事得理融。
則千差涉入而無礙。
今夫一般若法。
理貫十門。
義通三藏。
八萬行門。
百界千如。
以一貫之。
豈非一法即多法。
多法即一法。
△二引心經義證。
是故心經。
以般若空義。
貫通五蘊六入十二處十八界。
世出世間。
聲聞法.緣覺法.菩薩法.乃至涅槃三世諸佛。
皆依般若法故。
而證阿耨菩提。
若百川歸海。
普同一味。
雖以一滴。
迥異百川。
以一味義。
具多味故。
鈔。
大疏雲。
一切諸法真心所現。
如大海水。
舉體成波。
以一切法。
無非一心。
故大小等。
随心回轉。
即入無礙。
△十海印炳現體。
文三。
初釋名。
十海印炳現體者。
鈔。
華嚴大疏雲。
譬如大海。
普印四天下一切森羅萬象無不炳現。
如來海印定光三昧亦複如是。
而能普印一切色身三昧。
故下偈雲。
或現童男童女身。
天龍及以阿修羅。
乃至摩睺羅伽等。
海印三昧威神力等。
即以海印炳現。
而為教體也。
△三釋文三。
初正釋。
如前差别無盡妙義。
皆是如來海印定中同時炳現。
雖此經義未曾唱明。
然默契心源。
海印定光亦含此義。
是知舍衛托缽。
洗足跏趺。
一動一靜。
一語一默。
皆如來性識浪渟。
湛如巨海。
月落澄潭。
本非來去。
△二引證。
故經雲。
如來。
若來若坐若卧。
是人不解我所說義。
何以故。
如來者。
無所從來。
亦無所去。
故名如來。
△三結歎。
是知二門。
義屬兼通。
未若華嚴博唱。
帝網重重。
無盡無盡。
故慎勿局定。
以說無耳。
△三總結十義。
以上第五教體淺深一科已竟。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懸判疏鈔卷之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