謂更無有上。
深即難測。
遠即時長也。
問。
資益己身後果。
初位名資糧。
加行亦求果。
善根資糧攝。
解雲。
資糧望遠果。
遂獨名資糧。
加行見道親。
四善名加行。
又解。
初位亦加行。
抄遠加行故。
如論解也。
問。
資糧望遠果。
亦許加行收。
善根諸行大果因加行。
亦許資糧攝。
解雲。
初位發心猛。
獨得名資糧。
加行遠近雖殊。
同起行故加行。
或可二同。
俱名資糧及加行故。
而此論文。
以初位中多住外門。
未伏二取。
望果猶遠。
不約加行。
俱名資糧也。
問。
尋思如實。
以何為體。
解雲。
于三智中加行智為體。
此約推求相增。
故漏言慧。
若并相應增者。
信等五根五力為體。
若取俱有五蕰故。
定俱有惑。
是色蕰故攝。
無性雲。
推求行見方便因相。
說名思。
了知假有實無所得。
決定行智方便果相。
名如實智。
由此故慧體增。
九十三雲。
四尋思者。
五事中。
如理相應分别。
總攝四種。
即有唯有漏。
四如實智。
一切皆是正智所攝。
即唯無漏。
七十二說。
五事中相通有漏無漏。
二唯有漏。
名及分别。
二唯無漏。
謂真如正智。
真如是正智所緣。
名無漏。
非漏盡相義。
正智漏盡對治義。
故名無漏。
然今此位。
唯是有漏。
但約地前。
依教決定。
名如實智。
未能真證。
故唯有漏。
地上真證。
即是無漏也。
問。
尋思如實。
何故但言名。
不說句等耶。
解雲。
此中說名二攝。
文文句故。
無性第六釋雲。
此中名者。
謂色受等二攝名。
因名果。
名因者。
謂字字身多字身。
名果者。
謂句句身多句身。
皆是名果也。
問。
尋思如實地上。
解雲。
有漏如實。
唯在地前。
若無漏者。
即在地上。
然七地已來。
猶未清淨。
有加行故。
要依尋思。
方起如實智。
八地已上。
離加行故。
第六識中常無漏故。
二取不起。
不依尋思而起實智故。
四十八解第八地雲。
住此住中。
得無生法忍極清淨。
此複雲何。
謂諸菩薩由四尋思。
于一切法正尋思已。
先時獲得四如實智。
如實了知一切諸法。
爾時一切耶分别執。
皆悉遠離。
于現法中。
随順一切離染無生觀等。
乃至廣說。
此如實智。
始從勝解行住。
乃至加行有功用住。
未極清淨。
今此住中。
已極清淨。
是故說言無生法忍。
即如實智名無生法忍體。
然今實義。
尋思唯有漏。
唯加行心推求。
非根本後得智。
故如實智通有漏無漏道。
加行根本後得三智。
此唯忍可。
是果。
彼唯加行因。
七十三中唯依無漏。
說為無生忍。
且就勝說。
餘處通有漏者。
勝劣合說也。
問。
若忍有三品。
下即所取。
中順能取。
上即能取亦空。
即能取所取二種俱盡。
何故攝論解忍雲。
入真義一分三摩地。
解雲。
彼且約下忍。
即所取空一分也。
又對法第八雲。
一分已入。
随順三摩地。
彼論解雲。
一分已入者。
于無所取一向忍解。
今依唯識。
即下忍一分。
随順者。
于無能取随順通達。
然非彼二論總相。
不分三品。
俱總言一分。
此分三品。
故差别也。
問。
二取之取。
為唯染心。
二通三性。
若染心者。
善心緣第八等應不作因。
能生真異熟。
非二取故。
若通三性者。
二取必與無明相應。
大論不說無明說通善性。
解雲。
若執着故名為二取。
唯約染心。
若取境名取。
即通三性。
能引相分為取者。
即通三性。
故無有失。
問。
菩薩雙親安非安立。
可引真相二見道生。
二乘唯觀安立四谛。
應不引生真實見道生二。
解雲。
據實二乘。
亦作生空非安立觀。
不雙觀略不說之。
問。
菩薩雙觀二空。
唯應非安立。
何須複作安立觀耶。
解雲。
為欲引起遊觀無漏。
化度有情。
成就佛法。
降伏二乘。
故須二觀安立谛也。
問。
相縛在何識。
解雲。
在六識。
由有第七。
為染根故。
今六識為相所物。
不自在了知如幻等。
若爾。
自證既不緣相應無縛。
解雲。
二釋。
一曰不縛。
不緣相故。
不雲有縛。
有漏攝故。
今言相縛者。
且約見分。
理實二通第三四分。
有解。
相者所緣皆名為相。
非唯相分。
由此二通三四分也。
然此縛名自有多義。
一四分相系屬。
故之為縛。
此通有漏無漏。
後得智中有四分故。
經雲。
所取能取纏等也。
二所緣相縛。
物能緣見分。
不自在了。
此唯有漏。
三性心中皆悉通有。
于此三性有漏心中。
有二種縛義。
一四分外内相屬。
故名纏縛。
二為所緣相拘名纏。
三若染污心中。
具有二義。
如前系屬拘礙。
以是染心。
更加粗重縛。
若後得智中。
但有系屬二。
無餘二。
能了所緣如幻等故。
非染心故。
如其次第。
無相及粗重縛也。
又解。
有漏三性心中。
皆有粗重縛有漏故。
問。
相縛粗重二縛何異。
解雲。
大論第二雲。
自識中所有有漏種子。
若煩惱品所攝。
名為粗重。
亦名随眠。
若信等善法。
所有種子。
不名粗重。
亦非随眠。
由此法生時。
所依自體。
唯有堪能。
非不堪能。
粗重所生。
自體性故。
佛說為行。
若對法第十六。
四粗重。
所知障粗重。
異熟品攝。
異熟粗重。
亦異熟品攝。
須受粗重。
攝一切有漏。
受即善受。
亦在其中。
勞倦粗重。
即威儀無記。
餘無記亦攝。
如此等文相。
相違非一。
有準五十八。
粗重縛。
即一切有漏法。
與有漏皆粗重故。
由相縛未斷。
有分相故。
其無堪任粗重縛。
亦未能斷。
顯揚十六雲。
由相粗重二縛。
執二自性。
謂執依他及诃所執。
若解二縛。
于二自性。
正無所得及無所見。
彼論唯約執心解縛。
其非執心。
彼即不說據增故也。
彼卷又雲。
此依他性。
以相及粗重縛為體。
雲何說為依他。
由此二種。
更互為緣。
而得生故。
謂相為緣起粗重。
粗重為緣生相縛。
相縛即約現行相。
粗重約種子語。
論實彼體。
雖複皆同。
然今彼文以相為現行。
粗重為種子。
有漏相未遣。
二障種子不除。
不爾。
如何此中言相未滅。
粗重為種子。
有漏執二性。
應勘彼文相。
此中相縛者。
一切有漏不安隐性。
與大論五十八。
有漏粗重。
同初地分得。
第八地中。
第六識全得。
一向不起。
第七分無。
五八全粗重随應。
佛地令無。
間。
豈不二乘。
亦觀生空。
非安立谛。
何故此雲非如二乘。
唯觀安立。
解雲。
理實亦觀。
為顯彼劣。
不說修之。
問。
前三無色。
修未知當知根。
為唯約無漏。
亦通有漏耶。
解雲。
無漏者可知。
若有漏者。
謂有發心已去。
依有漏心。
生得上定。
依三無色地有漏心。
熏習成種。
入見道時。
熏修此種。
在見道位。
名為此根。
非謂依三無色。
得起見道。
此即許發心已去。
所有善法。
初根所攝也。
問。
若上界猒心非勝。
惡趣慧心非勝。
不得起善根者。
上界聖人。
如何離欲。
解雲。
無猒見道。
三界分别惑。
及三惡趣等猒心。
名無非有漏。
欣上猒下及猒自地。
欣生上心。
入見道時。
必總猒三界一切法。
總緣谛方能入故。
此一向據入現觀為谛論。
非約修道惑。
及異生世俗猒心為論也。
故雲餘界猒心非勝。
餘趣慧心非勝。
故不能入見道。
顯揚十六頌雲。
極欣非上二。
唯欲界人天。
佛出世現觀。
解雲。
惡趣苦受極故。
不得入定起現觀。
上二界猒劣。
亦不入故。
唯欲人天二趣。
有佛出世。
能起現觀。
未決亦得有佛出世攝。
故無佛世無說法者。
令生厭心不得入也。
若爾。
有佛法世發心。
法滅後方成熟。
久已修訖。
得入現觀不。
解雲。
準文不得。
無此類者故。
亦解又得。
先修根熟故也。
問。
十六心名見相道。
豈不真後而起名相耶。
解雲實爾。
施設真已。
有此相狀。
若爾。
見道前應不起。
此十六谛以來證此。
無此相故。
解雲。
雖未證真。
學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