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機應。
皆可意得。
第七菩薩。
疏義亦然者此含多意者下。
出三意。
一釋三身及與佛義。
體即法身。
依是報身。
聚是化身。
從所覺已下釋佛義。
所覺是法身。
能覺報身。
覺他是化身。
二又義名所以。
明成佛所以。
即具衆德故。
問明雲。
一切諸佛身唯是一法身。
一心一智慧力無畏亦然故。
三又應用下。
即約利他辨同。
言法身作五業者。
即應化法身。
言五業者。
世親攝論第十雲。
第一救濟有情災橫為業。
于暫時見便能救濟盲聾狂等諸災橫故。
二者救濟惡趣為業。
拔諸有情出不善處置善處故。
三者救濟非方便為業。
令諸外道舍非方便求解脫行。
置于如來聖教中故。
四者救濟薩遮耶見為業。
授之能超三界道故。
五者救濟諸乘為業。
拯拔欲趣餘乘諸菩薩。
及不定種性諸聲聞等。
安置善處。
令修大乘行故。
于此五業應知諸佛業用平等。
若梁攝論當第十五。
疏二十一種功德下。
即指上品所釋。
謂所依智等三事佛佛平等無性。
亦明是利他德。
疏二約十身下。
先正釋同義。
後此有三因下出因。
第八菩薩。
疏真如體淨即第八回向中義。
複淨世間即今偈意。
疏妄惑既寂真智不無者。
揀異斷空。
開示下。
即法華開示悟入意也。
疏随念随現故名心等者。
此有二意。
一随念多少。
佛亦等之如稱一口有一化佛等。
二随念淺深。
佛應稱之見有優劣。
從又了心境下。
約觀心釋即心即佛之義耳。
第九菩薩。
疏謂法性身者。
此初一偈。
上三句約四身說遍。
第四句約十身說遍。
此十身正說衆生國土等十身故。
則有虛空處即虛空身。
國土處即國土身等故。
無非佛身矣。
第十菩薩。
疏上十菩薩下。
總結。
言六相者。
一總顯佛德。
二别則十種德殊。
三同則同明佛德。
四異則十德互望不同。
五成則共成佛德。
六壞則各住自性。
從所以偈後下。
彰無結意。
此後一段前二會無。
此後例前二會無。
亦是三賢之最後故
十回向品第二十五
疏。
二釋名中文有二。
先得名。
後釋名。
前中二。
先總。
後然十之别名下。
别釋。
于中三。
一成三回向。
二開三下開三為十。
三會十歸三。
就第二中。
四回因向果。
言如深密瑜伽等者。
深密第四觀自在菩薩白佛言。
何因緣故波羅蜜多名波羅蜜多。
佛告觀自在菩薩。
五因緣故。
一無染着。
二無顧戀。
三無罪過。
四無分别。
五正回向。
乃至雲正回向者。
謂以如是所集波羅蜜多回求無上大菩提果是也。
言瑜伽者。
即三十七雲。
雲何菩薩無倒回向。
謂諸菩薩三門積集所有善根。
即善修事業。
一方便善巧。
二饒益于他。
三去來今世一切攝取。
以純一味淨妙信心回求無上正等菩提。
終不用此所集善根。
希求世間餘果異熟。
除無上正等菩提。
梁攝論第十雲。
由般若回向前六度。
為得大菩提故。
施等無盡故。
般若能引方便。
又釋方便波羅蜜中雲。
内欲為利益諸衆生故。
所作善根功德悉皆回向無上菩提。
言等者。
無性世親皆同此說。
無性釋雲。
若以此善根求無上正等菩提者。
為證無上佛菩提故。
世親釋雲。
所有善根皆悉回向無上菩提。
作諸有情一切義利。
釋曰以文易故。
疏但略指。
疏六回比向證其文非一者。
以文多故。
若取現證即前第三中心未淨者令得清淨。
清淨即淨心地。
淨心地即初地。
未淨即比是。
回他比令他得證亦是自比。
令他得證等。
疏八回差别等者。
初列忏悔等五門善根。
為差别善根。
一一回向中皆願成普賢圓融行故。
疏十回順理事行。
向理所成事者。
謂初積集資糧位中雙順事理。
即志求大乘猛勇無畏等事行。
植般若德本深心不動。
心寶成就等即順理行。
以言向理所成事者。
謂百門真如況所成行即理所成也。
疏前十義中下。
第三會十歸三。
疏若依總雲下。
第二釋名。
疏因果主伴具足者。
因主即金剛幢力。
因伴即聽者善根。
果主即遮那二力。
果伴即十方佛加。
謂法因下。
出五因之由。
法因久遠願遂将化是遮那本願主伴加威即及威神力為主加威。
十方佛加為伴加威。
疏亦猶十地前十自利等者自利即同所成。
利他即同所作。
疏然約行布下。
結釋。
明非全取十地中義以釋今文。
故疏上雲亦猶十地。
猶者如也。
但雲如二利其中句義則全不同。
言地約說地此約回向者。
彼雲如實說菩薩十地差别相故。
此雲所謂說菩薩十回向。
居然自别。
言況彼義皆次第者。
彼中次第顯于地前地上等。
謂彼雲緣念一切佛法故。
修習分别無漏法故。
此即地前。
次經雲善選擇觀察大智光明巧莊嚴故。
即是見道。
次經雲善入無量智門故。
下六句辨修道。
此句寄從二地至七地。
次下五句寄入八地至佛地。
則自淺至深。
地前地上見修究竟次第不亂故。
今則反此者。
明不依彼次。
如今經文無彼地前地上見修等。
次文之與義俱不全同故。
但可雲如彼不可依彼次第釋也。
上之十句所成亦然。
但可類耳。
疏初三明有作淨法力等者。
此亦取論勢而句多少所用不同。
彼十句中初總餘别。
别中初句他力。
下八自力。
自力之中二。
初一句有作善法淨。
經雲普淨法界故。
次一句教化衆生淨。
經雲普攝衆生故。
餘有六句皆名身淨攝為三種盡等。
今則有作有三句。
無作有二。
身淨有三。
又阙教化衆生者。
以依次無故。
攝在初有作淨中。
而言四淨者。
以因中有四義故。
一有力能作。
二無力不能。
三具二能引生。
四泯攝前三。
稱理成德如次配前四淨。
餘廣如彼。
以句開合不同。
亦可類取耳
疏。
此是地前有三盡下。
通妨可知。
從又前加下。
亦辨三賢望于十地。
事須差别不可全同也。
疏然此十句大同地經者。
比前諸段彼不全同今為大同。
既唯一句前卻故得全引。
彼釋所以。
此多同者以有智辨令其有說。
則得大同前就所說故小異耳。
此中十句須觀下十地經。
疏不可具引随要略引。
言三種同智者。
即自相共相及不二相。
自相者色心等殊。
同相者同無常無我等。
不二相者即一實理也。
疏或六七前卻者。
六即不畏辨才。
以經雲不思議善觀察三昧。
同彼如來無所畏故。
七是教出辨才。
以不可沮壞一切善根是教出故。
大同地經成道自在故。
疏六種正見者。
一真實智正見。
二行正見。
三教正見。
四離二邊正見。
五不思議正見。
六根欲正見。
疏今初若直就經文下。
先按經釋。
後若取論下。
依論勢釋。
前中先釋文。
後故收前後下。
攝為體性。
前中先别釋三句。
後然總論品内下。
總顯難思。
前三句中釋第二句。
自有四義。
一以體釋不思議。
以用釋大。
二雙約體用釋不思議。
三體用雙融釋不思議。
四約三大相融釋不思議。
疏即是廣大不颠倒心者。
四心之二至第八回向當廣引釋。
救護衆生即廣大心。
離衆生相即不颠倒心。
上釋救護等竟。
次回向是行下。
以第一别名對總回向。
以辨得名。
三明知下結彈古義。
以救護言為所回向故。
四将墜下。
别釋救護二字。
第二不壞回向從所回善根得名。
三通能所回悉皆等佛。
四從所回向立名。
五從所成德。
六從所回。
七通能所。
八亦通能所善根皆同如故。
第九從能回向心得名。
第十亦通能所回。
及所向法界立名。
疏二通論一一中下。
疏文有五。
一總摽有三。
二此三各有二義下。
明成三之因。
三所以下。
立三所以。
四又此三者其必相資下。
融通三相。
五結成圓融。
今初可知。
疏此三各有二義者。
第二成三之因。
言必由衆生者。
若無衆生菩薩不修行故。
即由上義故此修善屬于衆生是彼之分。
如父資财而子有分。
言餘二流故者。
同上必由衆生而成。
為菩提故為實際故。
而修其善即是二流。
從菩提分故下。
同上是衆生之分。
一切萬行皆菩提分。
分亦因義皆稱實際。
即實際分耳。
疏二凡是菩薩下。
前就境明。
此就人說。
又前以人從法。
此則攝法從人。
又前是順釋。
此是反顯。
疏所以要須三者下。
第三立三所以于中二。
先取三類。
後通約所成。
前中有十文。
有标列釋結。
疏一依三法者下釋也。
三法即智論意。
亦三般若及三大也。
文中但出三大。
真性實際即實相般若。
觀照即觀照般若。
資成即是眷屬般若。
以不同三般若名。
又不攝五名故略不配耳。
疏二滅三道即三雜染。
謂煩惱道業道苦道也。
疏三淨三聚者。
故法集經雲。
若菩薩舍于三聚回向之心。
菩薩不應與彼共住。
疏四顯三佛性即涅槃意。
以第一義空是正因性故。
了因雖通萬行成于菩提究竟了故。
了了見佛性故。
緣因亦通萬行成于菩提對上正因今以菩提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