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缽受三?半。
下者?半。
中品可知。
此?舛不定。
此律姚秦時譯。
彼國姬周之?。
準唐?。
上缽受一?。
下者五舛。
十誦量同四分。
乃至引諸部量别(上皆律抄)。
南山斷雲。
諸部定量。
雖非一準。
然多以三?半?半為限。
但此器名應器。
須依教立。
律雲。
量腹而食。
度身而衣。
趣足而已。
言通增減。
必準正教。
然今更詳之。
所以缽量如許大者。
據佛世人品以制。
若就今時人。
身量稍短小。
誠如量腹而已。
如本行經說。
佛長丈六。
調達長丈五四寸。
難陀長丈五四寸。
阿難長丈五二寸。
餘諸弟子。
身量可知。
唯身子。
謂之眇少比丘。
餘名堂堂者。
身量長大故。
缽量亦大。
流至于今。
故宜量腹而造。
豈亦準佛世耶。
而舊來但疑大小。
不委人物如何。
故通達也(南山雖準教量腹亦未福至此也)。
五中。
内即飲食。
外即衣服。
及諸資具。
既乞自活。
則不經營畜積故。
不作餘生過方便也。
又既自乞衣食而治。
即自調伏輕賤身心也(住法但雲乞食。
恐非論意)。
六中。
總以智慧。
觀前五事故。
七中。
前總觀外總治内。
則觀外治内令疾滅。
徴起貢高細惑。
以細況粗。
如前已釋。
然前諸段經文。
皆後後轉勝。
此中治憍慢。
徴起親障聖道。
故令疾滅。
約斷惑。
染斷已入道。
得解脫也。
故次雲入道人為解脫故行乞。
非約初心。
令不暫起。
初心伏粗。
此令滅細。
況三段治惑。
皆示聖道。
入道乃出世間故。
下科明出世功德也(此彈住法約初心行人)。
二餘者下較量勸離。
謂白衣尚不宜憍慢。
故易曰。
人道惡盈而好謙。
禮雲。
傲不可長。
欲不可縱。
即能較量也。
故所較量。
不應徴起憍慢也。
言先際功德者。
即經言出家也。
若徴起憍慢。
尚不及白衣之法。
豈成出家功德耶。
後際功德。
即經入道也。
非謂出家便名入道。
此名入道者。
即入聖道故。
前科雲。
是智慧自體。
次科雲。
道分時中。
皆約所入聖道為言。
正因此後際所入之道。
非前際也(住法雲。
先際功德。
出家入道也。
非唯不曉此義。
抑亦上下俱迷)。
以徴起則不名入道。
此則前際出家。
後際入道。
所有功德皆為憍慢所障也。
又出家入道。
本為解脫。
則解脫乃所為也。
其際字胡江反。
三謟曲障三。
次說下。
初标章。
前二障皆約外治内故。
對外事以治内惑。
此中不對于餘。
直舉自心違所入道。
以謟曲與直道相違。
故次來也。
二舉經。
三論釋三。
論曰下。
初總标能所治。
言根本直心者。
下雲。
直心是道心本故。
此約為入道根本也。
此為能治。
謟曲即所治。
謂罔冒施他矯設異儀。
嬐曲為性。
謟即是曲。
故名謟曲。
二别示能所治二。
于身下。
初所治。
住法雲。
凡愚自昧三業動用。
還欺自心。
足恭面柔。
是身謟。
巧言令詞。
是口謟。
方便計挍。
是意謟。
三皆邪曲。
而本于意。
故但雲心。
自違彼者。
彼即是道。
道非邪曲。
故與相違。
複示下。
二能治。
經質直。
正治謟曲。
故雲違道障對治。
三示反須誡勸二。
又複下。
初反勸不應。
上頻言道分者。
皆入道分時也。
故欲入道分時。
不應謟曲。
是中下。
别釋诳欺。
欺者以僞為真故。
孟子曰。
君子可欺以其方。
诳者以虛為實故。
天親曰。
為獲利譽。
矯現有德。
詭詐為性。
此皆心口不實用也。
楞嚴雲。
心言直故。
如是始終地位。
中間無委曲相。
餘者下。
二順誡質直。
既質直為道本故。
宜端心也。
○三修習出世間大人功德分二。
已說下。
初結前标後以總示。
前約所治業苦。
故雲世間。
此約能修功德。
故雲出世。
義雖互通。
從大分判。
故次來也。
功德有八下總示。
演義雲。
八大人覺。
遺教全明。
一少欲。
二知足。
三寂靜。
四精進。
五正念。
六正定。
七正慧。
八不戲論。
涅槃二十七。
加二為十雲。
善男子。
菩薩成就十法。
雖見佛性。
不得明了。
前七同上。
八即解脫。
九贊歎解脫。
十以涅槃教化衆生。
然今論。
既前七為長養方便。
第八為成就畢竟。
則前七為因。
第八為果。
經約滅戲論。
得寂滅樂。
即解脫義故。
但名字小異。
又雖加二。
第九乃贊歎第八功德。
十乃以寂滅化生。
則前八即正行。
為自因果。
後二贊化不住自果化他。
乃悲智二不同(八大人覺經說八行。
亦結雲。
乘法身舡。
至涅槃岸。
後還生死。
度脫衆生。
與涅槃後二意同)。
若釋前八行相。
與今經大同。
若約八大人覺經(一卷二紙安世高譯)。
名義少異。
彼經八者。
一覺無常(義與第六[正]定同。
經雲。
知生滅法相故。
論雲。
觀察生老病死苦故。
即世無常相也)。
二覺多欲苦(同今第一)。
三覺知厭足(同今第二)。
四覺知懈怠(同今第四)。
五覺知愚癡(同今第七)。
六覺知貪苦(謂念施念冤親平等故。
同今第五。
不忘念[何]諸功德。
無畏施故)。
七覺知五欲過(謂出家梵行等。
同今第三寂靜。
涅槃雲。
寂靜者。
一出家樂。
二寂靜樂。
寂靜樂。
寂靜樂即。
梵行)。
八覺生死熾然(謂發心代衆生苦故。
義同今第八不戲論。
得寂滅樂。
不住寂滅。
入生死代苦。
以知苦本寂。
衆生本來常住。
入涅槃故。
故論雲。
自性遠離也)。
經雲。
如此八事。
乃是諸佛菩薩大人之所覺悟。
精進修行等。
配義雖同。
名字小異。
次第亦殊。
但通約八覺同爾。
既與涅槃名義次第相同。
而今經段段後皆結名。
乃此經名義。
本同涅槃。
但馬鳴大士。
今以總名。
冠于八段之首。
令别義有歸。
知是八大覺人也。
而住法。
于此亦謂。
教雖在小。
論判大行。
若爾涅槃所說。
亦應是小。
然觀涅槃。
與八大人覺經。
雖菩薩修行。
亦通引二乘。
進趣大道(涅槃雲。
得果四已。
于阿耨菩提。
心不休息。
是名精進等。
八覺經雲。
若佛子誦此八事。
于念念中。
滅無量罪。
趣進菩提。
速登正覺)。
與今論意亦同。
然雖正為菩薩。
亦通引二乘。
前釋比丘。
即斯義也。
況今論雲。
大人常用。
此唯菩薩。
即顯不常用分得者。
即兼二乘。
故涅槃約知足少欲四句雲。
有少欲不名知足。
謂須陀洹。
有知足不名少欲。
謂辟支佛。
有亦少欲亦知足。
謂阿羅漢。
有少欲不知足。
謂菩薩(初二句小乘。
别一而不通。
即分得也。
第三句羅漢。
具二即引彼方便。
第四句菩薩。
廣修衆行。
名不足不少欲也)。
以上諸義。
故知。
孤山謂。
三乘悉曰大人。
此言大通。
非經論意。
住法謂。
以大揀小。
不通二乘。
此言太局。
亦非論意。
宣演謂。
與二乘并佛地。
論聲聞得小果已。
趣大菩提。
名為大故。
證此大人通目三乘。
亦非經論意。
經論皆約菩薩。
名大人。
不妨引小進趣。
非目小乘亦名大也。
亦非大乘中三乘。
總名大乘義(以大乘雖有三乘。
于中自分大小[引])。
其佛地論。
小果趣大。
同上引涅槃。
面小入大。
引彼方便。
既入大已。
不名小乘。
愈顯大人唯菩薩也。
然論雲常自覺察者。
常用此自省。
非約自利說。
故涅槃中。
如九十贊化。
明利他故。
若爾此八自利。
豈菩薩行耶。
答。
非無利他。
但約此八。
專名覺察自己爾。
其長養等言。
乃隔曆句。
如第七段。
後可知。
二依标舉經以别釋八。
初無求功德二。
初舉經。
二論釋二。
論曰下。
初總示。
言多欲過者。
涅槃雲。
欲有三種。
一惡欲。
二大欲。
三欲欲。
惡欲者。
若比丘。
心生貪欲。
為一切衆生。
上者令一切僧随我後。
令四部衆。
悉供養恭敬于我。
亦令國王大臣等。
恭敬于我。
令我得上妙衣服飲食等。
為生死欲。
名為惡欲。
若比丘。
欲令四衆知我得住地。
得菩提。
得四果。
為于利養。
是名大欲。
若比丘。
欲生梵天。
乃至輪王。
刹帝利等姓。
皆得自在。
為利養故。
名為欲欲。
若不為是三種惡欲所害。
是名少欲。
欲者名二十五愛。
無有如是二十五愛。
是名少欲。
并此中多欲過也。
今不求上三欲。
故名無求功德。
二别釋二。
于中下。
初通釋。
一者下。
二别釋。
多欲之人。
此句約欲标人。
未配三障。
下少欲之人亦爾。
多求即業。
苦字是果。
惱字是煩惱惑也。
故次論釋苦惱雲。
是中惱者。
煩惱過。
從苦生故。
既是苦後生惱。
即顯惱複起業。
業又感苦故。
複雲回轉不息也。
然論不于此釋苦惱二字者。
意與下論。
互影略故。
下既雲從苦生惱。
則影此回轉不息。
此中回轉不息。
影下從苦生惱故也(住法以苦惱配苦果。
以多欲配煩惱。
甚謬)。
二中。
無求無欲。
即離業。
如上引。
三種欲皆妄業。
今離此故。
經則無此患。
離苦惱二妄也。
既多欲人。
多求故。
苦惱多。
今少欲人。
無求欲故。
無此患。
故知。
此患正指苦惱也(苦與惱皆名患故。
住法此中配義亦誤)。
三中。
經雲少欲應修習。
謂自因也。
何況少欲。
蹑此況顯能生萬行功德果故。
此為因果習起相也。
既少欲之因為能生。
則無量功德為所生。
約所生義。
故名為果。
故雲成就無量行故(住法以無量行功德。
為因果。
亦非)。
四中。
覺前三障畢竟無故。
少欲标人。
無谄則無煩惱。
不求人意。
即無業。
不為諸根牽。
即無苦。
以根對塵。
則牽生于識。
故多欲苦。
今不牽則苦果無也。
五中。
畢竟成就。
即經有涅槃故。
然翻前科。
無三雜染。
成此三德。
謂翻前謟曲。
無故心坦然。
義當翻煩惱。
即般若德也(即無分别智故。
故怛然也)。
翻前曲求人意。
故無憂畏(前雲曲求。
但為欺诳。
故有憂畏。
今反此)。
義當翻結業。
即解脫法也。
翻前不為諸根所牽故。
有餘常足也(以根牽故欲苦。
謂熾常苦無餘不足)。
義當翻苦果法成身德也。
既行少欲故。
翻三雜染。
成此三德。
故有少欲者。
具此三德。
有涅槃也。
住法記。
以涅槃配法身德。
以坦然無畏。
雙配般若。
全非論意。
以涅槃具三德故。
豈得别配法身耶。
涅槃雲。
三點若别。
亦不成伊。
我亦如是。
解脫之法。
亦非涅槃。
如來之身。
亦非涅槃。
摩诃般若。
亦非涅槃。
三法若異。
亦非涅槃。
今以涅槃。
獨配法身。
三法既異。
安成涅槃耶。
若雲涅槃實教故。
具三德方名涅槃。
今經不爾。
不妨别配者。
今經但約具三德。
故雲涅槃。
不約舉一即三。
明不縱橫并别等爾。
經是名少欲。
結名。
下皆例此。
然此一章。
經論最顯。
而住法皆失旨何耶。
二知覺功德三。
初标章。
前離他事。
此離于自。
故次來也。
二舉經。
三論釋二。
論曰下。
初總示。
八皆名覺。
獨此名為知覺者。
以經雲當觀知足故。
觀即能覺。
知足是所覺。
能所具故。
名成就知足行也。
二别明二。
初示能所治不同二。
初正明。
論對治下。
初治苦因果。
于中言煩惱過者。
以經惱字。
即是煩惱過患。
非謂過字約業。
正義如上釋(住法。
以過字配業。
殊失論旨。
又此經雲諸苦惱。
彼既作三道釋。
前雲苦惱多。
何獨配于苦耶。
故兩處者失。
足見不曉論旨)。
複說下。
二成淨因果。
知足為淨因。
富樂安穩為淨果。
曰治法者。
即知足法也。
經言即是者(知足)。
既為淨因。
即此複是淨果。
何者。
知足者。
雖貪而富。
卧地而樂。
不為欲牽得安穩。
故知足即富樂處。
安穩處。
故雲即是也下經亦對此三義。
爾住法謂。
無貪惱故。
富樂為因。
以脫三途超二死。
為安穩果。
失之遠矣。
若如下揀濫。
所以揀者。
所治同故(所治即苦惱多。
與諸苦惱。
義不别也)。
此中唯約離自他揀。
若涅槃中。
師子吼問雲。
少欲知足。
有何差别。
佛言。
少欲者。
不求不取。
知足者。
得少之時。
心不悔恨。
少欲者。
少有所欲。
知足者。
但為法事。
心不愁惱。
又不求未來所欲之事。
是名少欲。
得而不着。
是名知足。
不求恭敬。
是名少欲。
得不積聚。
是名知足(更有四句如上引)。
然涅槃雖多義。
不出此中自他揀也。
配之可以意得。
二示知足差别二。
複次下初标。
一者下二釋。
皆兩言何等者。
如處中。
應雲何等處知足受用。
何等處不知足受用。
以知足不知足二處不同。
故雲差别。
下二例知。
然此皆問起之辭。
即以經答。
如答初雲。
知足雖處地卧為樂。
不知足處天堂未稱。
下二例然。
此三差别相。
亦釋成前清淨因果(住法但雲一一雙牒何等者。
示現差别義故。
似未曉論意。
此一章殊失旨。
尚反責昔人。
毀法诳人。
不覺過歸自也)。
于中無自利者。
欲牽故無自利也。
為知足所愍故。
有自他利也。
既自知己愍他故。
二利俱有也。
遺教經論記卷第二
正德壬辰二年佛成道前二日淨确謹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