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行說理,未足可師。
何者?越次則傷文,專文則損理。
【科】十者,教觀折攝。
教折攝者,若權若實,适時而用,或攝權折實,或歎實折權。
理、事、因、果,四門、四悉,随教随機,約人約部,若密若顯,若現若當,為熟為種,逆化順化,不出一折一攝意也。
【科】觀折攝者,觀一境,曆一心,或折為無常,或融為理性,宜治樂厭,止觀智斷,苦樂縱奪,順逆體析,如是等相,皆亦不出折攝二意。
【科】故此教觀、折攝二者,以理觀之,使元意有在。
此四十條,略知大槩。
餘不盡者,準此可知。
【科】○第四大章,總别例者。
【科】十章,十境、十乘,離合同異,立意等别。
【科】初、十立大章。
言大章者,準分别中,十門不同,具如大意,與九而辨同異。
【科】初釋大意。
既雲五略,對下,即是廣略二門。
【科】若爾,亦可釋名已去,更開十章。
【科】如法華玄釋十妙文。
【科】今此為對旨歸,非廣非略,文勢便故,故以大意,共為十章。
【科】禅門亦爾。
【科】若欲開者,則開顯體出眼智教相,則中間八章,自離為十。
【科】如五重玄義,亦是合於中八而為五章。
合攝法入體相中,義當顯體;合方便、正觀、果報共為一宗,起教義當於用,偏圓義當判教。
彼為釋經,此為成觀,故有少别爾。
【科】今存十數,故離五為八,更加初後,則數整足。
【科】十、境離合者。
【科】互發正意。
隻有九雙,亦為成十數,故加三障、四魔一雙。
故此十境,若非三障,即是四魔。
又十境者,亦是為成十數,故具示爾。
故下,章安問雲:法若塵沙,境何定十?
【科】今於十内,若更合者,二乘、菩薩但合為一方便境,則但有九;若以煩惱入於六蔽習因相中,則但有八;若以煩惱及業并陰入境為三道境,則但有七;或依前八,複以慢入煩惱境中,亦但成七;若以見、慢入世禅攝,則但有六;又以病患入陰入攝,則但有五。
四、三者,如四魔、三障,若但以發、不發相對,則但成二;若但以一所觀為言,則但有一。
【科】開合雖爾,今明發相,氣類不同,是故為十。
【科】以陰對九,陰非發得,是故别立。
二乘、菩薩雖同,方便發心異故。
煩惱起重,習因輕微,展轉互通,故名為道。
此諸發得,三皆現起。
慢與煩惱濫别,禅中未必一向發見。
病雖是陰,陰不必病;病雖有障,非業相現;病雖有魔,已屬魔境。
二及三、四,發相頗分,況但為一,最為通漫,是故随相必須開十。
【科】次明十乘立意者。
下文雲橫豎該羅,十觀具足,今探文意,總為五釋:一者,總釋;二者,别釋;三者,橫豎四句釋;四者,附文來意法相釋;五者,與他所立永異釋。
【科】總别二釋,橫豎四句,具如記中。
【科】附文者。
十法生起,又名為豎;一一法中,各含多意,又名為橫。
生起如文,各有多意,具如本文,随義别釋。
【科】今搜文意,覽略知廣,雖有小小多少不同,今於十法,各例為五,故立斯十。
【科】妙境五者:一、為示三千在一念故,二、為示極理異後乘故,三、為欲開顯思議境故,四、為利根者開悟理故,五、為下九法作所依故。
【科】發心五者:一、為解理者,仍須願故;二、為明發心,攝法徧故;三、為欲辨異,諸徧小故;四、為明中根,發方悟故;五、為下八法,作行始故。
【科】安心五者:一、為明有願仍須行故,二、為辨中根難安故,三、為示法同随人異故,四、為示凡夫自他安故,五、為示開總出别安故。
【科】破法徧五者:一、為辨此門,徧用慧故;二、随用一門,橫豎徧故;三、為初心者,依教門故;四、示初心者,依無生故;五、三谛圓融,破方徧故。
此中五意,後之三意,别在今文;前之二意,通在初後。
【科】通塞五者:一、為示檢校非一節故,二、為示橫豎通仍塞故,三、為示一心仍有塞故,四、為示寶渚是所通故,五、兼消經文過五百故。
【科】道品五者:一、為示須用道品調故,二、為示調停異偏小故,三、為示念處是陰境故,四、為示道品攝諸行故,五、為示品後必有門故。
【科】正助五者:一、為重蔽者,必須助故;二、為示事度,能治蔽故;三、為示助道,攝法徧故;四、為示正助,合行相故;五、為示三教,俱是助故。
【科】次位五者:一、為示妙位,使不濫故;二、為示妙位,德難思故;三、為示慕果,令思齊故;四、為增上慢,知非聖故;五、為逗衆生,宜樂者故。
【科】安忍五者:一、示内外障須安忍故,二、為斥鄙夫擅師位故,三、為示行者内外術故,四、為示先賢安忍軌故,五、為令策進相似位故。
【科】離愛五者:一、為令離於頂堕位故,二、為示大小乘頂堕别故,三、為示似愛非真愛故,四、為示功用異偏小故,五、為令策進入初住故。
【科】此一一五,并以初文而為正意,下四并是文中兼具。
若預了此五,則對文可識。
【科】次明所立異於諸家。
及今學者讀文昧旨,不知所立唯順圓融,若不了之,修習無分。
於中又二:先總,次别。
【科】所言總者,略列十條:一、須知乘體無發無到;二、須知乘體通因通果;三、須知圓乘具於十法;四、須知大車唯喻十法;五、須知諸法皆具十乘;六、須知諸教門門具十;七、須知開顯唯妙十法;八、須知簡體與具度别;九、須知觀心立十法義;十、須知白牛異黑牛故。
【科】所言别者,於一一法各具四意,縱有一兩,似前附文,為欲辨異他所立故。
【科】妙境四者。
【科】一、於無情境立佛乘故。
若無佛乘,佛法身體為徧不徧?亦不應雲:佛法身體同於無情及以不同。
是故應雲:法名不覺,佛名為覺;佛即是法,法即是衆。
豈可條然?
【科】二、衆生性德,具三因故。
若無三因,則緣了始有無常,如何無常而立常果?大經破外,用别教意,非此所論。
【科】三、依正二報,在一念故。
他人鹹知一切唯識,不知身土居乎一心。
故知心體即常寂光,寂光諸土,無二無别。
遮那之身,與土相稱;法與報應,一體無差。
【科】四、佛本不斷性惡法故。
性惡若斷,普現色身從何而立?但使分得常住法身,不動而動,徧應身士。
具如觀音玄文及第五記。
【科】發心四者。
【科】一、發心先思所托之境。
如十種發心,各四解不同,乃至當分跨節不同。
【科】二、念念具足四弘誓故,以總冠别,一一行願,從茲而立。
故知無作四谛,隻一念心,為依此境,徧於多念。
【科】三、於一念心以辨能所。
以此能所悲己悲他,他一念心生佛理等,是故菩薩依斯起誓。
【科】四、圓發。
仍須徧立徧破,離能着已,方契所依。
【科】安心四者。
【科】一、圓頓止觀,據行仍開六十四番,不立多番,逗會不足。
【科】二、一念止觀須了能所。
定慧谛境,諸行宛然,所以離總出别,别皆有總,雖異而同,雖同而異。
【科】三、寂照相即,初心可修。
他以用權,在於極果,初後不二,其教徒施。
【科】四、凡師為他,仍須問彼。
同設一位,未見益方,縱轉弄好異,尚新而已。
随順己見,何關适他?受者非機,語見增長。
所以同宗,枝派乖各。
理觀既薄,矛盾遂滋。
今家辨師,先分凡聖。
六根淨位,尚曰凡流;五品弟子,理非真應。
問他設教,依病立方,四悉便宜,二行互益。
何須固執,終朝守株?
【科】破徧四者。
【科】一、初無生心。
橫豎雖徧,複須後位。
六、即豎窮。
若橫若豎,無不即理。
橫門一一,無不具豎及非橫豎。
【科】二、須知他門,他門理等。
【科】三、度入他門,諸法無差。
若用一門,諸門融入。
況涅盤釋義,佛藏示相,棱伽釋成,地持對教,鹹随法相,度入諸門。
又以一念心,該冠兩門,高廣大車,不動而運。
【科】四、入住應徧,方名假偏及以真徧。
爾前雖觀圓融三谛,但是自行觀行相似,約位仍在若俗若真,是故雖圓,未名破徧。
住後尚須節節離愛,方能令淨餘位無明。
【科】通塞四者。
【科】一、三止三觀,在一心中,仍了開權,諸法無外,節節檢校能着之心,無檢無着,方乃名通。
【科】二、一心止觀。
仍須善達通中之塞,塞中苦、集、無明、蔽等,無非法界,成於無作谛緣度也。
【科】三、初心寶渚,六即甄分,故得毫善皆成佛因。
【科】四、須了能破轉為所破,謂賊為将,此喻可知。
若不爾者,不見說觀,然成或過,乃成菩薩旃陀羅也。
【科】道品四者。
【科】一、為示聞觀。
大小俱須講者,唯約小位辨之,尚失小乘相生相攝,況複餘耶?大乘觀者,大小俱棄,将何以為所行之軌?
【科】二、須用諸品展轉調停。
諸家縱修,唯雲念處,後品何妨而不用之?
【科】三、圓道品後,明三空門。
他既不明,能通何在?如世行道至無門可入。
【科】四、與一切行,名異體同,具如攝法文中廣明。
【科】正、助四者。
【科】一、圓頓仍須助開三脫。
近代修者,得語為證,是故不論助治開門。
【科】二、别教教道,仍名為事,乃至用圓,猶名理助,助成理發,案位勝進。
【科】三、雖用三教而為助治,仍須委用對轉兼具,他無一番況複諸句。
【科】四、六度,乃至一十二條,成道、轉法輪、入涅盤等,俱須四教,事理合行。
【科】次位四者。
【科】一、始終不二,仍須六即。
弘教修觀,鹹須委知,方免初住,稱為妙覺。
【科】二、他又不立五品、六根、法華之文,便為無用。
【科】三、約陰界入而辨次位。
【科】四、六時五悔,為入位方便,他不明之,将何以為圓行之始?
【科】安忍四者。
【科】一、雖行六度,事理相即,即位未深,因生違順。
他不辨此,牽破觀心,不入六根,良由於此。
【科】二、事理雖即。
須知此位煩惱全在,豈以粗心暫時小息,便計此相而為果頭?若歎為果頭,慚不敢受;若降為凡下,仍複鄙之。
二楹中間,無所名也。
是故當知,初品檢量,他己無分。
【科】三、内外違順俱安忍,故須明識能忍、所忍。
【科】四、以三術自安,令入後位。
【科】離愛四者:一、三界愛斷,仍受愛名;二、此頂堕名,不同退堕三受。
【科】此互用得法受名。
四、此位向後,複須入位。
【科】○第五,心境釋疑例者。
【科】略為二十番。
【科】問:第一卷弘誓中,雲對法界,起法界,如何法界有起有對?
【科】答:如前分别,其義已顯。
【科】若欲更論,各有所以:一者,約理,心佛無殊,雖對雖起,奚嘗非理;二者,夫念起,依理體達,若起若對,不出法界;三者,稱理,理既法界,起對稱理,無非法界。
【科】今此文中,義通三種,意在前二,故雲起對,複雲法界,此三即是六即意也。
初是理即,次是名字、觀行、相似。
【科】三、即三是分真究竟。
二、即問十界四運正起,其相易知,已起未起,如何觀察?
【科】答:起已未起,雖即不專的在一境,然須形於正起之心,則知已起為屬何界,望前為已,望後為未,是故已未望於欲正而得修觀。
【科】問:起已望前,心相可識;未起望後,有後可望,則名欲起,何名未起?
【科】答:對於後境,知心未起,名為未起;心相欲生,即是欲起。
是故二心、心相全别。
【科】觀此一運,即具十界,百界千如,即空即中。
【科】故知雖觀十界四運,亡界亡運,唯觀三千,即空即中,無三名字,能所淴合。
【科】是故不同賴緣之假,無自性空,空假不二,名之為中。
【科】故借喻雲:諸色心現時,如金銀隐起,金處異名生,與金無前後。
亦如官路土,私人掘為像,智者知路土,凡愚謂像生。
後時官欲行,還将像填路,像本不生滅,路亦無新故。
【科】四、問:外無情色,不與心俱,如何複能具足三德,而雲三德徧一切處?
【科】答:何但外色不與心俱,内身亦如草木瓦礫?
【科】若論具德,不獨向心,由心變故。
謂内心、外色,心非内外,故色無内外,而内而外。
随其心淨則佛土淨,随佛土淨則智慧淨,色心淨故諸法淨,諸法淨故色心淨,何得獨雲外色非心?
【科】是故破法徧中,以識例色,第七卷末,若心若色,無非大車。
【科】五、問:今現見青黃赤白,如何即是真如法界?
【科】答:言青等,執情所見。
言法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