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念屬意。
不雲身口者此從冥顯二機攝。
二章語便。
何者。
初章顯機。
若身若口俱須域意故。
意能總攝也。
故上釋持名雲。
口為誦持心為秉持。
為理不失。
雖非口持覺觀是口行。
通屬口業機攝。
例如小彌陀執持名号一心不亂。
亦不妨口機。
下文皆雲念彼觀音力。
例同此釋。
後段冥機約心為便。
可解。
不空者。
縱使稱名都無顯驗。
冥益不虛。
第二十八偈正答。
又二。
初十三偈頌初章。
次五偈頌後章。
初又二。
初十二偈明口業機應。
次一行略頌身意二種機應。
上文七難表六大種。
而雲假令。
多舉諸難亦是表此。
今偈加推堕二山惡獸蛇蠍。
此四皆識種攝。
毒藥從人及蟲鬼識種攝。
從塵體地種攝。
雨雹水種攝。
又合羅刹鬼難。
加六成十二難。
初一偈火難。
上文例作三科釋。
貼文事證觀解。
于觀中初廣約十番。
遭苦稱名成機緻感。
次約别圓二種本住法門及慈悲誓願。
顯前十界圓益。
今但略作貼文一釋。
餘可準上。
不複備叙。
講者應具示其意。
使義觀不壅有益來者。
言大火坑者。
上直雲大火。
此加之以坑。
大而更深。
意顯聖力火無淺小。
皆能成難。
況乎大坑。
設使劫火從地獄至初禅。
如此大坑滿中紅焰。
菩薩亦能或以吹滅。
或以口噏。
或複手遮令其不燒。
或作涼池次一偈水難上得淺處。
即能免難。
若加龍鬼淺亦可畏故。
值死緣多重。
于上文彌彰聖應爾。
次一偈堕須彌難。
如日住空顯聖力難思。
然但是假設。
何人能到複被推等。
設有此事聖無不為。
頂生人王能上妙高。
因貪帝位還降人間。
若能稱名必有免理。
四一偈堕金山難。
五一偈怨賊難。
六一偈王難。
七一偈枷鎖難。
八一偈毒藥難。
大慈等愛。
理合均除。
而還著本人者。
被害稱名機成須救。
能害無機惡心自克。
非聖使然。
又毒藥有鬼。
須得著人。
若不殺他必須自害。
問。
若惡心自克怨賊。
何故但令起慈。
答。
賊害事顯。
但令起慈即彰聖力。
毒藥陰謀反害方驗。
然賊亦有自害。
如東林老僧為賊所斬。
賊反以劍自刺心入背出。
群黨奔迸。
又毒藥未必例皆還著。
有作折攝二用釋者。
若二俱有機則可然。
若能害者無冥顯二機折亦徒施。
九一偈羅刹鬼難。
然兼毒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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