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
後如是一一下釋此第三段疏文有三。
初正釋。
二從無數下卻釋前二段中增數之相。
三然一一諸言下。
揀定言。
定通香等者。
香等十事為能成體。
故得定通。
言不全通于蓋等者。
蓋等是所成。
所成有二十事。
如以香為宮殿則有楯等。
香為光明何有楯等。
況燈光明為能成。
類前亦成蓋等。
以燈光明。
成燈光明。
此之光上難具楯等。
故雲不全通于蓋等。
以能成中有燈光明。
所成之中複有燈光明。
故略舉燈光以示無楯等。
例且如香河。
河裡如何安前楯等。
明知總相則有别相。
或無思之可見。
疏此為入空之方便者。
真空非得而無不得故。
疏欲顯随相離相無前後故者。
釋上正用前意也。
欲将離相無得導前随相之有故。
言義兼于後者。
前意是結前。
此意是生後。
亦不住于離相故。
疏準大般若下。
例釋無得為方便。
如清淨曆一切法則以清淨為方便也。
若雲無生即雲行般若波羅蜜時。
知一切法無生所謂色無生。
受想行識無生。
眼無生。
耳鼻舌身意無生等。
今此猶是略舉能入方便廣更有多故。
複有等言。
等取無依無作清淨不增不減不垢不淨不可取不可見不可動不可壞等。
疏謂事法既虛下分二。
初總釋。
次業空故下。
别釋。
此有二意。
一正以緣生即空破權小見。
顯業不能為因招果。
果亦不能為果酬因。
二兼破外道因中有果等。
彼計因中有果者。
如乳是酪因。
乳中有酪。
成酪之後亦有于乳。
故曰果中有因疏若約觀心者。
上約法理通境及智。
今約觀心。
但一是非有即名為寂。
亦無心于事理。
方稱為寂。
不失于照故名為用。
不取用相即用常寂。
疏此與初句但事理之異者。
初句約理無入而入。
今約事上無入能入。
以諸法即事而能深入。
故雲即事入玄。
疏大般若雲下。
引此文者揀義不同。
謂般若意卻是即用而寂。
同上須彌山頂偈雲無見即是見。
能見一切法。
于法若有見。
是則無所見此偈則先正後反。
大般若則先反後正。
今此中意明理不礙事故意别也。
疏末句不有能所見者。
以文言不有于法。
法通能所見也。
何以得知法是能所見。
以下句雲悉知見故。
即同金剛如來悉知悉見。
疏待對假言故皆不可得者。
出絕事理之意。
一相待門。
謂待事說理。
待理說事。
如因長有短短不可得等。
二雲假言者諸法寂滅本絕名言。
今雲事理皆假名耳。
故皆雙絕。
上是疏家釋成。
下句經自釋成。
疏良以事虛下。
出事理無礙之相。
是總意。
亦十門中相即門。
是三義中無礙義也。
廣如上說。
疏上四句下。
總融前四。
言有未曾損者。
法即是空非法滅空。
故有未始存者即空之有。
有相虛故。
言無隐無顯者。
事存則空隐。
理存則空顯。
今由兩亡故非隐顯。
言存沒同時者。
空不礙有故存。
有不礙空故沒。
然隐顯皆就理明存沒。
并約事說。
亦影略耳。
疏四句镕融下。
總結。
此則非唯離前随相。
亦離離相真無礙也。
真實際也。
疏因緣故有者。
然通相說。
總有四義。
一緣生故有。
二無性故空。
三緣生故空。
四無性故有。
今但取因緣二句。
謂法從緣生安得言無。
二從緣無性故名為空。
上二即空有二門。
從因緣故不有者。
即明中道亦從因緣。
謂既緣有。
有即不有。
既從緣空空即不空。
合前二句即亦空亦有。
四門之理皆從因緣。
後因緣故流轉下。
辨生死涅槃亦皆因緣。
乃至一切下。
結例上。
所明義略舉綱要耳。
疏故中論雲下。
引證皆從因緣。
然論此偈前有一偈雲。
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
亦為是假名亦是中道義。
未曾有一法不從因緣生。
是故一切法無不是空者。
前偈亦得證前四句成三觀義。
而後偈釋于前偈故但引之。
而論略結雲是故一切法無不是空者。
亦合雲未曾有一法不從因緣生。
是故一切法無不是假者。
又是故一切法無不是中者。
今此但取一切法從緣之義耳。
疏有為緣生下通妨。
妨雲。
涅槃雲我觀諸行悉皆無常。
雲何知耶以因緣故。
若一切法從緣生者則知無常是諸外道。
無有一法不從緣生。
是故無常虛空如來佛性不從緣生是故名常則無為非因緣。
何言為無為法皆從因緣。
故今答雲從緣有二。
一從緣生有無常義。
二約緣顯何得非緣。
故說佛性了因所了。
豈非因緣生。
此是一義。
次雲因有有為下相待門。
釋待于有為即從緣義。
複雲又形奪相盡者。
要待形奪相盡故。
真無為亦是從緣。
疏論雲若見因緣法則為能見佛者。
上偈及此皆四谛品。
下句雲見苦集滅道亦可證第二句。
疏尚無有二何況有五者。
結彈五性。
疏以業攝報等者。
以經但雲業境。
今業攝報故有因果。
境必對心故有内外。
疏六即事顯理而不壞事者。
有為事也。
無為理也。
事能顯理故。
雲于有為界示無為法。
事即是理故不壞事。
若壞于事成斷滅故。
下句反此可知。
疏若滅壞有為下。
反成上二。
是以若約相即下。
結成正義。
于中略有數門。
一相即門。
二若約無礙下。
即相成門。
又雲而非理而非事。
即不相是門。
即是事理無礙十門中六門。
謂真理即事門。
事法即理門。
依理成事門。
事能顯理門。
真理非事門。
事法非理門。
又前有形奪相盡。
即真理奪事門。
事能隐理門。
通辨無礙即事遍于理。
理遍于事也。
八門非異不相是。
二門非一故。
疏結雲為與無為體非一異也。
疏示謂顯示下。
随難别釋。
第五回向。
疏初三可知者。
餘即經五也。
一忏悔。
二禮敬三勸請。
四随喜。
五回向。
回向在後。
然昔有别章六門分别。
一說多少。
二釋名。
三出體。
四釋相。
五明益。
六問答。
今并具之但略出體。
總分為三初明開合即彼多少。
二釋名辨相。
三料揀含餘别門。
今初。
初為八行。
言離垢慧菩薩所問經者。
唯一卷經。
大旨如常可知。
二或合禮贊俱是所依忏悔故。
三或略供養即但為六。
供養亦屬佛故。
四或但為五。
以回向發願但總别之異者。
二俱是願。
回向是總。
發願是别。
是别發故。
言如十住毗婆沙者。
即第三初明至第四方忏悔。
即今晨朝忏悔。
是第五發願。
即涅槃經阇王發願後人安之。
五今文依此則同上有五。
六或但有三即智論第七也。
若依善戒即合為二。
以禮贊是忏所依依人德故。
回向攝願亦攝随喜勸請。
故結雲随時廣略。
又随時者看臨其時應用廣略。
然晝夜三時不宜阙也。
疏然忏名陳露下。
第二釋文即釋名辨相。
四事即為四段。
今初釋忏悔。
先釋名忏悔二字古有二釋。
今疏即天台釋。
亦通漢梵二者。
今釋即半